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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钓鱼执法,勿让“执法”变“敲诈”
2014年09月18日 14:27
【基层执政】
【事件介绍】
广西永新孕妇遭派出所钓鱼执法 被逼再钓“下家”
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
北京青年报记者与发帖人取得联系后得知,发帖人名叫吴良彩,是一名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而其举报的公安涉嫌钓鱼执法案也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
9月5日,北青报记者从南宁市检察院获悉,该案已由兴宁区检察院立案调查。
孕妇派出所被铐一夜
5日下午,吴良彩拖着近7月的身孕来到兴宁区检察院,向工作人员提交了全部有关钓鱼执法的证据。吴良彩的嗓音因激动略显沙哑,步履有些迟缓,黑色的眼圈衬着泛青的脸色,面容极度憔悴。
她告诉北青报记者,为了等到立案,她和腹中的胎儿共同“奋战”了四个多月。而她所做的一切,是为了给出生即要面对“嫌犯生母”的小生命一个交代。
回想起发生在142天前的遭遇,吴良彩至今仍历历在目。据她回忆,今年4月20日,她像往常一样,一早来到北部湾建材城的商铺打理自己的小生意。“我租赁的铺面不足100平方米,主要经营涂料装饰。当时想趁着刚怀孕自己的身体还能动,多挣些钱。”吴良彩说。
“下午,网友‘黄鹏’通过QQ联系我,‘我急用钱,请你帮我套点现(金)’!他还叮嘱我,记着把铺面的POS机带来!”
吴良彩说,早前几月,她和姐姐办了两台POS机,一台刷家电,一台刷装饰材料;其中一小部分用来给急需的朋友“套现”;其他为正常生意往来。
晚上8点半,吴良彩在红日江景小区旁的超市前,“帮”黄鹏刷了7000元和8000元的两张信用卡;她提供的盖有招商银行公章的跨行转账记录显示,当晚8点半许,吴良彩有一笔15000元的款项,转入了户名为“黄鹏”的建行卡。
吴良彩回忆,就在她操作完这笔套现后,三名便衣尾随而至。“其中两人晃了下证件说‘警察’,然后进屋搜查,拿走了手提电脑、POS机、手提包还有手机。”随后吴良彩被押上一辆早已等候多时的汽车上。这时她发现“黄鹏”也已在车上铐着。“看着他东躲西藏的眼神,我明白自己被‘钓鱼’了!”
车行驶了二十分钟,停在了永新派出所前。一个体形较胖,自称警察(以下简称“胖警官”)的人过来问她:“你是专业套现的,一个月帮别人套几十上百万,能挣多少钱?”
随后,“胖警官”又对赶来的二姐吴茵说:“你妹是专业套现的,想要出去得罚款20万……看在老乡(同为玉林人)份儿上,只罚你妹10万。”
当吴茵称家里没这么多钱时,“胖警官”回答:“没有10万你妹就不用出去了,送上山坐牢……”胖警官’边说边推我回去凑钱。”吴茵回忆道。
按吴良彩的说法,在被拘押之前,她并不知信用卡“套现”涉嫌违法或犯罪,只想借此赚点“外快”。“与专业套现的两个点相比,我0.8个点的手续费明显低很多。”吴良彩这样为自己辩解。
夜渐深,“警察”仍没有放行的意思。吴良彩说自己只得如实相陈:“我怀孕一个多月了,请别关我在这里过夜……”
“他们认为我在撒谎,根本没人理我。”提起当初的一幕,吴良彩仍然耿耿于怀。她说自己被铐在派出所楼梯旁的凳子上,捱过了一夜。
警员开车送去“钓鱼”
第二天早上8点多钟,上班后的“胖警官”过来问我的第一句就是你家里给你凑了多少钱?并说:“你家是做生意的,不可能没钱!……”
“见我不松口,‘胖警官’又提出,要不你就像黄鹏那样,找个刷卡的人去套现;等我们将那人抓起来,你就将功折罪了!”
吴良彩说,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听到这个“建议”时内心的震撼:作为警察,他们不知道这样做的严重后果吗?万一“被钓鱼”的人心存记恨,将会引起怎样的连串报复!
