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库 理论观点荟萃
贵州: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群众工作
2014年06月26日 13:54公安工作代表党和政府行使国家的权力,其形象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黔南州坚持问题导向,用问题倒逼发展,有力助推公安工作的整体提升,和谐了警民关系,体制创新破题迈步,真正实现了活动和业务的双促进,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
一、准确“把握源头”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启动以来,黔南州公安局先行摸底,把握源头,以服务对象为基准,结合工作实际,将全州社会管理服务对象分为困难弱势群体、特殊人员群体、利益诉求群体“三大群体”。其中,“特殊人员”群体具体细化为吸毒人员、流浪失辍学儿童、刑释解教人员、艾滋病患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于该群体具有生理心理较为特殊、角色较为特殊、法律地位较为特殊、诉求反映较为特殊的特征,在实际社会治理中,他们回归社会难,生存能力差,法律观念淡薄,犯罪比率高,给社会造成的压力非常之大。通过“135工程”实施以来,与2012年纵比,刑释解教人员违法犯罪率下降17.6%,吸毒人员违法犯罪率下降5.1%。
二、坚持“问题导向”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当前,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群众工作也产生不少新情况,“特殊人员群体”的大量存在,使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工作面临不少新挑战。
当前的特殊人员群体中,吸毒人员基数庞大,毒瘾戒掉难,复吸率高,他们大多思想精神颓废、劳动技能丧失、亲人朋友唾弃,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后,生活无着落,很可能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老路,影响社会安定和谐;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困难,由于他们肇事、肇祸法律责任难以承担,可能出现一个精神病人毁了一个家庭、一个社区的悲剧,让社会不宁。艾滋病患者更极易引发社会恐慌,他们中的一些人自暴自弃,甚至仇视社会,制造混乱;流浪失辍学儿童自理能力差,价值体系未成型,一旦迈错步子,就可能终身走上不归路。
通过收集民意,我们了解到,特殊人员群体犯罪率高、社会危害性大,引发群众担忧;且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群体犯罪诱因大、源头治理难,成为管控的重中之重。如何搭建平台、建立网络、完善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广泛参与、资源整合利用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成为面临的新课题。
三、及时“对症下药”是破解社会治理症结难题必须手段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黔南州集全州之力,全面做好“三大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州委每年统筹“五个一千万”资金,全面实施救助失辍学流浪问题儿童的“雨露工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救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安宁工程”,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问题人员回归社会的“回归工程”,全力救治艾滋病患者的“红丝带工程”等“五项工程”,力争到2020年,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建设同步小康的“一个目标”。“135工程”的实施,标志着黔南州创新社会治理迈入历史性阶段。
目前,黔南州全州建立了“雨露学校”12所,“阳光企业”15家,“安宁医院”2所,“回归安置基地”12家,“艾滋病特殊医院”2家,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4358名特殊群体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和救治,违法犯罪率大幅下降。这不仅有效实施了社会治理,破解了特殊人员群体犯罪诱因大、源头治理难的问题,还扎扎实实地为民服务,解决了特殊人员回归社会难的问题,并和谐了社会关系,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
(作者为黔南州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
责任编辑:叶其英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626/7724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