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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广州“裸官”提前退休引思考
2014年06月04日 14:42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提前退休被指是裸官
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贻伟拟任广州市委副书记。广东省于5月19日向媒体发布了上述消息。
记者了解到,此次人事调整与广东省治理“裸官”若干举措有关。原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因此提前退休。
方旋曾于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间短暂担任过广州市委副书记。此后因中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正两副”模式,不再担任副书记一职。
“一正两副”是指地方党委一般只设两名副书记。其中一名是行政主官,如县市长,另一名副书记则主管党务。
2011年年末,方旋再次出任广州市委副书记。“一正两副”模式中,另外两人分别是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和广州市委副书记、广州市市长陈建华。
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曾经显示:方旋协助万庆良处理市委日常工作,分管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建设、农村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工作,联系市人大、市政协。
方旋出生于1954年10月。及至今年10月,方旋才满60岁。此次退休属于提前退休。
知情人士透露说:有关部门近期确认方旋为“裸官”。目前全国各地均在调整“裸官”职位。方旋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被组织要求提前退休。
所谓“裸官”,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选拔干部要“以德为重”,其中不得被提拔的6种干部中,即包含“裸官”。
对于已经存在的“裸官”,将如何治理?知情人士透露,2014年2月,中组部下发了一份关于治理“裸官”的内部文件。文件主旨之一,即是要求此类官员“要么把家人接回来,要么提前退休”。
“‘裸官’并不等于一定存在经济或作风问题”。知情人士强调说。
2014年2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提及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
2014年3月,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表示,“广东省委正在按照中央巡视组给我们提出的意见对‘裸官’问题进行核查,一旦核查清楚,我们一定会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后广东多地调整“裸官”职位。但此轮大规模的人事调整,官方并未向公众公开调整原因。
准备接任方旋任职广州市委副书记的李贻伟现年48岁,历任佛山市三水区区长、南海区区长、南海区委书记、佛山市长,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裸官“被退休”,要给公众一个清楚交代
这些年来,随着一些“裸官”被查处,与之伴生的利益输送、腐败行为也一点点呈现出来。比如,涉嫌受贿4755万元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其夫人和孩子一直居住在美国,早有“裸官”之称,却在10年间边腐边升,直至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
从年初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包括“裸官”等六类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不得担任重要部门重要岗位领导职务以来,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裸官的清理行动。方旋“被退休”,体现出广东对裸官“动真格儿”。但遗憾的是,这样的信息,只是媒体通过调查得知,官方并未公开通报,如此,无疑让方旋“被退休”的个案警示价值降低了不少。
清理裸官,那些尚在观望,或者在“等政策细则”的单位、地方需要拿出积极姿态。改革不能一味等待,更不能心存侥幸,中央已经决策了的事宜,不仅要转发文件,层层贯彻落实精神,更要“起而行之”,在实践中真正拿出具体的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既然已经查实,确系“裸官”,那就要不折不扣地坚决按照中央精神办。即便是身居高位,且目前并未发现“存在经济或作风问题”,也不能提拔、不得继续担任领导职位。
