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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家庭困难”就可以吃空饷?
2014年06月17日 10:59
【关注民生】
【事件介绍】
陕西一公务员吃空饷十余年领导:他家情况困难
有网友反映,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着双份工资。6月1日,记者从米脂县纪委了解到,王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是县水务局一个下属单位,有公务人员40余人。5月初,有网友反映,水资源管理办一姓王的职工,长期在外兼职,拿着双份工资。网友称,像王某这样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可该县相关部门迟迟未作处理。
1日,记者联系到该县水资源管理办一位负责人。他介绍,王某已于今年3月5日离开兼职的所在公司。多年来,单位安排的工作,王某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据这位负责人分析,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王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可能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
当日,该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经调查,王某身为公务人员、党员,长期在外兼职,从事第二职业,违反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介绍,因王某是在处理完单位内部的事情,才在外兼职,所以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并未达到扣除王某多年来在单位所领工资的条件。他说,针对群众反映干部职工吃空饷一事,纪委会在全县展开调查。
“家庭困难”何以成官员吃空饷荒唐之由?
官员吃空饷早已不是陌生的词汇,近年来,关于官员吃空饷的事件屡见报端,一些地方官员占着政府编制,拿着政府工资,却并没有做政府的事,多数都在从事“第二职业”。如此一来,保住编制的同时,也为自己赚的盆满钵满,可谓是一举双雕。
然而,官员“吃空饷”如同蛀虫一般,吞噬着国家的财产,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中央对此也早已明确规定:禁止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等。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身为人民的公仆,都不应该成为“吃空饷”队伍中的一员。
作为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的一名公职人员,王某打着“家庭困难“的旗号,堂而皇之的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拿着双份工资,好不惬意。而王某“吃空饷”早已是证据确凿之事,为何当地的相关监管部门会纵容其“吃”了十余年?难道家庭困难的公职人员都有“吃空饷“的特殊待遇?或许是因为领导的默许,给其提供了安全温暖的环境,让其舒舒服服的过着“吃空饷”的日子。
官员“吃空饷”说到底还是在于单位人员管理混乱,相关的信息公开不透明,监管渠道不畅通造成的。公职人员占着编制,却不做编制内的事情,造成国家财力的浪费不说,也影响了行政服务的质量。上级的默许,也让群众投诉无门,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官员逍遥下去。
早在几年前,“吃空饷”现象摆比较普遍的时候,中编办就在全国开展了清理“吃空饷”的工作,十八大召开之后,中央更是明文禁止公职人员“吃空饷”。
大部分地区都很好的贯彻遵守了中央的规定,一小部分偏远地区,心存侥幸,以为“天高皇帝远”,公然置中央政策于不顾,一心将“吃空饷”进行到底。
如今,随着纪委的介入,王某必将为其“吃空饷”的违纪行为埋单。然而清理“吃空饷”不能随之画上句号,相应的监管还需完善,社会大众的监督渠道也急需畅通,祛除这个沉疴顽疾的路还很漫长。
“家庭困难”不是吃空饷的理由