吴良彩说,之后不论她怎样哀求,“胖警官”始终不为所动。在他的逼迫下,吴良彩只能用他归还的手机,在浏览器页面查找“南宁哪有信用卡套现的”。
吴良彩回忆,当她在“胖警官”的逼迫下拨通一个可以套现的号码后,对方传来一外地口音男子的声音:“套现4000元,要收200元(手续费)。”“我在清川大桥华侨学校旁边……”
电话挂断,吴良彩说自己的心情复杂极了:一方面感觉如释重负,一方面又感觉负疚累累。
下午5点左右,派出所3名警员开车将吴良彩送至清川桥边。
沿清川大桥往右顺道直走百米,吴良彩上了车牌桂A**662的车。“被钓人”带她到聘望骊都民生银行门口,在车上刷卡3500元,然后回到车上手机转账。
吴良彩告诉北青报记者:“就在手机操作过程中,派出所的人冲了上来,将银行卡和手机没收后,把我们都铐回了车上。”
吴良彩说她蹲在面包车后,而那个被“钓”男子则蹲在她旁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面包车开了多久,他就盯了多久!”吴良彩说自己始终不敢抬头,她想起自己被黄鹏“钓鱼”时的心情,“同样充满恨意!”
回到永新派出所,警察把吴良彩的手机和银行卡还给她,让她去旁边的工商银行ATM机取钱交“罚款”。北青报记者在吴良彩提供的招商银行跨行取款记录上看到,她卡里的15000元,分三次、每次5000元,被全部取了出来。回来路上,“胖警官”说:“你现在可以出去了,你今天将功赎罪了……”
拿着刚取出的 15000元,加上包里的近900元,吴良彩按指示交到派出所二楼的一中年男警官手里。对方收钱时,先拉窗帘随后关门。最后,吴良彩算了一下,包括倒扣“钓鱼”的3500元,总额近19000元,警方一分钱发票或收据都没给她,就安排她从派出所后门离开了。
后来吴良彩从另一被钓者处得知,二楼收钱的警官叫陈朝辉。这一点,吴在公安纪委处辨人时得到了证实。
网络发帖实名举报
4月28日,一则《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出现在“红豆”社区网站。这段数千字的稿件,细致描述了主人公被人钓鱼“套现”,后又如法炮制去“钩钓”别人的过程。文章特别强调,“我”在受迫交出近2万元“罚款”后,派出所警员未开一分钱发票。
帖子见网当日,吴良彩又被警方“请”到了永新派出所。
“那笔钱的性质不是‘罚款’而是‘暂扣’!派出所特别向我强调。”吴良彩记得,接着派出所称“为表诚意”,归还了之前没收她的两台POS机;并承诺随后还将退还她近2万元钱。“前提是我必须在4月29日前删去网帖,以免对派出所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吴良彩拿着POS机回去了,帖子却仍旧发在它原来的地方。
4月29日中午,在派出所二楼收钱的男警官找到商铺,“让我带上POS机,回所里处理一些事情。我没多想,便跟着去了。”吴良彩描述道。
在吴良彩看来,这次的“拜访”不同以往。她先被请到讯问室做了笔录,又被带去DNA验血,之后被押到华强派出所照了正侧面相、按了指纹……最后在讯问笔录、给黄鹏刷卡套现的清单和两台POS机总额单上签字时,她被要求“倒签日期”—警方让她签署一周前事发当日的日期—4月20日。
5月12日,吴良彩去西乡塘公安纪委实名举报。除了文字材料外,她还带去了一枚“重磅炸弹”—一段时长为38分钟的派出所现场录音证据。
北青报记者在该段录音中听到,一位操博白客家话的男子,夹杂着脏话对吴良彩说:“你和他约好地方,带我去抓人。不带我去,我就送你上山坐牢……”而吴良彩的声音在哀求:“那我给电话你打,你和他联系,要不以后碰见我,我有个儿子,他报复我,我和儿子怎么办?……”男子回复:“不可能,不出面、不刷卡,我怎么抓人,想将功赎罪就和我去抓他。快点,打电话给清川大桥那个人!”吴良彩说,录音中的男声即是那个“胖警官”。
5月14日中午,即吴良彩向西乡塘公安纪委实名举报的第三天,她在商铺等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北青报记者在吴良彩提供的时长30秒的视频中,看见一头戴遮阳帽的青年男子正走向电单车,转身开锁时,他扬起了脸庞。
吴良彩说,这位体态微胖、斜挎背包的青年男子,就是派出所里的“胖警官”。他当时喊着“吴良彩在吗”走进店来。发现有人录像,便掉头离去。
吴良彩说,自打她发帖上网后,每天都有人前来要求信用卡“套现”,这引起了家人的警觉。“我们怀疑警方在凑材料。”从那时起,任何可疑者上门都会被“留影存证”。
