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基层执政
【案例】副镇长赴任饮酒身亡之启示
2014年04月27日 21:11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网曝广西一副镇长上任被劝数斤米酒身亡 当地回应确在政府食堂喝酒
近日,一则“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疑被劝酒过度”的消息引发关注。这名“副镇长”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今年4月9日被兴宾区区委组织部送到迁江镇报到。当地回应称:确实在镇政府食堂喝酒,至于“劝酒”的说法并不存在。
网上消息称,4月9日上午,来宾市33岁的公务员钟某飞到迁江镇报到就任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次日一早,家属发现他死在几十公里外的市区家里。钟某飞任来宾市兴宾区招商局副局长已有两年多时间,最近被上级任命为迁江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迁江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4月9日中午,这位副镇长确实是在镇政府食堂用餐的,也喝了酒,镇政府一名负责人也参加了,但没有劝酒。到底是不是因为喝酒导致身亡,现在还没有结论。“他本身是迁江人,回到家乡工作很高兴,多喝了几杯。”这位负责人介绍。
钟某飞的亲戚告诉记者,家属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展开详细调查,给一个说法。
兴宾区方面表示,下一步的主要工作是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查清死因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事件进展:广西一副镇长被劝数斤米酒身亡参与喝酒干部一律免职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获悉,兴宾区14日召开常委会,会议通报,4月9日在迁江镇政府饭堂参与饮酒的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精神,决定对参与饮酒的领导干部一律免职,7名科级领导干部被免。
副镇长醉亡禁酒令还活着吗?
钟某飞本来不该死,这倒不是唯心论,而是根据我们党的制度,这场酒本来就不该喝。
这场酒是违规的。第一,摆了两桌饭菜,为钟某飞接风。参加这次宴席的,有镇长、镇人大主席等该镇领导。席间,参加接风的人员轮番向钟某飞敬酒,有人估计他喝了数斤米酒。这次吃喝由谁买单?是实行“AA制”,还是公款?第二,即使是个人买单,也还是不行。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这是全国的规矩。4月9日并非假期,中午岂能喝酒?大家都喝醉了,难道下午不上班?
今天的新闻说,违反八项规定,被中纪委通报的累积有220起,其中违规吃喝的就占相当的比例。有的人因为喝酒丢了肉体的生命,有的人则丢了政治生命。尽管如此,还是管不住一些官员的嘴。也许,禁酒令下了一年多,有些人又开始松劲了,看到有新官上任,馋劲儿又上来了,多日不大吃大喝,有了一个不错的借口,于是不醉不休,直到喝死人。看来,真的需要警钟长鸣,而不能搞运动式禁令。
副镇长喝酒身亡谁之殇?
官员喝酒身亡的消息并不鲜见。2011年,有报道称江苏南通市一位副镇长陪领导喝酒,一人喝下两瓶半茅台,导致酒精中毒死亡。2010年,重庆市石柱县一名副镇长在考察途中,因饮酒死亡。死后镇政府不仅支付了4万多元的丧葬费,还为其申请工伤。
和这两位逝去的副镇长不同,来宾市的这位副镇长是在报到就任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的次日后亡故。也就是说,副镇长尚未开展工作,就“死于酒命”。
这可真是应了宋代著名词人秦观的“为君沉醉又何妨,只怕酒醒时候断人肠”的词句。只不过,词中说的是舞姬为了大学士秦少游拼了一醉。而副镇长却是在刚刚上任之初即饮酒身亡,究竟为何饮酒过量而亡,尚不得而知。唯一的解释就是该镇相关负责人说的,他本身是迁江人,回到家乡工作很高兴,多喝了几杯。
好一个多喝了几杯,话说得多轻巧,人都逝去了,还振振有词,满不在乎。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位副镇长也太不胜酒力了,几杯酒就倒下了。
其实,不管是不是“劝酒”都无关紧要,最要紧的是,如此喝酒的风气和氛围,既对工作和身体都毫无益处,也败坏了社会风气。看看,来宾市这位副镇长只有33岁,年纪轻轻就亡故,给家人、单位带来的痛苦和损失是巨大的,尤其是给父母妻儿带来的悲痛更是疼断人肠,难以言表。
时下,在很多地方,官场应酬,迎来送往蔚成风气,不管是领导视察、走访,还是官员职位调整、工作调动,都离不开吃吃喝喝。很多大好时光就在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中白白浪费和流逝了。往大处说这是在浪费公家的钱财、容易滋生腐败;往小处说,是在拿酒赌命,对家庭的不负责任。
看来,要避免和减少副镇长喝酒身亡的悲剧,关键还是要端正党风政风,消除官场陈年痼疾,以党风政风的好转,促进和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
副镇长赴任首日饮酒身亡暴露一个原则性问题
因为喝酒闹出大事情的,实在不在少数。同样是在广西,前几天“广西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宣判,维持被告人胡平一审死刑判决。而该事件就是因为在当事人违反公安部的禁酒令,从而导致悲剧的酿成。
公务员禁酒令早已作为行政性法规的形式下达,其内容就是言简意赅的“公务员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对象很清楚,制度建立的也很明确,但是法规走到了基层,却时常囿于空转的尴尬。近年公务员喝酒导致死伤的事件,都是自身有恃无恐造成的。不仅群众把这样的酒桌事故当笑话看,政府的形象更是一地鸡毛。
这位副镇长是喝米酒身亡的,这也暴露着一个原则性问题。“白酒不行上啤酒,啤酒不行就来米酒”。官员们把酒精浓度的下降当成了对禁酒令的敷衍,这在现实中估计已不是小概率事件。连自己都要糊弄的官员,你还能指望他在平时工作中有所作为?
