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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聚焦中心任务 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2014年08月28日 13:2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不仅完善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工作格局,更是推进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作为区县纪检机关,需勇于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厘清职责边界,协调助推不越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纪委必须找准工作定位,既不能大包大揽、包办代替,又不能袖手旁观、当“甩手掌柜”。一要统揽不包揽。在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中,纪委应着眼全局,通盘考虑,要围绕党章确定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积极履行好协助党委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监督格局。二要牵头不出头。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优势,督促化解各部门工作中的阻力和困难,调动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三要参与不干预。既要敢于监督,增强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和实效;又要善于监督,不随意干预职能部门工作。

紧扣“三转”要求,突出主业不错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全党参与。纪委作为专职监督部门,必须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切实提高履职的科学性和针对性。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根治“四风”顽疾,清除领导干部作风之弊、行为之垢,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要坚持打虎拍蝇、标本兼治,从严查办一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为“高压线”通上“高压电”,逐步变法纪规范为行动自觉。要坚持腐败问题无特区、反腐斗争无禁区,针对腐败易发领域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牢记忠诚使命,勇于担当不失位。纪检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的纯洁性的重要职责,只有主动“扛起”监督责任,才能用工作实绩赢得党委支持、群众信任。要有敢于担当的底气。“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牢固树立“监督者必先受监督”意识,深化内部监督制度和机制创新,做到抵得住诱惑。要有勇于担当的自觉。把坚守责任担当作为一种政治使命和行为操守,用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拼劲、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锐意进取不退却的干劲,尽职履责,真正对得起良心。要有善于担当的本领。顺应时代和发展特征,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原则,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监督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经得起考验、完得成任务。

(作者系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828/7788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