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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
2012年01月01日 10:12
我今天主要就当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大家进行交流。我想分两方面,一是讲一些理论层面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文化的范围、文化和经济的融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事业和企业两种体制的关系;二是讲一些现实层面的问题,主要介绍2003年以来文化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政策上如何破解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等。
理论问题
第一,文化的范围。
大家知道,在全球范围内对文化的定义是不统一的,我们现在讲文化,一般情况下理解为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这样大的方面,但具体包括什么,大家的分歧就比较多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9年发布了关于文化统计的框架,主要是结合联合国各成员国在文化统计方面的一些实践经验,特别是基于近年来技术的发展对文化的影响而提出的新框架。这个新的框架分为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从纵向上来讲,它区分为文化领域和相关领域,文化领域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文化和自然遗产,二是表演和庆祝活动,三是视觉艺术和手工艺,四是书籍和报刊,五是音像和交互媒体,六是设计和创意。相关领域包括旅游、体育、娱乐。从横向上来讲,新的框架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培训、存档和保护以及装备和辅助材料作为横向领域。
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博物馆、考古和历史遗迹、文化景观、自然遗产。自然遗产就比较多了,包括自然公园、保护区、动物园、水族馆、植物园等。随着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文化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形态,这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虚拟博物馆作为一个很重要业态提出来。所谓虚拟博物馆就是指以CD或网站呈现的博物馆。
关于表演和庆祝活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艺术表演,即戏剧、舞蹈、歌剧、木偶戏等;二是文化庆祝活动,比如庙会;三是音乐,包括音乐创作、音乐演出、音乐录制、音乐上传和下载,音乐里面也包括乐器。
关于视觉艺术和手工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美术,包括绘画和雕刻、摄影和传统手工艺;手工艺分为传统手工艺和当代手工艺两个方面,传统手工艺大家比较熟悉有木制品、纺织品、陶器、铁器等,这都属于传统手工艺范畴,而当代手工艺是列到设计和创意里面的。
关于书籍和报刊。实际上包括书籍、报纸、期刊,当然也包括图书馆和图书博览会,这里边需要注意的是数字化时代出现的一些新的业态,除了可以在线阅读的报纸、电子书以及书报刊数字化供应以外,还包括虚拟的图书馆,跟虚拟的博物馆是一样的。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印刷,在我国,印刷是直接被放在文化产业里面的,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它放在了横向领域,归入到装备和辅助材料里边。
关于音像和交互媒体。这是传统的网络影视的范畴,包括广播、电视、电影以及现代戏,正在发展的交互媒体包括网络游戏、门户网站、社交网站、视频网站。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和印刷一样,广播影视包括交互媒体,在互联网这种业态下,离不开软件和计算机,但是软件和计算机也被归入到装备和辅助材料里边。
关于设计和创意。1986年版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统计框架里面是没有这个项目的,这是2009年版和1986年版最大的区别。2009年版对设计和创意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就是对物体、建筑和景观进行创意、艺术和审美设计所产生的活动、产品。
第二,文化和经济的融合。
这里有一个新的概念,叫做文化再生产。当今世界,文化和经济的融合所产生的竞争力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现在文化和经济的融合过程中,明显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认为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所以文化和经济不兼容,对文化和经济的融合采取的是一种逃避的态度。二是由于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提到文化只关注公共文化,而且重点是公共文化的设施建设,对于其他的文化内容不愿意过多涉猎,实际上就形成了文化和经济的两张皮现象,特别在推动文化发展过程中,这种倾向越来越明显。
我们可以从文化再生产的角度去解决这个问题,文化再生产和物质再生产是一样的,也包括了若干环节:创作、生产、传播、消费。所谓的创作主要是指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文学创作、美学创作和学术创作,这是文化再生产和物质再生产一个非常大的区别,就是把创作作为文化再生产的起点。像舞台剧、影视剧、书报刊、艺术品等,都是生产环节中出现的一些形态。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移动媒体以及一些其他的文化载体负责文化的传播。文化的消费跟其他的消费还不一样,一般情况文化大多是以服务的形态出现,也有一些以产品的形态出现,所以必须有一些场所、设施,像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电视机、收音机等都是文化消费的载体。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这四个环节是环环相扣的
