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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高考加分乱象几时休?
2014年07月14日 14:34
【教育热点】
【事件介绍】
辽宁纪委调查高考体优生加分涉嫌造假事件
针对辽宁省考生和家长对体优生加分涉嫌造假的质疑,辽宁省纪委已介入调查。记者从辽宁省招生办、本溪市等地获悉,有关方面已开始对部分体优生进行重新测试,但测试的范围和地点没有向社会公布。
6月30日上午,记者在辽宁省教育厅门前看到,辽宁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向反映情况的考生家长介绍,辽宁省纪委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具体情况调查之后会给家长一个说法。
30日中午,记者从本溪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体优生多达87人、最受质疑的本溪高级中学的校长李玉成已带领部分体优生前往沈阳接受测试。辽宁省招考办一负责人也证实了这一说法。但本溪和辽宁省招生办都拒绝透露测试的范围和具体地点。
记者随机采访部分家长了解到,他们对这次测试完全不知情。一些家长表示,即便重新进行测试,也必须在家长代表和媒体监督下进行,否则仍然存在暗箱操作嫌疑。
2014年高考结束后,部分辽宁考生和家长发现,全省因体育特长学生身份得以加10分的考生共有1072人。其中,本溪高级中学体优生87人,占学校1000名毕业生总数的近9%。另外,鞍山一中、辽河油田高级中学也分别有体优生43人和40人。
部分家长对本溪市体育局审核二级运动员的严肃性提出了质疑,他们给记者举例说,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等级查询系统显示,本溪市体育局审批的二级运动员材料中,一名标注为男性的考生,参加的项目是女子乒乓球单打,而附在一名女生照片后的文字资料竟然写着性别男。
考生家长说,最终公布的二级运动员材料都漏洞百出,很难想象有关部门审核材料时是认真负责的。
部分优秀学生获得10分加分后,导致辽宁省高分段水涨船高。数据统计,辽宁省理科超过660分的学生共有672人,其中有加分的超过200人。
一位文科成绩为641分的考生家长对记者说:“因为很多考生拥有加分,我儿子的排名落到了52位。原来我们准备报考人民大学,现在看希望渺茫。”
高考加分造假已坐实,依法严惩才有公信
联系到此前辽宁省招生办表示“对于主动放弃加分资格的考生,按取消加分后成绩参加2014年高考录取”,辽宁省纪委监察厅的表态——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显然更符合常识,更尊重民意,也更值得信任。
既然本溪高中确实存在采取虚假手段为部分考生获取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情况,就该受到严肃处理。此前,教育部已明确强调,“要严厉打击高考加分资格造假。对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因此,辽宁省所谓“取消加分后可正常录取”,属于擅自做主,涉嫌包庇造假学生,既违反了教育部规定,也与公众意见相悖。
如何处理加分造假,重庆的做法值得关注。2009年高考,重庆被曝出31名考生伪造少数民族成分以谋求加分,19人属于巫山县考生,其中包括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同年7月7日,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公布处理结果,对为考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违规办理户口迁移的民族宗教、公安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其中,31名“问题”考生的家长中,有15名是党员、领导干部(这里面,市管干部1人,区县管领导干部10人,基层领导干部4人),他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而何川洋的父母何业大(时任县招生办公室主任)、卢林琼(时任巫山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而且分别被免职、停职。
值得一提的是,何川洋那一年遭北大弃录——北大招生办公室主任表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校在核实全部情况之后决定:放弃录取重庆考生何川洋,希望所有考生以此为戒,做诚信之人,行正义之事。
几年前对加分造假已不容忍,在教育部强调严禁加分造假、社会对加分造假深恶痛绝之际,本溪高中仍顶风作案,更该严惩。更何况,相比于伪造少数民族成分,大面积体优生造假的问题更严重,而由学校主导,性质更恶劣。因此,更不应轻易放过。
日前,教育专家杨东平表示,本溪市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大规模造假事件,性质十分严重,绝不能仅仅处罚学生了事,必须严查和追究学校的责任。建议取消该校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取消免试推荐、保送生等指标,彻查与此相关的贪腐问题,追究校长的刑事责任。从重从快予以打击,不能姑息教育界的败类!诚哉斯言,对参与其中的本溪高中应严惩,而不是只处理学生。
