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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产假延长至三年,应该如何看待?

2014年08月21日 14:55

 

【网络舆情】

【事件介绍】

北京人大代表建议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

晚上频繁起夜,白天按时上班,宝贝只能扔给老人或保姆照看……这是大部分职业女性产后面临的现状。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

现状

晚上频起夜 白天吃不消

刚刚休过了4个月产假的艾女士又重返工作岗位了。扔下还在襁褓中的宝贝,艾女士想起来就心酸,晚上频繁地起夜更是让第二天早起上班的她备受折磨。“一晚上得醒三四次,最严重时几乎一小时醒一次,喂奶、换尿布,等折腾完了我也清醒了,晚上能睡上两三个小时,已经很庆幸了。”

频繁地起夜照顾宝贝,白天却还要投入工作。这让艾女士有点吃不消。“睡眠不足,白天经常晕乎乎的,有时候工作也会出现差错,没法全心投入,两头顾不好。”

和艾女士一样,很多妈妈饱受着因产假太短带来的折磨。

“金水银水不如妈妈的奶水,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母乳协会建议妈妈至少母乳到一岁,最好能到两岁。但实际上,产假一结束,美好的愿望就会被现实打破。我恢复工作后的第一周就被派了出差,虽然只是两天,但对于正在哺乳期的妈妈和孩子来说却要经历巨大的痛苦。孩子吃不上母乳,而妈妈只能躲进厕所去吸奶,然后再把它倒掉。”妈妈单女士说。

正处于哺乳期的年轻妈妈小常告诉记者,为了给宝宝准备第二天的“口粮”,她不得不把专业的吸奶、储奶器具带到单位,利用工作间隙完成吸奶,晚上再背回家中。

没人照看 不敢要“两孩”

孩子没人带,同样是很多年轻妈妈的痛。樊女士的宝贝儿子去年年初出生,一家人欢喜得不得了。但好日子转瞬即逝,产假一结束,樊女士面临要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的尴尬。

“我和老公都有工作,婆婆身体不好,我妈还要照顾老家的奶奶。”说起这一年多来,樊女士总觉得亏欠儿子,“不断地想办法,妈妈过来一段,婆婆过来一段,保姆请一段,家里的亲戚过来帮忙照顾了一段。”就这样,儿子轮番着被带,就是没有亲娘的陪伴。

“儿子正是需要妈妈的时候,但我却不在他身边陪伴他,不能让他感受妈妈带来的安全感。”樊女士常常自责。

“现在的产假太短了,如果在目前的产假制度下,尽管我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我也不会再要第二个宝宝了,实在是没有时间没有人照看。”樊女士无奈地说。

 

代表建议

女性应延长产假至3年

“孩子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女性生完孩子面临很多压力,短时间重返工作岗位也很难全身心投入工作。”

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幼君已经连续两年在北京“两会”上提出关于延长女性产假的建议,“下一届两会还要继续提”。他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生活状况。

王幼君是一位男代表,说起怎么关注起了女性产假的话题,王幼君坦言,关注这个问题起初是源于企业里女性职工的遭遇。

“我们企业里,女性职工占到了一半以上,我注意到很多女性生完孩子再返岗位的过程中很痛苦。可能中小城市还好,家和单位离得不远,但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想兼顾家庭和工作真的很难。”王幼君坦言,女性生完孩子很快上班很难全力投入工作,这在无形中也给其他同事和企业带来了压力,“一个部门10多个人,有几个这样的,这个部门可能就要瘫痪了。”

同时,孩子在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由于老人和年轻人在思想上的代沟,很多年轻的父母也不希望老人太多参与孩子的培养问题。

社保或财政提供生育津贴

王幼君为此作了很多调研。他对北京产假、社保基金、财政等方面进行了了解,同时查阅了很多西方国家在产假和产假津贴方面的政策后,提出“给产后女性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让0至3岁的幼儿由母亲看护”的建议。

