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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文明的强大作用和力量

2014年10月27日 09:4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四个方面概括了国家层面的价值标准:经济上的“富强”,政治上的“民主”,文化上的“文明”,社会及自然生态环境上的“和谐”。其中,“文明”所反映的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精神力量,是振兴国家的文化之魂。

文明的力量强大。“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作为文化精华的“文明”,其生命力在于能够为中华民族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造血,使之继承传统、延续未来。文明的创造力在于能够激发探索精神、创新灵感和“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使人们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外国优秀文化成果积极吸收与借鉴,努力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打造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明的凝聚力在于能够凝魂聚魄,强基固本,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群众共识,激励民族精神,使全国人民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同心同德,团结奋斗。这些力量构成了推动国家富强、民族壮大、社会发展、文化进步的强大动力。

文明的作用巨大。文明之于国家,是和平发展的战略之举。胡锦涛同志说:“加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对内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外增强国家亲和力和影响力,是全面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之举。”文明之于民族,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必然选择。它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提供丰厚的精神营养和坚实的道德支撑,为增强民族自尊、自觉、自信、自强注入文化动力,从而促进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促使民族的振兴与强大。文明之于社会,既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百姓安居乐业,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重要基础,也是使“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更是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还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文明之于个人,是塑造崇高人格、涵养美好品德的方式方法,它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价值准则,激发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感,培养公民的敬业精神和诚信理念,培育公民的文化素质与高尚涵养,构建公民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

(作者为广西大学文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1027/7854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