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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景区开会禁令”让会议不再成为“当地一景”
2014年10月08日 08:09
【社会热点】
【事件介绍】
中央公布党政机关禁开会景区增加9个含九寨沟张家界
9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比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通知,新版景区开会禁令不仅从篇幅上增加了一倍多,且新增了风景名胜地9处,细节规定也更加严格。
景点增加
新增北京八达岭十三陵景点
《通知》指出,1998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违规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及景区外开会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据了解,旧版禁令中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到庐山、黄山、西双版纳和三亚热带海滨12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而新版《通知》则在上述12个景区外,新增了9个景区,其中包括北京及周边的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等景点。
同时,新《通知》对景区的表述,已不仅仅是“景点”,涵盖范围更广。如旧版禁令中的峨眉山、九寨沟、张家界景区,在新《通知》中变成了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武陵源(张家界)。
细化操作
确需跨区开会须报同级党委
与1998年版规定相比,本次出台的有关通知更加细化、可操作性强。如1998年规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新《通知》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具体说明。确因工作需要跨区域开会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如果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与地方政府主要行政区域高度重合的,当地党政机关应当在机关内部会议场所或定点饭店召开会议。
此外,党政机关召开涉及旅游、宗教、林业、地震、气象、生态环保、国土资源以及景区规划等工作的专业性会议,确需到禁止名单中的风景名胜区召开的,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严格审批。
监督更严
严禁景区为单位开会“免单”
《通知》中明确,会议主办单位要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限,严禁超出规定时限为参会人员提供食宿,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景区内设施使用费、往返景区交通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以及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旅游中介公司等单位转嫁上述费用。严禁违反规定要求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有关企业等单位免除上述费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必要时对旅游景区管理部门、接待服务场所、会议培训中介机构等单位开展延伸监督检查和审计,防止转嫁费用。
专家点评
景点禁区增加符合现实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淑真指出,与1998年的规定相比较,本次的规定结合了实际情况,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获得很大发展。与16年前相比,很多景点已然跻身热门风景名胜景区。新增9处景区为“禁区”体现了相关规定是基于现实调查的,符合现实情况。
同时,本次一些细化的规定穷尽了各种“特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最后,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更加细化,责任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出了问题也可以倒查追究,有利于规定落到实处。
景区开会莫非“在乎山水之间”?
自1998年中办、国办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尤其是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违规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及景区外开会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官员为何选择爱选风景区去开会,是去开会,还是去品味山光之秀美,水色之斑斓。官员会不会在山川美景之间流连忘返,而淡忘了会议的主题呢?
隐约记得,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建党之时,是在“轻烟拂渚,微风欲来” 的嘉庆南湖的一艘小船上开会,而这不是他们希望寄情于江海,才承一叶之扁舟,而是受当时的复杂严峻的斗争形势所迫。
而今,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国内一片欣欣向荣、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何领导干部却放弃城市间好端端的会议室,而偏偏要千里奔波的跑到风景胜地去开会?这恐怕不仅仅是因为景区风光秀美如此简单,有可能是借开会为名行旅游甚至腐败之实。
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禁令,显示出了党中央对于领导干部到风景名胜区开会这一行为的重视,细化操作的同时显示出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新增的景点也充分显示了政策的与时俱进性。这必将于细微处加强对于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约束,让他们得以不再寄情于山水之间流连忘返,有效预防景点会议衍生的腐败问题。对此,我们满怀期待。
媒体评景区开会禁令:“治标”之策也不可少
“中央严禁到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这个醒目的标题,被很多媒体置于显著位置。很多人开始对照这个名单,看自己熟悉的景区是否在列。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只列这21个景区,是不是名单之外的景区就可以放心去开会了?还有人调侃,这是景区的“变相广告”吧?