王幼君介绍,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2013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情况报告》,北京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未出现缺口,且处于收大于支、运行平稳的理想状态。另外,北京市的财政收入也比较高,完全可以支出这部分费用。“看起来政府是多花了一些钱,但是对社会的回报其实特别大。”

王幼君认为,女性有了3年的产假津贴补助,可以在3年后再就业重新开始一份工作,也可以看自己的情况而定,在产假期间适当做一些零星的工作,但前提是有这个社会保障。此举可以降低育龄女性的职业焦虑,也会减轻企业在女性生育期间的负担。

妈妈声音

产假延长至1年更现实

针对王幼君的建议,记者采访了多位育龄女性,无一例外地表示支持延长女性产假。但对于是否要延长至3年,妈妈们各持己见。

支持者认为,若延长产假至3年,无疑是件大好事。“我特别希望能在孩子3岁前陪在他身边,自己做好他的启蒙老师,参与他的成长,而不是把孩子交给老人。”妈妈吴女士说。

而一些妈妈则认为,3年产假似乎太长,也太理想化,未必能实现,“我比较支持延长产假10个月到1年,这样也比较现实。”新升级为妈妈的孙女士说。“现在的产假太短,孩子还太小,妈妈去工作容易加重女性的产后焦虑。我觉得10个月或1年,孩子也比较大了,自己呆在家里也觉得闷了。而且一些母乳的孩子也可以离乳了,坚持喂母乳的,需求也不会那么强烈,可以背奶。”

“如果延长3年太长了,毕竟社会的竞争这么激烈,如果3年不工作再回去工作,可能会适应不了,这样自己也会变得焦虑,反而不利于孩子成长。”孙女士说。

妈妈单女士也不支持长达3年的产假。“在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下,对于休假3年能否得到相应的保障,我没有信心。即使企业能够兑现,但在大批女员工都要休3年产假的情况下,企业肯定会考虑用人成本,可以肯定女大学生毕业找工作将会变得更加困难。如果可以,我支持延长至1年。”

 

产假休三年唤醒权利意识提升

正方

充满人性的善意

假如站到产妇一方看问题,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这个要求合情合理,一点也不为过。不过,有人恐怕立马会说,将产假延长至3年很不现实,与纸上谈兵无异。女职工现行产假一般只有3-4个月,若延长至3年时间,一下子增加了八九倍,这不合循序渐进规律。产假期间薪水若由所在企业提供,企业若女职工很多,根本承担不起,而且由企业承担转嫁了负担,也不合理。如果由社保提供或财政出资保障,在职产妇人数众多,这个压力太大,短期内难以承受。

然而,用发展的观点看,将产假延长至3年,却充满人性善意,并非天方夜谭。作为人口大国,人口生产早已有规划,并在按规划有序实施,已见成效。而要提高民众福利待遇,就也需要有个规划,其中包含如何提高女性地位,延长女性产假时间。当然,若立马将产假延长至3年,这当然很不现实,困难很大。但规划可以先行,而且不可缺少规划。可以采取务实态度,先将现行的3-4个月产假延长到6个月,等条件具备了,再将产假延长到一年。若干年过后,进而将产假延长到两年、三年甚至更长。这样符合量力而行原则,既没有消极等待,也没有出过头之力。

将产假延长至3年,是个发展的话题,需要辩证的看待。发展需要积极作为,自增压力,迎难而进。不能因为一时存在难度而安于现状,停滞不前,以至想都不敢想。就此而言,王幼君代表的建议是积极的,进步大于缺陷。可以开启人们的思路,为何时延长产假、延长多少产假、如何延长产假,提供一个讨论的话题。这有助于凝聚全民的智慧寻找答案,运用全民的力量破解难题。进而推动产假不断延长,给广大产妇带来福祉。

