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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想见局长”被拘留之警示
2014年08月06日 10:10
【社会热点】
【事件介绍】
河南老太自称喊三声“想见局长”被拘留8天
已经67岁的陈青走出驻马店市正阳县拘留所,拽着手中的《解除拘留证明书》,却想不明白:市公安局对全市市民开放的信访接待日上,我在接待大厅喊了三声“想见局长”就被拘留了?
2014年7月8日至16日,陈青因“扰乱单位秩序”,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决定拘留8天。
19年前,陈青18岁的儿子高连军被两名巡逻民警当做在逃嫌疑犯射杀,陈青自此走上申诉之路。
对于此次拘留,驻马店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同情其遭遇,当时拘留老太太的行为,考虑不够周全,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回放30万“封口”协议撤销无果
1995年5月23日下午,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刘阁乡门庄村高庄,18岁的高连军被两名巡逻民警当做在逃嫌疑犯射杀。痛失爱子的陈青、高国玉夫妇从此走上申诉之路。
2009年3月4日,儿子高连军被警察射杀14年后,陈青夫妇被警察带到河南省驻马店市天中公证处,与驻马店市公安局驿城分局的委托代理人、时任该局副局长的吴书文签订了一份协议。
根据协议书显示,“本着照顾困难,稳定社会和谐处理的态度,驿城公安分局和陈青在充分理解完全自愿的原则下”,为使案件得到“终结性解决”,驿城公安分局筹资30万元人民币,作为对陈青夫妇的“一次性终结性补偿”。
此外,这份协议还要求陈青夫妇“放弃对民警王春章、李新胜二人及其所属单位的一切法律追诉,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部门提出任何请求。”
上述公证处,还对这份协议进行了公证。2013年11月,陈青在律师陪同下前往天中公证处,提交复查申请,要求撤销这份公证。
时至2014年7月,陈青未收到该公证处任何回复。
7月24日上午,当法晚记者随同陈青到该公证处询问结果时,该公证处主任高琪玉表示,对于这份公证是否合法有效,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公证处方面认为,公证内容涉及民事赔偿协议,无撤销公证的理由,因此至今未予撤销。
现场喊“想见局长”被架出大厅
陈青告诉记者,今年7月8日一早,她来到了驻马店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这天是市公安局对全市市民开放的信访接待日。
当天早晨该局信访接待工作开始后,她领到了5号,在大厅内排队等待。因为这一天是该局的“局长接待日”,她希望将儿子高连军被射杀一案,向当天接访的市公安局局长杨局长汇报一下。
可是不久后,正在排队的陈青发现,当时在大厅中接待受访群众的并非杨局长,而是驻马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贺伯华。向接待大厅内的民警询问后得知,杨局长当时正在大厅里面的会议室内接访,当天她见到杨局长的可能性不大。
“局长接待日只在每周二有,而局长是‘一把手’,机会太难得了,于是就想喊几声,希望能引起局长的关注。”陈青称。她向记者回忆,在大厅内她一共喊了三句话——第一句是:“杨局长,我见见您中不?”;第二句是:“杨局长,您来这些年,一回也没接待过我。”
随后,陈青又喊出了第三句:“杨局长,您咋不见我,人家都喊您是‘青天’,您不能是‘阴天’嘞。”
刚喊完第三句,数名东高派出所的民警就将她架出了大厅。
“扰乱单位秩序”被拘留8天
当天下午,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与东高派出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以陈青“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决定对其拘留8天。晚6点左右,陈青被送往驻马店市拘留所。
据陈青说,在驻马店市拘留所大门处,她碰到了在此工作、曾经射杀她儿子的一名警察。(该警察因此案被降职)
“他看到我以后立即转身走了”,陈青说,当天晚上,她在驻马店市拘留所过了一夜。
7月9日,陈青被送往正阳县拘留所继续执行拘留,直至期满释放。
旁观村干部赶来被告知“不能见”
