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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放宽公积金提取是大胆而有意义的尝试
2014年06月30日 13:24
【百姓心声】
【事件介绍】
多地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武汉低收入者直接提取
一方面部分中低收入者钱不够花,另一方面属于自己的钱不让花,这显然不合理。有关方面有必要根据现实情况,重新权衡公积金制度,做出更加合理的制度设计。
此前多个城市已经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今,武汉也加入这一行列。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从7月1日起放宽低收入者公积金提取,月收入低于1900元可直接提取。
现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其中弊端之一是,部分职工买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积金,公积金主要为较高收入者买房服务,这就造成了“劫贫济富”。而且在公积金“沉睡”的同时,这部分中低收入职工却面临一定的经济压力。无奈之下,许多中低收入者只有额外支付高昂的中介费用,找人托关系取出本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这不仅造成了对中低收入者的二次剥削,也滋生了大量腐败交易。
此前,不少城市已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允许公积金用来看病以及支付房租、物业费等费用。而武汉这次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看点,是国内第一座从收入角度放宽提取条件的城市,即目前职工收入低于1900元的,可直接提取。这样的安排虽然不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却更符合现实需要。
毫无疑问,收入水平决定了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甚至生活尊严。中低收入者在如今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多少会面临一定经济压力。一方面钱不够花,另一方面属于自己的钱不让花,这显然不合理。
放宽公积金提取,在一定程度上修正了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现实情况是,由于公积金提取普遍限制过死,造成中低收入者大量存储的沉淀资金,在自己买不起房的情况下,最后变成支持较高收入者贷款买房。这样的公积金制度显然不公平,而放宽提取条件是说,低收入者不买房也能从公积金受益,只是受益方式不同而已。
另外,在当前物价持续上涨而同时存在稳增长压力的情况下,放宽公积金提取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手段。中国公积金总额超过2万亿元,这些长期沉睡在政府账户上的资金,如果更多能变成活钱,将有助于拉动消费、稳定增长。
显然,包括武汉在内的很多城市,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与现行制度存在明显的冲突。按照现行制度规定,缴存职工必须买房才能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这种冲突不仅让制度本身很尴尬,而且还造成各地公积金提取的做法不一甚至乱象百出。所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亟待修订。
公积金修法,舆论为此呼吁多年,国家公积金制度2002年修订之后,至今未见“动大手术”。而制度与现实“打架”的尴尬仍在继续,这使得武汉等地私自放宽提取条件变成新闻。希望有关方面根据现实情况,重新权衡公积金制度,做出更加合理的制度设计。
放宽公积金提取才能发挥“公积”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社会公共保障,近年来却成为一些组织和个人非法谋取利益的工具。我们经常可以在街头看到一些“提取公积金”的小广告,公积金提取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一条成熟的“地下产业链”,中介通过帮助个人造假、伪造资料,收取一定数目的中介费,从而实现盈利。公积金提取的服务费,很多“黑中介”一般是提取金额的5%,高的甚至达到10%。
一边是高达万亿的公积金在银行账户上沉睡,一边是大量工薪阶层因为没有能力买房而没法将公积金提取来改善生活水平,这样的尴尬现实其实已经持续多年,社会各界和媒体呼吁公积金提取制度改革的呼声也一直不断,可是公积金提取制度的改革自2002年之后就再无大的动作,严格的提取规则让很多人面对自己账户里的钱却无能无力,无法提取。
尤其是最近几年,房地产价格持续走高,普通工薪族在首付都凑不齐的情况下,面对动辄百万的房贷,基本上没有可能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买房,因为公积金贷款受制于单位的缴存额度,除了一些经济效益很好的央企能源垄断企业,普通的事业单位基本上想靠每月四五百元的公积金贷款买房,几乎是不可能。但是因为年限的积累,一些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上的资金其实也还算可观,如果能够取出来用于消费,其实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拉动内需,这和当前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增长的经济形势是相吻合的。
