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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把握税制改革机遇 推进地税事业发展
2014年09月19日 10: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新一轮税制改革已经启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改革坐标上,我们要紧紧把握税制改革机遇,大力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加充分地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税制改革的回顾
1994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在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实行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一次税收体制改革。通过这次改革,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税制结构不断优化,税制设计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明显增强;税收制度在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当然,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税制体系的不适应又逐渐显现,有些问题和矛盾还比较突出,需要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解决。
税制改革20年来,安徽地税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地税部门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税收法治观、税收服务观和税收效率观,积极投身税制改革实践,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两篇文章”。依法科学组织收入,确保税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规模由机构成立之初的 32.2亿元扩大到 2013年的2125.3亿元,增长66倍,年均增长24.7%,1994-2013年的20年间累计组织地方税费收入超万亿元,达到10656亿元。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58.4%提升到2013年的67.4%。在大力组织收入的同时,认真落实税制改革任务,用足用活用好税费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据不完全统计,20年累计减免缓抵地方税费超过千亿元。
围绕带好队、收好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注重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依法治税、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和简化办税程序,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不断提高;积极创新税收管理,大力实施征管改革,强化税收业务建设,税收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加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顺利实现征管数据省级 “大集中”,信息管税的能力不断增强;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改革发展实践启示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解放思想,以先进的理念引领税收工作实践;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有效发挥地税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最大限度地释放税收制度和政策效应;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突破传统路径的依赖,持续推进税收管理和服务的变革,永葆地税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20年改革发展实践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政策措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把握新一轮税制改革机遇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财税体制在国家治理中始终处于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的功能地位。税收制度是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税体系在整个税制体系建设中处于关键一环,直接关系地方政府公共职能的履行,也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 《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并将改革重点放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六大税种上。可以预见,“一揽子”税制改革政策和措施将会密集出台。在增值税改革方面,将“营改增”范围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领域,并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消费税制度改革的重点是适当扩大并调整征收范围,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改进征收环节,增强调节功能。资源税将加快推进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按照调节为主、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清费立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税前基本扣除,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
这些税制改革措施,大多和地方税体系建设密切相关。作为省及省以下地税机关,我们要把握新一轮税制改革机遇,扎实、细致、深入地做好前期基础性准备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制改革任务;要加强税制改革效应的分析研究,跟踪了解税改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和风险,积极建言献策;要有效利用税制改革蕴含的政策机遇和发展导向,深度挖掘政策利用空间,积极引导安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要建立税制改革任务落实的动态监测机制,促进税制改革顺利推进。
三、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
良好的税收制度和政策,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执行体系和执行能力。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新目标,着力构建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廉洁的组织体系等6大目标体系。落实新一轮税制改革政策措施,对税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税收现代化,确保税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和执行。
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弘扬税收法治精神,认真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税收工作的能力。一是规范税收执法。坚持依法征收、科学征收,努力提高组织收入质效。规范使用税收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考核。规范重大案件审理,健全减免税等事项审批制衡和监督机制。二是促进纳税遵从。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合机制,完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发布办法,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地方税纳税人税收失信记录信息数据库,健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三是深化税务公开。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全面实施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公开透明运行。
创新税收管理。随着纳税主体数量结构、组织方式、经营模式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新一轮税制改革实施以后,越来越多的自然人或家庭成为地税机关的管理和服务对象,加快推进税收管理创新势在必行。一是夯实征管数据基础。逐步完善以自然人为对象的征管制度,重点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全方位的税源监控网络,实现对各类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及其交易等税源信息和应税行为的全面掌控。二是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科学严密、灵活高效的征管组织体系和以自然人为主要对象的纳税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整合纳税服务资源,推进税收风险监控管理,统筹集约税收稽查。三是防范税收管理风险。建立健全“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后续监管”的行政审批模式和违规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减少和简化事前审批。以税收专业化管理为切入点,以纳税评估和管理监控为有效手段,加强税收执法和管理的过程控制,帮助纳税人和基层地税部门防范税收风险。
强化信息管税。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依托地税部门的大数据优势,深化涉税信息服务。一是提升信息管税服务税收征管的水平。通过征管数据大集中信息操作平台,真实、实时、全面地掌握全省地税工作的整体情况。借助“金税三期”相对统一征管软件,搭建税源监控平台,实现国税和地税之间的信息共享,推进联合管理和服务。二是提升信息管税服务政府决策的水平。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建立分类别、多层次税收分析模型,进一步整合数据资源、加强数据采集、深化数据应用、挖掘数据潜力,强化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形势分析,为政府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高层次的参谋服务。三是提升信息管税服务社会治理的水平。稳步推进各类涉税数据库、数据集的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下载和应用。同时,逐步实现全省地税网上办理事项的业务系统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深度对接,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涉税信息服务。
优化纳税服务。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一是敏锐把握涉税需求。适应经济形态的日益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在做好均等化服务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差异化、多层次的涉税服务。建立常态化的纳税人需求收集渠道,广泛听取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不断创新服务举措。规范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推行办税清单和先办后审,适时下放涉税审批权限,全面实行同城通办,深化自助办税服务,试行移动办税服务。建设高度集成的“网上税务局”等办税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三是全力维护纳税人权益。积极构建涉税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涉税热点。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与税收重点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建立纳税人之家等维权组织,强化外部评价监督,依法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打造专业队伍。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化队伍建设,立足地税事业的长远发展,做好专业队伍建设的长期规划,从顶层设计上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岗位、不同层级的专业人才需求与储备。一是加强人才分类管理。突出职业化特点,大力推进税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和各级各类专业人才库建设,探索建立专业人才动态管理、跟踪使用、激励淘汰、考核评价等制度和办法,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集聚、引领、示范和品牌效应。二是提升干部专业能力。适应税制改革、征管改革、信息管税等对地税工作方式方法带来的新变化,按照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的要求,坚持机关和基层相统筹、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专业和岗位相适应、知识与能力相匹配,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题教育培训和能手竞赛活动。三是促进基层分局转型。按照税制改革的要求和征管改革的需要,综合考虑税源分布、纳税主体形态等情况,大力推进基层分局现代化建设,实现基层分局由全能型向专业型转变,使基层分局专业分工更精细、专业特色更鲜明、专业优势更突出,促进基层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基层分局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纳税人的能力。
(作者系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刘婧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0919/7798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