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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村民“集资行贿”的辛酸与愤怒

2014年10月24日 15:06

 

【反腐倡廉】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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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集资行贿,被潜规则“开窍了”?

等了10年都没有等来修路的消息,也就无怪乎村民们会想出集资行贿这样的无奈之举了。更让人无语的是,面对拿着钱前来“疏通关系”的村民,当地交通局局长既没有表现出一个官员应有的节操严词拒绝,更没有为自己工作不到位而逼得村民出此下策脸红羞愧,相反竟然说“修路可是有六七个部门管”—这样暧昧的回应不由让人更加嘀咕,难道集资行贿还真是走对了路?所谓“可是有六七个部门管”,是不是在暗示村民要把该拜的庙都拜一遍?

给村民修路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了是天经地义,做不好是要挨板子的,村民10年苦等无果,本应换来对相关责任部门“懒政”的追责,不仅如此,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消息,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官员们的服务意识跑到哪里去了……这些问题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可现在倒好,不仅所有的问题依然还是问题,官员们依然如无其事,相反却给人一种“责任完全在村民,谁让你们不早点儿开窍”的感觉,这就不能不让人质问,难道说修路一拖10年的原因,真的是官员为了教育村民要明白“道理”?

现在,村民们终于“开窍了”,知道集资行贿了,虽然集资的钱没有送出去,但公众都不会感到高兴。或许,相对于村民为了修路而集资行贿这一行为本身,更值得全社会警惕的是,某些本应受到唾弃的“潜规则”已经深入人心,甚至有成为“明规则”的趋势。被“潜规则”戏弄侮辱的民众在多次碰壁之后,终于转而向“潜规则”的低头,试图通过对“潜规则”的遵守来谋求利益,这才是最让人恐惧的事情。

一段时期内,“潜规则”还会肆无忌惮地存在,这显然不是什么令人心旷神怡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才需要上级部门迅速介入启动调查程序,让那些偷懒甚至是故意刁难村民的官员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约束,让权力清楚自己的界限,让官员们明白作为一名“公仆”应该怎样服务,也让公民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底气与依仗,挺直了腰向官员提要求而不是屈膝哀求。

“集资行贿”背后的无奈与悲哀

给领导送礼行贿并不鲜见,但上百户村民“集资行贿”却是闻所未闻,不仅表明修路的事已让大家感到走投无路,准备最后一搏,而且说明他们对于官场“潜规则”的无知——这么多人明目张胆地送礼,谁敢收?

 

如果有更好的选择,谁也不愿意送礼,但当地村民等了十余年后终于明白一个道理:很多事情,等是等不来的。这些朴素又市侩的社会常识,城里人也信奉:送礼不是个好办法,但起码是个办法,尤其是当自身遭遇明显不公时,通常都会出此下策。小到上学、看病,大到买官卖官,无不如此。在此意义上说,没有人有资格去嘲笑这些农民的无知,而更应该关注的是他们的无奈——是什么把他们逼上了这条路?

没有人告诉他们要送礼,但残酷的现实告诉他们“想修路就要有关系”,而找关系送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优待,而是只求公平对待,这是何等悲哀。说好听点,是资源配置不公造成的乱象;说难听点,就是逼良为娼,谁不就范就会被踢出局去。当权钱交易已经成为人们普遍认同的潜规则,当“托关系、送礼”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行为自觉,选择说不的代价就会越来越大,直到公平变成一种商品,不花钱就不要去奢望。

当一些笨拙的送礼者被推到台前,他们的夸张与荒诞一点都不可笑,而更像是在控诉现实中那些演技高超的官老爷——给你想要的,也请给我们应得的。

“集资行贿”红了谁的脸?

