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网络纵横
【案例】女孩被“三结三离”背后的思考!
2014年05月27日 14:00
【热点透视】
【事件介绍】
河南未婚女被“三结三离”
近日,河南郑州一位网友称,2014年2月份,自己和男友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却被告知是“已结过婚”且一年“三结三离”,这给二人带来了很大麻烦。经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实为曾追求该女子的一名民政工作人员被拒绝后泄私愤所为。
被更改婚姻信息的女子阳阳(化名)告诉记者,她根本没有结过婚,感到莫名其妙,也很气愤。现在两个多月过去了,已办过婚礼的两人却一直无法领证。
阳阳认定,此事是曾追过她的男子李军峰所为,因为她拒绝了对方,曾遭到过对方的骚扰。李军峰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工作,曾担任婚姻登记工作人员。
此事在网上引发许多网友的愤怒。一位叫“zhouminghui89”的网友说,这样的公务员难道不该判个滥用职权吗?网友“牛马齐奔178”说,手里有权太可怕了吧……
为此,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该局回应称,目前,此事已调查清楚。该局原婚姻登记工作人员李军峰已承认阳阳的6次虚假婚姻登记信息,是他本人在非工作时间捏造录入的。相关部门已对李军峰做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决定。
5月6日,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对主管民政工作的经开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副局长胡秀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该局负责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王威锋、李凯萍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目前,已经删除阳阳的虚假婚姻登记信息,其个人婚姻信息已恢复为初婚。
阳阳的男友黄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折腾了两个多月,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下一步将向法院起诉李军峰,他必须做出道歉和相应赔偿。
未婚女被“三结三离”管结婚登记的你知道吗?
因追一名女孩没追上,郑州一曾做过婚姻登记工作的男子,擅自改动该女孩婚姻信息,使其婚姻信息出现“三结三离”。
先对女孩挑男人的眼光点个赞,这种挟怨报复的男人确实不能要,再给涉事男子点个蜡,此等人品,命运可期。然而,笔者只想问一句,负责婚姻登记的人知道吗?涉事男子只是曾经做过婚姻登记工作,为什么在其不在这个岗位上之后其账号密码仍然可用?从新闻报道上看,被“三结三离”的时间是2010年,在2010年到2014年三年多的时间里,这六条虚假信息为什么没有被发现?未婚女被“三结三离”很荒谬,权力被盗用却茫然无知更加荒谬。
近年来,涉及到公民信息登记谬误的新闻层出不穷,从错误的户口信息,到莫名其妙的犯罪记录,都屡见报端。公民信息登记的错误不但影响了公民的正常生活,也严重损害了管理部门的公信力。
像这种信息错误乃至被造假,归根结底,还是责任心的问题,因为责任心差,所以不注意婚姻登记系统的安全,账号密码管理不到位,也因为责任心差,“三结三离”却没有原始申请文件的荒谬记录才没有被发现。然而,错误的公民信息登记会伤害公民切身利益,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滥用职权,肆意造假,群众更加不能答应。
当前,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管理者们更应该有把管理服务工作做到群众满意的责任感。相关部门必须强化监管,对渎职者们及时查纠,才能树立起政府部门的良好形象。
未婚女被“三结三离”是权力“移位”
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似乎只是一起牵涉个人恩怨的闹剧,可是认真分析,却不尽于此。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因追求不到女孩就伪造其婚姻信息,李某这种利用职务之便来满足一己私利的行为,一方面说明李某胸怀狭隘、愚蠢可笑,缺失最起码的职业责任和职业道德;另一方面更折射出其内心深处的特权意识和特权思想。其本质是对手中权力的跑偏,更是让公共权力的“移位”。
事实上,对于普通人来说,追不到一个女孩可能会心灰意冷,也可能会愈挫愈勇,但李某这种通过伪造女方婚姻信息来达到报复目的的心理着实令人后怕。一方面,李某此举给当事人造成伤害和心理阴影是难以抺去的;另一方面,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因为在这里,李某手中的审批权,是人民所赋予的公共权力,它代表的不是李某一个人,而是一个部门、机关,甚至代表政府。李某所做的一切,不仅是简单的道德沦丧,而是更会引起大众对政府的失信。而政府一旦失去公信力,就会受到大众质疑和反对。所以说,如果任由这样的人胡作非为,用公权力泄私愤,那么整个社会就要乱了套。
此外,从中也不难看出,李某整个制造虚假婚姻信息的过程却没有遇到任何阻碍,一切都是那么畅通无阻,这也充分暴露出基层婚姻登记等制度上存在监管真空区。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户籍还是婚姻登记信息都不是儿戏,这些信息的管理也不应该只有一两个人负责,监管不到位,最终为此“埋单”的还是普通百姓。
好在李某及相关责任人都已经受到严肃处理。未婚女“三结三离”虽是个例,但其充分反证出个别公职人员内心扭曲的特权意识,同时也暴露出在相关领域上监管的缺失。所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教育刻不容缓,同时,更要加强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唯其如此,才能避免类似闹剧再次发生,也才能有效防止权力“移位”。
未婚女被“三结三离”不可笑,可怕
乍看这条消息,只觉得好笑,堂堂政府工作人员,只因求爱未果便做出了这等如三岁孩童“画个圈圈诅咒你”般的荒唐事。可仔细想想,却觉得可怕,随便篡改他人婚姻信息,用公权力泄私愤,任由这样的人员肆意妄为,岂不乱了套?
