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财经视角
【案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利国利民
2014年07月11日 14:31
【全球财经】
【事件介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获通过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方案获通过。
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对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表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政府预算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与现代财政制度主要包括的三方面内容相对应,此次会议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应重点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现代国家治理需要建立现代市场体系,而现代财政制度是这两者的支撑和基础,从这三者的逻辑联系上看,重点抓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推动配套改革和制度建设,体现出高层彻底改革和攻坚克难的决心。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无疑是支撑改革全局、面向长远战略目标的制度建设,必将加速释放改革红利,为中国经济增添动力。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认为,财税体制改革理应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定位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财政的定位也被提到了“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先走一步,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
“以财税体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或者主线索,很多问题也都可以在这个线索上求得牵动,求得解决,例如产能过剩问题,经济结构调整问题,地方债问题等。”高培勇说。
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公平
6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财税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这也意味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正式启动,并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财税体制框架。
由于财税体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加上上轮改革在很多方面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并在实施过程中没有能够及时进行优化,因此,其带来的利益格局固化,也使得本轮改革会遇到更多的障碍和挑战。如何才能确保此轮改革顺利推进,并达到预期目标呢?笔者的观点是,坚持公平优先,把公平放在改革的首要位置,是最重要也是最紧迫的一项工作。
显然,建立公平的税制,是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众所周知,税制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科学、合理、规范的税制,无疑将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反之,则不利于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也不利于社会公平。
现行税制,虽然也是按照公平的要求设计的,但是,由于受当时社会条件与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为了增强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税制的设计也就摆脱不了行政思维的影响,被人为地增加了许多非市场因素,在公平性方面自然就存在较大的问题。如在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方面,就过度强调了国家利益,强调财政增收,强调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一段时间内,是合理的、需要的。但时间长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问题也就逐步暴露了。其中,居民收入被挤占,是最突出的矛盾。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则是最明显的表现。国民收入的分配以挤占居民收入为代价,这样的税制还如何有公平可言呢?税收对经济的调节功能又如何发挥呢?不仅如此,在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等范围和税率等的设计方面,也存在明显的漏洞和问题,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所以,新一轮税制改革,应当也必须突出公平二字,将公平作为税制改革的最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规范、公平的税制。
有了公平的税制,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建立公平预算管理制度和分配机制。因为,纵观这些年来财税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绝大多数都与预算行为不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管理制度不科学有关。其中,预算行为不规范是最核心的问题。 预算行为不规范,说到底,就是没有严格按照公平原则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分配机制。为什么要强调预算的公开透明,强调预算的约束力,就是因为预算的公平受到了严重践踏,没有充分展现预算对经济行为的制约。如果预算制度的建立、预算的安排、预算的执行、预算的监督,都能按照公平原则来进行,也就不会出现预算资金分配不合理、使用不规范、浪费损失严重、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方面的问题,更不可能出现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
正是因为在公平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才造成目前许多问题的存在,才需要进行改革。所以,如何在新一轮预算体制改革中突出公平,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而新预算法的修订,也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原则来进行。
如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将财权与事权紧密结合起来,也是新一轮财税改革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为什么地方政府会死死抱住“土地财政”不放,且被当作与中央叫板的理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现行财税体制在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上的严重不合理,亦即中央过多地侵犯了地方的利益,让地方出现了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匹配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中央集中的财权,似乎也没有能够得到有效而合理的使用,诸如年底突击花钱这样的问题,不停地刺激着公众的神经,伤害着地方政府的信用。同时,实行预算公开后,中央部委“三公”经费过多、财政资金分配不合理以及长期存在的“跑部钱进”等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反映出现行财税体制方面的不合理。
所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与事权方面的动态协调机制,也是财税体制能否体现公平公正的关键。
此外,如何规范预算外资金行为、如何减少各种罚款、摊派以及乱收费等,也对财税体制改革十分重要。因为,这些行为的存在,也对财税体制的公平性有很大影响,制约了财税体制作用的正常发挥。总之,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围绕公平而展开,能够一切按照公平的原则改革与完善。只有这样,新的财税体制才能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才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和公正。
【启示与思考】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与以往主要从经济体制改革角度定位财税体制改革有所不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内在地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接匹配,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被赋予了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的重大使命。
概括地说,建立税收制度体系关系到如何“取之于民”,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关系到如何“用之于民”,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关系到中央和地方在“花钱”和“办事”之间的协调平衡,其中每个方面的改革,都不能缺少对政府权力的规范制约,公众的参与和监督都不能缺席。
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关键要加强人大和社会公众对政府预算的监督,使预算成为规范政府行为、约束政府支出的法律“硬约束”,实现政府预算公开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做到政府花的每分钱都要有预算作为依据,任何违反预算的政府支出都要严格依法追究。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高效的税收制度体系,关系到居民和企业所承担税负的水平,而税负水平又决定了居民和企业的生产生活成本。无论是提高直接税比重,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还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推出房产税改革,等等,都是直接影响税负、收入和“幸福指数”的敏感领域的改革。
“一个国家的财政史是惊心动魄的。如果你读它,会从中看到不仅是经济的发展,而且是社会的结构和公平正义的程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也将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变革,我们从中不仅会看到经济的增长和财力的增强,还会看到社会的发育转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成熟,看到公众的参与和公民权利的成长发挥的巨大作用。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711/7748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