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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黑龙江鹤岗瞒报矿难信息为哪般?

2014年07月29日 14:53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7死1重伤,黑龙江鹤岗瞒报矿难

矿难被“捂盖子”逾半月,有关部门是“一无所知”还是“知情不报”?

7月20日中午,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兴成煤矿发生矿难并被瞒报事故被确认。但时至21日15时,鹤岗市有关部门仍未公布矿难发生井具体位置、矿主姓名、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等信息。

记者了解情况,有关部门推诿“不清楚”

记者从7月6日开始,陆续接到不同信源的群众举报,并赶到鹤岗市调查核实,同时将情况反映给地方政府以及上级政府部门,相关“瞒报”线索引起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展开核查。

核查人员通过采取控制煤矿投资人、询问线索当事人和煤矿负责人及相关主要人员、深入井下现场核查、调取煤炭生产监控数据和视频资料等手段,并通过排查大额资金走向、火工品发放和使用情况,以及调查医院、殡葬场所等,证实瞒报事故的发生。

20日晚,记者从黑龙江省安监部门得到证实,经黑龙江省核查组证实确认,7月5日18时,鹤岗市兴安区兴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矿主为逃避责任,故意瞒报事故。

21日上午,记者向鹤岗市有关部门提出了解矿难基本情况,但除了市委宣传部人员答应给出文件材料外,没有具体政府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或介绍情况,也没有相关人士向媒体发布信息。

记者21日来到鹤岗市公安局采访,公安局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先是说给记者找领导,后又说领导都出去了,自己不了解情况。

目前,事故发生井的位置、事故原因及性质、矿主姓名等基本内容仍然成谜,就连记者索要的遇难矿工姓名都遭到推拖,一直无法获得。

记者追问:是“一无所知”还是“知情不报”?

这起事故从7月5日发生到20日查明,矿难的盖子一“捂”半个月,地方监管部门真的是“监管失灵”以至于“一无所知”,还是“充耳不闻”,更或是“知情不报”?

“纸永远包不住火”。事实上,这起造成7死1伤的矿难事故发生后,已连续多日引发当地群众的议论和猜测。但这些声音却好似并未引起当地安监、煤监部门的重视,一位纠结于自己“肖像权”的副市长到达现场后还对矿上的情况“一无所知”。

地方有关部门对矿上的安全生产本应做到“耳聪目明”,但其在这一事件上的“滞后”反应却不得不让人产生疑问。记者查阅了这家名为“兴成煤矿”的信息发现,地方的宣传稿中不乏“领导强调死看死守、绝不允许煤矿违法生产、违规作业”、“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保证措施和规定”、“确保入井人员安全”等语句,但这些“豪言壮语”在矿难中折损的生命面前却又脆弱得不堪一击。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及“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人们期待着这起瞒报事故的真相能尽快水落石出,让逃避责任、玩忽职守者受到严惩。

 

最新动态:事故发生矿井系未允许生产

据黑龙江省鹤岗市政府提供的相关核查材料,7月5日发生在鹤岗市兴安区的煤矿事故,事故发生矿井并非兴成煤矿井,而是此前被关闭、正在被兴成煤矿整合且未允许生产的原益兴煤矿井。

经认定,发生事故的煤矿是隶属于兴安区于2009年12月被关闭的原益兴煤矿,在“十一五”三年关井期间,兴成煤矿通过购买的方式关闭整合益兴煤矿。

鹤岗市政府提供的材料显示:“整合方案已得到省有关部门联合批复,现正在办理预划界手续。”有关政府煤监人员表示,此矿井目前尚未允许生产。

经公安部门询问,7月5日,有20名工人在井下作业。18时30分,在副井下部4段处回撤铁棚子时发生冒顶事故。事故发生后,值班矿长组织煤矿当班工人对被困矿工实施营救。至7日上午9点,将全部受困人员救出,其中当场死亡4人,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3人,重伤1人。伤亡人员已赔偿,遇难矿工遗体已火化。

目前煤矿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黑龙江鹤岗矿难:拒晒矿难信息为哪般?

黑龙江鹤岗市一煤矿7月5日发生的矿难,经群众举报和媒体挖掘终被确认。但在瞒报被认定30多个小时后,鹤岗市有关部门仍未公布涉事矿井的具体位置、矿主姓名、事故发生原因及性质等信息,连遇难矿工的名单都一直秘而不宣。当地政府部门既不向媒体发布信息,也没有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或介绍情况。

这起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在信息传播高度发达的今天,竟被瞒报了半个月,已足够令人惊诧。要成功瞒报这起事故,需要瞒住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还要安抚住8名死伤者的亲属,需要很高的“协调能力”和“瞒骗手法”,才能让7条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仅是矿主利欲熏心、胆大包天吗?从当地政府和个别官员的反应看,恐怕并没有这么简单。这起被瞒报的矿难,之所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是因为当地一位副市长为维护“肖像权”的冲冠一怒。作为主管安全生产的地方领导,不去认真核查事故情况,为安全漏洞和事故瞒报而拍案,为何反倒对记者正常的采访如此敏感?再联系到当地相关部门信息发布的迟缓、对媒体采访的拖延,这与事故最初被瞒报是否有什么关联?

