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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2亿双色球巨奖遭质疑”当反思

2014年10月14日 09:17

 

【关注社会】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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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亿双色球巨奖重现江湖

10月5日晚,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游戏进行第14115期开奖,当期双色球头奖爆出107注,单注奖金为520万多元,其中山西独揽101注,全部落在太原市同一家站点,其中100注为一张200元单式100倍投注彩票所中,奖金5.2亿元,是中国彩票史上第三大奖,也是今年第一大奖。这也是山西福彩继2012年10月9日晚爆出2.2亿大奖后,时隔2年再中亿元巨奖。

记者6日从山西省太原市福彩中心获悉,中出101注大奖的投注站位于太原市桃园北路122号491号福彩投注站,101注头奖落在2张彩票上,分别为一张200元的单式100倍投注的彩票和一张56元的复式票,单式票独揽5.2亿,复式票中得520万,并且两张中奖票流水号相连,很可能为一人所中,如果这101注头奖为一人所得,那么他将独揽5.2亿元巨奖。即使不为一人所中,这张200元单式倍投彩票的主人,也将独中100注头奖,奖金共计5.2亿,是中国彩票史上第三大奖。6日下午,太原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中奖站点,帮助站点负责人搭起了彩虹拱门,张贴宣传资料,庆祝巨奖的诞生。

无独有偶,巧合的是在2年前的10月9日晚,双色球第12119期爆出50注一等奖,单注奖金537万多元,其中也是来自山西的彩民,一人独中了其中的41注头奖,获得2.2亿元巨奖。

据统计,5日晚所中出的5.2亿巨奖,在福彩双色球亿元大奖榜上排第三,而且也是中国彩市今年以来的最高彩票中奖纪录。目前排在双色球巨奖之首的仍是2012年6月12日由北京彩民斩获的5.7亿,排在第二的是浙江绍兴中得的5.65亿巨奖。

获奖者信息不公开被质疑公正性

2009年施行的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彩票的发行、销售和开奖,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及时将彩票发行、销售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但该条例同时还规定:“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这就出现一个悖论:不公开获奖者的信息,公众怎么有效监督?所以,每每巨奖开出之后,巨奖得主是否应公开身份都有争议。

巨奖得主的隐私权与彩票的公开透明之间,该如何平衡呢?打开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彩票官方网站,往往有详细的大奖得主的个人资料,包括照片、姓名、获奖感悟等等,相反的是,中国中奖者的信息被藏得严严实实。

为什么素来强调个人隐私的西方国家,对于巨奖得主的信息,反而表现出更多的公开性呢?这还得从彩票的性质上说,虽然彩票看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彩票并不是一项“私人买卖”,需要更强调隐私权;相反,彩票是政府的垄断经营,通过彩票发行的方式,从民众中筹集资金,并将其中一部分以奖金的形式分配给个别人。彩票奖金本质还是公共财产时,公众当然有知情权。但如果中奖者认为中奖信息会带来人身安全隐患,也可以通过法院发令状予以不公开,或者通过成立公司、基金来领取奖金,但奖金的去向还是有明确的交易流向的,做到了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兼顾。

做了如此横向对比后,我们也要反思:现行的《彩票管理条例》,其作为行政法规是否过于倾向行业管理,忽视了公众的知情权?在中奖者信息保密方面有一些矫枉过正呢?希望未来的“彩票法”能给出回答。

 

“5.2亿双色球巨奖遭质疑”当反思彩票透明度

5.2亿元巨奖,几乎掏空了福利彩票的彩池,难免会让一些彩民羡极生妒,心中五味杂陈。101注一等奖,5.2亿巨额奖金,出自同一投注站,并极有可能被被一个神秘彩民“抢”走,也难免会有人对其购彩细节进行“潜心研究”,继而揪住某些环节不放,并提出质疑。因此,嫉妒也好,质疑也罢,权当是彩民在释放“我为什么没有中巨奖”的不平衡心态,实属正常。

然而,面对一些彩民的质疑声,福彩中心保持缄默,就显得很不正常了。在未进行调查,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姑且不论5.2亿巨奖是否存在问题。但即便是购彩和中奖环节均不存在任何问题,福彩中心也不能漠然处之,更不能对彩民的质疑不理不睬。殊不知,如果对质疑不进行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置,任由质疑在坊间发酵,质疑便有可能会演变成谣言。一旦谣言扩散了,福彩中心再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处置,不仅要付出巨大的处置成本,而且会使福彩的公信力再次受损,这显然不利于中国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