关于吃空饷,公众并不陌生,是指国家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一些人员,自己或家属长期不上班、不在岗,却依然领着工资,享受着福利待遇的现象。随着媒体资讯的发达,这样的新闻总会时不时出现在网络、报刊上。陕西省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的王某,被举报吃空饷已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当地纪委虽然已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该处分并不是因其吃空饷,而是因其违反了公务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的相关规定。不管吃空饷的举报是否属实,此案都还有继续调查的必要:一是一个小小的县水资源办,却配备了40多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超标超编现象?二是王某在本地国有企业联通公司兼职十余年,领着双份工资,该单位的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单位负责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该单位还有多少人在外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三是网友对王某吃空饷的举报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应该怎样处理?家庭困难值得同情,但这不是吃空饷的理由,更不是相关部门执纪执法的挡箭牌。
频频曝光的吃空饷事件,不仅严重增加财政负担,而且败坏着的社会风气。一是对在岗人员不公平。只占编制不做事,只领工资不干活,让在岗人员工作量增大,心里的怨气增加,攀比心理滋生,长此下去,不利于国家公职人员队伍规范健康发展。二是对纳税人不公平。吃空饷者的工资和福利全部来自于纳税人。一个没有为纳税人做出贡献的人怎么能随便拿纳税人的钱呢?这是对辛辛苦苦贡献税收的纳税人最大的不公平。三是对公平正义的社会原则不公平。公平正义是各级党委政府正在努力维护和构建的社会原则,吃空饷,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违反了这一原则。如果任由此现象蔓延,将对本就脆弱的公平正义环境产生巨大冲击。
一些地方吃空饷现象久拖不决和无法根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管理不科学、不规范、不透明、不合理。因此,根治吃空饷现象,必须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制度,对每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实行静态与动态相统一的管理方式。凡是未经单位同意擅自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者,立即按照《劳动法》予以公示、除名,并上报人事编制部门注销编制、停发工资。同时,还要加大公开曝光和有奖举报力度。对于那些包庇、纵容干部职工吃空饷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问责,并在媒体曝光;对于那些积极举报的人,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要在切实保护举报者的情况下给予重奖。只有以强大的信心与决心,通过多途径、全方位、深层次的堵塞制度漏洞、规范队伍管理,才能将影响极坏的吃空饷现象从源头上杜绝!
家庭困难就该申请低保救助而非吃空饷
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网友反映了,媒体关注了,当地纪委也跟着进行了处理。事情至此也许应该告一段落。不过,王某所在单位米脂县县水资源管理办相关负责人的解释仍然显露出了一些有资格吃空饷的人在吃空饷问题上的误区。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单位安排的工作,王某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另外,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王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有吃空饷的情形发生。
十余年的王某是如何做到双岗双责双薪的?企业的考核应该是相对严格的,联通公司的工作想必是不那么好混的,工资更是不那么好拿的。谁都知道,真实的情形应该是怎样的,恐怕只能是王某在县水资源管理办基本无所事事,是不折不扣的吃空饷。相关负责人所谓的“工作顺利完成”,无非是为了“应对舆论”而已。类似的事情,此前在体制内并不少见,不信去查查那些吃空饷的少数党员干部,他们在例行的年度考核中有没有“工作不顺利完成”的。
似乎比较新颖一点的理由是,王某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他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情况困难。
家庭困难与吃空饷真的存在必然关联么?这些年,舆论曝出过不少的党员干部或者教师吃空饷的案例,家庭困难显然都不是首要原因,甚至于许多家庭在当时当地比较起来,都堪称先富起来的家庭。比较站得住脚的理由,还是吃空饷者在当地有背景、有后台、有关系,或者至少是靠着公共财政的大树,得到了有关领导和同僚们的纵容。毫无例外地,只有权力的霸道、权力的走私,才是吃空饷的真正原因。
话又说回来,也许王某全家靠他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生活的确困难吧,但是,天下哪有困难家庭吃空饷的道理呢?真正的社会困难群体又哪有吃空饷的呢?
