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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践行群众路线活动长效机制

2014年07月29日 09:56

 

自2013年下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党自上而下通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党风、政风得到明显改善。但是人民群众欣喜党风、政风改善的同时,也有一种担心或质疑:良好的党风、政风到底能够坚持多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突破口,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也十分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强调党风政风建设“必须经常抓、长期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①因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价值目标已经远远超越活动本身的价值内涵:“整风严纪”,戒除“四风”,而具有更高的价值战略目标:将党的群众路线融入国家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推进党和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从制度设计上完善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制。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党的群众路线从理论上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史观,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正如毛泽东所说,真正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是人民群众。早在1922年7月,中共二大制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中就明确指出,要把中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革命的群众性的无产阶级政党,“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②。正是在这一逻辑的指导之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被确定为我们党及其所领导的军队的根本宗旨,“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利益工作的”③,从而确定了中国共产党人根本的价值追求:最大限度地为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1939年5月4日,毛泽东在纪念“五四运动”二十周年纪念日的讲话中,总结几十年来革命的经验教训时说,经验教育“就是‘唤起民众’这一条道理”。④党的群众观点、群众方法及群众路线的形成与发展来源于党的革命实践活动,是革命斗争经验教训的概括和总结。在革命斗争中,党扎根于人民群众,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群众的翻身解放不惜流血牺牲,也实实在在地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与爱戴,汲取了无穷的力量,最终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奋斗历程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传家宝”,是党存在和发展的力量之源,是党执政合法性的现实基础。

世情、国情、党情发生着深刻变化,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和宗旨不能变。然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一部分党员干部,党的宗旨意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在不断淡化,甚至有些党的领导干部竟然喊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将党和政府推向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这是非常可怕、非常危险的信号,值得我们警醒和警惕。“敌存灭祸,敌去召过”,在现实国家政治生活中,党的执政地位、执政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人民公仆”为权、为钱所俘虏成脱离人民群众,他们“丧失了最初的信仰,算命看相求神拜佛者有之,心为物役名利至者有之、信念支援精神空虚者有之”⑤。

构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权力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权力观是指社会主体对于政治权力(包含权力的来源、性质、价值目标、运行与监督等环节)的系统化、理论化的认知与评价。它深深地弥散于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融入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表现出强烈地价值指向性和政治性,即代表谁,维护和实现谁的利益。有什么样的权力观,就有什么样的实践观,也就是我们通俗所说的“屁股决定脑袋”,立场决定观点。我们共产党人是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⑥,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鱼”与“水”、“种子”与“大地”的关系,而不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

世界共产主义运动史和中国历史实践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苏联共产党在建党93年、执政74年时轰然倒塌,亡党亡国,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苏联共产党已经背离无产阶级政党的最初价值原则和基本立场,脱离人民群众,使自身蜕变成高高在上的新特权阶层,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异化为党员领导干部谋取个人或集团私利的工具,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在人民群众“再换一个也不至于比苏共更坏吧”的质疑声中,在一片冷静、寂寞之中黯然退出历史舞台。毛泽东曾将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比作“种子”与“大地”的关系,种子只有根植于大地,受到大地母亲的滋润,才能迸发出无限的生机与活力,才能不断发展壮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自己、敲打自己,不要忘记老百姓,否则就会使党变质,政权变色。

习近平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人要汲取苏共亡党亡国的经验教训,始终要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唯有如此才能使党永葆青春和活力。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历史实质上就是一部人民群众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党能够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能够长期执政的最根本的原因,这是我们之所以能够成功应对各种严峻考验,化解各阶段各种各样的危险和挑战,成功防止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亡党亡国的悲剧在中国上演,并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巨大成绩的根本原因。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⑦

群众路线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它的根本价值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面对战略机遇期、矛盾凸显期,党的任务、执政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如何利用我们最大的政治优势,破解我们面临的最大危险,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就是要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化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和权力观,人民利益至上,对人民常怀敬畏之心,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理想、信念是“总开关”,谨记“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始终牢记宗旨、牢记责任,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⑧,党员干部只有在思想上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纠正老爷作风、衙门习气。

群众利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基础。“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决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实现,“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坚持”⑨。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勤务员、公仆,应当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老黄牛精神。人民利益至上是共产党必须恪守的基本原则,是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任何情况下共产党都不能用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谋取个人或集团私利。