此外有个细节,当天食堂中参与有两桌人参与招待,人数最少应该在十多人,而最终被处理免职的仅仅有七人。如果说当时只有七人饮酒,那结果无可厚非。但如果仅仅是对同一桌人进行处罚,而对另外一桌人选择性失明,那这种处理结果是打着折扣的。
在当地对该事件的通报中,我们还看到了熟悉的字眼“要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如何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又到底是在哪?为何连小小的禁酒令都空转成摆设,一定要等到出了人命了才赶紧来当“补锅匠”?种种的未竟之问,却往往找不到回答的人。口号喊的震天响,执行起来却经常要靠“群众反映”。这种拳头打到棉花上的无力感,可真别成了老百姓的情绪表达。
剖析“禁酒令”被阳奉阴违,和部分官员的政绩观和交际法则有着直接关系。某些官员靠着喝酒来表达对上级的忠心,而领导也乐于把酒量当成能力的一项硬性标准。这就有了某县委书记跑项目连喝18杯白酒的冷笑话。于是乎,喝着酒说话、红着脸办事、晕着头决策,就成了某些官员酒后的嘴脸。这些精神遗毒不除,就会亏待了那些真正办事的好官员。
副镇长酒后身亡的警示
33岁就任常务副镇长,对他而言,无疑是人生中一件喜事,没想到乐极生悲,竟没通过“酒精考验”。任何生命的突然离去,都是令人悲伤的事情;我们原本不应该用各种挖苦的语言,将副镇长酒后身亡描绘成舆论的口水狂欢。但之所以无人同情,乃是因为这样的偶发事件,背后有相当普遍的背景,让人禁不住浮想联翩。
“回到家乡工作很高兴,多喝了几杯。”当地官员的解释,不仅是对逝去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大吃大喝的麻木淡漠。什么叫“多喝了几杯”?在八项规定等一系列中央禁令之后,为什么还在工作日大吃大喝?因为是在镇政府食堂喝酒,就可以“多喝几杯”吗?当地官员就是这样理解中央禁令精神的?在当地,工作日饮酒是否常态?“关起门来”的大吃大喝,是否从未真正有过收敛?
不搞迎来送往,不搞接风洗尘,是中央文件的明确规定;副镇长上任首日酒后身亡,证明官场大吃大喝陋习,仍旧是一种泛滥的存在。高档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大吃大喝,或许不再普遍;但是,像政府食堂等隐蔽场所的吃喝文化,显然仍在继续。这种大吃大喝以至于喝死人的场面,用血的画面警示我们:推进廉洁从政,杜绝大吃大喝,仍旧任重道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隐蔽地带,真正做到严惩不贷。
饮酒身亡是个悲剧,官员工作日饮酒身亡更是个警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期间,共有54名各级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自杀死亡的超过4成。值得关注的是,死亡人数第二多的死因是喝酒和意外事故,都为9人。酒后死亡的9名官员大多死于酒后引发的心脏疾病,有的是“陪酒死”,有的是“请酒死”。这位上任首日就不幸酒后身亡的副镇长,无疑又给这个长长的名单增加了一个“陪酒死”的案例。
官场觥筹交错的酒桌文化,不仅大量靡费公帑,是严重的腐败浪费行为;同时也是对深陷其中的相关官员的严重伤害。这种畸形的官场文化不能彻底清除,官员喝酒死的悲剧不仅还会继续上演,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实现治理现代化更是妄谈。
【启示与思考】
新官上任要“接风宴”、调动工作送别还要“告别宴”,成了某些政府官员的不成文规定。在饭桌上推杯换盏,似乎不喝个酩酊大醉就没有能力,不够朋友。兴宾区副镇长赴任首日就意外死亡,这样的悲剧,到底是谁的过错?是陪同喝酒的干部的过错?还是这种所谓“不成文规定”的过错?
公务员接待喝酒成风,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而且损害政府形象,一直为百姓所诟病,“革命小酒天天喝,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中央八项规定之后,各种形式的禁酒令纷纷出台,百姓纷纷拍手叫好。不宴请、不喝酒,不在饭桌上闲侃胡扯、不在觥筹交错中消磨时光,无论是对政府官员自己的身体还是公众形象都有好处。同时还能减少公款吃喝浪费,带动社会风气的转变。
但是我们不禁担忧,这项禁令能否真正落实,能否长期有效的实施下去。类似于新闻报道中副镇长这样的悲剧能否永久避免?
政府应完善管理机制,将公务招待的事件、地点、开支情况细化,并定期公开。同时发挥群众的作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让违规饮酒者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无处遁形,一旦发现要加大惩罚力度,严肃处理。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427/7671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