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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举措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年05月20日 10:25

济南市中区司法局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入手,切实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落实到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上,采取三项举措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局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民务实清廉的党性觉悟。

组织集中学习提升思想境界

市中区司法局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定期学习,观看教育片,学习重要文件,加深全体党员对本次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为了保证参学率,专门组织请假人员集中补课,保证学习教育阶段集中学习活动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三小时,并且做到了有请示、有教案,有考勤。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学、认真学、坚持学,并做到学以致用。目前,共组织集中学习教育8次,学习时长共26小时,参学率100%。通过组织参观济南战役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回顾红色历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参观济南监狱,开展党性教育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营造学习声势广筑舆论氛围

4月3日上午,市中区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深入学习了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全面部署司法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该局通过发放学习资料、观看影像、写学习心得、制作文化墙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一是要求每位党员撰写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心得体会,制作学习园地将心得体会统一张贴上墙,二是通过基层工作、廉政文化两个qq群和市中司法微信、微博及时推送学习内容,三是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设计制作了32块宣传展板,内容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实施步骤、标语口号、领导人有关群众路线的言论论述、司法局活动开展情况等,在局机关营造人人学习、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

强化政务公开落实问题整改

市中区司法局紧密围绕对外服务职能,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教育成效内化为优质服务,加快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达到群众满意。教育实践活动至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例,办结33例,为群众减免代理费7.5万元,受理办结公证法律援助4例,减免公证费用2万元。成立了处理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投诉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处理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投诉,化解信访案件。先后与三家法律服务所、一支大学志愿者队伍联合在社区成立了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化解社区矛盾,满足社区群众的法律需求。市中区鲁源公证处、法律服务中心、148法律协调指挥中心等对外服务窗口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工作时限,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角工作制等各项制度,先后设置了人员不在岗去向指示牌,确保服务无缝隙,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局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开通司法局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发放征求意见表60余份,共收集社会群众层面关于加强调研、提高服务效能、强化作风建设等七方面意见建议89条,收集局机关各科室、鲁源公证处、各司法所对局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13条。

下一步,市中区司法局将进一步聚焦“四风”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开展三个层面的活动落实问题整改举措。一是在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中开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与党家街道办事处催马村、相家村7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帮扶活动。二是在法律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中开展“转作风、做表率、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在青年党团员中开展“谋改革、荐良策、促发展”主题活动。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520/7694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