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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与“中国梦”并肩同行
2014年10月10日 15:20
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讲话引用了战国末期哲学家韩非在《韩非子·有度》的至理名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大意是说,一个国家的强弱富贫永远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强国会被削弱,弱国通过发奋图强则可变得强大起来。这是通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充分证明了的国家强弱转变的历史辩证法。但是这个转化也必须是有条件的,并不是空中楼阁、空穴来风。这个条件就必须是我们的执政者能否严格地实行法治和在执法的态度方面是否坚决彻底。如果执行法制坚决,长期坚持法律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国家则可由弱小变得强大;如若执行法制不坚决,国家也可能会由强大而变得弱小。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他引用了三句诗:“雄关漫道真如铁”、“人间正道是沧桑”、“长风破浪会有时”。进一步提炼和浓缩了中华民族的昨天、今天、明天,令人感慨、催人奋进。
面对着日趋一体化的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模式,人们不得不思考,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奋斗目标上,我们需要与什么结伴而行?答案是肯定的,只有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严格执法、改进法律实施、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强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法治的阳光点亮“中国梦”,照亮中国人前进的脚步,给“中国梦”插上民主、开放的翅膀,这个梦想才能飞得高、飞得远,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生活才有保证。
法治托举实现“中国梦”的舞台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仁人志士的梦想,重温中华民族所经历的苦难与辉煌,中国共产党人将牢记使命、不忘责任,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军事家管仲,对依法治国思想具有重要作用,对后世法治思想具有深远影响。“依法治国”是先秦时期法家著名的主张,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是在《管子》一书中提出来的,《明法》篇中如是说:“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依法治国,则举措而已。”意思是说要以法作为治理国家的举措,国家的治理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使社会稳定繁荣发展。
管仲非常重视依法治国的立法原则,在《任法》篇中说:“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大意是立法不能随心所欲,在立法过程中,要做到遵循客观规律,顺应天道,要去私人欲,要做到大公无私,要充分考虑百姓的切身利益,要做到诚实、宽厚、仁慈、谦让,广泛听取和采纳百姓的意见。只有这样君臣关系才会和睦,百姓才会拥护,法治也才能有效实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开会议,讨论决定2014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会议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让“从严执法”唱响“中国梦”
《韩非子·有度》里面说过:“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意谓:只要去除私心杂念实行公正法度,就能使百姓安定,国家太平,只要抛弃自私行为而按公正法度行事,就能使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安居生活。
《出师表》里如是记载: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了关中,为了进一步赢取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当地老百姓非常拥护这样的约法三章。
为了使约法三章更能有效地执行下去,刘邦又选派出了一大批宣讲人员,巡回到各县各乡去宣传讲解约法三章。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送去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最后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汉王朝,形成三足鼎立的政治局面。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在管仲《版法解》篇中说:“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国乱。”由此可见,如果执法不公正、不合理、不公道、不利于社会的发展,法的权威就会大大消失。
从严执法是当前我们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中国梦”奋斗目标的最强音,只有从严执法才能唱响“中国梦”。
让党纪与国法“奏响”“中国梦”的交响曲
自从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虽然国家的法律没有增加一条,但是整个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从法治观来看,今天的中国不仅需要充分发挥党规的积极作用,更要发挥法律的重要作用,使党纪国法不飘在“空中”,而是实实在在地落到实处,使党的正确主张和科学理念,通过社会实践检验,并经过法律规范程序,形成法律法规,那么国家法治就会发生根本性的改观。
党纪是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各种关系、党内的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党员、组织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规范性文件。党纪和国法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完善。办好今天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有进一步严肃各项党纪,坚持严密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肃监督,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和人民重托。
对于党纪国法,只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提高全民的法纪意识和法律素质,党纪、国法并举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要求和选择,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艰难过程中,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党规国法互补联动的有效机制。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我们只有充分借鉴国内外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让党纪国法相得益彰,互为补充。今天的我们只有以史为鉴,汲取全人类的文明成果,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基于开放的自强和基于包容的自信,为实现中国梦的腾飞和发展注入勃勃生机。
(作者单位:中共云南省宜良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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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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