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我们已经有比较完备的法规和管理制度,这都是用生命的代价换来的,理应得到严格遵守。鹤岗是传统产煤城市,煤矿管理应该十分成熟,监管力量也相对比较充足。发生严重的安全生产和瞒报事故,监管部门是“一无所知”还是“知情不报”?无论哪种情况,当地政府尤其是监管部门都难辞其咎。

对于事故发生后的上报程序,我国也有严格规定。而一些地方“先瞒下再说”的想法,甚至比事故本身更可怕。在这种视生命如草芥的思维主导下,有制度不落实,有规定不遵守,可能也正是事故发生的深层原因。更令人后怕的是,要不是群众锲而不舍地举报和记者顶着压力紧追不放,瞒报差一点就得逞了。

矿难瞒报,从根本上说是信息控制和管理不透明的问题。在瞒报被确认后,当地有关部门公开信息迟缓,拒不回应公众关切,仍是“瞒报思维”在作怪。如此遮遮掩掩,人们不禁会问,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守护者,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到底站在哪一边?如此曲意维护,这家煤矿和矿主究竟是什么背景?这种瞒和骗的思维,不仅是造成矿难的重要原因,更是吸噬政府公信力的黑洞。

 

矿难瞒报中“官员肖像权”有多贵?

官员公众形象,实指是面子问题,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也。对于一个官员来讲,想不出有什么公众形象可以或值得隐瞒。如果说侵犯什么公共形象,难免不让别人瞎想、乱想,甚至引起祸水。犹记得,那些时令明星们,遇到了狗仔队的八卦,斗得不亦乐乎,虽然看起来气势非凡,到头来却是山高水长,独坐敬亭山,相看两不厌。如果从一个官员口中,说出了记者拍照就会侵犯隐私权,很有些惊诧,一般官员不是都喜欢抛头露面的吗?为何他是例外?是否当媒体曝光过微笑表哥杨达才、南京的“天价香烟局长”周久耕被抓之后,那些有尾巴的官员都怕了什么?正如这场矿难中的访查,如果在以往介绍先进经验时,官员能不趋之若鹜。官员公众形象的两面性,抛出了社会监督的深刻和沉重,执行之路还需要走得很久。

在突发事件面前,政府官员有必要向社会公众和媒体予以澄清和公开。作为媒体行为,记者也有权利去执行民众的知情权、采访权。然而,负责核查的地方官员强令正在采访拍摄的记者删除自己的照片,并称侵犯自己“肖像权”。这岂不是不懂法、不讲法,如果一个官员存在这两种现象,那么只能被解释为“权力过剩”。新闻出版总署2008年11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应及时主动通过新闻机构如实向社会公布,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民法通则》规定,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行为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记者采访显然不能算是构成了肖像权,一个领导干部,苦苦纠结于记者有侵犯个人肖像权问题,为何就不能知道记者又采访权,公众有知情权。很多事情,隐藏的事件越久,被公众质疑的声音往往会越大,社会的传言和恐怖气氛越浓,作为一个负责主管事务的官员,本职就有必要去接受公众和媒体的质询,只要问心无愧,有合理说辞和理由,为何怕媒体监督?

一些领导干部,面对媒体,喜欢拿着权力说事。总觉得,我代表的是党和政府,你一个媒体只是一个民意反馈机构,宣传部就能拿你说事,外表是法律尊崇,内心是权力至上,一旦出现危及自身的厉害关系,丑恶嘴脸一闪再现。这种对媒体和公众质疑真相的敌视,已经划出了官方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干群关系,必须从交心、交真做起,如果总是对真相隐瞒,对群众呼声无视,那么心不在一起,行为怎么会合拍?希望在剩下的群众路线日子里,再来一阵风,吹走这些官员的作风之癖,吹醒这些官员鬼迷心窍的脏念头。

【启示与思考】

从事件过程中可以看到,当接群众举报鹤岗市兴安区有矿难发生并被瞒报后,记者与这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一起前往被举报煤矿进行核查,但途中却遭遇路障让车辆无法通过,但面对此情此景,副市长却泰然坐在车中,仿佛早在自己预料之中。记者要对此进行拍照留证时,副市长强烈指责记者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并强令记者删除他的照片。那么,笔者不禁疑问:您无数次上过报纸、电视新闻,可曾声讨那些记者侵犯了您的肖像权了?在涉及矿难事故的现场想着维护自己的肖像权,那么又由谁来维护那些依然生死未卜的矿工生命权呢?

那么如何阻止公众了解矿难真相呢?当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人为设置障碍阻止媒体与群众进入矿难现场调查取证。此次事件记者再次遇到这种不高明伎俩,但当记者下车拍照取证时主管矿山安全的副市长却不高兴了:你这不是摆明了与我过不去吗?竟然路遇障碍,你就该明事理,知深浅,并知难而退,原路返回,不再调查此事才对,如此你好我好大家好。

对此,笔者认为,需暴露于阳光下的不光是这位副市长的肖像,更应该有矿难的真相和背后暗箱操作的利益输送问题,而面对近年鹤岗层出不穷的矿难事故,相关领导们更需借走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良机,好好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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