不管是文学创作还是美学创作、学术创作,都是一种个性化的形态,这种创作个性化是文化发展繁荣的基础,如果创作不是个性化的,那么往往它的生命力就会大打折扣。既然是文化生产和再生产,它必然在现阶段下采取一种社会化的形态、社会化的生产。比如现在的书报刊必须经过印刷环节,才能让大家看到,小说写出来以后,必须在杂志上或互联网发表出来,这就是一个社会化的生产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文化和经济不是融不融的问题,而是怎么融的问题,而是在融合过程中如何体现这种个性化的创作成果的问题。
再举一个例子,舞台剧实际上是艺术家们对文学作品的一种再创作,它的创作基础是艺术家的个人发挥,而且同样一台节目在不同的时间,其表演可能是不一样的,它融合了艺术家个人对角色的体悟。如果舞台剧只是在剧场里演出,那么它的受众是有限的,如果我们把舞台剧变成电影和电视剧,那么它的受众就会多得多。而电影和电视剧必须得通过社会化生产方式来实现。
影响文化再生产的因素概括起来有六个方面:原创能力、公共投入、市场主体、市场体系、融资能力、科技支撑。现在看影视剧、舞台剧时,大家有深切的体会,一个剧目怎么样,除了艺术家的表演以外,关键看本子好坏。原创不仅是文化再生产的起点,更重要的是制约文化再生产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如果没有原创能力的提高,文化再生产的规模是不可能扩大的,原创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文化发展繁荣的一个瓶颈因素。现在必须鼓励原创,让全社会的文化创造能力得到极大的发展。现在有一些网站做得还是不错的,过去一个作品写出来以后投稿,要等很久才能发表,现在有互联网这种工具,文学作品比过去在数量上多了,当然大家觉得质量上还有待提高,这是将来发展努力的一个方向。一些好的作品来自互联网,这可能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第三,事业和产业的关系。
2003年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是根据党的十六大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来推动的。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当中,明确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就是要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同时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理论依据。如果没有这个依据,文化体制改革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顺利,但区分事业和产业只是事业和产业关系当中的一个方面,在这个区分的基础上,我们还要讲两者的联系。如果说区分事业和产业是为了推动改革,那么揭示或者研究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内在联系,恰恰是我们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由于区分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认为文化体制改革就是文化产业化,这种认识是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误解。中央从来没有说过,文化体制改革就是为了推动文化产业化,我们是既抓事业又抓产业。
由于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实际上就划定了政府和市场在文化发展繁荣当中的责任。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一定要强调政府主导,作为经营性文化产业必须坚持市场导向,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路径。区分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之后,政府投入的领域已经确定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政府应该投入的,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由于它刚刚起步,政府也必须得有一个引导资金来推动这个产业像其他经营产业一样不断发展壮大。
由于区分了事业和产业,就会把国有文化单位一分为二,如果是公益性文化单位就要保留事业体制,继续留在事业单位的序列,同时要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如果属于经营性文化单位,就要转制为企业,在市场上做大做强。
经过将近9年的时间,关于文化单位的分类基本完成。像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这些是公益性文化单位,不可能是经营性的,电影公司肯定是经营性的。
我们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不是按照行业来分的,同一个行业当中可能有公益性的也可能有经营性的,比如全国有580家出版社,中央180家出版社当中保留事业体制的只有人民出版社、盲文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和藏学出版社这4家,其他都要转制为企业,现在已经基本完成。地方的出版社比较多,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保留着少量的公益性出版社,大多数都已经转制为企业。
新华书店除了个别少数民族集聚的地方如四川还保留了少量的公益性新华书店,其他95%以上的新华书店都已经转制为企业。电影制片厂全国有30多家,现在保留事业体制的只有新疆的天山电影制片厂,剩下的电影制片厂全部转制为企业。党报党刊肯定是保留事业体制,其他报刊社区分为时政类报刊社、非时政类报刊社,非时政类报刊社要全部转制为企业。据新闻出版总署估算,全国有2000多家报刊,保留事业体制或者留在时政类的可能不足5%,大多数都要转制为企业,连最难确定的文艺院团2011年也已经划分完毕,除了中央的8家和地方的131家保留了事业体制,其他也全部转制为企业。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也听到有不少这样的说法,就是认为经营性单位也承担着公益性任务,有些人就提出来,能不能再分一类,介于公益性和经营性之间的叫准公益性。但文化体制改革没有这么做,因为如果出现这么一个领域的话,肯定大多数都往准公益性里扎。很多文艺院团提出是不是搞一个准公益性,结果是不允许的。
经营性的单位都要转制为企业,转制企业分为两类,一类叫做整体转制,这一般包括出版社、新华书店、电影制片厂、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等,还有一类是剥离转制,就是它的主体虽然保留着事业体制,但是经营性部分要从主体部分分离出来,最典型的就是新闻媒体,党报党刊保留事业体制,但党报党刊下的广告、印刷、发行等经营业务要分离出来,组建企业或者公司。