此外,诚如辽宁省纪委监察厅所称,“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据报道,“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已涉嫌触犯刑法;而知情人透露,“办证方面,足球便宜,4万多元,游泳贵,7万元到8万元,给负责裁判和比赛程序的人”,这一情形若获证实,相关人员同样涉嫌犯罪,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值得欣慰的是,辽宁省纪委监察厅还表示,“对举报反映其他学校体优生高考加分存在问题的也将进行彻查,绝不姑息。”唯有一查到底,不放过任何涉嫌加分造假的学生、学校和参与机构,才能有效打击加分造假现象,维护高考公平、法律尊严。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在信息透明上应加更大力度,唯有如此,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也才能更好地公平处理,免得高举轻打。
高考体育加分涉嫌造假,岂能放弃了事
众所周知,高考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国家大事,因此任何人在高考上的任何弄虚作假,按理都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所以我们说,在这样的大事面前,是非必须很明晰,责任必须很明确,惩处与问责必须都很给力。对于故意造假,骗取高考加分的考生和相关人员,有关部门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严厉问责,而绝不能是轻飘飘的处理——考生主动放弃了加分资格,就按照取消加分后的成绩参加高考录取。毫无疑问,这种息事宁人的淡化处理,既不仅无助于强力震慑明年高考的体育加分造假,又危害政府的公信力。
许多人对此事的处理都持质疑的态度。比如,认为高考加分涉嫌造假(实质是“偷分”),必须由司法机关和或纪检部门介入并独立或联合调查,但现在却是考生自证清白,自证真伪,申请放弃资格后就既往不咎。这好比小偷偷了东西被抓,交出赃物就把人便宜地放了,没多少人认为是合理的。显然,辽宁对这些“偷分”考生的处理,就是按照这样一个逻辑做的。而根据教育部此前的相关通知:考生若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那么辽宁方面对于教育部的规定为何视而不见?
进一步来说,有关部门必须顺藤摸瓜揪出高考体育加分的暗箱操作者。辽宁和河南今年高考体育加分如此大范围的涉嫌造假,背后究竟有怎样的利益链条,必须彻底追查。按照媒体最近的报道,有考生说辽宁的体育加分造假是明码标价的——足球4万,游泳8万。由于体育是否能加分是须由官方组织测试、认定与公示的,所以这些捞钱的人,肯定核心都是一些有关党政部门和公办学校的工作人员。那么他们参与高考加分造假获利,则就必须一查到底,然后根据确凿的事实依据,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员法》等党纪法律法规严惩不贷——该判刑的就判刑,该开除公职的就开除,该行政降级的就降级,而不能让他们任何一个人抱着钱逍遥法外。
高考加分造假,作为主管全国教育事务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教育部按理必须联合有关部门,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辽宁省的温和处理,教育部不仅需要立即严肃表态,而且还需要立即启动问责。对于河南省的慢腾腾处理,教育部也不仅需要立即严肃表态,而且还需要责成河南省教育厅从速调查、严厉处理。这样教育部才能给全国人民和党中央、国务院一个很负责任的交代。
总而言之,高考是极其严肃的事情,公平公正是高考的核心原则,高考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破坏了高考的公平公正,就必须受到严惩。惟其如此,才能强力打击加分造假,并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从而有力地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启示与思考】
高考公平历来是教育公平的核心议题,不久前,教育部还专门发文再度重申高考“加分”新政,并首次向社会公开政策“瘦身”效果。不想随后,南北呼应地爆发体优生舞弊丑闻,在一遍遍欲盖弥彰的否认与一件件蛛丝马迹的证据面前,少数地方部门应对舆情与公共监督的姿态备受诟病。
当事人心知肚明,地方监管未必不清醒——那么,在体优生舞弊悬疑之上,到底还有什么难言之隐?
一方面,纪检监察等部门固然要肃清体优生加分弊案中的权力疑云;另一方面,对于参与弊案的应届考生,恐怕也不能“罚酒三杯”了事。堂而皇之的作弊,且呈现出地区性、群体性态势,影响如此恶劣、行为如此不堪,最后如果只是“放弃加分”就安全着陆,那么,“高考公平”四字会否失之轻佻?
更值得警惕的是,加分悬疑只是2014年的偶发事件吗?那些被潜规则而改写命运的“没门路”的考生,他们如何在真相中找到权利救济之路?当下而言,也许惟有裸分高考,才能保障安分守己的孩子,不需要一个又一个“18年”,才能和那些名不副实的加分考生们,坐在一起喝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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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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