成为“犯罪嫌疑人”
5月20日晚,吴良彩等来了一张警方传唤证。第二天,她去西乡塘经侦大队做了九个小时的笔录及孕检。下午6点,她在舅舅的“人保”下,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嫌犯身份,因有孕在身被取保候审。
“如果我保持沉默,即使犯罪也因交钱而得以自由,可我选择了抗争,就变成了戴罪之身!这公平吗?就是从那时起,我选择和这事‘死磕’到底。”吴良彩说。
5月27日,南宁市公安纪委的廖姓警官,通知吴良彩去五一派出所辨人。在提供二三十张据说是永新派出所的警官及协警的照片后,吴良彩指认出了在二楼收钱的警官陈朝辉和抓她的协警黄凯。蹊跷的是,录音的男主角“胖警官”未在其中。
公安纪委给出的解释是,“永新派出所所有人员的照片全在这了”。
“在38分钟的录音里,有两个场景中出现了二楼收钱的陈警官和协警黄凯的声音,这足以证明‘胖警官’就在事发现场,怎么可能找不见呢?”吴良彩想不明白。
不光吴良彩,另一位遭受信用卡“钓鱼”执法的当事人,也向北青报记者证实,当时有个斜挎包、体态微胖的男警察出现在永新派出所现场,同样也用手晃了下“警察”证件。
据当地警界人士分析,“胖警察”有可能不是永新派出所的人,可能是经侦或其他单位的警员,一起小团伙敲诈;也可能是找了个社会“混混”冒充警察出面敲诈,一旦事发可随时“割肉”。
在向南宁公安纪委提供涉事警察“音频”无果后,吴良彩又将“胖警官”视频及截图提交给警方。但令她失望的是,142天过去了,掌握全套侦查手段的警方,截至北青报记者发稿,一直未就“胖警官”是否找到给予她任何说法。
其他“被钓者”不敢公开
永新派出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闹市区,在新开不久的梦之岛百货旁边。这座三层办公楼的一楼大厅,“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16个字在电子显示屏上熠熠发光。
北青报记者调查得知,永新派出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而吴良彩的商户位于江南区,另外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被钓鱼套现”的当事人的商户居于青秀区,均不在其辖区内。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员说:“永新派出所的越权执法不仅跨辖区,甚至不隶属同一分局。”
北青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吴良彩的遭遇并非个例。张先生(化名)和李先生(化名),就是另外两个警方“钓鱼”执法的受害者。因为担心报复,该二人不愿署名,也拒绝北青报记者披露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涉案详情和罚款金额也不愿被公布。他们担心一说出罚款金额,自己就将被警方“锁定”身份。
他们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因为牵涉信用卡套现,被警方“设计”抓到永新派出所,在里面,警方让他们在20万罚款和坐牢两者当中选择。最后他们被逼交钱了事。
该二人一致的说法是,在被派出所放出的瞬间,有警员对他们说,你们所有的犯罪证据已被记录在案,如果出去搞事,就会被抓回。
与吴良彩一样,他们二人总计几十万的罚款,永新派出所一分发票或收据都没给。他们中的一人,也是把钱交到派出所二楼的陈姓警官手里。
被永新派出所威胁的还不只这些涉案当事人。9月2日,新兴苑的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作为吴良彩的朋友,他因转发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的网帖,被派出所的警员多次致电警告。李先生说,吴良彩的事情一日不大白天下,她和一干亲朋的日子都不会好过。
对话
“躲不过去,只能面对”
北青报:据记者调查,因涉嫌非法“套现”被永新派出所“罚款”的,有被罚三五万乃至十余万的,你的19000元是最少的。别人都能“闭嘴”,为何你选择声张?