电台电视台中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网络传输包括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要从主体中分离出来,现在全国基本上已经分离完毕,正在推进各省的整合,下一步按照三网融合的要求,可能还要实现全国一个网。另一部分是广播电视节目,除了时政类、新闻类节目以外,其他的也要制播分离,这都属于剥离转制的过程。
大家了解这些以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文化体制改革基本上是没有留死角的,基本上文化单位的方方面面都已经涉及到,不存在哪些改革哪些不改革的问题。要想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脉络,最主要的就是深刻理解区分事业和产业的内涵和意义。
接下来说一下事业和产业的内在联系。如果把文化看作是过去的一种积累或积淀的话,那么这种文化的积累和积淀是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主体。公益性文化事业既然是政府主导,就必须惠及大众,必须提供一种公共文化服务,而不像产业那样着重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在这种公共文化消费过程中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同时有一部分人会从中激发了自己创作的欲望。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必然会对文化有一种新的需求,这种新的需求通过文化企业来实现供给和需求的融合,最后就形成了文化产品和服务,而这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就构成了文化产业。通过这样一种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基本结论,一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文化事业繁荣的基础,如果没有文化产业,我们只能守着过去老祖宗留给我们宝贵文化遗产,不管是物质形态还是非物质形态,只有通过文化产业才能够把当期的文化消费和过去的创作融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才能够使图书馆和博物馆留下的东西更多一些。二是文化事业是文化产业的源泉,如果没有过去的文化积累和积淀,那么文学创作、美学创作、学术创作可能就成了无源之水,文化产业也成了无米之炊。
第四,事业和企业之间的体制比较。
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比较头疼的事是好多人想留在事业体制下,甚至迷恋事业体制,对于转制为企业基本上是一种恐惧的心理。到底在体制上怎么看事业和产业,我们先从正在推动的事业单位改革去理解。
2011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我个人理解这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解决两类问题。一是事业单位或者事业体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体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这种体制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明显地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怎么办?必须通过事业单位改革去解决这个不适应问题。二是要解决公益性事业单位怎么能够体现公益属性。一些保留事业体制的单位把公共文化设施出租,很多精力不是在做公益文化服务,而是做经营,这是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除文化事业单位外,其他一些事业单位也存在这个问题。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除了大的分类以外,保留事业体制的单位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属于公益一类的是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属于公益二类的是电台、电视台、党报党刊、文艺院团。
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现在最难的事就是养老保险的衔接,这个问题在文化体制改革一开始就遇到了,经过这几年的探索,特别是在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现在中央文化单位这方面的问题基本解决了。现在更让我们关注的是,怎么规范保留事业体制的这些单位的行为。作为文艺院团,首先要考虑如何实现公益服务的最大化,公益性演出是很重要的标志,没有公益性演出怎么算是公益单位呢?下一步在售票价格和职工收入方面可能要采取管制措施,公益演出的票价不能比商业演出的票价高,职工收入要比照公职人员的收入,不能比演艺企业员工的工资高。
事业和企业在体制上的区别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事业的资产或者资源主要是由政府来配置,政府的职责就是要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基本文化权益: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公共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活动。对企业来讲,配置资源的是市场,而市场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这种需求就是文化需求。二是人员进出方式不同。作为事业体制,不管是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在用人方面肯定要受到编制的限制;作为企业体制,需要多少人员是由市场决定的,要是不赚钱,就不会养那么多人。三是收入方面不同。事业单位依靠财政拨款,必然会受到工资标准的限制。企业的收入是靠市场来约束的,而不是由政府来约束的。
2009年中央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会后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进入了全面提速阶段,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应该在十八大前基本完成,对此我们是充满信心的。
