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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严打新闻敲诈 规范传播秩序

2014年04月16日 14:28

 

【网络舆情】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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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标治本严打狠打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4月3日,中宣部组织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题座谈会。中宣部副部长吴恒权,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专职副主任任贤良,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祝寿臣等参加会议并讲话。

蒋建国在讲话中指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问题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到了非下大力解决不可的程度和时候了。日前,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我们要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全局性。要充分认识到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重背离新闻媒体的宗旨职能,严重干扰基层工作,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已导致官怒民怨,饱受其害的公众对根除这一公害正翘首以待。我们如不能从根本上铲除这一社会公害,就无法向党和人民交代。我们要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破坏新闻传播秩序,严重干扰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违规活动,是切实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需要。我们要从维护新闻媒体公信力和新闻队伍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迫切性。要充分认识到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完全与新闻基本准则和新闻职业道德背道而驰,是新闻领域的一大公敌,是新闻行业的一大毒瘤,严重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严重败坏新闻工作者的声誉,必须下狠手、出重拳坚决予以打击。

蒋建国强调,这次专项行动要坚持治标治本一起抓、苍蝇老虎一起打。不是喊打而是严打,不是假打而是真打,不是轻打而是重打,不是有选择性地打而是有犯必打,不是只有一个部门打而是多个部门联手打,不是仅由政府部门打而是发动群众都来打。要使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做到不打则已,打就要狠打,打出影响、打出声势、打出效果。

蒋建国希望各新闻单位按照“讲政治、管队伍、守纪律”的要求,围绕防范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依法依规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把好“四关”、做到“四个不得”。要把好人员入口关,把好教育培训关,把好新闻采访关,把好报道出口关。

不得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设立新闻媒体驻地方、驻外地机构和网站、网站区域频道,严禁这些机构擅自聘用人员;不得给新闻媒体采编机构和驻地方、驻外地机构及其人员下达发行、广告、赞助等经营创收指标;不得对新闻媒体各类分支机构进行承包、租赁;不得承包、租赁、买卖、转让新闻媒体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时段、频率、频段以及网站、网站区域频道。

蒋建国强调,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严格依法管理,做到以法为据、违法必究、依法处罚,绝不手软。对凡是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屡查屡犯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肆意编造事实、刊播和传播假新闻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非法转让、出租或出售单位名称、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时段、频率、频段及网站、网站区域频道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违规向媒体采编机构和驻地方、驻外地机构及其人员下达发行、广告、赞助等经营创收指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使、纵容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搞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发行站、运营中心、调查中心等驻地方和驻外地机构,一律予以撤销;对凡是未经媒体本部批准,由媒体驻地方、驻外地机构擅自聘用的人员,监督其一律辞退;对新闻媒体违法违规人员一律吊销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从业记录,作出限业或禁业处理,在中国记者网公开通报;对凡是以虚假身份信息申领新闻记者证、因违法违规被处理、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对凡是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凡是履职不力、监管失责、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甚至干扰、阻挠、妨碍执法活动的新闻媒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新闻“李鬼”是如何跳梁的?——“新闻敲诈”招数面面观

冒充“央媒”记者敲诈,一开口就要20万元;盗用正规期刊刊名、刊号,假杂志比真的还要“高大上”;假记者背后有真记者撑腰,敲诈不成就予以曝光……假记者、新闻敲诈犹如新闻领域的“顽疾”。记者盘点近来破获的各起假记者、新闻敲诈案件,揭露那些以假乱真、行骗敛财的招数。

招数一:冒名顶替,“封口费”就要20

今年1月中旬,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一家企业负责人接到自称某中央驻站媒体“记者”孙某的电话,称接到群众举报,与几名中央级媒体专程采访该企业私挖滥采一事,并表示已拍摄了相关视频。

见面之后,孙某拿出一份以《假招商真挖煤》为题的“新闻稿”,开口便说:“这事儿也没啥难,我帮你们传个话儿,他们两家就可以不发稿。”企业负责人立即明白了,孙某要的其实是“封口费”,便试探性地问价,结果对方开口就要了20万元。

“感觉他不像记者,根本不听我解释。”与孙某会面后,企业负责人报了案。警方根据线索抓获了孙某及“同行”刘某、吴某。经查,刘某、吴某分别冒充中国网和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并伪造记者证、工作证,利用一些企业花钱买平安的心理,与孙某合伙敲诈。