吴良彩:这不是钱的问题。用信用卡“套现”,既然涉及违法甚至犯罪,执法者警察,可以依法该罚的罚、该抓的抓。教育也好,坐牢也好,真要抓了“现行”,我们都认。
现在的问题是警方采取“钓鱼”执法,设“圈套”让人往里钻,稍有不从,就以犯“非法经营罪”抓你“上山坐牢”逼你服从。
这种知法犯法的做法,使我既委屈又气愤。因为这些而不是罚钱,让我咽不下这口气。
北青报:既然知道信用卡“套现”涉嫌违法犯罪,你怎么还敢实名举报?
吴良彩:我气不过的是,警察借着抓违法,其实是在敲诈。
据我了解,很多像我有过信用卡“套现”的人,都被罚了几万到十几万不等,而且也都没得到一分钱的发票。在离开时,都被“警告”如果出去“搞事”,留了证据能抓你回来……
我不知道警方收钱“私了”,然后放人,这钱算什么性质?如果通过抓你“软肋”让你闭嘴,这和“敲诈”有什么区别?
因此,我想通过实名举报,引起公安高层的重视,让永新派出所的做法不敢继续。
北青报:如果你像其他人一样“知趣”,你现在本可以是“自由之身”,可你的举报换来了现在的“嫌犯”身份,你后不后悔?
吴良彩:曾经后悔过,埋怨自己要是能忍下这口气,就不会有后面这么多事。也曾害怕过,四个月来,平均每晚要醒两三次,然后瞪着眼睛直到天亮。感觉被我钓的人或是警察,随时可能来敲我的门。
后来我就想开了,觉得自己是被逼上梁山的,躲也躲不过去,只能“接招”面对。
我最恨的是警察让我们接力“钓鱼”的做法,我们彼此之间都知道电话号码,要是有人报复,我的孩子怎么办?
对我和我的孩子,选择举报,选择公开,也是一种没有办法之下的自我保护。
北青报:很多被罚者肯定也和你一样心存怨恨,但他们都没有得到警方的关键证据;你是怎么做到的?
吴良彩:最开始只是为求自保。在派出所,我想一旦留有录音,拒绝“胖警官”逼我“钓鱼”就有了砝码。后来虽然还是去“钓”了,但违法“铁证”毕竟被我拿到。
之后很多人提醒我,你要知道自己在和谁打交道,让我每一步都留下证据。所以当“胖警官”找到商铺时,我们留下了视频,让警方无法再以仅凭听声音找不到这人作为托词。现在音频、视频都有了,你们侦查机关还找不到,我们可以自己“人肉”呀。
北青报:你现在敢和派出所“死磕”,是因为你有身孕和哺乳期这两个保护伞。一旦生育过后,哺乳期满,你取保候审也就没了理由。那时你怎么办?
吴良彩:走到今日只能选择面对。不管结果如何,我都坦然接受。在我看来,明摆着是警方在做违法的事。如果因为举报,我反而被抓,我就认了。就当是给其他人提个醒吧。一句话,让我坐牢我都认,我就是不认执法者逼人违法,再收钱了事。
“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为何要孕妇来揭开
警方“钓鱼执法”其实并不罕见。西安新城警方在2012年时曾经爆出的“钓鱼抓嫖”;2012年12月10日,邵阳市双清区城东派出所副所长戴兴书在办案过程中,安排一名“线人”与广西籍女子潘某发生性关系,并拍摄两人裸照,逼迫潘某招供卖淫。随后,在没有开具任何收据的情况下,潘某等人被罚款数千元……
应该说,吴良彩的行为已涉及到违法,虽然她声称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但却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不过,她能够站出来举报警方“钓鱼执法”,这种勇气难能可贵。毕竟同她一样受害的人不少,据了解,张先生(化名)和李先生(化名),就是另外两个警方“钓鱼”执法的受害者。因为担心报复,该二人不愿署名,也拒绝记者披露自己所从事的行业,涉案详情和罚款金额也不愿被公布。他们担心一说出罚款金额,自己就将被警方“锁定”身份。一个带着身孕的弱女子能够站出来,这是很了不起的。据其介绍,她这么做的目的是就是,想通过实名举报,引起公安高层的重视,让永新派出所的做法不敢继续。抛开她的违法行为,她举报的出发点就值得肯定和褒奖。
发现警方“钓鱼执法”,并不难。然而,凭公民的个体力量与警方抗争,却是相当困难的。尽管吴良彩有“身孕和哺乳期”这两个保护伞。但一旦生育过后,哺乳期满,取保候审也就没了理由。如果那时还没有揪出警察队伍中的“败类”,可能就要有大麻烦了。
警方“钓鱼执法”,是将执法权当成“摇钱树”,而且警方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因为手握实权,他们一边铤而走险,一边却又会利用各种手段“自我保护”,因此,阻止住警方的“钓鱼执法”难度更大。
警方有“钓鱼执法”的冲动,但我们别指望一个孕妇去“对垒”,如此加强监督和加大惩罚,从制度上抑制住警方“钓鱼执法”的行为,这才是治本之策。
“钓鱼执法黑幕”该怎么“闭幕”
“钓鱼”执法听起来相当离奇,实际上早已不新鲜了,因为类似的事经常见诸各大网络媒体报端。比如上海城市交通执法大队“钓鱼”执法、河南3名警察为求政绩的“钓鱼”执法等等。不过,此次南宁永新派出所的“钓鱼”执法,并逼被钓者再钓“下家”之行为,还是让人不得不叹为观止,倍感震惊。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该名举报者因实名举报警察后,不仅没有当地纪检部门的及时介入,反而被当地警方“请”去并要求其“及时删帖”。特别是在“实名举报优先办理”的语境下,当地警方和公安局纪委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此事作出了“捂被子式”的调查处置,而该名举报者更是因此“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这其中又有何内幕,也就不为人知了。
