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反腐倡廉
【案例】国企央企招待费岂可“躲猫猫”
2014年05月02日 18:59
【全球财经】
【事件介绍】
进入四月中旬,A股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接近收官。对于公众关注的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记者对比发现,2013年度上市公司招待费比上年度锐减四成,不仅如此,上年8.37亿元天价招待费的中国铁建去年招待费竟然为零。专家认为,若不及时纠正会使得业务招待这一容易滋生腐败的空间变得更加隐蔽,对公众监督反而不利。
上市公司招待费大降四成
据同花顺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0日,两市共有1908家上市公司发布2013年年度报告,其中有1269家在年报中披露了“业务招待费”数据,共计77.01亿元。对比上一年度1720家上市公司所公布的招待费总额138亿元,粗略计算(本年度年报未披露完毕),同比锐减44%。由此看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的严厉落实下,上市公司在上一年度大幅减少了业务招待费用。
然而,记者注意到,数据的大幅减少其实来自不少公司对“业务招待费”这一项内容的讳莫如深。从同花顺统计数据得知,截至目前,至少有82家去年披露了招待费用的公司在今年的报表中直接隐去了该项目,而去年该部分上市公司披露2012年招待费合计达到26.02亿元。
其中,去年披露的2012年招待费“前三甲”均为大型央企,分别是以8.37亿元排名第一的中国铁建,以及以7.8亿元和3.42亿元位列二、三位的中国交建和中国电建,然而,今年这三家上市公司在披露时都不约而同地隐去了“业务招待费”这一财务指标。另外几家上年招待费超亿元的“大户”,包括葛洲坝、中国北车、中国化学等在内,也选择“业务招待费”直接不披露。
截至目前,在2012年招待费超亿元的12家上市公司中,仅有三家公司公布了2013年业务招待费用(另有三家公司未披露年报)。且这三家上市公司的招待费用呈急剧下降趋势。如中煤能源从2012年的1.13亿元降至2013年的7779万元,降幅达30%。上海建工则从2012年1.78亿元降至2013年1.49亿元。
招待费或在“躲猫猫”
对于个别上市公司来说,上年尚有上亿元的招待费,去年这笔费用瞬间“不翼而飞”,不禁引起公众猜想,是企业取消一切招待行为了?显然不太合理,那招待费到底藏哪里去了?
记者梳理部分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发现,个别上市公司通过会计科目的调整以实现巨额招待费“清零”。
以中国铁建为例。去年,中国铁建曾因8.37亿元的“天价招待费”引起极大关注。在2013年年报中,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项目已取消。而年报中的“其他”一项却从2012年的22.4亿元增加至32.26亿元,一年暴增了9.86亿元,增幅达44%。而对于会计科目变更一事,中国铁建在年报、内部审计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说明中均不见作出说明。
此外,记者发现,去年在招待费提名榜中位列“榜眼”的中国交建或将“招待费用”挪至管理费用的“其他”及“人员费用”名下。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分析师表示,今年个别央企上市公司选择“隐瞒”业务招待费情况,主要与去年被曝光巨额招待费而遭到业务冲击有关。
“一般来说,任何一家公司只要对外招揽业务,都会有业务招待费的产生,这一费用通常会记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下。为躲避监管,有些上市公司会把招待费并在其他科目下。在一些混业经营的公司,在发生招待行为时甚至会开具‘会议费’‘培训费’发票,这样,招待费很难在年报中体现出来。”一家上市央企的财务人员对记者表示。
有碍信披透明度提升
实际上,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无论是央企还是民企,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才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方向。如今,“业务招待费”从有变零,恰恰有碍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升。
“无论是央企或民企,只要是上市公司,就有义务向股民如实汇报支出情况。但当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还有待提升。”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说道。
对于国企或央企的管理规定来说,记者了解到,当前制度对于国企或央企的招待费公开没有硬性规定。根据目前执行的1998年推出的《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向职代会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可见,招待费公开的范围只在企业之内。“正是利用这一空白,国企和央企敢于在招待费问题上‘躲猫猫’。”律师周小清表示。
对如何更好规范“招待费”问题,包括周小清等在内的一些专家建议,国资委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央企的招待费做专项审计,甚至让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定期向大众披露审计结果,让百姓看到一个清晰的招待费管理流程和结果;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在财务报表科目发生变动时,应向投资者说明,对有明显变化但不做说明的需追究责任。
“上市公司,特别是央企更应该把招待费亮出来,这才是消除腐败暗流的正道。”周小清说。
央企招待费岂能“躲猫猫”?