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个人通过共同积累的形式对住房保障进行的一种储蓄式投资,它的主要作用是发挥基金公共积累时间长、数额有保障的特点,对居民的住房需求发挥金融支持的功能,这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如何把好事办好,公积金提取的具体程序还需由武汉以及北京等地在提取方面的破冰探索才行。
除了武汉首先根据收入来确定提取公积金的额度这样的突破性规定之外,北京也出台了比较符合实际而又方便群众的政策: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而且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
可以说这两地的做法都是在公积金提取的规则之外做了一些探索,但是如何规避法律的风险,还需要相关部门对公积金管理办法做出及时的修订,让公积金真正体现出“公共积累”的作用。虽然地方政府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有一些试水,但是也仅仅是局部的改革,而且大都是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来改革,缺乏系统性。在商品房价格以及物价水平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公积金提取的改革也必须与时俱进,发挥“公积”作用,这才是真正的群众路线。
放宽公积金提取释放多重价值
毫无疑问,收入水平决定了一个家庭的生活水平甚至生活尊严。对于月收入低于1900元的职工而言,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多少会面临一定经济压力。而允许他们提取公积金,必能改善其经济状况。从这个角度而言,武汉此举有着改善民生的作用。
同时,允许低收入者提取公积金,也是维护他们的权益。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这意味着,缴纳人有权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如果是由于买不起房而导致提取不了公积金,缴纳人的权益显然受损。
更重要的是,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能使公积金恢复公平本色。现实情况是,由于公积金提取普遍限制过死,造成低收入者大量存储的沉淀资金,在自己买不起房的情况下,最后变成支持较高收入者贷款买房。这样的公积金制度显然有待改革。而放宽提取条件,让低收入者不买房也能从公积金受益,只是受益方式不同而已。
另外,在物价持续上涨而同时存在稳增长压力的情况下,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也等于是换一种形式发放物价补贴,有拉动消费、稳定增长的功效。相比放宽其他提取条件,从收入角度放宽公积金提取,由于公积金用途不受限制,提取者可以自由支配和消费,意义更大。当然,武汉也要警惕某些人“做低”收入来提取公积金。
当然,包括武汉在内的诸多城市,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做法,与现行制度已有了一些冲突。按照现行制度规定,缴存职工必须买房才能贷款或者提取公积金。这种冲突不仅让制度本身很尴尬,而且还造成各地公积金提取的做法不一的情况。这也让我们对相应制度的及时修订充满了期待。
【启示与思考】
一段时间以来,住房公积金面临“劫贫济富”质疑——低收入者难以在高房价下实现购房梦,公积金缴纳沦为“低息超长存款”;经济承受力本来就高的高收入者,则使用着低收入者的辛劳积累贷款买房,还享受着公积金的低利率。
武汉的公积金改革值得各方关注。此前,已放开大病等特殊情况提取公积金,体现出救急与人性化。这回,再允许低收入人群取公积金补家用,更是回归“谁的钞票谁做主”。
对管理者而言,集中大众资金为大众服务,既要重视公平与效率,同时也须考虑特殊情况、尊重个人选择。对暂时无力购房的劳动者来说,则要想好提前支取公积金的利与弊,谨慎抉择。
武汉市放宽市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做法,是一种大胆而有意义的尝试。对于低收入者而言,虽然他们仍然买不起房,但起码可以多一些实际收入,补贴家用;也会降低当地住房公积金的沉睡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专款专用”。但是,房价已然高到低收入者难以用住房公积金买房,缴存的公积金成了“死钱”,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者就必须考虑让这部分资金流转起来。拥有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职工的一项最基本权利。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无论主管部门还是银行,都无权将这部分资金进行“扣压”。武汉市率先降低市民提取公积金的门槛,是还原公积金姓“公”的具体体现,其他城市也应该效仿。
当然了,城市中许多职工即便有住房公积金,也没有按照工资的12%缴纳,公积金也少得可怜。之于补贴低收入者生活的效果而言,可能并不明显。但无论如何,武汉放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举措是一种进步,这至少让有公积金的市民多了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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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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