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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红十字会“卖血风波”应理性看待
2014年09月29日 15:42
【社会热点】
【事件介绍】
红十字会被指卖血获利数十亿元 回应称严重失实
“卫生部门总是不遗余力地鼓动民众无偿献血,但是却从来不见医院将血库里的一滴血无偿献给病患。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
近日,微博工作人员转发给《法制日报》记者一条微博链接,微博中称,“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
这位平时负责微博“社区”日常维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关注到这条微博后,因无法直接判定内容是否为谣言,看着网友不断转载,他感到困惑。
《法制日报》记者在微博上搜索发现,多个网友发布或转发了这条微博。记者随后对这条微博中所说的内容进行了求证。
网传红十字会卖血获利
记者尝试找到这条微博的“源点”,点击微博转帖中留下的链接,网页转至一个名为“爱国者”的博客。通过博客“小纸条”功能和留言功能,记者向作者“爱国者”询问数据来源等问题。“爱国者”回复,“博文中的数据及真实性毋庸置疑”。
在互联网上搜索,记者发现,今年下半年,这条信息还出现在多个论坛、贴吧、博客。
记者将“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1180万人次”“3935吨”4个关键词放在一起搜索发现,1180万人次、3935吨两个数字出自2011年2月,原卫生部部长陈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无偿献血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12年来,中国献血总量从1998年的1000吨增加到2010年的3935吨,年无偿献血总人次从30万增长到1180万,自愿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比例已从5.47%上升到99%,稳步实现从计划无偿献血到自愿无偿献血的转轨。”
同时,记者发现,2011年8月,媒体曾对一条类似的网络文章进行调查报道。
报道开头说明调查缘由:“有人在网络上发文称:‘2010年总计1180万人无偿献血,其中90%为农民工和大学生。无偿献血量3935吨,收入39.35亿,但是献血者不能无偿用血,因为红十字会一袋血200毫升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500元。献血者必须付钱才能输血,还要拿发票到献血地报销。’”
从这篇报道中可以看出,目前被网友转载的微博,是多年前网文的变体。截至9月17日上午,还有网友“接力”转发这条微博。
红会:从不收取任何费用
实际情况是否真如网文中所说?《法制日报》记者就微博内容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求证。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部门负责人答复记者,“红十字会卖血获利39.35亿元”的说法严重失实。
他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四条、第十七条对红十字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推动献血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向记者介绍,根据献血法规定,多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只参与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中国红十字会在参与无偿献血工作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均不隶属于红十字会。
用血只付采集储存检验费用
记者查阅现行“献血法”发现其中规定,在无偿献血工作中,血液的采集、检测和存储、使用等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
据,山东省血液中心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对血液中心资金作出过说明。血液中心每一笔血液费均直接上交上级财政专户;血液中心所需费用,均由上级财政部门根据单位业务工作需要和预算安排,统一进行拨付。
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而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据介绍,血液的成本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血液采集耗材,可直接计算到每袋血的主要是献血者的初筛、采血、血液成分制备、血液病毒灭活等过程所需耗材费用;二是各类检测试剂(主要包括:血型、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病毒等检测项目);三是宣传费、纪念品、电费、停车费、血液储存费、运输费等。
献血法还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者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对于“非法采集血液”、“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献血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会被指卖血获利:改革不力被黑必然
如果只是说红会在无偿献血过程中,工作存在一些问题。甚至说红会相关官员在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表彰工作,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寻租——这样的指责,完全可能是真的。但是,说红会“仅2010年,中国无偿献血者高达1180万人次,无偿献血量达到3935吨。红十字会200毫升一袋血卖给医院200元,医院卖给病人则为500元。只此一项,中国红十字会获利39.35亿,医疗卫生部门获利高达上百亿元”,这确实不可信。
根据献血法的规定,血液的采集、化验、保存和使用等工作均不由红十字会负责,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也确实基本和红十字会没关系。换句话说,红会要靠无偿献血为自己谋取巨额利润,这几乎是没有可能的。那么,为什么红会会被指责靠卖血获取巨额利润?