2013年,多家央企披露的2012年年报中业务招待费动辄过亿、甚至十数亿,一度成为众矢之的。今年,四成央企的招待费在账面上“不翼而飞”,这显然有点诡异。公众难免会合情合理地问一句:央企们的招待费都去哪儿了?2012年披露8.37亿元业务招待费的中国铁建,2013年年报中“业务招待费”被清零,“其他”一项却从22.4亿元增加至32.26亿元,一年暴增了9.86亿元,增长44%。
客观而言,业务招待费也不是洪水猛兽,就像行政中的三公支出一样,只要有序合规,属于企业的合理成本。这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对外联络、公关交往、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一句话,钱挣得越多,成本支出当然也越多。因此,抽象地看招待费数字而妄议是多是少,确实有失理性。
央企与国资联系在一起,公众关注央企招待费的神秘消失,这自然是监督与知情权所需。更重要的,还离不开以下两个背景:一者,自去年中国铁建天价招待费事件后,加上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等严格落实,2013年上市公司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下降明显。最新资料显示,1049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相比前一年下降6亿元,同比降幅10.9%。2013年招待费下降的公司为611家,占到1021家有可比数据企业总数的60%。这种“喜人”的下降,究竟是真实情况、抑或只是打扮出来的账面数字?
二者,正如业内人士所言,对于招待费,上市公司披露的各家账务处理也不同,有的列支在管理费用之下,有的单列,还有的干脆不特别标注。如果是因为害怕被曝光而故意隐匿、直接清零,不仅会使得业务招待这一容易滋生腐败的空间变得更加隐蔽,对投资者或公众监督反而更加不利。
去年的天价招待费事件过后,还定下了一条制度化的监督举措:即央企监管责任人要对监管效果“签字背书”。今天,面对“高而隐”的央企招待费,如何让“签字背书”的责任追究机制落到实处,这恐怕是绕不过去的制度之问;至于如何规范央企招待费的披露与监管程序,更是迫在眉睫的现实课题。
“招待费”躲猫猫莫要掩耳盗铃
业务招待费由上一年度动辄数亿元突然归零。这些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支出的显著变化对股东和公众应是好事,但是,个别公司的“管理费用”却同时大幅增长,一减一加之间,足堪玩味。
在正常的商务和公务往来中,上市公司产生“业务招待费”并不奇怪,只要支出合法合规、适度有据,股东和公众也能理解,怕就怕一些上市公司打着“其他费用”的名号,行大吃大喝、公款高端消费之实,形成“歌舞酒水里的猫腻”和“舌尖上的腐败”。而自从中共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社会上形成了监管公款吃请的强大舆论压力。
“业务招待费”的信息披露事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和公众知情权,因此,变换名目、让相关信息“人间蒸发”不是上市公司对待外界监督压力的正确态度,把正常开支晒在阳光下才是正路。一些上市公司“业务招待费”突然归零所引发的争议与猜测,但愿只是外界“疑心生暗鬼”的无谓担忧,而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掩耳盗铃式遮掩。
根据目前执行的相关规定,招待费公开的范围只在企业之内。“正是利用这一空白,国企和央企敢于在招待费问题上躲猫猫。”律师周小清表示。包括周小清等在内的一些专家建议,国资委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央企的招待费做专项审计,甚至让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定期向大众披露审计结果,让百姓看到一个清晰的招待费管理流程和结果;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在财务报表科目发生变动时,应向投资者说明,对有明显变化但不做说明的需追究责任。
【启示与思考】
最近一年来,在中央“八项规定”的严厉管控之下,政府机关的公款吃喝受到全面阻击。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出现大幅度下降是可以期待的。但是,一些企业不公布业务招待费,并不等于这笔费用已经清零,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如此隐藏公众关注的项目,事实上是对社会监督的变相抵制。
“业务招待费”在会计报表中,确实不是一个界定十分明晰的科目。但是,对于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来说,将这个科目归并到“其他”一项,利用会计手段偷梁换柱,更引人怀疑是以此来掩盖背后“猫腻”。一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招待费用难免,只要钱花得透明合理,公众自然会理解。这样遮遮掩掩,显然是掩耳盗铃。
我国很多央企、国企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但由于其中一部分转制并不彻底,未能切实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导致公司仍然停留在原有的国企体制之中。天价招待费很少在民营类上市公司中发生,却集中出现于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这从一个方面证明了央企、国企类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亟须以严密的监管来倒逼其建立起符合市场要求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正在对国企国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比于以往的股份制改革,这是实现多种资本互相融合、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深层次改革。而在这种改革中,不可缺少的是要建立起对国企国资的监督机制,如果像以往的股份制改革那样,只是追求形式上的达标而忽视了实质上的改革,那么,不仅国企国资原有的体制性痼疾难以根治,混合所有制改革也难以达到它的应有效果。
去年舆论在关注央企天价招待费时,就提出相应细化规定缺席的问题,现在招待费的隐身,更揭示制度建设的急迫性。期待国资委、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早日拿出应对方案,避免更多“业务招待费”藏在“其他”中逃避了监督。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502/7675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