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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2014年08月29日 09:21

 

当前,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及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干预,是强化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根本举措,是促进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北京市在精简下放审批事项、优化投资审批流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审批事项过多、程序繁琐、效率低下等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审批难”问题未得到根本改观。结合近年来对本市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有关研究,我对探索本市行政审批改革的有效路径形成了几点看法。

2001年以来,北京市先后开展过5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动。本届政府又先后印发了4个文件,取消下放了378个审批事项。但是,随着审批事项的大幅精简下放,在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审批管理方式、行政审批监管上的改革举措却没有相应跟上,形成了日益明显的“短板效应”,严重制约了改革效果的显现。其中最短的“短板”表现在行政审批管理方式上,本市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明显滞后于兄弟省市在这方面的改革探索。如在市一级只设立了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大厅,没有覆盖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自行设立的大厅自成一体,服务内容不统一,审批信息不共享;各类大厅只受理不审批,没有为民办实事的能力;虽然16个区县已经普遍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但由于缺乏关键性的市级层面的指导、规范和协调,而难以实现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的联动。事实证明,没有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建设的及时跟进,各项行政审批改革举措就没有承载、实施和监督的平台,行政审批改革就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已经出台的改革举措也难以取得预想的成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明了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目标,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路径,要求“建立健全政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实行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一级地方政府‘一站式’服务”。

 

因此,要实现行政审批改革的整体推进,就必须要超越传统做法,用把握全局的视野审视行政审批体制中的深层次问题,找准最短的“短板”,把改革切入点及时转移到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上,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行政效率高、行政成本低、行政过程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全面提升本市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整体政府的建设水平。

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要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关键是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转变工作视角,将行政审批由政府部门方便自身管理的角度,转变为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把建立健全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以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为载体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对民众来说,是一个规范透明的集中审批平台;对职能部门来说,是一个审批信息互联共享的平台、审批改革先行先试的平台、审批行为集中监管的平台、审批效能评价督察的平台;对社会来说,是一个展示整体政府和服务政府形象、社会公开监督政府的平台。

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对审批事项实行阳光化管理的载体平台。要继续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下放;对保留下来的所有审批事项,编制公布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市政府同步出台《目录管理办法》,严肃对违规审批的责任追究机制;审批事项原则上应进驻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服务平台、监察机构、社会各界的多重监督,实现审批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流程优化、协调联动的集中审批平台。一是职能部门将审批处室派驻服务平台并充分授权,为民众提供受理、审批、办结于一体的“一站式”审批服务,使其具备“办实事”的能力。二是利用审批事项物理集中的优势,推进“串联改并联”、“独立审批改链条式审批”等工作。如对投资类审批事项,实施统一代码管理贯穿项目整个生命周期;对市场准入类审批事项,探索营业执照、刻制公章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5个事项一门受理、并联办理的“一照四证”服务。三是建立服务平台对重要项目的牵头协调并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解决部门间推诿扯皮和有关决策协调意见不落实等问题。四是推进市区服务平台联动对外服务,解决办事民众往返奔波于多个审批部门、重复提交各种审批材料的问题,展现整体政府形象。

 

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审批信息集中共享的大数据平台。一是依托服务平台,构建覆盖本级政府的统一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各类审批行为的“一网进、一网批、一网出、一网监督”目标。二是利用审批平台所产生的审批信息,建设统一的行政审批云数据库,并通过网络将各级平台、各个部门连接成为全市统一的审批服务体系,为网上审批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云数据库与各专项数据库的互联互通,降低全社会行政审批成本。如,连接企业法人统一数字认证系统,实现企业法人电子身份一点登录、全市行政区域内统一认证。

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对行政审批进行第三方监督、集中监察和效能监察的监督平台。着重对审批事项设立的合法性、职能部门开展审批行为的规范性、有关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一是监察部门在服务平台设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电子监察,并设立投诉举报窗口,为民众提供便捷公正的投诉求助渠道。二是建立电子监察、投诉处理、民主评议、效能评估、责任追究等“多位一体”的审批服务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三是建立制度化的社会公众、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公开监督评议机制,增强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此促进审批监督方式的“三个转变”:由部门内部自我监督变为外部第三者监督,由事后投诉监督改为现场即时监督,由分散监督变为集中监督,把服务平台建设成为规范审批权力的制度笼子。

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成为探索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的改革试点平台。按照由内而外、由简到难、先试点后推广的顺序,积极探索按照决策权、审批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来开展职能部门内部处室和政府部门重组,审批处室(部门)派驻服务平台提供审批服务。在此过程中,注重推进人员编制和部门设置等资源由审批处室(部门)向监管处室(部门)的合理流动,增强监管执法力量,促进权力运行体系由“重审批、轻监管”向现代治理体系的转变。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829/7791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