从路线图上来讲,改革的思路就是区分事业和产业,实际上是沿着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培育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这样一个线索在做。
从具体路径来讲,宏观上要创新文化的管理体制,微观上要重点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来讲,现在强调政府投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包括公共文化设施;二是软件建设,主要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关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也实现了多元化,特别是引入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社会化的进程。最突出的典型就是农村电影放映,过去是120块钱一场,现在已经提高到200块钱一场,这都是政府支付的。这几年下来,农村的电影放映已经初具规模,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电影放映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作为文化产业来讲,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培育市场主体,一个是国有文化单位如何通过转制、改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另外一个是放宽或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民营资本来投入文化产业,最终以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的格局。现在除了不能办报、电台、电视台以外,民营资本已经进入了大多数产业,特别是一些新型的文化产业。动漫中99.9%是民营资本,网络游戏100%是民营资本,动漫中只有文化部原来下属的一个单位叫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实际上并没有产品。80%以上的影视作品是由民营资本或者以民营资本为主来做的,所以现在的市场准入门槛应该说能放的都已经放开了。但在书报刊的制作环节中还有出版编辑这一块还没放开,图书发行已经放开,现在民营资本在一般图书发行中占到半壁江山。
实践方面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改革的难点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产的问题,即国有文化资产如何管理。
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是倒逼出来的,现在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了,到工商部门注册,工商部门就问出资人是谁,所以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改革工作的面前。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9年来我们走了三步。第一个阶段是延续改革以前的思路,政府授权经营,现在北京市的企业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形式。第二个阶段是明确监管主体的阶段,2007年由中宣部会同财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共同出台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两点,一是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主体是财政部门而不是国资委,二是国有资产的重大变动必须经宣传部门审查。第三个阶段是从2009年开始中央明确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成立了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在各地也正在探索怎么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出资人机构如何设立上。
第二,人的问题。
关于人的问题最核心的就是养老保险衔接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问题?根源就在于中国的社会保障是双轨制的,一方面是企业,还有一方面是机关事业单位,1991年形成了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体制。企业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前几年跟事业单位的差距越来越大。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有夫妻二人,两人退休之后,在企业里当总工程师的丈夫的养老金还没有在医院当护工的妻子的退休金高。这种现象不是个别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现在从大局上来讲有两种办法,一种办法就是直接跟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中央的单位特别是部委出版社现在已经基本做到这一点,比如在北京市的一些部委的出版社已经加入了北京市的企业养老保险。另一种办法像上海、江苏、河北等省市,由于它的养老保险是两个体制,在改革过程中,原来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的就不再退出来了,等退休的时候还按照过去那样一种办法去做。这里最大的风险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是不是充裕。
