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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牵骆驼行乞不是在“乞讨”,而是在“绑架”

2014年11月03日 14:30

 

【关注网络】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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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乞讨人员牵骆驼行乞部分骆驼四肢被砍

拐卖小孩折磨致残,被勒令外出讨钱,媒体曾有揭露。而近日,据微博网友@厦门脚丫17日爆料,广东佛山街头出现了牵着骆驼乞讨的乞丐。图片上的骆驼四肢从膝盖处被截肢,只能趴在地上,十分可怜。

搜集网上公开报道可以发现,今年以来我国广州、深圳、温州、绍兴、厦门、福州、九江、合肥等地均出现了牵骆驼乞讨的状况。骆驼们或被截肢,或者有残疾,且全都骨瘦嶙峋,健康状况堪忧。

有网友质疑,断腿骆驼显然已无法行走,这么巨大是怎样被运到街头的?骆驼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何无人过问?

另据人民网19日报道,17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下渡所接群众举报,在大坪路与下藤路路口的人行道上,有人用骆驼占据人行道进行乞讨。细心的民警发现,骆驼的四肢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四肢均无蹄子,从伤口上观测有很大可能是人为造成。而从画面中看,这两人似乎就是佛山的那两个乞丐。那他们是如何将骆驼从佛山运到福州的?

其实,就在今年4月17日,这一老一少两人就在福州街头出现过。据福州新闻网4月17日报道,附近一名店主告诉记者,骆驼至少吃了20个馒头,乞讨的二人在两三个小时内就有数百元的收入。

6日下午,市民薛先生向记者报料称,他在中山五路看见有人牵着骆驼在街边乞讨,引来众多路人拍照、围观。记者采访发现,这名牵着骆驼的乞讨者春节期间在广州闹市多个地段“游荡”。

2013年11月25日中午,浙江绍兴市区解放路,一衣衫不整的男子牵着一头骆驼,沿着马路挨家挨户向店铺乞讨,不给钱就跪在地上不起来,多数店主或营业员怕影响生意,就给他们一点钱,打发他快点走开。骆驼一路上随地大小便,让店主们叫苦不迭。

2012年10月07日,浙江省绍兴市区最繁华的解放路,两个衣衫不整,全身上下脏兮兮的孩子牵了一头四肢被砍的骆驼,跪在人行道路乞讨,路人看他们可怜就扔给他们一点钱,有的路人买来面条给他们吃,两个孩子不说话,只是不停的磕头。

事件进展

目击者:骆驼四肢被砍乞讨是误解乞讨者牵骆驼走

近日,几张图片在网络上疯狂流传,图片中的骆驼趴在地上,四肢小腿部位几乎看不到,像是被砍掉一般。网上有人称“乞讨人员带着骆驼乞讨,还把骆驼四肢砍掉。”不少网友表达愤慨,认为砍掉骆驼四肢博取同情心的乞讨行为太残忍。10月20日,这则话题的“剧情”发生逆转,不少网友提出正常骆驼趴下的照片和视频,证明骆驼趴下时,四肢小腿会向内对折,确实很让不熟悉骆驼习性的人误以为四肢下半截被砍掉。20日,记者联系到图片拍摄地点佛山市大沥地区的一位目击者,他说确有两人带着骆驼来行乞,他亲眼看到骆驼被牵着走,四肢正常,并未受到明显损害。

 

网传照片:乞讨人员砍掉骆驼四肢?

10月17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中称“各地惊现骆驼乞讨,有的骆驼还被砍断了四肢,请不要用伤害动物博取别人的同情”,在微博中还附上了在同一地点拍摄的三张照片。照片显示,在某条街道拐角处,两名男子正跪在地上乞讨,一名男子身上拴着一根绳子,另一端拴在一只骆驼头部位置,这只骆驼头部前倾,四脚均着地,但两只前肢看起来非常短小,后肢仅膝盖关节部位着地,大腿部位向上翘起,从图中几乎看不出这只骆驼四肢的小腿和蹄子。

“骆驼被砍掉四肢”的信息迅速在网络上发酵,一些知名媒体的微博纷纷转载,该话题一度排在微博热点话题第二位。不少网民从图片认定,该骆驼四肢确实被砍掉。一些网友分析,乞讨人员抱着突出身世悲惨,以便博得更多同情的目的砍掉了骆驼的四肢。“这些人太没良心了,”不少网友看完后表示了愤慨,“为了要钱还要伤害无辜的动物,很是残忍。”

网友厦门脚丫爆料广州佛山等地惊现骆驼乞讨,并称“有的骆驼还被砍断了四肢!”呼吁不要用伤害动物博取别人的同情,骆驼不该是乞讨的道具,并希望有关部门解救各地辗转乞讨的骆驼们!

