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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离婚择校的荒唐当遏制

2014年04月26日 21:07

 

【生活万象】

【事件介绍】

 

南京小升初禁跨区择公办校 部分家长“突击”离婚

4月18日是南京市规定的小升初跨区借读生回原籍登记的第一天,在不允许跨区择公办校的严规下,名校云集的鼓楼区,报名的人特别多。记者发现,有些孩子根本不符合户口、实际居住地及房产证三个条件,但不少家长拿出了近期才办的离婚证,有的还是登记前一天才离的婚。他们都是一方放弃婚后房产,带着孩子迁回住在名校学区房的父母家。

报名前一天,孩子爸妈“突击”离婚

18日一大早,一位妈妈就赶到鼓楼区的登记现场,为女儿登记。她掏出崭新的离婚证,上面的日期是4月17日,这是前一天刚离的。她还出示了离婚协议,上面显示,婚后她和前夫买了一套住房,在秦淮区,这套房子归男方所有,而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这位妈妈无业,孩子的户口已经落在外婆为房主的一套鼓楼区的29中学区房里,孩子父亲的户口也在里面。

“今天拿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来登记的家长不少,三四月份离婚的居多。”一位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能随便猜测这些家长的离婚动机,但看看他们的离婚协议,实在是有违常理。她又拿出了几份家长提供的离婚协议,这些协议的主要内容非常相似,离婚后夫妻原本共有的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仅净身出户还要抚养小孩。

工作人员说,最不可思议的是,有一个来登记的妈妈刚刚离婚,把两套房子都给了前夫,自己带着女儿做无房户,户口挂在老人的房子里要就近上29中,“很多这样的家长现在落户的都是好学区。”

两本户口簿拼成一本欲蒙混过关

“这个户口簿乍一看没问题,但仔细看就能发现破绽,这张户口页是插进来的,户号都不一样。”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说,家长希望孩子能够入好学区、进好学校的迫切心情都能理解,但想“蒙混过关”是绝不可能的。

“您这个户口簿不太对啊,爸爸户口页的户号跟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号不一样,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向一位女士解释道,这位家长似乎预知到会有这样的“意外”,悻悻地收回材料离开了。工作人员说,孩子父亲的户口不在这个学区,她可能有侥幸心理,就把孩子父亲的户口页插进了这本户口簿,还有意调了调顺序。

“拿两个不同的户口簿拼起来的情况不少,因为每个本里的单页都是可以抽出来的,以前就发现过。”工作人员介绍,不仅有拼的户口本,还有假的房屋租赁证,还有把不是父母名下的房产,公证在自己名下的公证书……

“还有一些真不知道怎么说了,家长的工作收入应该很高很稳定,但就能从单位开出无房证明来。”工作人员说。现场,有一位高校教授,拿着无房证明前来登记,他们一家户口在鼓楼区,自称名下无房,常年在秦淮区租房给孩子上小学,房产、户口、居住地“三不对应”。

冲着公办校摇号,一家人乱挂户口

还有一种特殊的方式,是把户口随意地挂入一所名校甚至普通校的学区内,有时,一间十几平方米的房子,竟挂了五六个户口。有些家长表示,不要直升什么名校,给个摇号的机会就行。这也是刚出现的新情况。因为从去年开始,公办名校的空余学额试点拿出来摇号,只有拥有本区户口的学生,才可以摇。不少家长明说,自己就是冲着摇号来的,想请教育部门行个方便,不要再追究只挂个户口的问题。

只有户口在学区里的学生,可以参加公办学校的摇号吗?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种只有户口在鼓楼区的学生,公办学校的摇号也不能参加,区里会给他统分一所中学,保证有学上。

 

“离婚择校”放大“名校独大”痼疾

为了孩子上学而离婚,择校恐怕又给“功利性离婚”写下新注解。如同离婚为购房、为避税一样,这种假离婚充满着种种道德与法律风险,却依然挡不住人们的选择,说明其背后的诉求有多么正当与合理。事实上,择校由来已久,曾畸生出种种乱象,透过这些乱象,无一例外都是千方百计满足上名校的条件上功夫,要钱出钱,要房购房,要户籍办户籍。

南京鼓楼区孩子家长出现持离婚证报名的现象,不过是应对禁止跨区择校的严规,钻户籍管理的空子,离婚后把户籍挂下名校学区的父母名下,留下选择名校的“根”。不变的择校,变的只有种种假象,既道出“名校独大”的根深蒂固,同时,也反映出促进教育公平条件门槛式管控治标不治本。