正如一些官员需要到平价小吃店与百姓共同进餐以解决充饥问题一样,我希望更多的社会公共空间,有体制内官员的平等参与。比如,官员家庭困难,就应该公开申请低保求助,而不是在体制内偷偷摸摸另搞一套吃空饷式的把戏;官员住房困难(假定这是可能的情形),就应该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参与经适房、廉租房的申请,而不是占用经适房用地,大建其“公务员小区”。总之,吃空饷是应该禁绝的权力走私的社会怪胎,而公务员个体即使存在家庭困难,也应该走“混同于普通群众”的透明路径。
“家庭困难”不是违规的充分理由
从“存在即合理”的角度出来,任何人要给任何现象做出一种解释,实在是太简单,哪怕这种解释是“天方夜谭”。在我看来,公务员以家庭困难的名义在外兼职,完全是找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为自己或他人脱责。
首先,不妨认同这位干部的家庭情况确实困难,加之在基层公务员工资较低的背景下,笔者甚至可以理解公务员做兼职的这种冲动——至少比那些直接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要强很多吧,然而,理解这种背景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理解这种违规行为。这好比我们同情一个身无分文的流浪者,但我们显然不能认同流浪人士以贫困为借口去抢钱。
常识告诉我们,王某的兼职与本职工作存在明显冲突。联通公司与机关单位的工作制基本一样,若长期在联通公司兼职,必然意味着王某在原单位的上班并不正常,至少要经常缺岗,反之亦然。那么,王某之所以能长期领领双份工资,究竟是原单位要求不高,还是联通公司对他格外照顾?但不管怎样,这种行为都必须得到纠正。
众所周知,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是被明文禁止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王某身为党员干部在联通公司兼职,明显是违规的。他因此被当纪委监察机关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显然并不冤枉。
事实上,王某家庭真的困难,有很多方式可以解决,未必非违规不可。例如家庭收入太低,妻子没有工作,他完全积极帮妻子找个工作,若妻子有特殊原因不能工作,他还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如实反映,光明正大地领取失业补助或低保。再不成,自己可以辞职,找一个薪水高点的工作。总之,生活固然残酷,但一个人想让家庭情况变得更好,肯定能在合法合规的渠道上实现——像王某一样困难的家庭还有很多,但既然身为党员干部,也不能以逾越规制去谋取私利,否则,这也是一种有悖公平正义的特权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当事单位负责人明知道王某违规兼职,却长期对此睁一眼闭一只眼;甚至在王某被人举报后,还找各种理由为他开脱,这种不作为或许更令人如鲠在喉。事实上,过往多个吃空饷事件已经一再说明:吃空饷的背后必然伴随着其他公职人员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他们明知吃空饷有蹊跷、不合理,但他们懒得惹麻烦或原本就是沆瀣一气罢了——反正空饷是公家的,谁吃都跟自己没关系,为了避免惹得“一身骚”,干脆一齐违法违规,一齐吃空饷,一齐试图欺骗纳税人。基于这一点,王某单位负责人长期纵容王某在外兼职,显然也有必要被追责。说到底,党员干部纵容身边人违规,也是一种违规。
【启示与思考】
“旷工饷”、“病假饷”、“多头饷”、“冒名饷”、“死人饷”,公职人员吃空饷的现象并不少见,光名头都让人眼花缭乱。但明明违规违纪还找理由,比吃空饷更值得警惕。
王某吃空饷十余年,被群众举报后,官方对此事的定性并不是“吃空饷”,而是“长期违规兼职”,并称因王某是在处理完单位内部事情的前提下才在外兼职,言外之意是,王某利用了“业余时间”在外赚钱、贴补家用,是人之常情。在一些公职人员看来,利用“业余时间”赚外快是心照不宣的,压根就没把吃空饷当成多么严重的事情。尽管吃空饷现象的成因很多,但根本原因还是在权力不受监督的环境下,有些人把吃空饷当成一种正当的福利,厚颜无耻的程度让人诧异。
比吃空饷更可怕的,是权力的包庇和纵容。面对这种现实,我们不得不追问:还有多少吃空饷行为披着“在外兼职”和“贴补家用”的外衣?据公开报道,2012年完成清理工作的四川等7省份,清理出“吃空饷”者7万多人,一年吃掉3.5亿元至14亿元财政资金。这些“硕鼠”和“蛀虫”,吞噬着社会公平正义,损害着政府形象,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王某在外兼职,确实不是个例。但是,领导找出“家庭情况困难”的借口,实在令人大跌眼镜。正因如此,一方面,应对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进行清理整顿,看看这个单位还有哪些“人文关怀”举措,看看这个单位的领导还滥施了多少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应举一反三开展调查,来一次公务人员从事第二职业的大清理,既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又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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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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