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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渎部门敢于“亮剑”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2014年06月16日 15:50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鹤壁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袁江华,作为鹤壁市人大视察组成员到该市检察院调研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在调研中,袁江华称赞检察机关反渎部门敢于“亮剑”,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受本刊委托,本报通讯员对袁江华进行了采访。
声音周刊:您主要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检察工作?
袁江华:我每年都应邀参加鹤壁市检察院举办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也参与过案件评查活动,另外还通过检察院给人大代表赠阅的检察报刊了解相关情况。不过,我更主要的是通过民生调研,了解检察工作。
声音周刊:刚才在座谈中,您对反渎工作谈了很多,为什么特别关注检察机关的反渎工作?
袁江华:鹤壁市两级检察院反渎部门敢于“亮剑”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据我了解,近年来,反渎部门始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处了廉租房分配、农村沼气改造等多个领域一大批有影响的案件,仅去年就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声音周刊:据您了解,反渎部门办案的社会效果主要体现在哪里?
袁江华:一方面,通过办案切实维护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另一方面,有效地促进了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起到了很强的警示和教育作用,优化了鹤壁市的经济发展环境。如淇滨区检察院查办该区廉租住房办公室(简称“廉租办”)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受贿案件后,不仅督促廉租办清退了部分违规购房,而且通过检察建议,促使廉租办完善了廉租房分配方案,明确了新的规则,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廉租房分配不公问题,群众拍手叫好。
声音周刊:在守护民生民利方面,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和财政部门有没有合作?
袁江华:有的。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财政部门的联合监督作用,确保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前年,鹤壁市检察院和我们财政局会签了《关于开展强农惠农项目资金专项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对象、范围、重点以及相关监管措施均作了详细规定。从《意见》运行情况来看,效果非常好,真正为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筑起了“防护堤”。
声音周刊:鹤壁市检察院反渎部门提出了“挤水分、调结构、抓实刑、重效果、锁定渎职、突破贪贿、加大初查、挽回损失”的工作思路,您怎么看这一工作思路?
袁江华:我非常认同,特别是“锁定渎职、突破贪贿”的“一案双查”思路,既查处当事人的失职、渎职犯罪,又深挖当事人经济犯罪问题,契合当前中央反腐思路。今年查案效果就非常明显,刚才听反渎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该院立案查处的l0起案件,有6起案件涉及贪污、贿赂问题,占立案总数的60%。
声音周刊:您对检察机关反渎工作还有哪些期待和建议?
袁江华:希望鹤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办案中继续坚持民生导向,把打击的重心放在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上;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反渎队伍,确保自身正、自身净、有底气。相对于反贪工作来说,反渎部门办案力量严重不足,应注重向内部挖潜,通过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尤其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获取、固定证据的素质,在信息化背景下提升查办复杂案件的能力。
责任编辑:王梓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616/7718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