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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献血加分”政策,“公益”还是“功利”?

2014年09月28日 15:12

 

【关注民生】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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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回应献血加分:反对者不献血却怕别人加分

因一项献血可以为直系子女中考加分的特殊政策,浙江浦江县2个月前公布的《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实施意见》9月24日引爆网络。

因其中1项“特殊条款”,浙江浦江县2个月前公布的《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实施意见》9月24日引爆网络: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金奖(累计8000毫升)、银奖(累计6000毫升)、铜奖(累计4000毫升)者,直系子女参加中考分别给予3分、2分、1分的加分。

对此,新华网以“无偿献血‘有利可图’,怎可拿利欲熏‘爱心’”为题发文称:无偿献血值得鼓励,但与子女的中考加分捆绑,让无偿奉献变成“有利可图”,显然是拿利欲熏“爱心”的荒唐之举,让本属爱心奉献的无偿献血变成“拼爹”、“拼血”的大战,对社会正能量的误导害莫大焉。将无偿献血与考生成绩奖励挂钩,干扰了考生的公平竞争,会对教育公平造成损害,更亵渎了爱心。

“因为县血库长期缺血,主动无偿献血的人实在太少,才想到用政策鼓励。目前,全县累计献血4000毫升以上的一共24人,累计8000毫升以上的只有1人——适用人群很少,政策的引导作用要大于实际意义”,浦江县卫生局局长张国斌9月24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政策已经出台了,应该会继续实施下去”

记者在浦江县政府网站上看到,7月24日公布的《浦江县无偿献血优惠政策实施意见》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金、银、铜奖者可享受6条优惠政策,包括免费游览景区、免交医疗机构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公交、每年免费体检1次、参保县基本医疗保险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等,引起巨大争议的是仅限浦江户籍人员享受的第6条:直系子女参加中考的,分别给予3分(金奖者)、2分(银奖者)、1分(铜奖者)的加分。该《意见》8月18日起实施。

9月24日,媒体对此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多数网友持反对意见。有人认为,以前有人考试“拼爹”,如今还得“拼血”,这3分加分是“带血的分数”。有人质问:用这种办法去改变献血落后的状态对考生和家长公平么?别让“无偿献血”变为“为了孩子去献血”!

“我们的本意是鼓励大家献血,没想到变成这样,看到有些网友的评价,真是哭笑不得”,张国斌告诉记者,“我们小县城没有大学、部队,少了无偿献血的主力军,只能靠公务员、医务人员、零散无偿献血支撑血库。相比杭州、金华等地,县城民众主动献血的意识比较低,广场上的献血车一天没几个人来,血站长期处于‘血荒’状态。”近期当地“血荒”严重的另1个原因是取消了对公务员无偿献血的奖励,“以前公务员参加献血,所在部门一般会给予小额物质奖励或休假,现在没有了,影响公务员的献血积极性。”

他表示,县卫生局分管献血的副局长常来叫苦,说只能1家家单位上门做工作,但效果不好,“我们要对病人负责,不能这边在做手术、那边血供不上了;另一方面,无偿献血者实在太少,只能向县政府报告,希望制定对献血者的优惠政策。”

记者发现,浦江县的优惠政策中,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景区,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这3项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的一致。同时,浙江省该《办法》第25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关爱献血者的具体措施。

“在省里政策的基础上,我们加了3条,负责实施的部门包括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交通局、献血办等,竭尽所能,希望提高民众的献血积极性”,张国斌说,现在县卫生局承受着来自上级部门和舆论的压力,“但政策已经出台了,应该会继续实施下去。”

 

“如果有父母因此去献血也是好事”

负责具体实施中考加分政策的浦江县招生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加分政策是由卫生局提议、经县招生委员会讨论后通过的,“政策实施是今年8月,但中考招生是6月,所以目前还没有考生享受过加分。”

新华网的报道说,“切莫小看这1~3分对于中考的作用。提升1~3分,名次可能提升上百。如果因为1分没有上统招线,凭献血的1分加分就可少交数万元择校费。”

“其实,加分范围是很小的。《献血法》规定,全血献血者每次献血最多400毫升,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以此计算,1个人献血8000毫升需要10年、4000毫升需要5年。浦江县目前累计献血4000毫升以上的一共24人,去掉子女已参加过中考的,能因此加分的考生其实非常少”,张国斌告诉记者。

在张国斌看来,网上反对声音那么大,是因为“那些人自己不会去献血,却害怕别人加分,自己子女吃亏”。他认为,如果有父母因此去献血也是好事,“既充盈血库,也能给子女加分。”让他矛盾的是:“真为了这几分去连续献血的父母应该不会很多,但人数不多又达不到我们提倡献血的目的。”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导田正平向记者表示:“献血是公益行为,把中考加分与献血挂钩,会让外界觉得这种公益行为不那么单纯。目前,教育领域正在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浙江今年取消了体育、艺术等特长加分项目,由此确保考生机会平等。献血加分政策的推出,不利于教育公平。”

“政府部门的初衷是好的,但把家长献血多少作为子女考试加分的条件,‘鼓励’他们为子女加分而献血,目的性太明确,让无偿献血变了味”,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告诉记者,政府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时应多听公众意见,再三斟酌,不然,效果会适得其反。

“献血加分”用假正义打破了真公平

表面上看,父母参加义务献血给予子女中考加分,是在用利益导向引导公益行为,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你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一问题的话,就会发现这其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这言外之意就是,要想让孩子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家长就得出点血。这不是逼着为人父母者去“卖血救子”吗?