这样做,其实是一种“底线思维”,就像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今年在广东省两会期间表态的那样,“一旦核查清楚,一定会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不过,从民意反应看,公众对于“裸官”只是提前退休并不满意,无论是不得提拔,还是提前退休,这对于“裸官”利益的触动,仍然有限,对于“裸官”的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一点上,公众的期望是,依据中央规定,尽快明确对已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者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这些方式和程序包括裸官信息的公开。对于官员这样的公职人员而言,其配偶和子女是否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这些信息并不是什么个人隐私,而是关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的重大事项,公众应该知情。
包括“裸官”的调查机制,也就是说,每一个裸官,是否存在贪腐问题,其家属子女在国外的生活费用、个人财产来源是否正当,都要彻彻底底调查清楚,给社会一个交代。如果他个人确实清白,才可谈退休、调离、辞职。这样才能避免裸官不明不白退位,引发社会的猜疑。
对“裸官”不姑息放任,早一点、严一点,或许相应负面影响和损失就会少一些。
劝退裸官传递治吏新信号
严管裸官,在实践层面开始风生水起。目前全国各地均在调整裸官职位,方旋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被组织要求提前退休的。方旋很可能是公开报道的第一个因裸官身份而被“劝退”的官员。这意味着,中央关于严管裸官的政令,开始发挥出制度威力。
今年1月初,中央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明确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事实上,这一规定,再一次收紧了对裸官的紧箍咒。
中央强调,当官发财应当两道,要想发财就别当官。对于裸官的严管,同样体现这一精神。把老婆孩子都放到国外,把财产都转移到国外,百姓怎么相信你热爱这个国家、热爱党?因为这样做,无非就是脚踏两只船,把为官风险降到最低,一有风吹草动,立马跳船走人。在这个意义上讲,其为裸官,就失信于民、失信于党、失信于国。
从中央的规定,到地方的执行,我们看到了制度正在起效用,也看到制度所产生的倒逼效应。这样的从严执行,可谓掷地有声。有利于各级干部认清形势,从严约束自身,更好把握自己肩负的责任。如此,百姓的日子才会更好过一点,人心才会更凝聚一些。
广州裸官提前退休,雷终于化成雨
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以“裸官”的原因辞职,提前五个月退休。这一消息19日传出,这被一些人评估为中国“裸官”受到公开“处理”的第一例。
“裸官”问题早就在舆论场上广受关注,也被中国国家治理的单子瞄上。据报道,今年出台的几项重要党内文件针对“裸官”做出严格规定,方旋被要求提前退休,看来与此相关。
作为因裸而退的“第一例”,方旋提前退休的吏治意义大于事件本身。它表明治理“裸官”不再是说说而已,国家动真格了。它创造了一个开始。
“裸官”不能担任重要公职,对这一道理中国社会已经达成共识,但推动落实相关规定,仍不像是件容易的事。
首先何为“裸官”,文件的规定虽然在陈述上很清楚,但它很难涵盖现实情况的复杂和多样性。一些人主张“缩小打击面”,舆论场的定义则是“扩大化”的,甚至连子女在国外留学的情况,也认为是“裸官”的一种。这种实际认识的混乱对于找出真正的“裸官”会造成扰乱。
有效监督官员亲属的定居情况在当下社会也未必能轻松做到。一些官员隐瞒了真实情况,或者该提拔时临时把家属从国外接回。当他们在任时,操作变通对自己情况的定性并非很难。
由于公众处理“裸官”的呼声很高,官方的实际措施很可能让舆论感到“不过瘾”,就像这一次,方旋提前退休创造了重要先例,但大量舆论认为“太轻”,呼吁“查他”,舆论几乎是把“裸官”同贪官画等号的。
看来最重要的还是坚定治理“裸官”现象的决心,并且把这样做紧扣吏治改革和反腐败的实际需求。追求通过做这件事直接收获舆论的满意是很不现实的。
定义“裸官”有一定困难,但实践中对它的掌握宜紧不宜松,对位置越高的官员越应这样。这有助于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建立对“裸官”现象的正确认识,当官、特别是当大官是要承受更多约束的,他们的亲属也会损失一定的选择自由,这应成为公务员队伍的常识。而迄今的实际情况是,很多人以为当官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的应当是“特权”。
“裸官”现象在很多国家受到警惕,中国作为崛起大国,对此更不能掉以轻心。中国需要保持官员对国家的忠诚度,而成为“裸官”与去忠诚度往往互为诱因,因此中国只会对治理“裸官”越来越严。谁也不要以为这只是中国的“一阵风”。
“裸官”同贪官不是必然的等号关系,但“裸官”有贪腐行为的概率更高些,这恐怕是很多人的严肃看法。纪检机构应当对“裸官”们多看上几眼,这也大概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在中国对外开放的大潮中,官员子女、亲属出国留学、谋职的权利总体上不应被剥夺,这同治理“裸官”现象不该对立起来,二者应如何界定需要通过很多具体案例来厘清,在这当中我们首先要有促成这种合理界定的愿望。认为是官员,子女就不该出国,这种主张是民粹主义的,不应予以倡导。
总之方旋的事情只是一个开端,治理“裸官”任重道远。我们既要清除“裸官”现象,也要通过这件事促进社会对复杂事物的辨识力,从而赢得更好的秩序和更高的社会共识。