而且有趣的是,近年来,红会干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引火上身。其实,这正是红会被指靠卖血获利的原因之一:社会对红会信任实在是太低,以至于哪怕没问题,一点谣言也能引起轩然大波。而造成今天的局面,说实在,红会不能只是说自己委屈,检讨、反思都不说了,更重要的是,要靠壮士断腕的决心,重新赢得社会的信任。
就在本月初,中国红会总会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对红会主要领导人的任命:赵白鸽不再担任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职务。还记得赵白鸽上任之初曾表示,将力主红会改革,曾誓言“三年不改‘黑十字’印象就辞职”。客观地说,赵白鸽的三年并非毫无作为。但结果却是,红会所受到非议依旧不少,红会负面形象改观不大。说直接一点就是,红会只是做了些修修补补,深层次的问题没有解决,行政化、低效率、腐败确实没有得到根治。
对于行政化窠臼多年的红会而言,任何改革都是触动既得利益。但红会如果不想长期被误解、被黑,就必须主动加快改革,以回应社会的质疑和期待。不否认,当公众将眼球和精力都集中到红会身上时,也不能忽略,中国慈善公益组织整体发展状况较差,红会身上的问题其实是中国慈善组织的一个缩影。只要涉及钱的地方必然与权力产生联系,无论政府背景的红会还是民间组织,都可能产生腐败和低效率。
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从上至下规模最为庞大,实际行政地位也最高的公益社会组织,红会的改革重要性不需要再说。需要的就是加快改革,让红会早日真正成为最规范的社会组织之一,让红会成为社会组织治理经验的典范,以推进中国社会组织的长远发展。无论是具有行政背景的红会,还是其他民间组织,在执行能力、财务公开、信息透明方面做得都不够正规和完善——但这些不是红会拒绝加快改革的借口。
红会如果可以走出负面泥淖,既可以为自己正名,不再容易轻易被黑,更可以为中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贡献良多。另外多说一句,相关部门一方面鼓励公众无偿献血,但使用血液的成本确实过高,血液分配也不公平等问题一方面也确实存在。这些虽然不是红会造成的,但这个问题必须直面,无偿献血和用血机制亟待改革。
红会斥责卖血谣言不如诉诸法律
在红会公信力日渐式微的语境下,坊间再曝“红会卖血获利”的信息,红会无疑会陷入舆论围殴的境地。然而,只要我们对相关信息进行细细解剖,就不难发现:“红会卖血获利”这一新闻可能真的不是事实。
首先,根据我国《献血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献血工作。”而各级红十字会的职能,仅仅是宣传和推动献血工作。具体从事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为全国各级血液中心和血站,他们并不隶属于红会。
其次,再来看新闻来源。此一新闻现在微博上传播,来源是一个名为“爱国者”的博客。并且,这条信息还出现在多个论坛、贴吧、博客。只要经过一番检索,我们就不难发现,正如媒体所言,早在2011年8月,有媒体就曾对一条类似的网络文章进行过调查报道。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出,目前被网友转载的“红会卖血获利”信息,是多年前网文的变体。
所以,毫无疑问,这次红会又“躺枪”了。但是,为什么这则假新闻会被人们相信并转发?显然,红会应该对其公关危机的处理方式进行疗伤式反思。
彼时,郭美美以“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认证身份在网上炫富,红十字会就只是单纯的否认。按理说,既然郭美美和红会没有直接关系,那时就应该及时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维权。而不是等到郭美美涉赌落网,让她自己进行澄清。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红会被黑了这么多年,完全是应对信任危机的方式不当。
“红十字会”这块本该集聚慈善的金字招牌不是哪个人的,也不是哪一个团体的,它属于国家,它的正常运作对于民众来说是有百利而无害的。故而,面对恶意中伤的“谣言”,红十字会应该有更积极的回应,而不能总是在舆论面前进行简单的否认。红会只要心里没有鬼,就应该做到所有信息公开、透明,对于恶意谣言可诉诸法律手段,谣言自然就会止步。
“红会卖血获利”,谁来验明真伪?
既然红会及时作出回应,并声称“卖血获利数十亿元”的说法严重失实,那么,当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从而通过法律途径对造谣者作出严惩。近些年来,虽然多个政府部门一直在携手阻击“网络谣言”,但由于相关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沦为“摆设”,不少地方政府以及一些公益组织,即便面对“网络谣言”,也只是简单地澄清真相之后,也便不了不之,并未从根本上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当然,“红会卖血获利”的消息,之所以备受社会各界所关注,与中国红会当下糟糕的社会形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公众皆知,近些年来,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在内的一些公益慈善机构,其表现令公众大跌眼镜。不仅公益慈善机构屡屡曝出“奢华消费”丑闻,当公众奉献的爱心款项被管理部门大吃大喝、奢华消费时,势必会挫伤公众的行善热情。
另外,一些地区出现救灾物资长期遭闲置,甚至救灾棉被以及衣服出现发霉的情况。尤其让公众不可思议的是,即便在面对社会各界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吁之声,公益慈善机构甚至未能给公众呈现一本“明白账”。这样一来,公众奉献的爱心与善举无法在阳光透明的环境当中运行时,很容易引发各类腐败黑幕。
如果公众捐出的善款不知去向时,又有多少公众会毫无疑问地奉献爱心与善举呢?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家喻户晓的爱心企业家陈光标,更愿意通过自身的亲力亲为来传递爱心与善举,其这样的行为,似乎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其对当下公益慈善管理的不满。面对社会各界的非议不断,按理说,作为红十字会来说,当应更多地剖析并“校正”自我。
无论如何,公众希望包括中国红会在内的各级公益慈善管理部门,要通过让慈善款项阳光透明运行,从而呵护好公众的这份行善热情,切不可将地震灾害视为敛取钱财的“契机”。公益慈善管理部门要想持续健康发展,要想真正赢得广大公众的信赖,当务之急是应当给公众一本“明白账”。试想,如果中国红会的一切款项能够置于阳光透明的氛围当中,又怎会引发“卖血牟利”的大肆传播?