是的,眼下义务献血确实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各个城市的血库都出现了血荒。但是,这种现象的出现,有着诸多的社会原因。一方面确实是很多市民缺少了爱心,另一方面就是和我们的献血机制有着不小的关系。由于血液采集的不够透明,由于血液使用的不够透明,一定程度上也伤害了爱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要扭转血荒的问题,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有关部门的深刻反思。如果重新获得市民的信任,如何让激励机制更加吸引市民,这才是正路。但是,将献血量和孩子的上学捆绑在一起,这就有胁迫的味道。

当然,这种办法会是立竿见影的。因为孩子上学的事情是个大事情。在中国,对于市井百姓来说,孩子要想出人头地,要想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学有所成依然会是一个主要的渠道。再加之,我们的父母们对孩子深深的爱,都有盼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在这种政策之下,他们就会对于献血的事情情有独钟,就会掀起一股献血的热潮。

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由于学校之间差距巨大,很多人都想让孩子上一个好的学校。分数不够,学习不好,家长就会用自己的鲜血为孩子铺就一条上好学校的捷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家长就会“舍血成仁”,他们会为了孩子的未来而不顾及自己的身体。

献血的事情,是有着科学的道理的。对于身体好的人,献血自然是不成问题的,而且适度的献血还对身体健康有好处。但是,对于那些身体不太好的市民,我们就不能倡导他们去献血。献血是爱心,却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献爱心。如果因为为了子女能上个好学校,能在中考中获得加分,一些身体不好的市民不得不为了孩子去献血的话,我想,这也是一种伤害,而且会是深深的伤害。

义务献血原本是爱心的呈现,是自愿的原则,但是,当这种自愿是无奈之举的时候,是被逼成来的时候,也就失去了献血的基本原则。而眼下,很多地方为了鼓励献血出台了很多怪招,有的地方规定可以优先看病,有的地方规定到政府办事不用排队,这岂不是用所谓的正能量打破了社会的秩序?

上学是每一个人的权力,这个权力应该是公平的。我们就别逼着家长去用自己的献血为孩子铺就一条人生之路了好吗。

 

“献血加分”既损公益又损公平

“家长献血”与“子女加分”挂钩,即便能在短时间内激发人们的献血热情,从长远来看,也会有损公益本色、违背公益精神,最终得不偿失。本来,无偿献血是公民担当社会责任的体现,是人与人之间守望相助的体现,当一个人走向献血站的时候,他不仅在为陷入困顿的陌生人奉献生命的血液,更是在完善自己的公民人格,为这个社会注入担当的基因。

然而,当献血与子女加分挂钩,与子女的前程相关,整件事情的公益性质就发生了质变,甚至会在望子成龙的角逐中,让献血这个高尚的活动蒙羞。同样可以想象,当一个人奋不顾身献血6000毫升,心中只是想着子女的前程,那么血站和公益组织的公信力又存在几何?为缓解血荒而出此下策,无异于饮鸩止渴。

与此同时,这一政策也在无形中侵蚀着教育公平。毕竟,不是所有的成年人都适合献血,如果碰巧有的父母不能献血,那么子女因为父母身体的客观原因而落后于其他学生,这符合教育公平吗?如果教育公平不是学生的平等竞争,而是表现为家长的非理性“拼血”,那将是公益和公平的双重悲哀。

亚里士多德论述法治的条件之一,就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换句话说,要达到善治,必须首先有良好的政策。“拼血”的政策该停下来了,以公益的名义,也以公平的名义。

献血加分,既非公益也不公平

献血加分,主观愿望再好,都不能排除无偿自愿献血被道德绑架、爱心要挟的恶性效应。让公益的归公益,分数的归分数,孩子们才有可能真正在同一个起跑线上。

4000毫升鲜血,一个人10年时间才能完成,夫妻齐上阵,至少得5年。在这里,鲜血成为明码标价的抵充物,自愿、无偿的公益行动,量化成了分数。而公正公平的中考,还没摆脱拼钱的交易,就成了拼血的买卖。

中考作为选拔成绩的一场公平竞争,相关部门对于此中的附加条件清理过多次。浦江县的献血加分,不排除有着促进公益事业的积极意义,但副作用却远远超过了可能收获的正能量。它将说好的无偿,变成了实实惠惠的、可以用分数兑换的奖励,在血拼的中考场外,高尚的无偿献血内涵,早被为孩子加分入校的功利所替代。此中的自愿早就变味成“为孩子甘洒热血”的交易。因而,主观愿望再好,都不能排除被道德绑架的嫌疑。