7月24日,记者辗转找到了当天在市公安局接访大厅内的一位目击者王艳(化名)。王艳说,当时她也在排队等待接访,确实看到陈青在喊“想见杨局长”。她说,当陈青被警察带出去时,其他上访人员都还在排队,接访照常。“我感觉大厅秩序没受什么影响。”
对于陈青被拘留一事,驻马店市驿城区刘阁乡门庄村的村干部也予以证实。该村村委会主任邵国栋告诉记者,7月8日他和村党支部书记王双俊都接到了陈青的电话,随后两人就赶到了东高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治安大队后,“我问陈青犯了什么事,派出所警察说她当天在市局信访接待大厅扰乱了工作秩序。”邵国栋说。而王双俊告诉记者:“我们提出见一下陈青,派出所民警说‘市局领导已经安排了这个事情,你们不能见’。”
回应派出所治安大队:系依法拘留
对于陈青被拘留一事,7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东高派出所治安大队,向大队长王剑询问时,王剑只表示是依法拘留,随即走入办公楼,不再回答问题。
记者查询得知,7月8日当天在派出所值班的有关负责人是该治安大队中队长尹建华。尹建华向记者强调,对陈青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拘留,因为其“扰乱了单位秩序”。
对于陈青被拘留,是否是受市公安局领导指派一事,王剑和尹建华均不作回应。
驻马店市公安局控申科:确实影响工作秩序
2014年7月25日早晨,记者来到驻马店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提到陈青以及多年来反映的案件情况,在该大厅工作的民警几乎都知道。
当记者询问7月8日现场情况时,大厅内的几位民警都选择了回避。
当天上午,该局宣传科工作人员、控申科工作人员在向记者提及陈青时,强调最多的,也是“她是个老上访户。”
驻马店市公安局控申科吴科长介绍,7月8日当天,该局杨局长在信访接待大厅的会议室内接访,政治部贺主任是在大厅内接访。吴科长说,她是当天接访活动结束后听科里同事汇报此事才知道。“当天上午上访群众比较多,听同事汇报是一个老太太在大厅内吵闹,喊了几声后,就被东高派出所民警带离了。”吴科长说。
吴科长表示,当天在大厅会议室内接访的杨局长也是事后才知道。记者注意到,吴科长所说的会议室处于大厅最内侧,如果门是关闭的,确实听不到大厅内的动静。
对于陈青当天的行为,吴科长及该局宣传科李姓主任科员均表示,当时大家都在排队,陈青所为确实影响到了接访工作秩序。李姓主任科员还表示,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拘留处罚,是有相关证据的。
驻马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拘留决定考虑不够周全
7月28日下午,驻马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贺伯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当天他确实在接访现场,陈青喊话的声音很大,对接访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当晚贺伯华又给法晚记者发来短信称:“对陈青的遭遇表示同情,对陈青的拘留措施,我们考虑不够周全。”
贺伯华同时表示,如果陈青认为警方对她的处罚有错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喊“想见局长”,也成了违法?
信访接待日,本是为接待信访人员专门设立的方便民生之举;而接待大厅,也该是听取访民诉求的窗口。在这种行政办公场合,民众本就有表达诉求的权利——哪怕诉求事项没有法律支持,诉求方式有些欠妥(前提是合法),有关部门都该有包涵的度量。陈老太称因喊了三声“想见局长”,就被拘留,这是否属实,还有待核实(有目击者已证实了这一情况);如果属实,那不得不说,治安处罚的尺度太紧了,它甚至有打压人身权利之嫌。
从法律角度讲,一个老太在大厅喊了几声,是不是就扰乱了“单位秩序”或逾越了“信访分寸”,从而违法了呢?有在场访民说,没什么影响。如果说有影响,是不是像有的网友猜测的那样,影响了涉事“局长”的“正常接访”,也亟须有关部门出来解释下。
涉事警方用行政拘留来应对上访人员,而且不惜祭出“依法处置”的姿态:“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其实也抓住了当下官民冲突司法救济的软肋——当司法刚性还不足以有效制约行政权,有些行政部门就可能用占尽先手的强制工具将公民逼入了更为狭窄的维权通道。
要避免“先行拘留”成打压公民权利伸张的手段,必须借助司法权威的制衡。而就该案看,一个六旬老太仅因在接访大厅喊了几声“想见局长”,就被拘留,这暴露的是行政裁量权的失控,也是公权力度量的狭窄,若不将其纳入法治框架下,谁知道它会否轻易重演?
