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经典案例 反腐倡廉

【案例】清理兼职干部正当其用,也正当其时

2014年06月12日 13:23

 

【反腐倡廉】

【事件介绍】

 

中央严控干部在企兼职清理省部官员229人次

近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2013年10月19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目前,按照文件要求,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集中规范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清理省部级干部兼职229人次。

据悉,此次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清理工作中,对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更加从严把握,共清理229人次。截至目前,大部分干部已办理完免职手续,不在企业兼职;还有少数干部正按有关法律规定,待企业履行相关免职程序。集中性的清理工作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日常工作中,对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继续从严把关、从严审批、从严监督,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中组部负责人介绍,在规范清理工作中,绝大多数党政领导干部能够从大局出发,支持理解中央政策,特别是一些省部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主动辞去所兼职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部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提出辞呈。对于媒体报道仍有部分退休党政领导干部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问题,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称,按照《意见》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并非一概不允许。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后可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退(离)休三年内可以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以外的企业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但均不得取酬,兼职不得超过1个,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前段时间,媒体报道中涉及的有关同志当时大部分已向兼职企业提出了辞呈,主要是在等待有关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按程序履行免职手续,目前免职手续已基本办理完毕;继续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都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且兼职不得取酬。企业兼职干部每年需书面汇报  集中清理工作告一段落后,不代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工作到此结束。《意见》仍然要坚决执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必须符合规定并经过严格审批,且不得取酬;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底要将履职情况、是否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为清理兼职干部点赞

习近平主席告诫大学生: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做官。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两头占”,不能既保留公务员身份及相关待遇,又在企业领取报酬。想当官也想发财。笔者认为:

清理干部到企业兼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为民执政的骨干力量,是推进党政事业发展的中坚。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党的目标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建设市场经济必须理清政府与企业关系,清理干部到企业兼职就是理清政府与企业关键举措。只有完成斩断兼职干部权利对企业的影响力,企业才能激烈的竞争中做大做强。

 

清理干部到企业兼职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实是一个政府转型问题,就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从全能型、管制型、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建设一个行为规范、工作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人民满意的政府。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对企业和市场过度干预,会造成经济结构的扭曲和资源配置的低效。政府的精力要集中在必须做好和有可能做好的大事上,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绝对不要去做那些做不了、做不好或者不该做的琐碎事务,政府仍管了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政府向企业派兼职干部初衷是加强企业力量,但是实践中往往变成对企业、市场直接干预,政府决策也会有失公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必须严格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行为。

清理干部到企业兼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清理干部到企业兼职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讲话精神的重要措施。干部到企业兼职不仅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还滋生大量腐败行为,部分兼职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寻租,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以进一步加强对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从政行为特别是政商关系,预防和惩治腐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清理“权力兼职”体现改革要求

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可说是一个老现象了。对于这一痼疾,我们出台了各种规定。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4年,中央就出台了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到企业兼职的规定。中央组织部2004年、2008年曾两度发文重申这个要求,公务员法中也有相关规定。对于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任职,也一直就有明确要求。在这个问题上,中央的态度从来就是严格要求、坚决禁止的。此次集中规范清理,正体现一以贯之的逻辑。

然而现实中,“权力兼职”却并未断根。在企业兼职取酬,利益的诱惑自然不用说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兼职者往往或是刚退下去的老领导、或是位高权重的现领导,碍于面子、慑于权力,往往监督不到或是不敢监督。而一些兼职者,也认为是“合法劳动、取之有道”,所以放松了对自己在这方面的要求。

不是在企业兼职就必然腐败、陷入“灰色”,有些退下来的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也确实发挥出余热,有益于社会。但毋庸讳言,从更大范围看,在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背后、不正当竞争的背后、打擦边球的背后,确实与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很大关系。所谓“关系就是生产力”“人脉就是资源”,企业请领导干部去兼职的,往往看中的是领导手中的权力、干部握有的资源。而所谓拿人家的手短,或者“在其位谋其事”,兼职兼成企业的“自己人”,一旦碰到冲突、相关的事,兼职的领导干部在本职上难免会通融通融、松动松动。为什么一些企业造成环境污染却不被处罚或是只“罚酒三杯”?为什么一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得到特殊照顾、享有其他企业得不到的特权?原因固然很多,但“上面有人”,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也是其病根之一。

