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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文明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014年10月16日 10:35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就是着眼和改善文化民生,以标准化、均等化为主攻方向,构建覆盖城乡、实用高效、保基本、促民生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看电影、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这是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文明河南建设的重要载体。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实意义

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其次是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第三就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树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人民为主体的服务理念,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城乡文化差距和知识鸿沟,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

文明河南建设的重要载体。可以在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讲好河南故事、传播好河南声音、全面提升河南形象方面大有作为;可以在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强化诚信建设和法治建设、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方面大有可为;可以在推进网络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大有可为。

满足全省人民精神需求的迫切要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以人民为中心”,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体现在群众满意度上。只有通过全面推进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才能满足全省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提升河南文化形象。

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状况

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和加强。全省目前有119个博物馆(纪念馆)、142个公共图书馆、201个文化馆(群艺馆)、2264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以省、市、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广场,乡镇文化中心(文化站),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大院、文化室为骨干,省、市、县(区)、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在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轴心作用、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逐步推进。自2011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正式列入“十项民生工程”。在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2013年,我省上等级文化馆共有112个,其中国家一级馆37个,二级馆30个,三级馆45个。上等级公共图书馆共119个,其中一级馆40个,二级馆42个,三级馆37个。

文化先进单位及示范区(项目)创建卓有成效。近年来,政府部门先后组织开展了河南省文化先进县、河南省先进文化乡镇、河南省民间艺术之乡、河南省示范文化馆、图书馆、综合文化站评比命名工作。目前,全省现有22个县(市、区)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单位),70个县乡被文化部评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重大数字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全省158个县(市、区)都按标准建成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全省4.7万多个行政村建成了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形成了省、市、县、乡、村的五级联动网络格局。河南省数字图书馆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共建成电子阅览室3191个,初步完成了省图书馆的数字资源建设,实现了省、市图书馆的互联互通,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省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立足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打造出了“春满中原”、“欢乐中原”、“一元剧场”、“文化茶馆”、“周末公益小舞台”、“放歌如意湖”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持续开展了“舞台艺术送农民”、“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

加强我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尽管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仍然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诸如:公共文化建设投入不足,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服务效能有待提升,社会文化资源尚未实现共建共享,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等。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适应标准化和均等化趋势的要求,加大投入,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持续性。要加大中央、省、市重大公共文化项目配套资金比例,适当减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要着力消除公共文化服务上的城乡二元结构,为群众提供同一标准的、无差别的基本服务,切实做到以标准化来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

 

适应社会化趋势的要求,整合资源,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性。文化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社保、税务、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在政府主导下,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社会文化社会办的良好局面,使文化发展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适应数字化趋势的要求,突破创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发展。要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的有利契机,采取以点带面方式,加强全省数字图书馆建设步伐。鼓励各级文化机构建立网站和现代化展厅进行网络和多媒体宣传互动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文化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适应广泛性趋势的要求,深化改革,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打造群众参与热情高、规模大的文化品牌。继续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增强文化活动在青年人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建立公共文化产品目录制,并根据公共文化产品的受欢迎度,及时改进服务内容,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最大化和最优化。

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

党的十八大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基本建成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基本特点,紧紧围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立法宗旨、体系构建、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我省公共文化事业方面的法律制度,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另外,近年来,省文化厅陆续出台了《河南省文化馆工作规范》、《河南省公共图书馆工作规范》、《河南省综合文化站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和规定。这些部门规章,经过实践的检验,也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完善,从而概括上升到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的层面,通过立法明确和细化政府执法主体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责和地方人大的监督权限。

目前,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总体上相对滞后,相关内容散见于一些单项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体系。因此,加快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文明河南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已势在必行。

(“四个河南”课题组)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1016/7841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