教育均衡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促进教育均衡根本在于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消除校际之间的差别。遗憾的是,教育均衡喊了这么多年,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倒是防止择校的措施出台了一茬又一茬。其实,消除校际差别并不缺少技术手段,教育均衡包含设施条件的均等化和师资力量的均等化,其中师资力量的均等化比教育的硬件更重要。也就是说,建立教师普遍和合理的流动机制,才是撬动教育公平的最有效、最有力的杠杆,也只有教师随机合理的分布,才可以有效解决家长对学校选择的纠结。

科学的教师流动机制并不缺少成功的范例,比如日本将其确定为法定的制度,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教师定期流动换岗,平均每年的流动率达到16%。近些年,国内的一些地方也开展了教师流动的试点,如2012年武汉规定中小学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不得超过6年。只是,这些试点仅仅是浅尝辄止的“创新”,而非着眼从利益的调整上破局,解决制度与机制的问题,效果不过停留于制度条文的层面。

这些恰恰说明,促进教育均衡真正缺少是内生的动力。“名校独大”是教育功利化的结果,高考“唯分数”决定了教育资源差异化单向堆积,一切都为提高区域间竞争力,形成了类似体育的“举国体制”,容不得用资源的“中数”来进行一场“田忌赛马”的竞争。教育均衡与高考制度打断骨头连着筋,促进教育均衡,需要顶层改革。一方面,在高考还具有现实意义的情况下,需要改变招生方式,淡化“唯分数”的模式,激励义务教育多元化的转型;另一方面,制定全国性的政策,统一步调,强化刚性,避免观望攀比。只有真正破除功利导向,给教育松绑,创造条件让教师流动起来,择校之病才能不治而愈。

为择校离婚是种“荒诞的合理”

这是一种“荒诞的合理”。为了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从而选择父母离婚,这是小说中才有的魔幻现实主义情节。且不说这里面蕴藏着极大的婚姻风险——已为“离婚买房”所证实,即使从培养孩子角度讲,这种“择校离婚”实则是钻制度的空子,是为了成功而无所不用其极,由此带来的对孩子人格的影响,恐怕上100次核心价值课,都难以弥补。这种趋利避害于个人来讲,或许“合理”,但于社会来讲,难道不是一种“荒诞”吗?不能说对于这种情况,政府部门没有重视。这些年来我们也看到,为了制止择校热,政府部门推出了许多举措。要求在户口、实际居住地及房产证上的“三位一体”,就体现了这一点。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并没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择校热的出现,乃至“择校离婚”的出现,充分说明当前教育资源严重失衡。这些年来在教育平权上虽然喊得不少,但雷声大雨点小,教育失衡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在加大。相对于过去,一些孩子还可以努力学习,通过考试上一个好学校。而现在连这样的机会也没有了,或者说很少有了。剩下的只是拼运气,拼自己在不在名校学区。这其实也是一种拼爹,拼自己的爹有没有钱买一套学区房,有没有关系找到上名校的路子。

谁都希望生活在一个清风明月的社会,自然也就不能接受这种“荒诞的合理”。特别是在教育领域,涉及到孩子,任何一点小事都可能放大,任何一点瑕疵都可能后患无穷。如何解决“择校离婚”?从根本上讲,不是用一个规定来为另外一个规定“擦屁股”,而是要立足于解决教育失衡,真正推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化。聚焦当前,有些城市不但没有“补差”,反而在全力“补优”,还在把更多的资源往名校集中。应该转变思路,努力进行“削峰填谷”,把更多的资源用在普通学校身上,甚至采用行政手段,打破名校的优势特别是垄断地位。如果学校没有明显的差距,又何必择校,乃至“离婚择校”?

 

离婚择校不能放纵荒唐

虽然严规凿凿,爱子心切的父母宁愿离婚也要钻政策的空子,让孩子读名校,但在父母之爱的映衬下,教育理念的走偏暴露无遗。很多追逐名校的父母想当然地认为,孩子读了所谓的名校就一定会有出息,家长所有牺牲都值得,可孩子的人生才刚开始,仅靠短暂的中小学教育根本无法左右其未来。另外,离婚对孩子来说绝对不是正能量,无论是否为假离婚,都会对孩子传达错误的婚姻家庭观。

抱怨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也是这些离婚择校家长们的动因,很多城市因为历史原因,某一行政区内曾经教育资源特别丰富,可随着经济的发展,师范教育的进步,分布城市各处的中小学教育质量都大同小异,由于思维惯性,特别是教育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家长还是愿意选择老牌名校,认为这样有保障。而严禁跨区择校的规定就是为了建立公平的教育环境,让某些名校回归平淡,推动安静理性的教育,拒绝教育的功利与短视。这种明显钻政策空子的离婚择校明显会加剧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造就一批超级学校。

