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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孩子,让我们一起守望生命
2014年04月17日 15:17
【网络舆情】
【事件介绍】
7岁男孩捐肾救母感动全国母亲替儿子活下去
7岁的孩子陈孝天因恶性脑瘤生命垂危,妈妈周璐也正受着尿毒症的折磨。孩子的奶奶陆元秀向儿媳提出了一个惊人的提议:等孩子走后,把他的肾脏捐给你!经过一个多月的挣扎、犹豫,周璐终于忍痛点头,同意在小孝天身故后捐献他的器官,让生命延续。
4月1日,武汉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处主任骆钢强说,小孝天身故后将肾脏捐献给妈妈符合规定,如果捐献成功,他将成为湖北省第一例身故后将器官捐给亲人的捐献者,同时他的器官还可能救助另外两位患者。
4月2日凌晨,小孝天抢救无效病逝。他的器官于2日上午成功移植到妈妈和其他两名患者身上。
“我是男子汉,要保护妈妈。”7年前,妈妈周璐给了陈孝天生命,现在这个7岁男童要将他的肾脏移植给患尿毒症的母亲。
4月1日,记者来到武汉161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门外,陈孝天因恶性脑瘤生命垂危,医生正在努力对他做最后的抢救。
妈妈双肾衰竭儿子又查出恶性肿瘤
这个不幸又可敬的孩子来自荆州,2006年12月出生。5岁前,像所有家庭一样,一家人平静而幸福地生活着。
2011年11月,妈妈周璐突然查出尿毒症,双肾衰竭。得知病情,周璐当时很平静,她希望通过透析的方式维持生命,这样能省下一笔钱。“陪着孩子长大,就没有遗憾了”。
半年后,更剧烈的风暴袭向这个家庭。孝天走路不稳、呕吐,到医院一查,竟是髓母细胞瘤。这是一种好发于儿童颅内的肿瘤,恶性程度很高。得知孩子的病情,周璐感觉“心被抽空”,失去了活下去的目标。
每天都想和孩子再多待一天
母子相继病重后,周璐执意向丈夫提出了离婚。“有一天,我们可能都不在,你还可以再有孩子”。离婚后,一家人不让周璐离家,婆婆陆元秀起早贪黑照顾母子俩。
孝天随后到同济医院进行开颅手术,切除肿瘤,之后又进行了多次化疗。但到了第二年,病情还是复发了。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陈知水教授介绍,髓母细胞瘤一旦复发,基本上没有好办法控制。
2014年元旦后,孝天问奶奶,“为什么不开灯”。肿瘤压迫他的视神经,清亮的一对眼眸再也看不见东西了。
周璐是独生女,她说,有了孩子才知道母亲这个词的伟大。三年来,透析、手术、化疗、放疗的生活日复一日,她没有畏缩。在自己治疗的同时,和婆婆一起照顾孝天,“每天都想和孩子再多待一天”。
奶奶提出捐出孙子器官救儿媳
今年3月27日,孝天转入161医院神经外科治疗,该科主任程新富称,孝天入院时癌细胞已经扩散到整个大脑,已经不能再继续做手术了。孝天处于一时昏迷一时清醒状态。
同时,周璐的病情也越来越重,她由两周做3次透析,变成一周做3次,甚至4次,浮肿的身体晚上只能坐着入睡,体重由110斤掉到80多斤。
陆元秀看着儿媳和孙子,心如刀绞。“两个亲人能救一个也好。”她对周璐说,“让孝天把肾捐给你吧。”
周璐立刻拒绝。“这怎么行,这么小得了重病就痛苦,走之前再挨一刀吗?他的肾小,也不适合我。”
作为婆婆和奶奶,陆元秀承受着双重的折磨,但看着孩子一天天虚弱,也得知孙子没办法治好,她坚定了劝说儿媳的决心。她联系上武汉市红十字会遗体捐献中心,请来工作人员一起做儿媳的工作。
3月27日,孝天病入膏肓,转到武汉161医院抢救。
武汉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中心负责人骆钢强得知孝天家人有捐献意愿,28日来到161医院。“捐一个肾能救一个人,捐更多器官还能救更多人。”
最终,一家人决定在孩子去世后捐出一肝两肾。第二天,周璐夫妻、陆元秀在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上签字。陆元秀希望孙子的器官能“多救一个人”,周璐则想“带着儿子的肾好好活下去”。
最新消息
三台器官捐赠手术都很成功
来自荆州新闻网的消息,4月1日傍晚,孝天进入昏迷状态,他的气管被切开,专家们在尽最后努力抢救。
4月2日凌晨4时15分,孝天经抢救无效病逝。在简短的默哀仪式后,医生摘取了他的肾脏,转送到他妈妈周璐即将进行手术的同济医院。
2日凌晨5时左右,孝天的器官被送往手术室进行清理和整理。6时30分,周璐被推进手术室。
5日中午,同济医院表示,小孝天的两个肾脏分别移植到了妈妈周璐和一个同样身患尿毒症的21岁的女孩身上,孝天的肝脏则成功地移植到了武汉一位27岁乙肝肝硬化患者身上,三台手术都非常成功。
5日上午,小孝天的遗体已经在汉口殡仪馆火化。当天下午,孝天的奶奶以及家人带着他的骨灰回到荆州。小孝天,回家了!
