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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走廊医生”被解聘背后的思考

2014年05月27日 09:56

 

【热点透视】

【事件介绍】

 

四川走廊医生兰越峰被解聘  

纷纷扰扰的绵阳市人民医院“走廊医生”事件5月6日进入“法治”阶段。下午15时20分许,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与会88名职工代表一致表决通过“解聘‘走廊医生’兰越峰”的医院处理意见。

“最后通牒”期限日 兰越峰同院方在医院大门口交锋

5日,是绵阳市人民医院对“走廊医生” 兰越峰发出 “最后通牒”、要求其“限期到岗、否则解聘”的最后期限。下午17时50分许,兰越峰现身医院大门口接受一家电视台采访时,称她近阶段一直在CT室上的班。但院方对其行为并不认可。面对媒体镜头,双方在医院大门口针锋相对。

医院负责人表示:医院有自己的岗位管理规范,医护人员应持证在规定岗位值班。兰越峰的岗位是外科超声科,而不是CT室。同时还透露:今(6)日下午,院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职代会,对兰越峰旷工问题拿出处理意见。

据了解,兰越峰原岗位是外科超声科,而兰越峰前夫何某的岗位在CT室,兰越峰离开“走廊”后曾多次出现在此“自修”。医院曾六次书面通知兰越峰回超声科上班,并在外科大楼二楼为其准备了单独的值班办公室——超声诊断室(九)、配备了助手和新设备,但兰越峰没有回超声科。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聘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聘用单位规章制度”,聘用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中午13时05分,兰越峰发微博称:“武力逼坐走廊,罢工开除,网络开除。职代会开除。还有什么招?…60年代到今天过去40多年了,党和国家进步,绵阳市医腐败共同体的刁(应为“雕”,编者注)虫小技难到谁呢?”

88位医院职代会一致表决通过“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处理意见

下午15时05分许,绵阳市人民医院召开职代会。全院105位职工代表,88位到场。

首先,院长陈斌、副院长杨曙光通报了《绵阳人民医院关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有关情况说明》和《医院对兰越峰医生的处理意见》:“2014年1月28日以来,医院本着‘不抛弃、不放弃、不排斥’的原则,一直最大限度地保持与兰越峰医生的沟通,包括积极与兰越峰医生亲友的联系,但是,兰越峰医生一直未到超声科上班。根据川办发〔2002〕40号《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以及医院与兰越峰医生签订的《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十条(三)款2项相关规定,兰越峰医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构成长时间旷工,符合因旷工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2014年5月6日上午,经院务会研究,提出‘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意见,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15时20分许,88位到场医院职代会一致举手表决通过“与兰越峰医生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理意见。会议随即结束。

 

“走廊医生”被解聘,真相仍在路上

“我的手足同胞向我举起了屠刀,逼迫得我只剩下生命。”兰越峰言辞之间,不无悲情和愤怒。真相是个奢侈品,“走廊医生”事件背后,究竟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情节,尚需还原。但在这个时间点上,有必要探讨几个话题。

兰越峰被解聘,符不符合程序?据悉,出席职代会的88人一致举手表决通过解聘兰越峰的决议。程序没有瑕疵,更何况兰越峰早日犯了“众怒”,此前绵阳市人民医院部分职工走上街头,要求开除“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的“走廊医生”兰越峰。由此说来,解聘兰越峰似乎名正言顺。但是,即便程序没问题,此时解聘兰越峰确像打击报复,那么兰越峰该如何维权?

兰越峰是不是“业界良心”?有观点认为,“兰越峰不过是一个为了自己私利,绑架了医院甚至整个医疗行业的一个非典型医生。但可悲的是,因为医患之间长期的不信任,一个反对‘自己’的医生,迅速被塑造成了一个孤胆英雄。”问题是,即便兰越峰有私心,她所反映的问题存不存在?绵阳市涪城区政府先后十次发布调查报告,认定兰越峰举报的问题在医院中不存在。不少人的疑惑在于,老子调查儿子,能否查出真相?

耐人寻味的是,兰越峰一开始维权,只是单纯的个人利益或权益,当其高举医院存在医疗腐败、过度医疗等大旗时,舆论哗然。为何如此?这恰可说明医疗腐败、过度医疗最容易刺激舆论神经。无良医院确实有,过度医疗现象也确实存在,医疗腐败更容易激起公愤。如果真正遏制了这些病灶,兰越峰即便想拿这说事,再想“利用”公众对医疗腐败的愤恨也就不容易了。

最关键的,绵阳市人民医院的相关领导似乎确不那么干净。兰越峰举报期间,绵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涉嫌违纪被调查;兰越峰一次次“闹事”,却能一次次“得逞”或得到特别对待。医院工会出具的一份对兰越峰“人文关怀”情况汇总显示,从2010年至2014年初,绵阳市卫生局、涪城区卫生局、医院各级领导等分别与兰越峰谈话、请喝茶、请吃饭、约打牌、送手机达30余次。以至于医院有人认为兰越峰“闹而优则仕”,还有医生怀疑兰越峰“握住了医院的把柄”。试问,兰越峰究竟抓住了什么把柄?

