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基层执政
【案例】公车改革需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2014年07月30日 13:35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公车改革方案公布: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
据央视报道,中办、国办7月16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将全面启动。本次公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本次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是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三是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对地方补贴标准规定了上限,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
关于改革的时间表,中央和国家机关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对于取消的车辆,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公车改革:传递反腐正能量
近年来,作为看得见的腐败,“车轮上的腐败”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公车腐败不仅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也助长了领导干部的不正之风,抹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造成了党群干群关系的疏远和脱节。因此,公车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现在,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无疑为反腐工作传递了正能量。
一是扫平了改革的障碍。公车改革的道路不是一马平川,而是充满了荆棘和障碍,诸如公车补贴体系如何科学合理的建立,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体制内公平,激发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公车拍卖如何防止“作秀”,才能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才不会沦为便宜内部人员的一场形式甚至成为一种变相的腐败?本次公车改革对改革涉及的范畴、补贴的标准、改革的时间、公车的处理和司机的去向等相关内容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说明,这是一种未雨绸缪,为公车改革路上可能遇到的障碍做好了预案和保障。
二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对公路上私奔、裸奔的“公车”的意见就很大,反映就很强烈。因为,公车腐败除了造成了国家资源的浪费,更是彰显了一种凌驾于人民群众而高高在上的特权,这不仅败坏了党风政府,影响了干群关系,更助长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而且,公车改革并非是今年才提上议事日程,但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公车改革并未取得预期的成效,造成群众 “雷声大,雨点小”的质疑。现在,公车改革在经过长时间的酝酿之后,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这既是深思熟虑的结果,也是科学决策的体现,更是对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呼唤公车改革的一种积极回应。
当然,改革就是革自己的命,削自己的权,舍弃自己固有的利益,自然会遭遇利益集团的或明或暗或多或少的阻挠和破坏。因此,在公车改革的路上,既要有排除万难锐意进取的胆量和勇气,也要有打好改革“持久战”和及时纠偏纠错的准备与耐心,为反腐传递正能量。
切勿让公车改革成为“伪改革”
2014年7月16日,中央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拉开了新一轮公车改革的序幕。按照新方案,中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此次中央在公车改革中决定碰碰“硬骨头”,既是去年11月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之后的一个延续,也是从顶层打破现有利益格局的一个大胆突破。它透露出党中央向居高不下的“三公经费”出击的决心,必然形成一种威慑力。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很多触及深水区的改革,经常陷入“议难决、决难行、行难破”的胶着。包括党中央去年强力推行的反铺张浪费,在落实上也未摆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圈。不管是对公款接待的限制,还是对超标办公室的清理,地方上总有化解的“奇招妙术”,甚至形成新的浪费。
不省钱的改革是“伪改革”,如何使这次改革真正为纳税人省钱,还要看落实和监督。
公车补贴的发放要按照《条例》规定的“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来严格落实,切勿像一些地方此前的车改一样,虽然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却增加了动辄几倍于当地平均工资的公车补贴,让车改变成了一种变相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此,显然需要有专门的细致规定来严格约束。并且可以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一定级别以上官员,公务出行卡每月使用的详细记录,应在固定网站公开并接受监督。
对于取消的公务车辆,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杜绝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适度公开公车处置全过程。
对于现在未在编公务用车,地方政府应该在公车改革之前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排查,掌握各单位公车数量、车型以及公车管理办法等情况,尤其要注意未在编或违规车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奠定基石。
因地制宜,创新改革方式。各地进行车改时,公车补贴一般是按级别来发放,但也可根据部门和岗位的性质,适当调整公车补贴的发放。比如基层岗位用车如果比领导岗位更多,则基层公务员的公车补贴就应适当增加。此外,公车补贴应该采用公务出行卡方式发放,不得提现,只能用于乘坐公交车、打的、加油等交通事务支出,非工作时间应禁止刷卡,特殊情况先自掏腰包,作出充分说明后再报销。
总之,各部门联动,确保改革的落实,拓宽监督的渠道,切勿使这次车改成为“伪改革”。
【启示与思考】
“公车改革方案”的发布,给各级单位部门带来了可具体操作的明确标准,可以按图索骥进行。
从此次公车全面改革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首次明确了“啃硬骨头”的决心:2014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应力争基本完成;2015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2016年底,公车改革全面完成。并且对影响的范围,如何补贴,取消后的公车如何处置等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份明确了任务图、时间表的公车改革方案还需执行“落地有声”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成效。
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方案》明确了: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这些明确规定使各地公车改革没有了弹性缩水的空间,真正使公务用车走进了正常的快车轨道。
在中央政治局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后,“厉行勤俭”、“轻车简从”迅速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用车的新准则。中央的从严规定,为各级加速公车改革指明了方向和目标。现在公车改革“方案”的出台,等于说是真正的把公车滥用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公车改革已经有了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规范化的车补标准,接下来就该各地、各单位不折不扣照章执行了。“顽疾”久治不愈,制度三令五申收不到实效,缺的是严格执行规定和建立健全监督问责体系。无论是“喊破嗓子”还是“间歇性”松绑都无异于“隔靴搔痒”,不能起到“抓铁有痕”的效果。要想让公车改革取得实际效果,更需要建立“落地有声”的监管体系,坚决防止反弹。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和内部监督,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730/7766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