反腐不能是中央推着地方动
据了解,及至今年10月,方旋才满60岁,虽然官方向公众公开调整的原因,但有消息透露,提前退休的安排,与其“裸官”身份有关。这场调整“裸官”职位的行动正在全国各地展开,外界解读认为,方旋是在这一背景之下被要求提前退休。
近年来,日益突出的“裸官”现象及其给社会民心带来的冲击,都使得“裸官”问题越来越受到中央层面的重视。进入到新一阶段的反腐工作,也将“裸官”问题的处理作为重要部分,从近段时间中央一系列动作来看,对“裸官”的管治力度在不断加大。
这股来自中央的高压态势,对地方的直接影响是明显的。以方旋提前退休来说,今年2月,中央巡视组曾罕有的点名指出,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而此次广州开“裸官”清退之“先河”,某种程度上对应了前期的“施压”。
中央有要求,地方去践行,表面上,这与任何需要自上而下推行的宏观政策是一样的。然而,中央要求甚至施压到什么程度,地方实践是主动还是被动的,践行到什么程度却因事而异。
具体到反腐问题上,站在中央层面,腐败是不可容忍的,这也是对腐败打击力度不断加大,覆盖面不断扩大的原因。可地方是不是与中央持有一致的态度呢?进一步而言,如果中央没有保持高压态势,地方是不是就没有反腐的动力,倦怠、拖延、置之不理?
应当说,尽管不能说地方在反腐上无所作为,但客观上,地方更多时候仍然只是把反腐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缺乏自内而外的推进动力。这一点,从中央巡视组在各地的巡视反腐上可见一斑。为什么巡视组每到一处,当地就会暴露出腐败问题?这显然不是中央有意选择腐败高发地巡视,它不过映照出有的地方反腐的动力和力度并不够。
地方和中央对反腐的认识并不一样。反腐关系社会信任,往深层看,甚至决定了一国的政权稳定性,中央下大力气反腐,看到的是反腐本质与政党、国家、民族的未来的关系。然而,在地方眼里,以扫除政治不清洁,赢得民心,巩固行政合法性为目的的反腐,不在其行政目标之内。而在现实层面上,由于民众对腐败的不满情绪,外界的呼声,都不会也无法对地方构成压力,也进一步使得中央的施压,成为地方推行反腐的唯一外驱力。
限制权力无限扩张,保持政治清洁,是民众授权、承认权力合法性的基本前提,反过来说,反腐本来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政治要求。中央认识到这个问题以及反腐的紧迫性,地方则动力不足的反差,实则涉及包括权力运行机制、权力组织体系等一系列的深层问题。如何让地方“拾起”反腐动力,需要更深层的改革,让中央与地方形成真正意义的联动关系。
【启示与思考】
生活中,人们把那些妻子和子女移居国外、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任职的领导干部称为“裸官”。无数已查处的腐败案件证明,“裸官”身在中国,心在国外,无牵无挂,或者通过贪腐行为向远在海外的家人输送利益,或者一有风吹草动迅速“出国”与家人团聚。因而,“裸官”引起了组织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警惕,在“干部任用条例”中,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比如,不得继续提拔、不得担任重要职务等。而纪检监察机关在治理“裸官”时,也往往要求其在“配偶子女回国”和“本人辞职”中间作出选择。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的“裸官”身份如果属实,其提前退休被舆论认为“动真格”,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开始”,“国家对裸官越来越严了”。
但对于公众而言,似乎缺少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还有一连串的疑问没有解答。一个地方主要官员面临着怎样的“裸官”处境?自己和家庭出于何种原因作出选择?组织部门如何认定?是否如实进行了历年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早退”是上级意见还是本人意愿?这些疑问,或者由组织部门出面,或者当事人自己出头,需要对公众和社会舆论有所交待。必要的解释、说明,不但可以消除普遍的猜测和疑虑,也对类似经历的官员有警示和借鉴意义。
尽管不能简单将“裸官”与贪官划等号,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群体已经伤害到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国家的信心。有数据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逃者成千上万,不断爆出有“人间蒸发”的官员,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可举之人数不胜数,带着我们国家的巨额财产,去拉动外国的经济,其损失不容小觑。我们期待,面对“裸官”,不能再泛泛地加强监管,而是有必要毫不犹豫的一刀斩下,通过明确划出的“为官底线”,逐步实现官场的“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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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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