 

中国共产党在创立之初就是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正如党的早期创始人李大钊所说:“社会主义就是应运而生的起来改造这样社会(大多数人贫穷,少数人富有—笔者注),而实现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社会主义是使生产品为有计划的增殖,为极公平的分配,要整理生产的方法。这样一来,能够使我们人人都能安逸享福,过那一种很好的精神和物质的生活。”⑩今天我们站在新的时代起点,带领全国人民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共产党人应该继续践行建党的承诺:让人民群众过上无忧无虑的、舒舒服服的好日子。

改革开放30多年来,虽然我们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2010年国民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但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日益凸显,区域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的差距在扩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自然生态环境等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矛盾增多,协调难度也在增大。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既要深深内化于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中,又要外化于党员干部的执政行动中,“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此外,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使“清正为官、廉洁用权”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我们党历来重视自身作风建设,在同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特权思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思想和行为斗争的过程中,我们逐渐形成了为民、务实、清廉、民主的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但在当前的政治生活中,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蔓延,颐指气使,对待人民群众的疾苦或是冷漠或是简单粗暴;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不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困,而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作风问题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如果放纵这些不良作风滋生、浸染,势必会侵蚀党的执政之基、兴国之本。因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还要在转变党的作风上下功夫,破除“四风”。

建章立制: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基础。在政治实践中,一些地方、一些部门长期存在着党群、干群联系的制度缺乏或制度化水平不高,导致其实施与否、实施程度以及实施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的个人觉悟和意志,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供给不足或制度反应迟钝。没有制度保障的思想观念的转变是不可能持久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能“一阵风”、“搞运动”,还要辅以完善的组织制度作为支撑,以防止党的群众路线偏离其本真的内涵。“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障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的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构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既要重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等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等基于观念和作风转变的日常制度安排,又需要有更加长远的战略安排,从制度设计完善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机制。这种制度化的发展方向便是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国家的政治现代化建设,在推进国家政治现代化进程中,探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实现党治国理政的现代化转型。

政治现代化的突出特征是以法治取代人治、以民主取代个人专制或独裁,它是一个包含政治理念、权力结构、功能及运行模式的根本性变革。在政党主导的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政治现代化是政党政治实践活动的价值指向,政党的现代化是政治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政党是这样变革的主导力量,是政治现代化的引领者和推动者。

从1921年建党到1949年建国,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群众革命夺取政权的革命党转向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执政党,都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密切联系在一起,从革命到建设,也塑造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面对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执政环境的变化,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但党的群众路线的践行的方式与模式必然适应政治现代化进程,推进党建设的科学化法治化,使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依靠其内在动力,而不是外部动员。

从政党执政的世界经验来看,一个政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并非是一劳永逸,一时先进,不能确保永远先进。在现代政治社会的变迁过程中,政党通常会遇到信任危机、认同危机、参与性危机,政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持续迎接挑战,化解危机的过程,也是一个执政理念与执政方式现代化的过程。改革时代的社会环境的迅猛变化使我们党面临着“两个挑战”和“四个危险”,如何应对,既有赖于执政能力的提高,更有赖于党的执政方式的改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突出法律在权力安排与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中的作用,实现党的执政方式的现代化转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偏离或背悖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轨道。

群众路线、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的主体地位三者的价值目标从本质来说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基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也不仅仅是针对党员干部而言的,固然党员干部在这个过程中起着决定和主导作用,但人民群众不应该成为“看客”、被动的“工作对象”,还需要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相融合,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支持和确保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的利益表达渠道,就要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务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中的政治权益;就要加强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尤其是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防止公权力的异化、变质。

(作者单位: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本文系2014年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民主政治发展视角下群众路线长效机制的构建”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037)

 

【注释】

①习近平:“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人民日报》,2013年6月19日。

②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90页。

③《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004页。

④《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65页。

⑤“凝聚在共同理想的旗帜下—三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8?19重要讲话精神”,《人民日报》,2013年8月25日。

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2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581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68页。

⑧习近平:“在广东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2月7日~12月11日。

⑨习近平:“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0年9月1日。

⑩《李大钊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54页。

《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9页。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729/7765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