时代不断进步,民主与法制观念早已深入人心,我们在学生时代便用稚嫩的童声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倒背如流,可仍培养出这样“无知、无畏、无德”的“三无”人员,可见在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同时,一些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不但没有增强,权力意识却恣意膨胀。我们总说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可有些人却总忘了给笼子上锁,以至于不自觉的权力总是时不时出来“溜达溜达”,甚至挟公权泄私愤,伤害群众的利益和感情。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更甚,因为公权一旦行使,他所代表的就不再是工作人员一个人,而是一个部门、机关,甚至代表政府,人们质疑的不仅仅是实施者的道德,而是政府工作人员群体的失信。而政府一旦失去公信力,不管他说真话还是假话,办好事还是坏事,都会受到质疑和反对,后果不堪设想。
所幸的是,此次事件中,相关人员已经受到严肃处理。但不容忽视的是,对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教育刻不容缓,对于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监督。否则,今天是拒绝求爱,便被“三次结婚,三次离婚”,谁知道哪天又得罪了谁,会不会被“死去活来”呢?
制造“三结三离”事件公务员应被严惩
据了解,李某在事发前不久刚刚被单位评为了“道德模范标兵”,这不得不让人疑问,这样的人品,是如何得到单位领导的赏识,又是如何得到同事信任的?是此人本就两面三刀,还是公务员内部识人不明?把别人的婚姻信息当成“儿戏”,想改就改,何其幼稚,又何其卑劣。让人叹息的同时,也引发大家的隐忧,婚姻信息都可以被人随意更改,而且更改得如此容易,那改改其它的信息不是更加易如反掌?
在此次事件中,让人难堪的不仅仅是信息安全问题,职能部门暴露出的监管疲软问题更加让人担忧。据悉,在此次事件中,该地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局长胡秀兰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负责婚姻登记的工作人员王威锋、李凯萍则受到了行政记过处分。有人认为这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但笔者认为,这三人受罚一点都不冤,若不是因为此三人监管的失职,如何会闹出这种“荒天下之大谬”的事情来?
公务员在我国被高捧为“铁饭碗”,要想成为公务员不仅在学历上有要求,更是要经过层层筛选。笔试、面试、考察样样不落,每一关都可以说是极其严格,所以要想进入公务员队伍,又被人称作“万人争挤独木桥”。但是如今,像李某这样道德败坏的人不仅成功到达了“独木桥”的那头,甚至还被评为“道德模范标兵”,实在是让人不得不质疑公务员的招考体系是否完善。在笔者看来,成绩不应该作为用人的主要标准,个人素质与道德品质的考察其实更为重要。
如今,对李某的处理结果已经“出炉”,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但在笔者看来,此处罚未免有点过轻了。婚姻是如此神圣的事情,婚姻登记员是如此高尚的职业,但却因为李某而受到了“亵渎”。个人信息如此重要,岂容他人随便修改,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公报私仇,这不只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更是伤害了公务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笔者认为,公务员的惩处机制不能再“雷声大雨点小”,只有及时肃清公务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才能树立公务员队伍良好形象。
【启示与思考】
看到这则消息,实在让人气愤,令人汗颜。作为人民公仆,竟然将手中的公权力作为发泄私愤的工具。这让人不禁要问:作为党和国家的一名工作人员,党性何在?基本的政治素质何存?这也真正说明了一点:选好一个干部,造福一方百姓;选弱一个干部,耽误一方百姓;选错一个干部,害了一方百姓。党和国家的机关干部如此,一般工作人员亦然。
任用如此无德公务员,一是祸国殃民,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害;二是失信于民,降低老百姓对党的信任度,减弱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制造社会矛盾,动摇党的群众根基。如此公务员的存在,危害程度猛于虎。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李某某竟然是该单位的“道德模范标兵”,如此缺乏责任意识、道德意识、法律意识的人竟然能成为“道德模范”,真是让人们对该单位的评比标准唏嘘不已。难道这是“矬子里拔将军”?还是其本人注重这种面子上的东西,平时大搞“面子活”?这些我们不得而知,我们清楚的是该单位在某些方面管理上的混乱,对单位员工思想教育上的忽视。
未婚女“三结三离”,是公职人员内部扭曲的特权思想在作祟,同时也暴露出在相关领域上监管的缺失,暴露出一些部门在管理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希望相关方面尽早对照检查,避免类似闹剧再次发生。
怎么才能杜绝公权私用呢?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它付出高昂的成本,让此类事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让手握公权力的人在行使公权时小心翼翼,规规矩矩,不敢越雷池半步。其次是要铁腕治吏,警钟常鸣。各级各部门要将党性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天天讲,月月学,惩小错戒大恶,从点滴小事抓起,及时纠正公职人员的思想道德偏差,让公职人员真正不愿公权私用,不敢公权私用。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527/7701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