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经典案例 网络纵横

【案例】“铁链拖儿”暴露家庭教育之殇

2014年10月17日 14:30

 

【关注网络】

【事件介绍】

1

珠海女子铁链拖儿子引发关注警方对事主批评教育

珠海一女子用铁链拖男孩,10月6日00:05,一名网友发的微博引发网友关注,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6日傍晚对外回应称,经调查两人为母子关系,警方已对事主这种粗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据了解,6日00:05,网友“戴沫黎Molly”发微博称:“今天在珠海十一点左右,一个女人骑着自行车,手里拴着链子,拖着男孩一直走……”“男孩脖子出血”,她在微博上附有几张图片。

珠海拱北警方从网上得知该情况后立刻进行核查。经调查,目前情况已基本查清,网友微博里照片上的两人确为母子,居住在拱北联安社区。

据了解,被铁链拖着走的男孩姓李,今年9岁,生活在单亲家庭,其母黄某凤是汕头人,目前无固定职业。黄某凤曾因儿子离家出走而向拱北口岸派出所报过警。5号下午,母子因家庭纠纷来到派出所进行调解,之后母子俩离开派出所。

当晚10点,男孩又离家出走并来到派出所表示不愿意回家,经检查,男孩身上无伤痕。通过民警做工作,男孩表示愿意跟母亲回家。在回家路上,因为男孩再次变卦不愿意跟母亲回家,为防止儿子跑走,黄某凤自称不得已才将李某豪用铁链绑住后带回家。

目前,民警已对黄某凤这种粗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口岸派出所还与辖区街道办和居委会沟通,政府相关部门正积极介入黄某凤家庭帮扶等事宜。

铁链拴男孩的背后凸显社会救助的缺失

铁链拴孩子虽然不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象,但也偶见报端,6岁男孩被铁链拴在菜市场,没钱上幼儿园,打工夫妇难担幼儿园费用,将子女用铁链拴在工地……这么说并非赞同这位母亲的做法,这种行为最起码属于教育不当行为,甚至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们不能无视这种行为背后的社会救助缺失。

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皆言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位9岁的小男孩不止一次的离家出走,甚至因为“家庭纠纷”,与其母亲对簿公堂?

 

毋庸置疑,离异,让她又当爹又当妈,加上经济的拮据,黄某凤目前无固定职业,可能让这位母亲承受着严重的精神压力,以致性格不再温存,失去了一位母亲本应有的善良;单亲家庭,从小缺少父爱,从而受到歧视,都可能让这位9岁的小男孩心灵变得孤独、性格叛逆,这可能都是造成目前“家庭不和”的重要原因。

每个家庭都是社会的一份子,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因此,每个家庭的不幸都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个家庭个体的不幸。9岁的小男孩早晚要走上社会,不能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可能就会成为社会的负担。因此,铁链拴男孩有过,但社会不能无责,更不能批评教育了事,政府相关部门不仅应该加强“少年保护法”的宣传,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之后,还应该完善公共监护体系,做出具体的家庭帮扶,或帮助其母亲找到一个固定的工作,或帮助组成新的家庭,最起码让其母子生活有保障,首先满足生活第一需求,然后再解决男孩受教育问题,同时还应该大力发挥社会团体救助力量,让社会困难群体时刻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让爱心浇开幸福花,我们不能无视铁链拴男孩背后社会救助的缺失。

“铁链拖儿子”,监护权撤换当完善

母亲铁链拖行儿子被警方批评教育,让人不胜唏嘘。近年来,铁链锁儿女的新闻已经不是一起两起了,铁链锁儿女,父母已经涉嫌严重侵犯被监护人的人身等合法权利,监护严重不当,依法就有取消监护权和更换监护人的可能,岂能仅仅批评教育了事?

关于监护权,《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规定,但是语焉不详,缺乏现实可操作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如此简单粗疏,已经无法应对复杂的现实,完善监护权立法和规范操作撤换监护权必须提速。

不能不说,国家和社会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2013年5月,民政部在北京等全国2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关于开展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遭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暴力、虐待、遭弃、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或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利用、纵容乞讨的未成年人都属于监护失当未成年人。

但是,民政部关于“家庭监护失当”的相关内容还有相当欠缺,还不能全盘囊括实际情况,现实中就有父母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无法很好抚养孩子。应该说,凡是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凡是有可能让孩子的教育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认定达到一定危险级别,都可以归属到监护失当之列。

监护权牵涉私事,一般人或事不关己,或于法无据,或不好干涉,因此,监护失当的事情时有发生。完善监护权刻不容缓,完善监护权立法、执法,当包含如下内容:

其一:列举“失当”行为,增加“举报”条款。列举“失当”行为,让监护权操作性更强,如铁链锁儿女,可以立即剥夺监护权。增加依据“他人的举报”,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内容。可以建立类似“婴儿安全岛”的托管机构,在新的监护人到位之前,由相关机构行使监护权。

其二:规定父母义务。剥夺监护失当的父母的监护权,并不是取消父母和孩子的亲子关系。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必须依法终止。只要亲子关系存在,被剥夺监护权的父母每月还得适当承担抚养费,按时探视等义务,依法行使监护权的人或机构有权向有能力承担抚养费的父母讨要抚养费。

其三:规定复权内容。复权,指的是丧失监护权的父母重新取得监护权。父母康复,双双成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有能力承担监护义务;父母经过反思、改造,经过递交申请和相关机构认可;新监护人因为监护失当被取消监护权,等等,只要当事人递交申请,依法审核,依法许可,就可以重新取得监护权。