“冒充、盗用有关新闻报刊的名义,进行所谓的采访报道以达到诈骗敛财的目的,是假记者的惯用招数。”山西新闻出版局“扫黄打非”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连军说,所谓的舆论监督,在他们那里就是给钱就可以“摆平”。

而大多数群众和基层一线干部缺乏对真假记者的辨识能力,往往就轻信而被骗了。山西忻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张智慧说,一张来历不明的“采访函”和一个“吓死人”的名衔,加之受害人“破财免灾”的心理,使假记者们有恃无恐。此外,由于假记者作案手法隐蔽,往往暗示被敲诈对象,除非警方当场抓现行,一般很难取证。

招数二:以假乱真,假的比真的还“高大上”

陕北地区一直以来新闻报道资源富集,也成为假记者的“重灾区”。“一年光我接待的记者就有300多人次,其中很多人连记者证都没有。”陕北某县一位宣传部门工作人员高亮(化名)说,“他们有的专找问题,再谈版面费、赞助费;有的一来就提各种要求,不答应干脆坐在办公室不走,搞得没法正常工作。”

“我见过很多记者的名片,有的名片名头大得吓死人。印着‘国际通讯社’负责‘亚洲报道’,有的打着国家某部委旗号,共同点都是口气大。”陕北一位民企负责人说。

作为陕西某区县的主要领导,王东(化名)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措辞简短却严厉的“采访函”:“王东同志你好!最近接到有关你问题的反映,已引起高层决策部门的重视,现派某某博士前去调研,请予合作。”纸面上红色的文头与公章赫然夺目。王东在其上用粗黑字批示:“请办公室主任对接”。

“你看看这语气吓人不?但是还不说清楚你哪儿有问题。”王东一脸无奈地说,“经常会收到这样的采访函,说白了就是讹诈要钱。我没时间纠缠,只能交给办公室主任应付。”

前不久,山西忻州破获一起盗用《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杂志刊名、刊号进行新闻敲诈的案件。据办案民警介绍,假杂志看起来比真的还高端,“印刷质量非常好,而且封面上、内页图片都是中央领导人的照片,就连杂志的顾问竟然也有不少知名人士。”

“假杂志看起来比真的还真,一般人根本分辨不出来。”办案民警刘志朝说,除了杂志、报纸等以假乱真之外,假网站也蒙蔽了不少人。

在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2013年破获的一起案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以“中国执法监督网”记者的名义对忻州一家加油站进行敲诈。这个网站的域名是中国执法监督网的首字母,让不少人信以为真。但事实上,该网站注册名却是“放假网”,是一个个人经营的网站。

 

招数三:真假勾结,敲诈不成就曝光

“假记者与真记者内外勾结,谋取非法利益时由假记者出面,出了事就会有真记者来干预。”张智慧说,这是最容易得手的招数,也最让办案人员头疼。陕西一位宣传部门负责人陈昭(化名)坦言,问题的症结在于,假记者不可怕,但在他们的后头,不少有真记者“撑腰”。

2013年8月27日,忻州市某中学校长到忻州市公安局报案称:一手机号码给其发短信,称其是“聚焦中国法制网”记者,手中掌握有学校违规收取赞助费百万元的稿件和视频,以要在网上曝光为要挟索要钱财,后经讨价还价达成给7万元便不发稿的协议。

接报后,民警在校园内将取钱后离开的郭某某和同伙王某某抓获。经查,郭某某是供职当地某报社的真记者,而王某某则是假记者。

“以真记者为依托,如果敲诈不成就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从事诈骗活动,是这类新闻敲诈行为的惯用伎俩。”连军指出,真假记者勾结与当前一些媒体内部管理混乱有关。据了解,少数媒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随意在基层设置分支机构、聘用人员,相关管理却十分混乱。特别是一些报刊、网站在地方建站很简单,有的还可以发“记者证”。但这些“承包者”在基层如何运作,一般情况下“上面不会过问”。

对新闻敲诈受害者要敢于说“不”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一直被视为新闻行业的“毒瘤”,伤害从业者整体形象,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随着网络新媒体的发展,传统媒体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期,尤其需要正身律己,主动加强管理,对一些越规违法行为说“不”。这是媒体和从业者发展的安身立命之本。