当此之时,作风建设正在大力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展开,根绝领导干部的企业兼职行为,正当其用,也正当其时。管住公款吃喝、管住奢侈浪费,就是要管住不规范的权力运行,管住随心所欲的权力滥用。即便在企业兼职不想腐败、也没有腐败,但瓜田李下,很难阻止人们的“负面联想”“腐败猜测”。更何况,人的精力有限,心思用在本职之外,又怎么保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制度的闸门一刻也不能松。

全面深化改革,正是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的契机。“权力兼职”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除了领导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干预过多”之流弊。如果资源配置、经济运行中政府话语权过大,兼职官员自然能够轻而易举地为企业“帮忙”“谋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在体制机制上杜绝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领导干部的兼职自然会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反过来,清理领导干部的兼职行为,也能规范政府行为、还权于市场和社会,达到相辅相成的效果。

习近平同志反复告诫党员干部,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还要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官商结合必然导致官僚主义。为官发财应两道,这应该成为一个共识。从这个角度看,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没有完成时。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高压态势,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治本之策,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与“利”彻底分家。

 

【启示与思考】

近来,中组部立说立行,对在企业兼职的党政干部进行集中规范清理,再次向社会传递了“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的信号。这是对古训的传承,是对现实的警醒,是正风气、得民心的重大举措。

自古以来,升官、发财难两全。范蠡出身贫贱,但辅佐越王勾践时期一心从政,后来全身而退才开始经商,纵横商界,成为商圣。他把升官与发财的界限区分得清清楚楚,是“当官不发财,发财不当官”典型。反之,那些硬要把当官和发财视为一体的,如严嵩、和珅之流,最终只落得个家破人亡、臭名远扬。

共产党战胜国民党,依靠的是小米加步枪,依靠的是穷苦百姓。国民党以升官发财利诱军队作战,有大把的钞票加大量的美式武装,反而以失败告终。实践证明,只为自己升官发财,必然不得民心。

共产党的干部,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谋利而执政。若受雇于企业,想着个人发财,必然陷入为小集团、少数人谋利益的境地。让干部到企业兼职,初衷是让干部贡献自己的经营才能、管理智慧,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经营,而不在企业取一文钱。从这个层面讲,这并不悖离党员干部从政为官的宗旨。

但现实中,往往有一些企业紧紧盯住官员手中的权力、掌握的资源,想方设法创造权力寻租的空间,谋求自己的利益,很多官员因此把持不住,被糖衣炮弹所击倒。还有一些官员,觉得自己为企业帮了忙,办了事,拿点回报算不了什么,最终因小失大,一身英名毁于一旦。在这种情况下,如若不对在企业兼职的干部严加管理,官员就可能失去自控,忘记初衷,最终走向腐化。中组部严抓《意见》的落实,正当其时。

要真正制止兼职风“长刮不衰”的现象,必须对“红顶商人”进行持续不断的全面清理,同时还必须启动严厉的“惩戒”措施,让兼职的领导干部受到重罚乃至撤职,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为官不易,“想当官就不要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官”的共识,才能真正杜绝兼职风。而要做到这一点,很有必要打通“绿色通道”。

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政干部是否存在兼职任职行为,群众心里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应当看到,当前,虽然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面上行为”得到了清理规范,但一些领导干部在企业打工不任职、领薪不留名等“隐蔽”兼职任职行为还是屡见不鲜,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若不加以认真严肃的清理规范,不但会遗留残余,还会使清理规范工作走了过场,进而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因此,要使清理规范工作真正达到预期,必须让社会舆论和公众参与进来,打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绿色通道”,坚持举报必查、查实必究,决不姑息迁就,那么,全面彻底的清理“红顶商人”则指日可待。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612/7715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