真相很稀缺,也许永远无法还原所有的真相。而人性是复杂的,利益纷争是现实的。在错综复杂的现实中,切勿随便将一个人打扮成英雄。更重要的是,将兰越峰解聘,却“解聘”不了真相,更解聘不了所存在的问题。如果问题犹在,也许还会有下一个兰越峰。

“走廊医生”被解聘,谁该反思

在医院走廊坐了700多天之后,备受关注的“走廊医生”最终被解聘了。然而事情到这里似乎并不能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走廊医生”这一事件中,似乎所有人都“病”了。兰越峰“疯”了,因为举报,她坐到了医院走廊,和同是医生的丈夫离了婚,被同事称为偏执的“疯子”,现在连工作也丢了;兰越峰所在的绵阳市人民医院也“头痛”不已,因为兰越峰的举报,医院受到众人谴责,没能从二甲升为三乙,原院长等人被调查;卫生主管部门也束手无策,它们对该事件多次调查,却拿不出有效的方案,最后只能用解聘的“药方”来解决此事。

其实,早在今年2月,当该医院险些被摘牌时,100多名医护人员就走上街头,要求开除“疯子”兰越峰。而这一次,在医院通过解聘兰越峰决议时,职工代表全部投了赞成票。一个勇于站出来反对过度医疗的医生,被同事千夫所指,沦落得被解聘。应该说,不是被同事称为“疯子”的兰越峰病了,而是医疗行业“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解聘并非是医院对兰越峰开出的第一个“药方”。在此之前,医院也曾加强对兰越峰的“人文关怀”,想让她尽快回到工作岗位。但最近一次医院对她的重新任命,因她拒绝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认过往对“医疗乱象”的表述“夸大其词”而告吹。医院对兰越峰“招安”的“药方”没起作用,于是,这次医院选择了解聘这一剂“猛药”。但这解聘的“药方”,非但不能堵住悠悠之口,反而引来更多的非议。

 

被大多数网友力挺,却成为同事的眼中钉,被医院解聘,这一巨大的反差所折射出的,是我国现行医疗体制下医患关系的深刻矛盾。一方面,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医疗腐败、过度医疗等问题却层出不穷。而当“走廊医生”这样一个利益集团的“反叛者”站出来指出这种矛盾和不合理时,医院和主管单位非但没有给她一条通畅的路径让她表达诉求,让制度在质疑中完善,而是直接以解聘来“封杀”,这样的现象不得不让人反思。

解聘这剂“药”,治不了“走廊医生”的“病”,更治不了医疗行业和医疗体制的“病”。医院能解聘一个“走廊医生”,却消停不了广大百姓反对医疗腐败和过度医疗的呐喊。只有真正对一些医疗利益体系“刮骨疗伤”,破除如今医院以药养医的制度,规范医疗人员的行为,加快医疗改革的步伐,净化医患之间的生态环境,才真正是让“走廊医生”安心工作,百姓放心看病的“药方”。

“走廊医生”被解聘,谁比她输得更惨?

不是被所在医院直接解聘,而是被自己往日朝夕相处的同事们一致“剔除出局”,我想此时“走廊医生”兰越峰内心的痛苦是无以言表的。只是作为旁观者,在这起所谓民主的胜利事件中,兰越峰诚然输了,但比她输得更惨的恰恰是那些一致表决通过解聘的88名职工代表。

按照惯例,一个职工严重违纪了,单位在走完正常程序后,直接完成解聘事宜就是了,根本用不着那么多的职工代表集体表决。而之所以出现这般发扬民主的情况,还是因为“走廊医生”事件沸沸扬扬成了全国关注的热点,当事医院直接难下“杀手”,必须借助一定的力量来规避“绝非打击报复”之嫌疑。于是,88名职工代表便成了最好的“掩体”,事实上他们最终也成功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不但没有留下“独断专行”解聘兰越峰的骂名,而且还疑似收获了发扬民主让职工代表决策的“成果”。

显然,在这场解聘“戏份”里,绵阳市人民医院是最大的赢家,不管是出于打击报复也好,还是真的在严格按照程序“清理门户”,反正他们最终是把“生杀大权”交给了职工代表们。而88名职工代表到底是胜利者,还是帮凶,甚至就是被利用实际是自己陷自己于不义不利,我想只要稍加分析,是不难得出答案的。

应该说,这次民主决策,医院是“选择性”的,甚至就明显带有“转移公众视线”和“借群众斗群众”的嫌疑,这一点我想88名职工代表中绝对不可能一人都看不出来,但他们之所以十分配合并一致表决通过对兰越峰的解聘意见,并不代表“一致通过”就是他们真实的一致的意见。既然这个医院职代会有105位职工代表,最终88位到场,这就是说还有17人未到场,是他们真的不能到场,还是其中有投反对票的进而被排斥在外?不能到场可以由他们提供书面意见嘛,我想如果走完这个程序表决结果还会是“一致通过”吗?反言之,即使就是所有职工代表全部同意了,但也不能排除“被同意”,因为谁都知道,仍然在医院供职的医护们,医院只要稍加压力就能令他们集体就范的。