送红包,送收藏品各种行贿层出不穷,“集资行贿”又成为行贿史上一大标杆。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行为,和某些干部“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恶性分不开。出钱办事,没钱不办事似乎已经达成共识,成为官场潜规则。

干部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理当应该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急群众之所急,盼群众之所盼。而不应该是把自己当成人民群众的老大,逢事都要进贡,看不到好处就不办事,甚至还冷眼相待,恶语相向。在中央高压态势下反腐,强力度下反对“四风”之时,官僚主义就应该成为“四风”之首,解决人民群众最可恨,最厌恶的行为。

治理贪腐,最重要的是加强教育,重新树立领导干部信仰,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从内在斩断腐败根源。其次是完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领导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提高犯罪成本也是震慑贪腐的有利手段。强化监督,拓宽监督途径,防止本级监督软,上级监督远,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行贿求修路,一个沉重的笑话

一段短小文字报道之外,还配发了一段视频,让我们能够完整地了解到“行贿求修路”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表面看,大张旗鼓地召开村民大会,集体集资去给官员疏通关系,挺可笑。但看了视频了解了村民无路可走的困境,对他们无奈之下的“有病乱投医”,就应该有所理解。

这个“行贿求修路”的新闻,有两个问题值得讨论:一个是为官不为的问题;另一个问题是,修路需要认识当官的,需要疏通关系,村民们这种认知从何而来?

疏通关系的钱至今并没有送出去,仍由村干部保管,官员并未接受贿赂,不腐败,令人欣慰。然而,为官不为,却是另一种腐败。交通局长说,修路这事由六七个部门管——交通局、发改委、扶贫办、农业开发办、财政局等部门。一种情况是,只有相关部门都协调到位了,才能立项、批钱、运作;另一种情况是,从扶贫和农业开发等路径,也可以申请到修路资金。但是不管有多少部门在管这个事,可以通过几条路径立项,修路的事毕竟没人给干,归根到底,群众的不满情绪会指向政府。部门间如果不好协调,县政府出面总可以解决吧?那县政府该如何解释十年修不成一条出村公路的问题呢?

 

村民申请修路,十年没人管,于是大家都同意给当官的送钱,这个问题的沉重之处,绝不是村民的幼稚无知,而是村民对于“不给好处不办事”这种潜规则的认知。如果社会上没有“认识当官的好办事”这种现象,村民们怎么会集体通过“行贿求修路”这种决定?集资的“贿款”没送出去(事实上这样大张旗鼓地送钱也不可能有人敢要),官员们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清廉。清廉没问题,不代表什么问题都没有。邻村的路修了又修,而李庄朱庄的路却十年没消息,是不是邻村真的是“上面有人”?难道邻村修路,就不需要六七个部门管?六七个部门能修得了邻村的路,为什么到了李庄朱庄这里,就协调不动了?

全体村民开大会,一致决定“行贿求修路”,这是一个让人笑不出来的笑话,我们的社会承受不了这种笑话。

【启示与思考】

说到“行贿”,肯定是违法违纪,无论出于任何原因,行贿就是违法。但在该起事件中,村民采用集资行贿方式为求领导修路,采用行贿这样的方式未免让人有点心酸和愤怒。心酸的是等了10年的一条路却等不来修建,下雨天村民们走在泥泞的道路上,心里的苦楚谁能懂。愤怒的是为何这条路就必须等怎么久,难道真正要等到行贿受贿,疏通关系后才能真正为村民做一点实事?

随着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步深入,干部队伍的作风转变迫在眉睫。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广大干部从走出机关,走进群众,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体验群众生活,解决群众问题。

真正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必须真正为群众解难题,解决真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要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就必须先做到村村通、镇村通。群众的困难问题,身为干部就应该积极主动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而不是等到群众上访闹事才得以解决,这样被动的方式只会激化干群矛盾。

交通运输局,顾名思义,就是当地解决交通道路的一个主要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道路修建都是其职责范围,而在这里,当地的交通局长却说,这修路是6-7个部门的事情。这种工作态度很明显就是推脱,为自己应该负上的责任找理由。

村民“集资行贿”,实在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让人感到悲哀。村民为了急切修好自己村上的道路,逼得走投无路,最终采用自己近万元“疏通关系”,这样既是村民的无奈,更是打了干部的脸。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既然肩负着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该承担起责任,把百姓的事放在首位,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赋予官员的权力不是给官员创造特权,让官员以权谋私,而是为人民解决问题,服务人民的。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样的官员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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