新闻追问
捐肾救母是否符合伦理
7岁的男孩还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主观意愿,他去世后捐肾是否符合伦理?武汉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中心负责人骆钢强介绍,器官捐献志愿书是由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本人签字,直系亲属作为执行人签字。7岁男孩还是未成年人,本人签字实际是由监护人来完成。这个孩子的捐献属于公民去世后捐献器官,这类捐献和活体捐献伦理要求并不一样。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建立全国器官捐献分配系统,所有公民去世后捐献的器官都将进入这一系统,由系统进行分配,不由人为决定。
孝天的肾是否能优先用于救母亲?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副主任医师蒋继贫解释,系统分配有优先原则,如地域优先、亲属优先、等待时间优先、未成年人优先等。母亲周璐已在同济医院登记进这一系统,从这几个原则来看,孩子捐出的肾优先用于母亲是可行的。
骆钢强表示,去世后捐献器官,救治他人,让自身的生命延续更有价值。7岁男孩捐肾更感人的地方在于,他救治的是自己的母亲。呼吁更多市民身后事新办,为更多的重症患者带来生机。
生命的奉献是人类大爱
小孝天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用自己全部的爱,用生命的礼物,回报了关爱他的亲人和社会,也让自己的生命在心爱的妈妈和他人身上得以延续,这是一件十分光辉伟大的事。小孝天感天动地,虽死犹生。
器官移植,意味着更多需要通过移植器官挽救生命的患者将获得更多生命的希望,它将让盲人重见光明,让心脏再次起舞,让肾脏焕发生机,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可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去世后当留下全尸。这样,就使一些急需器官的患者,因为缺乏供体,只得遗憾地离开人世间。其实,捐献器官是以另一种方式延续自己的生命,一人逝去,数人重生,是现代文明的一种表现。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将会跨越这个心理障碍,在去世后毅然捐出器官,造福社会和他人。
现在,在我国,捐献器官尚未立法,也没有建立公民自觉捐献器官进行移植的正规渠道,而且移植质量也有待提高。为此,通过国家的法规和合理的捐赠过程,确保捐赠者受益,保证器官分配上的透明公正、平等合理以及人道上有完善的制度保障,这些都有待于逐步改进。
现在,越来越多的患者都在等待有人捐献器官,以延续自己的生命;也有一些人身前立下遗嘱,去世后捐献器官。人在世时,努力工作,为社会竭尽全力;去世后捐出器官,让自己的器官继续存活在别人的躯体里,仍然与别人“肝胆相照”,延续生命,对社会继续奉献,真是“粉身碎骨”,死而后已,的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但是,要做到身后捐出器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需要与传统观念决裂,大胆向旧的习俗挑战。
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在身后捐出器官,就是让短暂变成永恒,就是将生命的礼物作为大爱献给人类,这是无价之宝,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志。
从七岁男孩捐肾救母说中国传统孝文化
据报载,患有颅内恶性肿瘤的湖北7岁男童陈孝天因罹患脑瘤不幸离世。遵从他的遗愿,医生将他的左肾脏移植给了肾衰竭的母亲,实现了他“我是男子汉,要保护妈妈”的意愿。同时,他的右肾和肝脏也挽救了另外两名年轻患者的生命。由此,我想到了“百善孝为先”的古训,想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孝文化。
孝文化萌芽于尧舜的宗法、农经时代,距今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记》中记载:“舜二十岁以孝闻名”,并在接帝位后,以德、孝治国,社会歌舞升平,万民丰衣足食。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也有“率见昭考,以孝以享”之句,充分说明了最初的“孝”是人们在生产劳动、与大自然的不断斗争中为乞求平安而进行的一种尊祖敬宗的祭祀活动。不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孝”的意义和内涵也慢慢地发生了变化。
