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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过当喜
2014年08月06日 09:33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党内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基本方法,是在马克思主义原则基础上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使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有力武器。我党历史上开展的每一次整风活动,都伴随着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的使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扶正祛邪、增进团结、解决问题的武器也是批评与自我批评。
当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已全面展开,纵观各地见诸媒体的民主生活会,很多批评都是直来直去、一针见血,不拐弯抹角、不含糊其词,确实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治治病”的目的,但在那些没有公开报道的民主生活会上,不太“正宗”的批评仍然有生存的空间,口中留情、舍本逐末、辣味不够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这些现象表现在批评者的身上,根源却在被批评者那里。批评者为什么不敢直言不讳的批评呢?归根结底是因为“怕”得罪了被批评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只有党员干部都能做到“闻过则喜”,批评者才会毫无顾忌地直言不讳,“批评”这个武器才能真正锋利起来,所向披靡地斩杀“四风”。
“闻过则喜”是一种理想的人格,但很多情况下也仅仅只可以作为一种理想人格来提倡,而难以作为一种处事标准来衡量大众。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对人性有着深刻的洞察,他认为,一般人是不愿认错的,更不用说是为别人指出自己的过错而高兴。这一点,《论语》中有相关的记载:“子曰:己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意思是“孔子说,算了吧,我没有见过看到自己有错误就能够自我责备的人。”美国现代成人教育之父、著名的人际关系学大师戴尔·卡耐基也在《人性的弱点》一书中指出:“一个人不论做错了什么事,100次中有99次不会自责,而且不论他的错误多么严重。”“做错了事的人,只知道责怪别人,绝不会责怪自己。”不可否认,在我们党内,部分党员干部也缺乏闻过则喜的胸襟,有的闻过则“怒”,动辄训人,让提意见者难堪;有的闻过则“辩”,认为提意见者是找茬、挑刺,千方百计为自己开脱;有的闻过则“惘”,一听到不同的意见就感到茫然无措,甚至消极沉沦;有的闻过则“疑”,把意见当“异见”,视提意见者为异己,千方百计打击报复。如此,如果不是危及自身安全,谁还会愿意冒着自己被棒杀的风险去救治他人呢?
常言道:“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出于好心的同志本着治病救人的初衷苦口婆心提出的批评意见,肯定是难以和不怀好意的捧杀者歌功颂德的赞美之词相“媲美”的,虽然聒噪鼓膜,却能救人性命。有这样一个小故事,说是古代有个讼师,有一次路过一座独木桥,桥附近有一对干活的夫妇带着一个小男孩,看到讼师和他的弟子在过桥,就朝他们扔石头,打伤了讼师,那对夫妇看到后并没有制止,讼师于是笑着把小男孩喊到身边,表扬他力气大手法准,并把带在身上的糖果给了他。弟子不解,讼师不答。那个小男孩长大后犯了人命官司,讼师受托为受害方打官司,说到了当年在独木桥上被小男孩打伤的事情,弟子方才恍然大悟。故事的真实性无从考究,但即使是杜撰,也能给我们这样的启示——那些甜言蜜语唱赞歌的,未必是真正的朋友。试想,如果那个小男孩当初就得到了应有的教训,也不至于犯下不可挽回的滔天大罪。“长吏马肥,观者快之,乘者喜其言,驰驱不已,至于死。”杀你马的人,就是在旁边那些给你马鼓掌的人,夸之者就是害之者。古往今来,仁人志士被棒杀的不多,被捧杀的却不少,鲁迅先生在《骂杀与捧杀》一文中就曾举过袁宏道和泰戈尔被捧杀的例子。十八大以来,被中央纪委调查处理的高官,也并不都是从一开始就是贪腐的,如果他们周围早就少一些吹捧赞美“乐音”,多一些批评警示的“聒噪”,总不至于让他们忘乎所以,飘飘然知法犯法,最后落得如此下场,只能自食恶果。《后汉书·丁鸿传》中说:“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人莫不忽於微细,以致其大。”批评是善意的帮助,也是负责任的警示,能诚恳地提出批评意见的人,绝对不是敌人。因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就当用“闻过则喜”的态度对待批评意见。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党员干部尽心竭力为群众工作,也难免偶尔的疏漏和失误。“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问题出现后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最终铸成大错、酿成恶果。厌恶批评、压制批评甚至拒绝批评,就会阻塞言路,从而导致不正之风四处蔓延,损害群众利益、贻误党的事业、毁灭党员干部;勇于接受批评意见,则有利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兴旺发达。据史料记载,开创“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就是一个闻过则喜的典范,贞观十八年,太宗对群臣说:“现在我想听听自己有何过失,你们要畅所欲言,专谈我的缺点。”长孙无忌等大臣都说:“陛下以恩德教化,使天下太平,有何过失。”侍中刘洎却说:“陛下圣德确如长孙无忌所言,但近来有人上书,陛下觉得不称心,当面诘难,使上书者惭愧退下,这不是褒奖进言之路。”太宗听后,高兴地表示:“你说得对,我一定改正。”2008年1月23日的《党史信息报》也刊载了一则邓小平同志闻过则喜的小故事:1983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的同志把“学习雷锋标兵”朱伯儒的事迹材料报送邓小平,请邓小平题词。邓小平认真阅读后,思考片刻,然后提笔在宣纸上写道:“向朱伯儒同志学习,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他把这份题词交给办公厅的同志,说:“请不要急于拿去发表,应该请语言学家推敲一下,看看有没有用字不准确的地方。”办公厅的同志去请教语言学家王力先生。王力先生接过题词,一字一字地推敲。不住地点头说:“好,写得好!不过,‘名符其实’的‘符’现在已经不使用了。如果就这样写,用字不规范,最好用‘副’字。”说着,用铅笔在“符”字旁边写了一个“副”字。办公厅的同志回来后,拿着改过的宣纸给邓小平看。并告诉他说:“王力先生说,‘名符其实’的‘符’字不规范,应该用这个‘副’字。”邓小平十分高兴。说:“改得好,改得好。虽然过去用这个‘符’字,但现在不用了,就是错别字了。老师写了错别字,贻误了学生,国家领导人写了错别字会影响国民的文风。这叫上行下效嘛!你去替我好好谢谢王老!”
历史给我们留下了很好的借鉴,现实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就要用虚怀若谷的雅量来面对批评意见,放下面子认真倾听,拿出诚意深刻反思,推出措施马上整改。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找准症结彻底根治;对身边人存在的问题,要严查深究毫不留情。唯有如此拿出经得起百姓口碑检验的“干货”,才能重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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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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