要见局长与依法治国
陈老太是在驻马店市公安局对全市市民开放的信访接待日那天来到公安局信访接待大厅的。斯时斯地,陈老太当然是去信访的。19年前,陈青18岁的儿子高连军被两名巡逻民警当做在逃嫌疑犯射杀,陈青自此走上申诉之路。我们不去评价民警射杀陈老太之子是否正当,但是完全可以理解想为儿子讨个说法的陈老太的心情。
很难理解的是,想要讨个说法的陈老太,就因为在局长接待日的当天喊了三声要见局长,讨来的不是局长的亲切接见,而是严峻无情的拘留处罚。拘留的罪名是“扰乱单位秩序”。可据当时现场的一名目击者说,确实看到陈青在喊“想见杨局长”。当陈青被警察带出去时,其他上访人员都还在排队,接访照常。“我感觉大厅秩序没受什么影响。”
喊了三声就扰乱了秩序,只能说明该单位的秩序实在是脆弱得很。当然,这三声要见局长里面说明的事情还有很多。为什么要见局长?因为局长的官大,寄希望于局长能办其他人办不了的事,解决其他人解决不了的问题。陈老太的儿子是1995年被射杀的,19年过去了,还是觉得冤,还是没得到公平公正的反馈,我们的信访制度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按说,这样的事,无需找局长,找法律即可。看看按照法律,两名民警的射杀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如有过失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接受何种处罚。看上去很简单的事情,变得那么复杂,说明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有时候不那么刚性。
见局长的呼声已经表明了法治存在缺失,可三呼见局长的灾难性后果更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缺失感。局长接待日,见不着局长也就算了,但直接就被送进了拘留所估计是陈老太难以预料到的。派出所称对陈老太是依法拘留,但是喊几声见局长就到了进拘留所的份上了?依的是什么法?上面是否明确写着喊三声要见局长就拘留8天?再多喊一声又将如何?除了直接送陈老太进拘留所外,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局长出来见一见就这么难么?
信访实质上是百姓对现有司法制度的一种“救济”制度。要见局长,只不过是寻求一种安慰,讨个说法。如果连这种权利都被剥夺,老百姓又该到哪里说理去?
【启示与思考】
按理说,群众“想见局长”,至少说明局长的民望还算不错,群众是信任的,局长应该高兴才是。然而,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想见局长”如此正常的一个民意诉求,却成了一道“拘捕令”,而理由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扰乱单位秩序”。让人不得不问,一句“想见局长”就能干扰正常的办公秩序,那么公安机关的抗干扰能力是不是太弱了呢?
其实,当天陈青老人“想见局长”的举动,并不算出格。其一,“想见局长”是正常的诉求,更何况,当天是驻马店市公安局对全市市民开放的信访接待日,群众想见局长理由充分。其二,陈青领到了5号签,却被告知“杨局长当时正在大厅里面的会议室内接访,当天她见到杨局长的可能性不大。”显然,局长这次接访不过是“摆样子”罢了。局长爽约在先,难道群众就不能说几句“想见局长”么?
拘留的粗暴方式暂时性逃避问题,根本无法缓和双方矛盾。也许,陈青被释放后,不再想见局长了,想见比局长更大的领导。如此一来,双方的关系岂不更雪上加霜?其实,公道才是熄访的工具,“莫须有”的逮捕令,只能是激化矛盾的“催化剂”。
因此,有关部门与其回避问题,不如实打实地解决问题。只要坐到相应的岗位上,就逃避不了问题。而靠一些“非常规”的办法,暂时性回避问题看似“聪明”,却不过是作茧自缚,最终让矛盾越来越激化。“想见局长”这道莫须有的拘捕令,是帮为政者改掉“不理前账”习惯的“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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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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