事实上,对于5.2亿巨奖的横空出世,福彩中心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在社会上出现了质疑声时,更要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替彩民释疑解惑,而不是讳言莫深。不可否认,《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然而,保护中奖者个人隐私,并不代表有关彩票的信息都可以不公开。

要知道,每一项事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存在一定的弊病,都会引起公众的猜测、甚至是质疑,彩票发行业也不例外。比如,此前就有人质疑彩票发行透明度不高、宣传方式不当、甚至沦为一种“赌博机器”,从而“诱使”成千上万的市民参与“赌博”,已经“培养”出了700万问题彩民。

因此,5.2亿巨奖遭质疑,应反思彩票发行的透明度。首先,要对彩民进行正面宣传和正确引导,让广大彩民明白一个道理:购买彩票,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其次才是为了中奖。更重要的是,应实行信息透明,对于彩票发行中的巨奖诞生、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及使用情况,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开;特别是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更应该让公众知道其去向和用途,看是不是全部用在了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上,以此激发出广大彩民的社会荣誉感。

5.2亿巨奖得主身份该不该公开

彩票发行的公信力曾在一次次事件中蒙垢:扬州“彩世塔案”、西安“宝马彩票案”,从双色球伪造开奖直播画面,到深圳的木马制造3305万元福彩大奖,无一不在告诉我们,不可迷信于彩票发行机构自说自话。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奖者的概念基本停留在“蒙面”“某先生”等方面,甚至还包括:“连夜撤离”。彩民出于自身考虑,希望保守他的个人隐私;而公众为了公共利益,出于增强彩票发行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的考虑,要求公布中奖者个人信息,以加强监管和监督,这就存在利益的博弈。比起有些部门动辄泄露举报人身份,彩票管理部门捍卫彩民身份的做法,看起来应予肯定。不过保护彩民隐私权不宜过度,尤其是在公共利益面前,特定人群的隐私权是有限的。

诚然,个人隐私权要保护。换个角度说,相信大部分人中了大奖后,都希望保密,不想自己因为中大奖而让生活不得安宁。但彩票作为慈善事业,其公益性又决定了公众对其有知情权。这种知情权包括了彩票操作的整个程序,大奖得主的个人信息自然也是其中一部分。

在美国,明确规定,中奖者必须公布个人资料。而这也是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以政府信用为支撑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彩,更有必要向社会公布其运作的整个过程,尤其是大奖的最终归属。作为公益性事业,彩票筹集资金的数额、去向、用途必须透明公开,开奖过程必须透明公正。如果在程序操作上欠缺必要的透明度,将给“暗箱操作”提供某种可能性空间。既然深圳彩民可以通过植入木马病毒的方式伪造千万巨奖,不禁让人心存疑惑:会不会有人能通过更高超手段骗取5.2亿巨奖?

对此,有评论调侃:“彩票兄弟,请放慢你飞奔的脚步,等一等你的彩民,等一等你的透明,等一等你的监督!不要让巨奖存疑,不要让木马克隆,不要让福利成为黑箱。慢慢走,让每一个彩民都享有公正和尊严。你所花的每一分钱,都不应该被阳光抛弃。”如何完善彩票操作程序?不妨从公开大奖得主身份开始。

 

【启示与思考】

不单此次中出的大奖,以往每次这样掏空奖池的大奖都引来彩民的质疑,如双色球游戏2012年第68期中,出于北京同一投注站的110注一等奖——5.7亿巨奖,也是被一神秘人领走。尽管质疑如潮,但并不妨碍极少数“幸运儿”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命运大转折,中国福利彩票开奖屡屡成为众矢之的。

当然,我们并不排除上天眷顾的使用倍投方式产生的幸运儿存在,但若彩票发售、兑奖及监管全部蒙上一层蒙娜丽莎般的神秘面纱,任由行政部门自行监管、自说自话,对亿万彩民的知情权、监督权置若罔闻,则中国彩票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将大打折扣。

彩票是国家以筹集社会福利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也是拥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政府发行的合法购彩方式,可谓牵涉面巨大,关注度突出,其公信力至关重要。

政府作为彩票的垄断经营部门,应该将彩票发行中的巨奖诞生、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及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信息透明、监督有力,同时在巨奖得主的隐私权与彩票的公开透明之间寻找一个合理的契合点,而不能偏重于某一点而造成公共财产和公众权益的损害。并且要不断改进工作态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民众知情权、监督权,这也有利于消除彩票管理的腐败漏洞,有利于维护政府公信力,有利于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社会空间,推动中国彩票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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