从2003年到现在,尽管我们的动作比较大,全国已经核销事业编制超过20万,但是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突发性事件,这跟我们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是密切相关的。中央领导同志从一开始就提出文化体制改革一定要坚持“三不政策”:第一,不能像国有企业那样走减员增效之路。第二,虽然文化事业单位特别是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有人浮于事的问题,但文化体制改革坚持不允许一个人下岗。第三,不允许买断工龄。不能减员增效,就发展文化产业;不允许一个人下岗,就鼓励转岗,特别是一些文艺院团的职工,可以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活动,比如做文化辅导员等;不允许买断工龄,就鼓励接续社会保障关系,不把这些人推向社会。整个文化体制改革倡导的是和谐理念,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文化体制改革能够平稳推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政策上也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就是要鼓励转制文化企业设立职工权益保障资金。这个资金可以从净资产当中提留一部分。上海新华发行集团转让了49%的股权,转让收入为五个亿,拿出两个亿作为职工权益保障资金,确保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改制顺利进行。安徽发行集团、安徽出版集团以及湖南出版集团、中国出版集团是在净资产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将来的职工权益保障。如果这两个渠道走不通,还可以从财政一次性拨出专项资金。这个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提前离岗人员在离岗期间的基本待遇,也可以用于支付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对于一些分流人员的经济补偿金也可以从这里边出。
第三,文化产业方面的问题。
从2003年开始,由中宣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做了一个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课题研究,2005年的时候研究成果出来了。根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对这个课题研究的成果进行了验证,认为基本符合现实,所以我们国家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是从2004年开始的。从2004年开始我国的文化产业每年上一个台阶,2004年的产值是310亿,2010年是1.1万亿,占GDP的比例是2.75%。从增长速度上来讲,2004年到2008年全国GDP的现价年均增长速度是18.4%,而文化产业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了23.28%;2008年到2009年全国GDP的现价年均增长速度是12.6%,而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达到了24.19%。这也是近年来文化产业越来越受重视的原因之一。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成为支柱性产业,其产值大约要占GDP的5%左右。我国的GDP如果按照7%的年均增长速度来算,到2015年底我国的GDP总量应是55万亿,这个数据是“十二五”规划提出来的数据。如果按照8%来算,应该是63万亿;如果按照9%来算,应该是66万亿。我们取一个中间数,如果2015年我国的GDP总量达到60万亿,那么它的5%应该是3万亿。前面我们说到,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的产值是1.1万亿,有近2万亿的缺口。2万亿是什么概念,如果除以5的话,一年就是4000亿,4000亿相当于我国2004年一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所以,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条路走起来确实还很长。那么怎么办呢?我们必须要有战略思路,从大的方面讲有三点:
第一,一定要搞清楚现在文化建设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这个主要矛盾依然是相对落后的文化生产力与日益增长的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矛盾。有关专家根据国外的数据测算,按照我国目前人均GDP的水平,全国的文化消费总量应该在4万亿左右,而现在我们真正能够提供的销售额不足2万亿,缺口大概是2万亿。从演艺方面来讲,按照我国现在的潜在需求,一年的演艺市场规模应该是800亿,但2010年我国演艺市场包括商演在内只有108亿,缺口将近700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迅速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第二,文化产业布局的不合理是文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这个布局的不合理,既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城乡布局不合理,也包括事业和产业的布局不合理;既包括了内容生产和传播渠道的布局不合理,也包括了国内布局和国外布局不衔接的问题。
第三,文化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文化发展方式比较落后。过去的文化发展方式大多数采取的是类似于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刚才我们提文化再生产这个基本理论观点的时候,就提到应该是社会化大生产,但现在我们做不到,这样就导致了我们的供给能力没办法提高。我国的文化企业大多数规模很小,2009年我看到德国一家出版公司一年的销售额是120亿欧元,我们全国的出版社有580家,这几年的总产值基本上徘徊在500到600亿元人民币之间。我们全国的演艺市场是108亿,不抵加拿大太阳马戏团一年的收入。这样一种生产方式,是没有办法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的。尽管文化产业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当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文化发展自身也存在着一个发展方式转变的问题,如果这个发展方式不转变,还是过去那种作坊式的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的话,是很难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
(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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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天翼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2/0101/7733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