虽然,目前其举报的公安涉嫌钓鱼执法案也已由南宁市公安局纪委移交至南宁市检察院。但是作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就可以采取“钓鱼”执法的方式来保护吗?而这熠熠发光的“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16个字,难道就是他们以公权压人的方式来践行的吗?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特别是在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然而,当地警方不仅未做到带头守法、依法办事,却是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起了这如地痞流氓般的行径。试问,这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吗?这又如何让人民群众来相信这负有保护他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人民公安呢?
当然,不论是上海城市交通执法大队“钓鱼”执法,还是河南3名警察为求政绩的“钓鱼”执法,还是此次报道的“钓鱼执法黑幕”,如此超出行政执法范围之行为,不仅受到媒体舆论的强烈质疑,还严重损害了公安部门执警为民的公信度,更是影响了党委政府部门的整体形象。所以,更应以釜底抽薪之举措予以从严惩处。
事实上,从河南3名警察的“钓鱼”执法被判处“犯滥用职权罪”来看,“钓鱼”执法实属滥用职权。那么,此次南宁这一“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又该怎么“闭幕”,也就更加令人关注或期待。尤其是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这不仅是对“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的实践,更是对党纪国法公正与严明的有力彰显。
余以为,既要对该起“钓鱼”执法事件的“黑幕”进行全面彻查,更要对该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面调查,看看他们除了存在滥用职权、不主动作为等行为外,还存在哪些见不得光的违法违纪行径,坚决做到从严查处,绝不姑息护短,并将查处情况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从而以有力地举措肃正党风政纪,维护党纪国法的公正与严明。
【启示与思考】
广西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事件,并不是发生一次两次,相信派出所的相关领导都难逃干系,除非他们都没有认真的上班,失职渎职。对于多次的各类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事件,每次都能在相关的调查回复中看到临时工等身影,以便推卸相关领导的责任。盼望着,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杜绝让这种“钓鱼”执法害国害民的事情一再发生。
信用卡套现是违法行为,央行在研究将持卡人套现行为记入个人诚信系统,直接影响其个人信用记录。因为这种行为增大银行的风险,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并且对于持卡人个人而言,信用卡套现行为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风险。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同时,针对此次事件的发生也为那些贪图小便宜的商家敲响警钟。如果商家没有贪图这种小便宜,做违法犯罪的事,这些钓鱼执法就没有发展的空间了,也就不会有这么多的人被“钓”。希望广大的民众以此为戒,做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同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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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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