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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惕胡斌“归去来” “70码”悲剧莫重演
2014年05月19日 10:36
【网络舆情】
【事件介绍】
杭州“70码”主角胡斌翻车 事故车已有数次违章
近日,曾于5年前轰动全国的浙江杭州“70码”事件主角胡斌出狱后,于“五一”小长假期间因驾驶不当发生翻车事故。5月4日,记者经杭州交警方面证实,胡斌所驾驶车辆目前已有至少3次违章,其中2次尚未处理。
据悉,5月2日22时30分,一辆牌照为浙A·B12××号的白色宝马125轿车,在杭州龙井路西向东下山方向发生了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接警后,杭州景区交警赶到现场,发现宝马车侧翻在路边,所幸司机未受伤。后经媒体多方求证,得知事故车辆的司机确为几年前轰动全国的“70码”事件的主角胡斌。
2009年5月7日,胡斌驾驶一辆三菱EVO轿车,在杭州市文二西路高速行驶,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谭卓撞死,事件引发人们对交通安全的诸多关注。由于当时警方鉴定肇事车辆行驶速度为70码,未达到公众想象的飙车时速,这使得“70码”迅速成为当年一大新闻热词。最后,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
从当初的交通肇事,到此次的单方面交通事故,胡斌也再次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4日,记者了解到,该宝马车为胡斌所有,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件状态均正常,而经酒精检测亦证实其没有酒驾。
根据规定吊销驾照两年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申领驾照。而胡斌在狱中曾被减刑,出狱后新考取了驾照。
另外,警方还表示,尚未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超速,事故原因可能系操作不当。
目前,这起事故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据当地媒体报道称,某车友会透露,胡斌当时在龙井路上为了“体验过弯的感觉,一不小心失手才导致了翻车”。
经多方证实,记者得知,实际上在事发前胡斌所驾驶车辆已存在至少3次违章,分别为1次违停,1次违反交通信号灯及1次违反交通标示。
胡斌翻车事件不可重蹈“70码”覆辙
倘若不是这次翻车事故,已出狱的轰动全国的杭州“70码”事件主角胡斌(驾车撞死一人,事后警方称车速仅为70码引发如潮质疑),不可能再次“撞入”公众的视野。杭州警方表示,尚未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超速,事故原因可能系操作不当。目前,这起事故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既然“事故原因可能系操作不当”,那就是并没有确认最终的事故原因,警方又有什么理由“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呢?
我们不妨先从胡斌这次翻车事故分析。表面看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胡斌驾驶的宝马车侧翻在路边,所幸他未受伤也未撞到他人,但到底是操作不当,还是涉嫌酒后或再次飙车驾驶,警方岂能以“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件状态均正常,而经酒精检测亦证实其没有酒驾”的单方说法定性?如果不公布相关录像、现场目击证人证词、事故现场检测报告以及对胡斌现场酒精测试数据,怎能就急吼吼地宣称“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了呢?
更值得注意的是,胡斌2009年5月7日飙车肇事致人死亡,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至今还不到5年。此中有三个问题:其一,胡斌在狱中曾被减刑尽管是这起事故发生后才公布的,但其是什么原因被减刑、具体何时出狱,这两个至关重要的信息,必须进一步公示。其二,胡斌出狱后重新考取了驾照,但他又是何时、通过何种途径考取驾照的?根据规定吊销驾照两年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申领驾照,但服刑期是否算为吊销驾照两年期限?对于如此严重交通肇事犯罪者,重考驾照是否没有任何限制?杭州警方对于胡斌本人考取新驾照的时间和整个程序都有责任予以公开。其三,经多方证实,实际上在事发前胡斌所驾驶车辆已存在至少3次违章。对于这样的屡次违章者,现在又发生了翻车事故,还能“已按照简易程序处理”吗?
我们追问警方对胡斌的简易程序处理依据,绝不是揪住这个犯错误的年轻人不放,不给其重新做人的机会,而是希望警方正视公众的质询,尤其是不能因为这次胡斌没有撞死人就简易处置。公众应有的知情权必须得到满足,而司法机关、包括警方是否自始至终地秉公执法,不仅关系到所有程序是否合法,还有其结果是否经得住公众和历史的检验,否则就是重蹈“70码事件”覆辙,落得个“谁都输”的结果。
70码事件主角再上路理应有压力
为什么公众对胡斌不依不饶呢?5年前,胡斌因为70码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透支了社会信用,如今再栽跟头,大家几乎必然是一直地苛责。作为事件主角,胡斌再次上路,理应吸取教训,勿重蹈覆辙。为此,不少网友在围观时也不忘疾呼:为何不对胡斌终身禁驾?