评判

唤醒权利意识提升

根据现行法规,我国妇女生育一般情况下享受3个月左右的产假。可现实是不少在职妈妈休完3个月产假后,就不得不停止母乳喂养。尽管国家规定,产妇上班后有哺乳时间,但由于家与工作单位距离、工作单位不具备哺乳条件等诸多原因,女性在工作时间能够顺利哺乳的极少数,哺乳时间多是有名无实。值得一提的是,上班族妈妈产假一旦画上句号,孩子基本交由长辈、保姆承担,这不仅造成了隔代教育冲突与矛盾,同时也造成了素质相对较低的保姆直接教育孩子,不利于人口素质的提高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产假延长已是刻不容缓。

在德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权要求享受照顾孩子的父母假,最多可以休息3年,其间企业或公司无权解雇休父母假的雇员;在日本,专门颁布了《育儿护理休假法》,规定不论男女只要是养育不满1岁婴儿的全日制从业人员均可向工作单位提出休假,单位不能拒绝,不能解雇。与国际相比,我国女性的产假时间相对较短,甚至不少私营企业没有产假,孕妇唯有在生产前离职。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政府也在加大对职业女性健康权的保护,并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制度以法规形式得以不同程度的体现。此次专家所建议的“产假延长至3年”,假期似乎太长,也太理想化,难以做到与国际接轨,未必能实现,但这从另个侧面可以唤醒权利意识的提升,有利于为女职工就业提供政策保护,从源头上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此外,“产假延长至3年”不仅对产妇的生理康复和心理的调整都会有很大帮助,还对缓解就业压力也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说是利大于弊。

总而言之,“产假延长至3年”就目前而言是有点不现实,但我们应对此抱以期待。我国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这已经跨出了一小步,下一次极有可能是产假延长至1年,再下一次产假延长至3年,与国际接轨那是迟早的事情。特别是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很多年轻的父母也不希望老人太多参与孩子的培养问题,单就这一点,产假延长不止是专家的一己之愿,同时也是众多年轻父母的共同心声。

 

反方

不具有操作空间

现在,女性产假虽说工资收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必须依照法律发放产假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对女职工休产假留下的职位空缺,要么到劳动人才市场招人来替岗,要么通知调计让其他岗位员工一个人干两人的活,多发替岗员工的工资,以缓解因女员工产假而延误的工作。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但是,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女职工延长的3年产假工资,势必增加用人单位的劳动成本。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秩序要求定岗定员,女职工产假短期缺岗还可以维持,可是,若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工作岗位因缺员而影响工作效率,在招聘时就会更加巧立名目地以各种借口拒招聘女员工,或将大大提高女性求职就业的难度,进而造成男女在求职就业中实际的不平等,导致女性求职就业处于一种被动无助的弱势境地。

这些年,职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女员工为了能够与男员工在岗位竞争之中不至于处于下风,她们常常会以牺牲婚姻或者生子来作代价,不仅使她们错过了最佳的结婚生子年龄,而且也成为逐步年老的父母们挥之不去的“心病”,造就了大批剩女和无育婚姻,给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埋下的隐患。

由此可见,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的建议,有助于年轻妈妈们做好育儿工作,但对于社会和用人单位,所产生的社会成本是用人单位所无力承受的,在现阶段,显然这种诉求过于理想化了,不具有操作空间,也是弊多利少。

建议

找到利益平衡点

女性产假究竟多长合适,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定论,世界各国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比如最长的俄罗斯可能达到4年半,而丹麦、瑞典、斯洛文尼亚等国家大多在一年半,而近邻日本拟对女性产假延长到三年,以进一步增加女性就业。由于我国现行的女性产假制度,源于生产力低下、生活水平较低的时代,在个体权利和社会环境彼此关联的情况下,延长女性产假不可能单腿走路。时下随着保障条件的提升,已经具备了延长女性产假的客观因素,也正是这样,才会有“八成的女性赞成延长产假”。

延长产假的好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女性身体的恢复;二是有利于女性实行母乳喂养;三是有利于亲子教育,从而实现优生优育。自然不利因素也显而易见,既会导致女性就业变得更难,又会增加社会负担,还会加剧性别歧视。如不能合理安排女性产假时间,为其提供可靠的保障条件,那么延长女性产假的权利保护,最终反倒会沦为伤害。