而对新闻敲诈或假新闻,具体的防范重点则要有所区别。如果说假新闻因有似真似假的隐蔽性,再加上新媒体环境下有意无意的“失误”,防范起来需要“专业眼光”;新闻敲诈就相对好识别一些,既是敲诈,就必有“受害者”,只要大家都能坚决说“不”,就能减少其存活空间。

从已公布的一些新闻敲诈案例来看,要揭穿敲诈者的身份并不难。比如,山西省忻州市寇某某假冒“西部廉政监督网”记者实施敲诈勒索;高某等五人开设“中国廉政网”“中国县域网”两个非法网站,冒充记者诈骗上访民众;去年8月江苏徐州仲某等四人私设“今日焦点网”,在全国各地进行敲诈勒索等。

这些违法搞新闻敲诈的主角,都不是真正的新闻从业者,他们或是抓住了上访民众希望“曝光才能解决问题”的心理,或是利用了地方官员“害怕把事闹大”的鸵鸟心态。因为这些敲诈者本就属于知法犯法,也没有正规的新闻单位挂靠,不能指望通过媒体的教育或管理加以约束,而需要潜在的“受害者”擦亮眼睛,保持警惕,发现可疑的地方及时举报。

不久前,新华社有一篇报道提到,一些地方官员患上“010恐惧症”。他们所害怕的“北京来电”中,有一类就是自称新闻单位,要做正面有偿新闻或收负面“封口费”的。所谓“封口费”,说穿了就属于新闻敲诈。但面对可能的敲诈,一些地方官员的心态复杂,一位地方干部直言:“现在想挑出地方政府的毛病很容易,面对这样直接要‘封口费’的,我们也很矛盾,给吧不甘心,不给吧又担心真的闹大了。”

当然,在地方官员之外,企业也是新闻敲诈的重要对象,一些企业为防止有关自身的负面信息在网上流传,花钱灭火的豪气一点不输于地方政府。敲诈者所利用的,往往是信息不对称,或利诱或威逼,但只要明晰底线——真正的媒体报道,不会夹杂金钱交易的因素,“受害者”只要自身坦然,就没有理由被要挟。

这次的专项行动,多个部门公开了举报电话。无论谁再接到真假难辨的“封口费”电话,都该毫不犹豫地举报。

 

【启示与思考】

新闻敲诈,指的是一些媒体机构和新闻采编人员,滥用新闻采访报道权,对基层单位企业等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甚至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

追溯新闻本源,是要客观公正地向社会传递真实的信息,达到激浊扬清,传递好声音,汇聚正能量的目的。可是在新闻界或者社会上,有些人却利用媒体来造假甚至新闻敲诈,实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打击报复或者谋取名利。在互联网环境下,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存在着表现形式翻新、隐蔽性强、传播范围广等特点,严重破坏了新闻媒体公信力,败坏新闻行业形象,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必须切实清除这一新闻行业的“毒瘤”。

可以说,新闻敲诈之所以有空间,假新闻之所以有市场,这不仅同新闻业人员素质有关,更重要的还和一些官员的不良作为有关。所谓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如果官员们清正廉洁,又何必恐惧新闻敲诈?如果不去追求所谓的政绩,又何来假新闻?如果新闻业人员熟悉新闻法规,遵守宣传纪律,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那又何来制假贩假还去敲诈呢?此次中宣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意义重大。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求真向善尚美,怎能容许假大空?有的党员干部为了所谓的政绩,不是实实在在做事,而是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制造轰动效应,表面弄得富丽堂皇,私下和不良记者人员玩文字功夫,忽悠群众。有的媒体人和社会人员发现所谓问题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去找到解决的办法,而是实施新闻敲诈,企图发财。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毒瘤,它造成整个社会活动变得混浊,令人窒息。如果扩散蔓延,整个社会肌体就会瘫痪、萎缩、死亡。我们要注重职业培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扩散蔓延,完善新闻管理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作风硬朗、业务精湛的新闻队伍,扎实开展新闻采编活动,决不道听途说和盲目跟风,要真诚地记录真人真事,用真实的声音为群众发声,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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