杭州警方显然吸取了当年在“70码”事件中曾因应对不当引发舆情二次危机的经验教训。较之当年在没有对肇事车速的最终鉴定结论时,就替肇事者公布车速为“70码”左右,这次的警方信息披露少了主观臆断,多了客观陈述,算是回到了应有的常态。
虽然不少网友仍希望警方能对胡斌处以“终身禁驾”的处罚,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警方也不能越权加重处罚以迎合部分民意。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尽管胡斌在5年前曾有交通肇事行为,也构成了致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但他并未逃逸,因此不符合“终身禁驾”的处罚要件。而胡斌在吊销驾驶证两年后,重又依法申领了驾驶证,在法律程序上似乎挑不出问题。
当然,网友仍然可以呼吁立法机关通过修法来拓宽“终身禁驾”的适用范围。但这属于制度评判,不能援引作为判断个案对错的依据。在舆论上可以追问的倒是,醉心于驾驶技术的胡斌,重新申领驾照可能并没有多大难度。但对驾驶来说最重要的其实并非技术,而是安全意识。有过5年前的前车之鉴,今天的胡斌是否吸取了教训,真正做到了把“安全第一”牢牢记在心中!
汽车社会须直面“70码事件”法律困境
汽车拐弯时能够发生侧翻,速度起码也在60码左右或以上。基于此,人们可以判断这是又一起“70码事件”。网上,胡斌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笔者认为,评判“胡斌翻车案”,不能只停留在道德批判的层面,在法律层面似乎也存在很大的困境。
首先,要确定的是,胡斌此次驾驶,并不属于“危险驾驶罪”。刑法是这样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既没有“追逐竞驶”的有效证据,也没有“醉酒驾驶行为”,结果上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此也不属于“情节恶劣”,所以,胡斌此次翻车,很可能不会受法律的任何惩处。
再说一说驾驶证问题。胡斌因减刑出狱后于2011年再次提出学驾申请。根据规定,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被依法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的不能申请驾驶证。胡斌申请重考驾驶证已过处罚时限2天,符合规定。
有几个问题也随之而来:一是,胡斌自2009年被判刑到2011年出狱,其被吊销驾证已两年,也就是说,他只要出狱,就能立马申请驾证,这样的规定是不是完全合理?二是,虽然刑法中增加了“危险驾驶罪”,但“危险驾驶罪”的门槛似乎很高,要么是和同党飙车,要么是醉酒驾驶,但是,对于一些天生具有危险驾驶倾向的人而言,这个罪名基本形同虚设。
有网友认为对胡斌就应该“终身禁驾”。但公安机关做出终身禁驾处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重大交通事故;二是构成犯罪;三是逃逸。显然,胡斌表现并没有恶劣到那种程度,法律也不会因为翻车的司机有前科而对其禁驾。
驾证申请过早、过易,以及“危险驾驶罪”、“终身禁驾”的门槛过高,都在制度层面对“胡斌们”的危险驾驶行为产生了一定程度上的纵容。当下,国人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4亿,如何防范汽车成为杀人的工具,显然是摆在交通法规和交管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
无针对性矫治才有习惯性肇事
多年之后,肇事者胡斌,再次闯入公众视野。一起寻常的翻车事故,也因为主人公的敏感身份,瞬间激起轩然大波。的确,这并不是一个关于悔过自新的美好故事,反倒展示着一副屡教不改的绝望轨迹。五年前的噩梦虽未重演,但故人依旧、恶行仍存,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为体验过弯而致失手翻车,一度酷爱飙车的胡斌,如今可谓危险依旧。而这,也恰是公众最为气愤之处:一条人命、几年刑期,付出沉重代价的胡斌,竟仍是不思悔改、我行我素的模样!继而,由此“结果”倒推,一连串的诘问又接踵而来—当初为何不对胡斌终生禁驾?此次翻车为何只作简易处理?滋事者为何总有机会重新为祸?