延长女性产假离不开各种外部条件,比如社会普遍共识。当前女性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于性别歧视,一些企业为了省去产假的麻烦,而明确规定只招男性;而一些女性为了不丢掉工作,就只好推迟生育甚至不生育;还比如延长产假后的成本分摊问题。由于产假实行的是带薪制度,意味着延长的时间越长,企业的支付成本也就越高。数月企业或许尚能承受,若是数年之久恐怕难以为继。即便为了改善女性家庭经济状况,而由财政或者社保提供生育津贴,但最终依然也会导致成本转嫁,而成为盈利能力不强的企业的负担。更何况,数年时间对于日新月异的职场来说,女性无可避免会成为边缘人。如果延长8天都会引发一系列不适症,延长至三年显然有些“步子过大”。

延长女性产假必须考虑到其可行性,其间既包括成本的承受能力,企业的容忍度和女性的真正诉求,并在其间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和利益平衡点,若是跨步过大反倒会适得其反,并因为增加企业焦虑和公共财政压力,而让政策层面投鼠忌器。当前最有效的做法,还得在扫除法律、利益和认识障碍,破解困境做好铺垫上下好工夫,延长女性产假才会水到渠成。

 

延长女性产假多久才靠谱

王幼君的这个建议很有现实针对性,值得期待。目前,女性的产假确实太短了,难以满足哺育幼婴的需要。孩子3岁前是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这期间的孩子容易闹病,年轻的父母隔三差五往医院跑,而扛大梁的是年轻的母亲。产假太短,年轻的母亲们既要上班,又要照料孩子,压力极大,身心疲惫,兼顾好两头确实不易。因而,延长产假,有利于哺育幼婴,减轻产妇的身心压力,这是维护妇女与幼婴合法权益之必需。

至于是否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且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这是值得商榷的,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们还未进入发达的福利国家行列,能够做全职太太的,对绝大多数家庭而言,只是一种奢望,大多数家庭主妇还要承担赚钱养家糊口之重担,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且由社保提供3年,明显缺乏操作性。不过,起码应当将女性产假延长至1年且由社保提供1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这比较靠谱。

应当看到,将女性产假延长,对用人单位的工作是有一定影响的,用人单位既不能解职产假女工,又要保证在减人的情况下工作不受影响,这也是实际问题。因而,对那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产妇,原则上由产妇与用人单位协商,若产妇想延长产假1年以上,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就应当签订协议。但社保是否要继续提供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且提供的金额多少,则应当视该地区的经济实力而定且应征得本地区人大的同意通过。另外,有经济实力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考虑是否提供生育津贴。

【启示与思考】

不可否认,这份“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生活状况”的提案看上去确实很美,但也让人觉得遥不可及。一方面,国家没有如此财力来承担如此“负担”,另一方面,企业也对女性如此长假不免望而却步,最终是有利于女性生育,还是将女性就业逼上绝路,还不得而知。所以,对待这个热议的“舆论福利”,不论是男性同胞,还是女性闺蜜,都还是理性冷静对待得好。

其实,此次提议被人大代表提出,并受到广泛热议,并非好事者聚众取宠,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众对待工作压力、对待生活压力的间接释放。从“理想状态”出发,公众固然希望有个美好而漫长的产假,但对绝大多数中国女性来讲,相信更多人认为那只是一个美好但并不现实的建议,毕竟3年还是“太长”。从更为实际且符合大众期望的角度出发,将女性产假延长在一年范围内的诉求或许更有吸引力。

至于此提案,暂且不说能不能进入“议事日程”甚至是探讨实施,单就其造成的影响力而言,就让我们不得不“围观”其间。从假期构成和假期总量来说,我国现有的假日在民众看来,似乎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这也是每每谈及假日,公众就给予出前所未有的热情的根本原因。 

说到底,“女性产假延期”热议的背后,不是提议者的哗众取宠,也不是好事者的无聊,而是公众对工作、生活压力的释放,以及对公众对我国假期更多的“期”待与翘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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