从有关史籍中可以看到,自西周时期起,“孝”的原始意义逐渐淡薄,反映在意识形态中的“孝”被赋予了新的含义: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因而民间便有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到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神鬼的认识趋于理性化,对先祖的祭祀活动也由繁趋简,加之家庭形态的确立,使得赡养父母成为家庭血亲关系间最基本的义务,“善事父母”成为当时孝文化最核心的内容。儒家理论创始人孔子把“孝”作为实行“仁”的根本,提出“三年无改于父道”、“父母在,不远游”等一系列孝悌主张。成书于秦汉时期的《孝经》,集中地阐发了儒家“孝”的伦理思想,将“孝”说成是上天所定的规范,是“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并指出“孝”是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中将“孝”分为帝王之孝、诸候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人之孝、庶人之孝五种,标志着中国孝文化的形成。
到了汉代以后,孝文化又走向了政治,“以孝治天下”,“孝”则成为人们做人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惠帝表彰“孝悌”,吕后“举孝授官”,文帝“置《孝经》博士”。从汉以后,历代统治者或思想家则自觉地把孝文化作为封建政治统治的精神基础。唐代时,将《孝经》尊为经书,强调“孝”与“忠”同重,并进律入法,规定凡是侍奉父母不“善”的,以“不孝罪”给予处罚,譬如违反教令、闻父母丧而不举哀等违反“善事父母”的行为都属于此列,均将予以治罪。为了让子孙尽心尽力地照顾好长辈,父母在世时,如果子孙攒私房钱或者要求分家的,也要处以三年徒刑。此后各代,“移孝于忠”得到发扬,孝文化走向极致。这时的“孝”更多地被解释为“忠君尊王”,过份强调“臣忠”和“子孝”,很少谈到“君明”和“父慈”,甚至出现了“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父要子亡,子不敢不亡”等愚忠愚孝的说法。
但总体看来,自汉代至清代,《孝经》一直被看作是“孔子述作,垂范将来”的经典,对传播和维护社会纲常、社会太平起到了很大作用。而现在人们说起“孝”,尤其是说到中华民族的“孝”文化传统,总离不开《二十四孝》。
《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诗选》,由历代二十四个孝子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而集成。有说是元代郭居敬编录,有说是其弟郭守正编录,还有说是郭居业编录。由于后来的印本大都配以图画,故又称《二十四孝图》,是中国古代宣扬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读物。这二十四个“孝”的故事大都取材于西汉经学家刘向编辑的《孝子传》,也有一些故事取材于《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书籍,其内容讲述的是孝爱文化在中国源远流长,它是一种理念与精神,是为人的立身之本,是社会责任意识的源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虞舜孝感动天、刘恒亲尝汤药、曾参啮指痛心、子路百里负米、闵损芦衣顺母、郯子鹿乳奉亲、莱子戏彩娱亲、董永卖身葬父、丁兰刻木事亲、江革行佣供母、陆绩怀橘遗亲、郭巨埋儿奉母、黄香扇枕温衾、蔡顺拾葚异器、姜诗涌泉跃鲤、王裒闻雷泣墓、山南乳姑不怠、王祥卧冰求鲤、吴猛恣蚊饱血、杨香扼虎救父、孟宗哭竹生笋、庾黔娄尝粪忧心、朱寿昌弃官寻母、黄庭坚涤亲溺器等二十四个故事。在传统的木雕、砖雕和刺绣上,也常见这类题材的图案。
讲究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中华民族历来非常重视孝顺父母和尊敬兄长,“二十四孝故事”也一直在民间流传。但是,由于受“左”的思潮干扰,相当长的时间里,它却一度被视为封建伦理道德观而加批判,致使人们提及子女应对父母孝敬时,莫不怕被扣上封建“孝子贤孙”的帽子而讳言“孝”字。近几年,由于党和国家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传统孝道中的积极因素重新受到重视。我国目前正逐步进入老年型社会,老年人日益增多已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甚至是严重滞后,“老有所养”还不尽如人意,养老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还必须以家庭为主。