然而即便如此,我们仍要明确,职能部门的处置选择,都未有任何有悖法律之处。比如,法律规定,“逃逸”是终生禁驾的前提条件之一。基于此,当然不能对胡斌处以此类处罚;此外,胡斌“被吊销驾照两年后,依法重新申领驾照”,似乎也无不妥……此事中真正可堪指摘的,其实只有两点,其一,是监狱改造之失败,服刑者出狱后故态复萌,毫无“重新做人”之觉悟;再者,则是道交法约束之疲软,未能实现危险者与无辜者的充分隔离,前者得以不断威胁后者安全。
胡斌的归去来,让道交法固有的尴尬暴露无遗。“驾车肇事—吊销驾照—两年后重新申领”,这样的法律设计,因其标准太过机械、层次太多单薄,而未能展现出应有的“递进性”,以及累积与加重考量。更合理的状况下,那些“习惯性肇事者”,理当被处以更严厉的处罚,同时其重新申领驾照时,也应被施加更高的门槛。惟其如此,才能不断增加“惯犯”的违法成本,直至让其危险行为与正常社会必要切割。
一起有惊无险的翻车事故之后,我们期待着劣迹斑斑的当事人,能最终痛改前非。而与此同时,我们更呼吁,一整套维护交通安全的规则体系,能变得更有层次感和针对性,能对那种重复滋事的危险者加以更有力的制约。毕竟,健全的法律框架,从来都是对出格行为最有效的矫治。
“70码”不是再次车祸的原罪
如果不是当年“70码”事件,胡斌的这起单车事故,与同类的交通事故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然而从舆论关注度来看,胡斌的再次车祸似乎被打上“屡教不改”的烙印。这与“做了一次小偷一生便小偷”的固有偏见有关,也与当下“仇官”“仇富”的社会心态有着莫大的联系。然而,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驾车不能多次发生事故,对于私权来说法不禁则允许,对每个人都是适用的,胡斌也不例外,“70码”事件并不是他能否驾车的附加条件。
虽然,不否认他应当从“70码”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中汲取教训,但是这只是道义上的诉求。况且,再次车祸并不能证明他就是明知故犯,没有理由抡起道德大棒。简而言之,“70码”并不是再次车祸的原罪。公正对待胡斌再次车祸,只能把车祸当成个案来看待,什么行为对应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仅此而已。然而,他的再次车祸,舆论极力与“70码”事件联系起来,更多是对法律公正的担忧。诸如他因此次车祸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公众便质疑他的减刑和再度考取驾照是否合法,其实超越了个案的意义,拷问的是司法公正的命题。
毫无疑问,这沿袭了“70码”事件中,权力与财富干扰司法公正的思维逻辑。虽然,这些并不能成为胡斌减刑与考取驾照不合法的证据,却并不妨碍形成权力与财富博取不同法律地位的现实判断。这些与当下被广泛诟病的“文件求情”、“花钱减刑”之类的司法问题,理出一辙。
所以,关注“70码”事件主角的再次车祸,考验的不是主角本人,而是关联的权力部门与司法机关。之于个案,有关减刑与重新获取驾照的情况应当有一个公正的解释,同时个案的定性亦需要立足于公正的立场给予必要的回应,不能总是语焉不详,一带而过。而之于社会公平正义,亦应读懂“70码”剪不断、理还乱裹结不清的民意基础,惹祸的“70码”,需要掘出司法与权力、财富的隔离带,给异位的司法安上“刹车”。只有充满了阳光与正义的司法机制,才能彻底扫除“富二代”、“官二代”称谓头上的雾霾,既不让他们“躺枪”,也让普通阶层心生焦虑。
【启示与思考】
一次翻车事故,却因为司机是当年“70码”事件的主角胡斌而引来大量关注。本着对胡斌曾经行为的念念不忘,很多网友便在网站留下揶揄辛辣的调侃,“现在过马路的时候要悠着点了!”成了被热顶的词汇。
公众渴望一种踏实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除了实打实的交通秩序井然、社会人的遵纪守法之外,还有对相关事件处理的透明公开。当初“70码”成为网络流行语背后,存在着百姓对于这起交通事故取证方式、事故鉴定的质疑。五年的时间过去了,这些当年的情绪化解读又被公众在“胡斌翻车”上又重新归位了一番。
现在人们又产生新的质疑,就是胡斌在狱中曾有减刑,以及重新申领了驾照。前者在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背景下更引得我们关注。在杜绝司法腐败和暗箱操作的语境下,公众应该有权知道胡斌当年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减刑的。不然,这一小小的环节将承载起和它本身不成比例的巨大质疑。
在胡斌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吊销驾照2年之后,当事人又重新申领驾照,并驾车导致翻车事故。这里面有个需要科普的问题是,吊销驾照是不是从胡斌坐牢之日开始算起,毕竟现在很多人的质疑是胡斌何以能如此快的拿到驾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任何质疑都能带来民粹的涌动。相关部门的确该站出来答疑解惑。
舆论总会裹挟着大量的问题汹涌而来,而政府却需要耐心地抽丝剥茧。胡斌翻车,这起普通的交通意外则是在考量公共部门应对的能力。在他翻车之后,酒驾已经被证实是没有,那在现场转弯的时候,是否有超速之嫌?同时对道路、绿化带的损坏是否有及时的赔偿?关切无小事,我们可以插科打诨,但你们却不能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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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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