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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多些“硝烟味” 点燃官兵豪情斗
2014年07月24日 09:11汗水还在身上淌,军功章就已戴在了胸前。某部用荣誉之光照亮强军之路,不仅极大地激发了官兵爱军精武的动力,而且更加坚定了官兵献身使命的忠诚。
崇尚荣誉是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它能否根植官兵思想,助推强军实践,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让奖励多一些“硝烟味”,向军事训练倾斜,向能打胜仗聚焦。
奖励既是一种手段,更是一种导向。对于奖励,部队条例上有明确的比例限制,也就是说奖励的名额总是有限的。这些有限的奖励名额怎么分配?从一些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看,奖励太杂太多,“硝烟味”不足,“生活味”有余,没有突出军事训练、重大任务,因而难以点燃官兵在演兵场上的豪情斗志。
越是奖当其时,越能发挥奖励的功能。尤其是当前,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化拓展,部队承担的跨区演练、远洋护航、联合军演、海外维和、抢险救灾等任务重,节奏快,条件苦,如果非等到年终算“秋后账”,奖励就可能成为“马后炮”。反之,那些“火线入党”“战地立功”活动,总能搅动“一池春水”,让每一个分队、每一名官兵都铆足劲。
奖励越是回归精神,越能激励军心士气。奖励重视物质原则没错,但决不能物化。有一种不良倾向值得注意:有的单位对有功之臣实行重奖,谁比武夺了冠,科研拿了奖,层层发奖金,数额可观。这种做法本意是好的,但容易导致这样一种倾向:不是羡慕谁拿了什么奖,而是羡慕谁得了多少钱。如此一来,奖励不仅起不到激励大多数的作用,甚至适得其反。
用荣誉之光照亮强军之路,还要将其作为选人用人的硬杠杠。少数单位的评功评奖,与干部的提升使用脱节,搞成了所谓的“安慰奖”“平衡奖”;有的虽然规定“可以提前晋职”,但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弹性操作空间很大,致使一些官兵对立功受奖、评先创优并不看重,而是把心思精力花在别的方面。这样的奖励,是我们应当注意纠正和改进的。
(作者单位:南京军区司令部某部)
责任编辑:葛立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724/7761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