完善监护权,父母或被剥夺监护权,或依法复权,才能建立和完善“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合力,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铁链拖儿”的粗暴行为凸显家庭教育败笔

“铁链拖儿”的粗暴行为实施者是一位单亲母亲,因为儿子多次离家出走才让母亲迫不得已出此下策,看似情有可原,但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人,为避免9岁大的孩子再次离家出走便用铁链栓着,能栓得住人,能留住心吗?因此,这样的家庭教育是失败的,而这与父母的失职脱不了干系。首先,单亲家庭因为其客观现状便容易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外加产生矛盾时不理性的沟通,家庭矛盾纠纷难以及时化解甚至越积越深都极有可能。

笔者认为,成功的家庭教育,需要父母拥有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用六句话来说就是“好父母是学出来的、好孩子是教出来的、好习惯是养出来的、好成绩是帮出来的、好沟通是听出来的、好成就是化出来的”,要打小就用正确方法积极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听从父母决定的同时也能对事物持有独道的见解,并且双方都能够时常沟通,让彼此的感情建立在对双方的熟知与信任之上。

虽然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本经里面却有家庭成员的相处之道,为了让孩子健康茁壮的成长,即便再难念,都应想方设法该读懂它的含义,只有这样,孩子才会快乐,家庭才会和睦,生活才会美满。

铁链拖子也许会有的内情

母亲铁链拖行儿子这一恶行出现在城市的大街上,对于任何一名普通的百姓来讲都是忍无可忍,对于任何一名看到这一新闻的人来讲,都应该苦思冥想一翻,这女子这样对待一个才十岁的男孩,难道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吗?即使不是亲生的,也不应该如此虐待,难道在珠海要发生继母大庭广众下虐子事件吗?事实上,这孩子是这女子亲生的,之所以女子会这样做,就在于这孩子不乖,不听母亲的话,母亲不得已才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制自己的孩子回家,才出现了新闻中的母虐子的丑闻。

母虐子的事件经过警方解释,让广大百姓明白了真相,也许对于更多的人来讲,事件也许到此结束了,没有人会想更多,即使有人有想法,也只能谴责其母做事不理智,相信通过警方教育之后这样的事件不会发生。但是对于这一事件笔者却觉得也许另有隐情,一个孩子对于母亲来讲更是心头肉,即使孩子再顽皮,很多母亲也许就是斥责一两句罢了,哪一个母亲会用铁链强拖孩子回家呢?这其中的内情仅仅是孩子不乖吗?

先了解一下这孩子生活在一个什么样家庭环境中吧?他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母亲工作没着落,试想一个这样的家庭,其家庭环境会好哪里呢?孩子的母亲要养家糊口,可是却没有工作,她会不会焦虑呢?平时也许连帮助这对母子生活的都没有,他们的生活也许很艰难,尤其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承受的精神压力更大,时间长了她的脾气会好吗?由铁链拖孩子这一事件来讲,她的性格应该很火爆。再者就是十岁的孩子肯定很顽皮,很乖很听话的孩子这个年龄段的不多,如果孩子顽劣在别的家庭里,也许父母对其只是口头上的批评,如果在这一家庭里会发生什么呢?也许更多的会上演家暴,孩子私下里也许会挨打或者是长期挨骂,正是这样让孩子感觉不到家庭的温暖,孩子才不愿意回家,孩子生活的境况也许更不好。

今天在这一事件中,警方只是对其母亲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但是如果真是存在着家暴行为,警方的一两句批评教育又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呢?女人的工作依旧没着落,感情上缺少寄托,孩子也许稍微出现点儿小错误,而接受到的惩罚会更严重,因此在这一事件中,需要更多的人关爱这一家庭。

俗话说得好治病要寻源,希望在这一事件中,当地警方或者是相关的社区部门需要好好地重视一下,真正了解出现事件的原因,通过采取某种措施,让家暴不再发生,让孩子的母亲生活有一个大变化,让孩子的生活环境有一个大转变,更是我们期待看到的。如果事件只止于此,最后的结果同样的事件是不是还会重复上演,只能是希望不再出现罢了。

 

【启示与思考】

孩子才9岁,却没有膝下承欢,尽享父母疼爱之乐,也没有同龄儿童的天真烂漫,相反如此顽皮劣性,屡屡上演离家出走的人间悲剧;单身母亲教子无方,束手无策,只得求助于铁链,试图用暴力挽回孩子走失的心。这对大多数正常、幸福的家庭来说,无疑是异数,也是家庭教育之殇。

子不教父之过,虽说是单亲家庭,意味着子今后的成长过程中,可能先天缺失了一份父亲的关爱教育,但并不意味着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责任可以缺失,单身母亲更应承担起教子重任,“既当妈又当爹”,施与孩子更多悉心的呵护与关爱,弥补孩子缺失父爱的阴影,循循善诱,因势利导,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铁链拖儿,除了展示一位母亲的暴力,更暴露了家庭教育的无能和失败。此举不但于事无补,还严重伤害了孩子那颗幼嫩的自尊心,也悖逆了家庭教育的道德伦理,并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权利和身体权利,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有损孩子健康人格的养成,应予诟责,情节严重的,还将承受虐待家庭成员的法律后果,可予治安警告、拘留,承担民事责任乃至追究刑责。

“铁链拖儿”施教的家庭育儿案例可谓极端,但留给世人,留给年轻父母们,留给社会与家庭教育的,都是一个鲜明的警戒。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1017/7845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