做出这些评论的,八成都是被“标题党”误导了。其实,划定严禁开会的景区,这种做法本来就有,在1998年的相关文件中就有类似规定,这次只是把名单从12个扩充到21个。更重要的是,这只是通知的第一条,另外还有“地方党政机关不得跨行政区域开会”“对会议经费严格监督审计”“严禁转嫁、要求免除景区费用”等规定。这些规定互为补充,对党政机关和其他公共部门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作出了严格限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以会议名义到风景名胜区公款旅游等违规行为,提供了法规和政策依据。
有了中央规定的“尚方宝剑”,以后无论是谁,在景区范围内看到有党政机关在开会,群众就可以监督举报,也可以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回应;那些财大气粗的部门,在决定在哪儿开会时,至少要掂量一下,是否能经得起监督。倘能如此,政策和规定就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当然,划定开会范围,对于反腐倡廉来说,更多是“治标”之策。要真正管住奢侈浪费和公款消费之风,还要从财政和预算制度上下功夫,真正管住部门的钱袋子,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然而,治标和治本并不矛盾,而且可以互相促进,为治本赢得空间。
对于以公务活动为由搞变相公款旅游,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中央出台相关规定,体现专项治理的针对性。这个政策的意义,不仅在于重申相关规定,而且有助于发动群众监督,为出台治本之策创造制度空间和舆论氛围。
由此可见,这个规定并没有大家调侃的那么简单,别被断章取义的解读误导了。效果如何,大家不妨一起来盯着。
“景区开会禁令”如何才能令行禁止
两办在黄金周来临之前印发新版景区开会禁令,十分及时和必要,不仅是防止“十一”前后某些党政机关到景区开会,由于临近年底各种会议较多,也能防止党政机关年终会议安排在景区召开。众所周知,某些单位在景区开会,一半是开会一半是游玩,或者说,以开会之名行游玩之实。
早在1998年,中办、国办就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景区开会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违规仍未完全杜绝,到其他热点风景名胜区开会及景区外开会区内旅游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也给纳税人增加了经济负担。
这次印发的《通知》,不仅把禁止开会的景区从12个增加到21个,而且新版禁令更加细化、可操作性强;另外,还强化了监督。这些举措正是公众所期待的,体现出新一届中央政府治理公款旅游、公款浪费,并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决心。此禁令一出,相信会进一步遏制不良之风。
那么,如何才能让新版景区开会禁令做到令行禁止呢?笔者认为,除了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和监督之外,各地还应该从其他方面来治理,比方说,从预算、决算环节加强把关。到景区开会最终需要财政资金来报销各种支出,如果在预算审批环节严格把关、控制经费,恐怕想到景区开会就比较难了。
如果预算审批环节没有把好关,还可以从决算审议环节把关。也就是说,景区开会禁令要想落地,既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详细编制会议预算,也需要各级人大详细审议预算和决算。一旦管好“钱袋子”,再加上有关部门严防党政机关向其他单位转嫁景区开会费用,就等于捆绑了到景区开会的“手脚”。
再比如说,从根子上治理景区机关培训基地。比如说,黄山、九华山在1998年规定中就属于禁止开会的景区。但是,不久前新华社记者在黄山和九华山周边采访发现,一些机关培训中心奢华消费、公务吃请依旧。换言之,景区开会之所以不能杜绝,原因之一是一些党政机关在景区的培训基地变成“开会盛地”。因此,有必要对景区周边的机关培训基地进行系统治理,比如,撤销党政机关在景区的培训基地。另外,对于违反“景区开会禁令”者,还应该严厉问责。
笔者注意到,很多网友建议“景区开会禁令”涉及的景区不能止于21家,而应该是全部景区。这样的建议也值得参考。其实,在我国有各种各样开会的地方,不仅各个地方有可坐上千人的专门的礼堂、会堂,而且各个单位也不止一个会议室,根本不用到景区或者酒店去开会,否则,就给人不好的想象。
景区开会禁令还应更猛些
党政机关开会无非是集中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等与工作有关的事项。本来在机关单位或普通场所就可完成的会议,转移到风景名胜区进行,不仅浪费国家财政资金,也属于应该坚决反对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而且,到风景名胜区开会,难逃以开会之名行享乐游玩之实的嫌疑。事实上,从此前纪检部门的通报看,耗费巨资,借开会名义到景区游玩的违纪案件不在少数。再者,凡涉及景区开会,很多人都心知肚明,开会是假,游玩是真,至少是一边开会,一边游玩。
禁止到景区开会,才能让会议返归到本来面目,让参会者一门心思投入到会议中。而且,从铺张浪费到简单朴实,经过瘦身的会议,里边附带的福利没有了,党政机关自然不再有召集不必要会议的冲动。能通过电话、传真、短信传达的事情,能通过视频召开的会议,也就不再选择实体会议。会议少了,财政资金节省了,行政效率提高了,政府公信提升了,中央反四风、反对腐败的成效才会明显体现。
不过,笔者认为,杜绝到景区开会的禁令还应来得更猛烈些。除了禁令中列举的景区外,也应在适当时机增加其他景区,不能让官员到景区开会成为一幕刺眼的风景。另外,该禁令的适用范围局限于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和参公事业单位,未将国企列入。相对于党政机关,国企的资金更加雄厚,其组织景区开会和职工培训,将游玩作为员工福利的做法屡见不鲜。有必要让国企也受到约束,少挥霍本属国家所有或本应上缴国家的资金。
会议本就和风景无关。严格执行禁令,让“反四风”吹走景区会议的“腐败气息”,才可让会议返璞归真。
【启示与思考】
早在30年前,国务院就下发《关于严格控制到著名风景游览胜地开会的通知》。1998年,中办和国办也联合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2013年,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其中明确“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相比199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通知,新版景区开会禁令不仅从篇幅上增加了一倍多,且新增了风景名胜地9处,细节规定也更加严格。
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之所以饱受诟病,是因为去景区到底是去开会还是去旅游的?或者是借开会之际,游山玩水?这里面有太多让人想象的空间,这种现象虚增或者加大了会议的开支,不但冲淡了会议的主题,而且助长了骄奢淫逸,腐蚀着公权力的公信力,为腐败提供了寻租空间。
因此,一方面,将政府预算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彻底置于民众监督之下,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另一方面,医治“奢侈会风”沉疴痼疾,需要阳光监督,需要严肃查办顶风而上的典型,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只有将问责的“板子”打准、打疼,才会长记性。
改进工作作风贵在落实,贵在一以贯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不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种常态,培养为一种习惯,形成一种思想自觉。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改进作风,言必信,行必果,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示范,树起标杆。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搞变通、搞例外,让景区会议不再成为“当地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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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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