2012年6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中新增一条“常回家看看”,引起社会巨大关注和争论。同年8月13日,全国妇联老龄工作协调办、全国老龄办、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共同发布“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节假日尽量与父母共度;为父母举办生日宴会;亲自给父母做饭;每周给父母打个电话;父母的零花钱不能少;为父母建立“关爱卡”;仔细聆听父母的往事;教父母学会上网;经常为父母拍照;对父母的爱要说出口;打开父母的心结;支持父母的业余爱好;支持单身父母再婚;定期带父母体检;为父母购买合适的保险;常跟父母沟通;带父母一起出席重要的活动;带父母参观你工作的地方;带父母去旅行或故地重游;和父母一起锻炼身体;适当参与父母的活动;陪父母拜访他们的老朋友;陪父母看一场老电影。对此,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全国心系系列活动组委会副主任吴玉韶称:“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与旧‘二十四孝’形成对比,就是想告诉大家,时代的脚步在不断向前迈进,我们对‘孝’文化的理解,既要传承又要有创新。”由此看来,新“二十四孝”行动标准的发布,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这是对公民道德建设的一种新探索、新理念、新创造、新要求。
在新时期弘扬孝道,定能会提升全社会的文明道德水准,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真正能做到捐肾救母的能有几人?从2000年上海的薛旖,到2004年山东的田世国,从2006年江苏的小刚,到从2007年北京的葛丽,从2011年湖南的刘敏、上海的高燕,到今年湖北的七岁男孩陈孝天……他们的行为不知道引起多少中国父母们“生子如斯,夫复何求”的感叹。谁说凡人不能成为英雄,谁说孩童不能顶天立地,像田薛旖、田世国、小刚、葛丽、刘敏、高燕、陈孝天等这样的普通人,不论是成人,还是孩童,都在以他们“捐肾救母”的行动诠释着中华“孝”传统的丰富内涵,都一样能够感动中国、感动世人。
【启示与思考】
近日,一个7岁孩子的离去,令无数人淌下热泪。这个名叫陈孝天的孩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终于圆了“我要救妈妈”的纯真心愿。他的两个肾脏和一个肝脏,移植给了患有尿毒症的母亲,还挽救了两个素不相识的生命。
生命的延续与传承,总是让人心底柔软,那是婴儿呱呱落地的啼哭,是父母得偿所愿的笑颜。而那血脉相连的守望相助,亲情反哺,更是动人心弦,让人心生敬重,血浓于水,此情最亲。我们看到,当儿子命悬一线,父母挺身而出接力捐肾,不惜自己生命,无怨无悔;当一个家庭风雨飘摇岌岌可危,稚子用最后的光亮,延续母亲生命之火;我们更感叹,面对病魔与困厄,共同的血缘、不变的亲情屡屡书写出此般沉重深厚的生命接力,成为生命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坚如磐石的支柱,闪耀着至情至爱的人性光芒。
生命是一次历程,终点却并非永恒的虚空。正如一份器官移植宣传资料上所写:“死可有不同诠释,可以化为尘土,也可以使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下去。”不管是至亲间血浓于水的救助,还是志愿者无私的奉献,都是那样的高尚与纯粹。在人生最后关头,他们甘为他人的幸福、生命的延续、医学的进步作出最后的贡献,这是一种至高至美的境界,见证了生命短暂却永恒,平凡却伟大。正如小孝天走后,他生命的讯息依然在不断传递,不仅是给母亲带去新生,同样给黑暗中的其他人送去爱与希望。花朵谢了,芳香依旧,超越时空、永不凋零、停驻心间。
从湖北省首例人体综合捐献者魏霞,到眼前7岁的小孝天,他们的命运之所以每每牵动着社会的目光,不仅是因为血肉之躯与疾病抗争的生命韧性,更源于生命接力的大爱温暖了人间。放到大社会里,个体和家庭的悲欢也许显得渺小,但正是这样的“渺小”,却述说着人与人的生命彼此相连,也成为一座城市爱与善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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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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