面对跑偏的教育理念与恶意钻政策空子的行为,教育管理部门、社会、媒体都应该有所作为,决不能放纵,否则就是对婚姻法、孩子人生观、教育公平的亵渎与践踏。

“离婚择校”的尴尬怎么化解

前不久,新华社曾报道一些地方因为推行"免试就近入学",好多家长不惜以天价购买名校学区房。现在南京的"突击离婚",则是另一种为择校而上演的疯狂之举。也许这些做法是少数家长无奈、非理性,有时甚至是无效的选择,但还是反映出相关政策的制订,存在考虑不周的地方。

简而言之,当一个地方没有在均衡教育资源上做足功夫,不允许跨区择校就会引发新问题;不从长远设计好实现教育均衡的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仅仅强调划片就近入学,是不可持续的,是难以走通的"捷径"。

也许有人说,教育资源均衡说易行难,短时间很难做到。但实际上,最难的不是均衡本身,是怎么转换相关部门的思维。长期以来,相关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指令解决问题,不善于或不注重建立并运用机制解决问题。

就优质学校而言,正是由于现有的政府与学校关系,决定着学校是某一地政府的"下属",被行政管辖条块分割,使得优质学校资源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增长、流动与共享。举例而言,一个城市A区的好学校资源,为什么总是没办法流动到B区?从需求来说,B区的家长乃至政府部门,肯定愿意付出优厚条件,问题出在机制。现实中,有些教师往往只能去"好学校",才能得到职称、待遇等方面的提升,为什么政府部门不能给"差学校"更多空间?

若能切实做到管办分离,由法人董事会管理学校,优质的教育资源就可能实现良性的流动。如果师资、资金、设备及其他资源,更尊重市场和教育规律,打破利益阻隔就是迟早的事。

不久前,教育部通知要求19个城市,在2015年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离婚择校"是提醒,相关部门转变思维,切实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就近入学"在执行中才不会走样。

 

【启示与思考】

南京规定不允许跨区择公办校,一方面是贯彻就近入学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是维持最起码的教学秩序,还原最大的教育公平。如果一些有权有钱的家长,大肆带孩子“拼爹”择校的话,对其他更多的孩子就显得不公平。在新的严规下,一些夫妻“突击离婚”就是在寻找制度漏洞,心情可以理解,但对其他学生而言就是在制造新的不公。

透过离婚择校风,我们看到的是新版“可怜天下父母心”。在看似疯狂的举动下也掩盖着太多的“正常”诉求。不少家长认为一旦进入了名校,就等于增强了竞争升学的保险数,未来就有了好的“起跑线”。这是一种过度的儿女成才焦虑。

另一方面,离婚择校还蕴藏着一定的婚姻风险。不能把婚姻法视同儿戏,一旦“离婚”,夫妻双方法律意义上就不再是夫妻关系,倘若有夫妻一方假戏真做,又如何保证家庭的幸福,又如进行何利益维权?

反观这项逼得几多“家庭破碎”、“妻离子散”的“禁止跨区择校”规定,也何尝不是出于一番好意。在优质教育资源分配失衡的形势下,如果任由学生完全自主择校,可以想象,各种“找关系”、“递条子”的灰色交易必定会愈演愈烈,导致“名校挤破头,弱者无人问”,到头来,只会加剧“穷者更穷,富者更富”的教育不公痼疾。而新规之下,择校的范围被大大缩小,变成了有限人群内的“拼房”、“拼离婚”。虽说仍有不足,也不能否定其进步之处。

但在教育资源均衡短期内难有根本改观的背景下,这项政策被赋予的使命,也只不过是“形势别再恶化”而已,要想让它“刮骨疗毒”,未免太不现实。

一项抱有纠偏善意的政策,在落地实施时却如此左右为难,这正是改革阵痛的一个具体反映,也恰恰说明勉力推进教育公平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如何最快地度过这个阵痛期,需要教育管理部门亮明决心和魄力,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实加大力度平衡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倾斜。同时,改革现行教育考评机制,摒弃“唯名校、唯升学率”的观念,将校际差距的均衡纳入考核指标,并赋予较高权重。如此,从体制和机制入手,问题才会从根本上趋利转好。

无论如何,这种用离婚换来的名校名额,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乃至全社会,代价都太过沉重且带有“原罪”,教育的真义绝非如此。用这种方式去“配合”改革的努力,太辛苦、太残酷,但愿这番付出能对全社会教育公平形成倒逼之势,通往理想学校的道路从此少一些坎坷和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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