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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开出最大罚单
2014年08月22日 09:30
中国对12家日企开出巨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20日宣布,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人民币。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经发展改革委查实,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两案违法时间均持续10年以上。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
根据发展改革委的处罚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零部件企业日立和轴承企业不二越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的企业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对其他企业根据垄断行为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6%至8%的罚款。
被处罚的两家轴承企业精工和NTN19日分别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表示全力配合中国政府部门进行汽车轴承业务调查,并采取多重措施确保遵守中国反垄断法。
日企在海外因价格垄断屡遭重罚
中国对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而早在2010年和2011年,日本的反垄断机构就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相关调查。2013年9月,美国司法部宣布对9家日本汽车零部件公司在美国市场多次合谋操纵价格罚款7.4亿美元,并有两名高管面临牢狱之灾。
(图片说明:一家丰田汽车4S店维修人员在为一辆卡罗拉汽车更换车窗部件)
在欧美反垄断机构的眼中,一些日本企业早已是价格垄断和价格联盟的“惯犯”。2014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日本精工等4家日本企业和2家欧洲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其中日本精工被罚6200万欧元(1欧元约合8.17元人民币),不二越被罚400万欧元。4月,欧盟再次针对古河电工等日企涉嫌高压电缆价格联盟行为开出总额3亿多欧元的罚单。
实际上,这些也只是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从事价格垄断行为的冰山一角。《日本经济新闻》报道称,在欧美反垄断机构接连开出巨额罚单后,日本汽车零部件和成车制造商强化了“企业合规”教育,日本精工还在欧美、印度等市场专门设立了“企业合规”负责人。但即便如此,部分日企在海外市场因价格垄断、价格联盟、串通投标受调查和受处罚的消息仍不绝于耳。最新一例是8月18日,美国太阳能板厂商向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京瓷、松下等20多家日本企业涉嫌在电容器等电子零部件上搞价格垄断。
专业人士指出,日企在海外市场频频成为反垄断调查和处罚对象,与日本企业在部分产品上的市场占有率较高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日本企业在海外的排他性企业“文化惯例”息息相关。
中国反垄断执法与国际接轨
在汽车等诸多产品领域,中国已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市场,也因此成为某些外企眼中的“肥肉”。此次中国反垄断监管部门及时向不守规矩的外企“亮剑”,意味着中国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不仅有效维护了国内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显示出中国反垄断执法日益与国际接轨。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这次的反垄断案涉及到横向价格垄断协议,即具有竞争关系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直接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表示,“价格横向共谋是价格垄断中最严重的一种,此次对日本相关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从调查和执法程序上均与国际充分接轨。”
中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生效,是世界上最年轻的反垄断法之一。实施六年来,中国反垄断执法力度日渐加强,执法程序日渐成熟,市场影响越来越大。
目前中国政府的反垄断职能主要分布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除汽车行业外,近期微软、高通也因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邓志松说,对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和执法,是世界公认的市场经济规则。反垄断执法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政府下放行政审批权的同时,完善包括反垄断执法在内的市场监管体系,将为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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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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