何况兰越峰的行为可能真的触及了医护们的集体利益(未必就是全部正当的利益),进而出现“群体而攻之”也不是不可能的。在88人PK1人中,多数者未必正义,往往既得利益就有可能令他们集体“沦陷”;而少数者未必非正义,即使就是出于个人目的在“闹事”,但若她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还又得不到解决,不因触及了同事们的利益就该受到大家的谴责和排外。从既得利益考量,也处于医院利益链中的这些职工代表应该回避表决,反倒是作为在这家医院就医的患者及其家属乃至更多院外的市民群众,才有资格也才能相对公正地投下一票,但医院显然不会也没有底气让公众来表决吧。

可见,88名职工代表表决一致通过对兰越峰的解聘意见,不仅是公正的失败,亦是这些职工的失败。当医院可以这样选择性利用你们来解聘一个“走廊医生”时,很难说下次再有职工向医院提出合理诉求或为患者利益考量揭发医院黑幕,最终也受到类似的“礼遇”。假如医院解聘兰越峰的理由是充分的有理有据的,那何必要拉88名职工代表来“垫背”,反倒这样做显出他们的心虚、甚至别有用心。更为吊诡的是,兰越峰反映的问题到底有没有,即使她带有个人目的,却也不能无视真问题的存在,更不该只由与医院有着直接关联的区政府来“判决”兰越峰的对错啊。最该出现的市民群众的声音全无,最能反映问题体现公正的群众投票缺失,这样的所谓民主胜利,最终只能是既得利益者的一次狂欢,甚至在这个群体中还有被利用被出卖的利益者。

 

“走廊医生”被解聘留下疑惑“在岗”

“走廊医生”事件在去年被各大媒体报道后引起民众广泛关注,尤其在网络上一度炒得沸沸扬扬。兰越峰与医院的纠纷看似只是一个雇主与被雇佣者的矛盾,但何以引起高度关注,主要还是因为这和近年来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医患关系、过度医疗问题联系在了一起。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患者有意见;医疗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患者家属打砸医院伤害医护人员的报道偶见报端。产生这些问题既有体制、机制上的问题,也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力等原因,更有复杂的社会因素。由此看,大家似乎从兰越峰的举报中又看到了“种种黑幕”,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好奇心便高涨起来。

整个事件可谓曲折迷离,现在的新剧情是医院做出了解除兰越峰聘用合同的决议。事件视乎是到了结局的时候,但其中还有太多的疑惑存在关注的人心中。例如兰越峰举报医院用地震捐款以高出市场价近50%的价格购买已经停产的过时医疗设备,是否属实?医院过度医疗坑害病人是否存在?兰越峰本人长期旷工为什么一直未受相应处理?针对兰越峰所反映的问题,绵阳市涪城区政府先后十次发布调查报告,认定兰越峰举报问题在医院中不存在。但在此期间,绵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涉嫌违纪被调查。院长的违纪又是否与兰越峰举报的问题有关?

兰越峰说“手足同胞向我举起了屠刀”;但她的同事却抱怨,“我们每天辛苦工作被骂过度医疗,她坐在走廊上一年多不工作,却成了英雄。究竟谁是过度医疗?”,她被指责是疯子,是在争取个人利益,甚至出现医院部分医护人员用罢工这种极端方式来表达对兰越峰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不满。这样的局面,让人一头雾水!究竟谁对谁错,整个事件几年来并没有随着时光流逝变得清晰,依然像它开始的那样扑朔迷离。

公众的疑惑与猜测不仅是对事件本身的关注,更是对我们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能力的考验。只有彻底查清事件中的每个问号,谁有问题就应严格、公正按照法规、制度及时处理,最终才能让事件双方心服口服,让大众释然。

【启示与思考】

不管“绵阳市人民医院”过度医疗是否属实,但过度医疗在很多医院的存在却是不争的事实。不难想象,这不是医生的“热心过度”,而是其身后的一长串利益链。在当前的医疗体系下,尽管屡屡提及药品平价、零利润等等,但以药养医始终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应是当前医卫系统弊端的一角。

“走廊医生”对医卫系统影响如此之大,有关部门却似乎有难得的“清净”。除了“徒劳”的换医院牌子及不明不白“拿下”前院长之外,就是饱受争议的“自己人查自己人”一般的调查,不但没能平息公众的疑问,反而催生了新的不信任,再次让医疗体系信任“跑偏”。面对广大群众对真相的追问,似乎主管部门自己也难以作出满意的答复,只能听之任之。也许这也是某种弊病的体现吧。

追问“走廊医生”背后弊端恐怕并不止上述三项,在此难以一一赘述,只想问声风雨之后何时有彩虹?从最初2003年引发的争执,到如今的“被解聘”,兰越峰已经挺过了十一个年头,但似乎还没到终点。

由此可见,解聘一个“走廊医生”容易,但消弭医患之间的矛盾与猜忌,却是极为困难的。所以,对于兰越峰,医院应该给予更多的人性化关怀,不是单单解聘了之;纪检部门也应该再深入调查下去,弄清事实真相,给兰越峰和公众一个公道的“说法”,并以此作为典型案例推动医疗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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