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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如何在基层司法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2014年06月06日 13:46

 

原标题: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  追求为民务实清廉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习近平同志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西青区司法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服务全区中心工作为核心,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一、把握为民务实清廉实质,凝聚基层司法行政鲜明群众性的共识

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生命之本,是民族的兴旺之魂,是人民的幸福之源。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基层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职责无论从工作性质还是从工作对象来看,都具有鲜明和广泛的群众性,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直接最紧密的联系,也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群众性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属性。比如说,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服务,没有哪一项不是和群众打交道,没有哪一项不是关乎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细枝末节。服务人民群众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归宿和出发点。在西青发展进入新阶段,全区人民对美好生活充满新期盼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更要凝聚共识,认真学习和实践群众路线,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坚决反对“四风”,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二、让为民务实清廉生根,强化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作用

(一)服务基层群众。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紧贴基层,面向大众,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治精神与群众文化生活的渗透融合,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平台,通过组织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书画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群众中形成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浓厚氛围。突出西青特色,全力打造“普法赶大集”、“普法会客厅”、“法律服务和谐号”等一大批亮点法治文化品牌,提高普法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西青普法”官方微博、普法飞信等便捷、高效的新型媒介,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深化法治惠民工程,筹划法治公园设施建设,拓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新渠道。我们推动监管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努力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阳光就业、公共法律服务于一体的特殊人群服务平台。全面落实《天津市西青区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心和帮扶工作,重点做好了“三无”人员、“老、病、残、少”人员的协调安置工作。我们建立“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主动适应法律援助对象多为经济困难、行动不便人群的特点,健全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了203个法律援助工作点,方便服务群众。组织法律援助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和巡回服务队深入到社区、乡村、工地、部队、学校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从“坐堂问诊”转变为“出门巡诊”,使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了便捷服务。

 

(二)服务稳定大局。我们全面落实《深化法治西青建设实施细则》,大力推进法治西青建设。健全法治西青建设相关制度。梳理建立法治西青建设项目台帐70项,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实现了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化、年度化、进度化。建立健全217个一线调解组织,着重打造形成了区、街镇(开发区)、村居“三级调解网络”,同时聚焦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了西青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西青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三个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报、预案、预防、预警的“五预”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级调处、重大事件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及时将矛盾化解在一线。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共调解案件573件,调解成功567件,调解成功率99%,为群众挽回损失1144万元,排查纠纷48次,预防纠纷58起。我们狠抓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效整合社会帮教资源,与全市11所监狱建立了监管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做到大墙内外资源共享。我们认真落实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完善安置帮教无缝衔接机制,不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网络化、信息化,同时建立了“西青区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了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目前,全区刑释解教人员1059人,重新犯罪率0.189%,监狱系统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为零,重新犯罪率为零,全区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已连续12年呈下降趋势。

(三)服务经济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经济建设的功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全区经济发展的成果。全区6家律师事务所,为116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了法律顾问,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服务农村小城镇建设中,律师积极参加农民居住社区管理工作的探索,有力支持了农村小城镇建设;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中,律师帮助金融机构明确产权关系,为金融机构改革和创新贡献力量。同时公证工作在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张家窝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小稍口、小南河还迁房分房抽号、汽车限购、侯台村“三改一化”等项目中,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服务和法律支持,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作用。

三、强根固本,永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生机活力

(一)在教育引领中树理念。我们弘扬优良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通过组织参观周邓纪念馆、津南区《时代记忆》展,观看《焦裕禄》等教育影片、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三观”改造,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增强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争做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的表率。

 

(二)在建章立制中强规范。我们建立严格明晰的考评机制,更加注重考评内容的科学性,增强考评指标的针对性,提高考评的可操作性、扩大考评的群众性,坚决杜绝“无所作为”和“庸懒散奢”。我们建立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完善司法助理员、公证员、律师的执法(执业)业绩档案制度,完善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工作通报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完善《司法局内部审计制度》《司法局进一步加强警务车辆管理的规定》《司法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等,使规章制度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三)在转变作风中见成效。我们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执业)、执法(执业)为民”活动,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奋斗、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提高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加强群众观点再教育,坚持把服务群众贯穿执法执业活动的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执法执业社会公信力。深入开展“转作风、惠民生”活动,从办公室走出来,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五大延伸”,即:向服务“三农”工作延伸、向服务城市低收入人群延伸、向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延伸、向服务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延伸、向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延伸,让便民惠民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最鲜明的特征。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606/7698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