中考加分开了个公益的口子,而家长开的却是血淋淋的口子。身强力壮的拼就拼了,这孩子要是个家有不幸的“病二代”、失去亲人的“孤二代”,中考场上,便只有“望血兴叹”的份儿。

用鲜血换来的考分,对于公正公平的考试来说,本身也是一种伤害。这时候,所谓爱心,则不过是以一个高尚的名义,对他人命运、公正公平的血淋淋伤害。

中考、高考,是目下中国数得清的几个、还能在分数上硬碰硬比拼一把的公正平台。但遗憾的是,这些年,各种加分政策从没放弃在这个公正的平台上插手一把的机会。结果,激励的效果不明显,操作的漏洞倒是一览无余。即便是鲜血,这个看似人人都有的“资源”,真想改名换姓玩点猫腻,也不是不可能。让公益的归公益,分数的归分数,孩子们才有可能真正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奔走。

鲜血,因为无偿而高尚。中考,因为公平而公正。倘若浦江因为中考加分新政中的鲜血注入,而使得公益的血库杯满钵满,这些鲜血,便也会因为兑换了分数,而能沉淀出杂质。血库满溢之时,真正笑得出来的肯定不是这些一年捋两次膀子的家长。他们只是为孩子闯过中考大关的一个个许三观而已。

他们献的是血,心里流的却是无奈与苦涩。

 

中考加分为何成了“拼父母的血”

有网友说,如果这项政策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这就是一件好事。在笔者看来,就是能“鼓励”更多人无偿献血,这也不是一件好事,而是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增加中考加分项目。我国中高考加分项目泛滥,就是由于行政主导,把加分和一些地方行政、利益因素结合在一起发生的变异。国家从2010年起,已经开始整顿高考加分,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还在自己可操控的领域制订加分土政策,这必须加以清理。

把无偿献血与中考加分结合在一起,表面上是鼓励大家无偿献血,实质是为了地方完成献血的任务,而且,也把无偿变为了有偿,是拿中考加分作为奖励。这除了鼓励功利、不顾本人身体健康的献血不说——一些家庭可能就为了孩子的加分而献血,而且,也对学生不公平——如果某个孩子的父母不适合献血,孩子就无法获得加分,学生除抱怨父母不能帮自己拿到加分之外,只有无可奈何。无怪乎很多人感慨,这分明是“拼父母的血”——从以前“出血”指花钱,现在变成真出血!

这是完全胡来的中考加分。目前的中考加分,主要是对学生的特长加分、荣誉加分,这是对学生本人的奖励;而根据父母的情况、家庭的背景对学生进行照顾性质加分,仅限于烈士子女、华侨子女、子女,就是对这类照顾性质的加分,近年来也越来越严格。对无偿献血者的子女进行中考加分,毫无依据,是地方政府拍脑袋的行为。

这暴露出地方加分政策决策的随意。事实上,除无偿献血加分外,有的地方还有购房加分、引进人才加分等,之所以会有这类加分,是因为有关部门为完成本部门的任务,在制订奖励政策时,都会想到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子女升学问题。加分就这样成了行政部门手中的“礼包”。

针对我国各地出现的加分泛滥造成的升学不公问题,国家层面已明确要求,要整顿和清理加分项目。笔者一直建议,要清理我国加分决策的机制,加分政策的制订,不能就由行政部门主导,关起门来进行决策、操作,而应该进行民主决策,就是否设立加分项目,设立哪些加分项目,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由公众参与决策。经公众讨论、决策的加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

目前,我国以很大的力度,几乎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在清理高考加分,前不久刚公布的国家高考改革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然而,对于地方中考加分的清理和整顿,目前还没有说法。这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要针对地方中考加分乱象,清理违规加分项目,同时追究地方政府滥用职权破坏中考公平的责任。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教育民主决策机制,避免行政力量对教育公平的破坏和干扰。

【启示与思考】

不可否认,“血荒”已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这固然同公众献血积极性不高有关,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地方在执行献血法上存在诸多弊端。一方面,有关部门对无偿献血的宣传不到位,导致许多人不愿也不敢献血;另一方面,无偿献血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如无偿献血与输血费用的高昂,形成极大反差,也消弭着民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特别是,某血站工作人员用过期血液浇花等负面新闻,严重损害了血站及献血制度的公信力。

如此语境下,实行“献血加分”政策,显然让公平“失血”。一方面,在加分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父母为了子女的未来,可能会不顾一切地盲目献血,损害自己的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一些父母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无偿献血,子女因此也无法享受到中考加分政策,会有一种失落感。再者,中、高考加分政策,已经饱受公众诟病,要求取消加分政策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与其让义务献血者享受一些损害教育公平的“加分”特权,拿无偿献血绑架社会和公共利益,不如首先完成好献血法“规定动作”,进一步完善义务献血激励机制。

那么,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该如何在支持和激励无偿献血上有所作为呢?首先,应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在给予无偿献血者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不能过度放大无偿献血者的利益,更不能让公共利益替无偿献血埋单。更重要的是,褒奖无偿献血,应体现政府责任,让无偿献血成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制定具体化、规范化的奖励措施,激励更多人去践行无偿献血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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