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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诚信成为信仰

2014年06月20日 09:34

 

确立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大力培育倡导诚信、鼓励诚信的社会环境,也要自觉提升信奉诚信、坚守诚信的道德信仰。“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的童真年代不会撒谎、不会欺诈,只是在与社会环境交往的过程中,出于保护自己或谋取利益的需要,而逐步不讲诚实、不守信用,表里不一、言行不一。因此,坚守诚信、推广诚信,一直是人类社会的价值追求和道德规范。

宗教依靠圣谕、律令、戒规来约束虚假的言行。基督教对教徒的教诲,既有对诚信的要求,也有对欺诈的警告。如“耶和华所憎恶的,有撒谎的舌、图谋恶计的心,吐谎言的假见证等”。佛教的戒规要求不妄语,句句实言,诚实待人。伊斯兰教强调秉公作证,不要顺从私欲,以致偏私。可以说,宗教信仰是维系诚信行为的精神激励。

价值观依靠道德的力量约束人的思想和行为。道德律令也可为成为一种道德理想和道德信仰,成为人的生命追求和伦理命令,如同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所说的,对心中道德律令“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遵守道德规范不仅仅是出自利害得失的考量,而是总体上基于一种虔诚的道德自觉。这样,恪守诚信既是一种交往理性,把获得众人的信任作为一种社会资本;更是一种信仰理性,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都能够抵得住各种诱惑,经得起各种考验,“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让诚信成为信仰,就要在即使一时吃亏、一时孤立的情况下仍然坚守诚信不改其道。在市场中,存在着“劣币驱逐良币”、“假货驱逐真货”的不良现象。不足成色或重量的劣币在市场上流通,就会使足色足量的良币退出市场。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老实人吃亏的现象。只有信仰才能教人不计得失,宁肯吃尽苦头,也不弄虚作假,不越雷池半步。利益规律和诚信原则之间,容易发生冲突。当讲诚信就不能得到眼前利益的时候,的确会有人在利益的诱惑之下,抛弃诚信原则,唯利是图。这时更要坚信人间正道,“名利诚可贵,诚信价更高”。

前些年,美国《时代》周刊的年度人物授予了3位女性。《时代》周刊强调,这3位女性之所以当选,是因为在近年来的诚信危机中,她们本可以选择一言不发而明哲保身,但她们宁愿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将事实真相和盘端出,让美国联邦调查局、安龙公司、世通公司的丑闻得以公之于众。《时代》周刊用两句名言阐释了她们行为的正当,一句是马丁·路德·金所说的:“我们的生命终止于我们对紧要事物沉默之时”;一句是美国电影《人民公敌》中的台词:“社会就像一条船,每个人都要准备掌舵。”

 

诚信是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中华优秀文化传统赋予诚信信仰的精神营养。我国古代的《易经》中就要求做人要真诚、真实、无欺,言行一致,以此作为立身立业之本。孟子认为,人要获得信任,依靠在各个方面表现出的信誉,最根本的是要做到“诚”。荀子说,“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孔子把同朋友交往,说话要诚实守信,作为学习和人生的一种境界。

2013年“五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的讲话中强调指出,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必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模是坚守诚信的楷模,劳模精神就是诚实的劳动精神。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把劳动的内涵发挥至近乎完美;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都把劳动的潜能开发到近乎极致。劳模精神是一种起于平凡的不平凡精神。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但可以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心尽力、不留遗憾。劳模精神是一种滴水石穿的坚韧精神。没有惊涛骇浪的冲动,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守,凡人也终将放射出耀眼的光彩。劳模精神是一种热爱大于算计的献身精神。没有“光环”的预期,更多的是职业的喜爱、发现的喜悦、劳动的乐趣,结果却实至名归、不期而遇。

(作者系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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