“卖血获利”的红会究竟该如何自证清白?
几年前的一篇“卖血获利”网络文章,时至今日还被“引经据典”的用来抹黑红会,而且居然再次获得网友大量转发,成为热门话题。屡屡“躺着也中枪”的红会,的确是相当冤枉,不断如祥林嫂般自我澄清也难以自证清白,更是令人郁闷。应当承认,公众在行使质疑权之前,当然有必要先搞清楚事实原委,在转发之前,也不妨先理性的检索求证一下相关信息的真伪,以免屡次三番的错怪无辜。不过,对于红会而言,之所以总是麻烦缠身,甚至遭遇“莫须有”罪名,恐怕也不能全怪公众的质疑太过感性和随意。
事实上,正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红会的自我澄清,却始终难以自证清白,甚至还屡屡被原本与之无关的事件所拖累,很大程度上也与其自身因素有关,至少暴露了其在公信力方面存在的缺陷。这一点,其实也不难从最新发布的中国慈善透明报告中看出端倪,相比同比提高2.3%的中国慈善透明指数,红会的透明指数却有所下降,成了为数不多的拖后腿者。
可见,如果说“卖血获利”的确是有所冤枉的话,那么,红会的透明度欠佳,却是不争的事实。而按理来说,对于任何慈善机构而言,透明度不仅是其诚信度与公信力的重要指标,甚至是慈善机构的生命力所在。在这方面,国际红十字会其实给出了慈善机构的应有范式,即首先要建立起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而这一点正是通过确保机构的透明化运营来实现的。而所谓“透明”其实并非“看不见,摸不着”,具体而言,慈善机构必须明确的告知捐款者要做什么,怎么做了相关决定,在哪里向谁募款,每一笔款项又将如何使用,一份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常常多达数百页,可见其细化的程度。不仅如此,慈善机构的透明度,不能仅仅来自内部自觉,一个完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同样是慈善机构长期保持其透明度的必要制度约束。
不难设想,假如红会能够保持信息的透明化,建立透明的捐款机制,使各项行动都对公众保持透明,并乐意接受来自各方的监督。没有任何不可见人的隐蔽角落,当然也就无需担心各种无端的猜忌。如果红会入账的任何款项都有明确的来源,其开支也完全透明公开,面对“卖血获利”的质疑,其实完全可以保持淡定,而不会陷入“祥林嫂式”的公关危机中。
一言以蔽之,仅仅是回应“严重不实”,其实并不会让红会从此摆脱公关危机,唯有透明指数的提升,才能真正让红会重建公众信任,走出信任危机。
【启示与思考】
透明是公益的生命,无偿献血亦应如此。让血液在透明的渠道流通,应是公共管理层面严格遵循的普遍原则,不以赢利为目的,从血液采集、冷藏、使用等各个环节制定规范的制度设计,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在诸多因素之中,无偿献血到临床供血的成本分摊,一直都是无法绕过的关键症结。无偿献血而有偿用血,一应的成本均由用血者承担,不免有了政府对待公益“一毛不拔”的印象;况且,患者临床用血每袋210元虽是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但是在实际的医疗服务中,要远远高于这个价格。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相应成本分摊机制是否健全,实际上成了判定公益属性成色的关键标识。
无偿献血是政府主导的社会公益事业,理应共同分摊献血与供血的成本。一方面,政府应强化对无偿献血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的配套与相应耗材的配送;另一方面,还应打破体制的壁垒,放更多的公益组织进入无偿献血领域,以义工甚至完整组织的形式帮助采血,多途并举,不断降低临床用血的供应成本。与此同时,建立临床用血成本补偿机制,临床用血区别无偿献血与否,执行相应较低的标准,由用血者向固定的献血工作基金账户支付,割断医疗服务上的利益掣肘。
当然,让血液在透明的渠道内流通,需要的是深层次上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加大公共投入,破除采血、加工与供血的封闭链条,充分保障社会知情权、参与权,构建公开透明的公益机制,让献血者献爱心血,让患者用明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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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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