技术分析:骆驼卧姿小腿向内对折易误会

“骆驼本来就是这样趴着的”,20日,这则话题出现了逆转,愤慨的情绪被质疑所替代,一些网民开始质疑“骆驼被砍掉四肢”的说法。一位网友发出了一只正常的骆驼趴在地上的图片,图片中的骆驼似乎也像是被砍掉了双腿,小腿和蹄子几乎看不到。另一些网民找到了几个骆驼趴下的视频,从视频中看到,骆驼趴下时,四肢的小腿部位均向内部对折,然后大腿部位着地,紧紧压着小腿部位,四肢的蹄子也被庞大的身躯遮挡住。如果对骆驼习性并不了解,很容易误解为骆驼四肢膝盖以下部位被砍掉。

20日下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警犬队官微称“利用动物乞讨不可取,但是,骆驼跪下去的时候就是那样,真的没有被截肢,蜀黎曾经也被一头卧着的骆驼迷惑过,后来它自己站起来了。”

除此以外,一些网友认为乞丐不可能故意砍掉骆驼四肢膝盖以下部位,这并不符合乞讨人员的利益。“他们怎么把骆驼带出来,”一位腾讯微博网友质疑说,骆驼属于大型动物,图片上的骆驼看起来怎么也要有好几百公斤,两名乞丐很难能将这只庞然大物带到马路上行乞。“也不是带不出来”,一名网友戏谑地说,乞丐首先要雇或者拥有大型板车或者卡车,然后在多名年轻人的协助下,将骆驼抬到车上运走,“乞丐砍掉骆驼四肢一天能多赚多少钱?”他说,乞丐每天来回两次运输骆驼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成本,这样做划算吗?

17日最初发出这三张图片的网友称,“骆驼趴下的姿势会造成一部分人的误判,”她说微博照片是她搜索转发别人的,并不是自己所拍。

疑问:带骆驼乞讨是否涉嫌虐待动物?

“即使骆驼没有受伤,这样做也涉嫌虐待动物,”一些网民表示,虽然骆驼并没有被残忍地砍掉四肢,但是带着骆驼行乞的方式更让他们感到心里别扭。一些动物保护者说,虽然骆驼并未被砍掉四肢,但是长期跟随乞讨人员行乞,可能会对骆驼的腿脚部位造成一定的损伤。

记者查询到,近年来,多地都出现过乞讨人员带着骆驼行乞的现象,但当地民警称,这不属于派出所管理范围,应该由林业部门来处理。林业部门表示,要先弄清楚骆驼的种类,野生骆驼和家养骆驼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家养的骆驼属于家畜,不在林业部门管理范围内。据悉,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上,野骆驼被认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但乞讨人员身边的骆驼多数是家养动物,不属于保护之列。目前我国法律对杀害或捕猎野生或濒危动物做出了相关规定,但虐待家养动物受到制裁的很少。

有媒体报道,佛山市城管接线人员曾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有关带骆驼乞讨的投诉和举报。如果有的话,城管部门会派执法人员劝导乞讨人员去救助站,随后民政局介入。至于骆驼,应由110警方协助处理,移送给相关部门。

 

骆驼不能沦为暴力乞讨的道具

流浪乞讨,是人生而有之的自由。就像贩夫走卒、引车卖浆一样,城市越开放与多元,也越容易接纳各种生存状态。某种意义上说,宽容并悯恤乞讨者的权益,甚至不因搭便车之恶而对乞丐“赶尽杀绝”,也是制度文明的题中之义:2003年以前,对于流浪乞讨人员,我国采取的政策是强制收容遣送;2003年“孙志刚事件”后,国务院废止了收容遣送制度,制定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强制收容遣送改为自愿求助、无偿救助。

明确这个前提,哪怕个别乞讨者“月入上万”,公众也当宽宥这种牺牲尊严的生活方式。因为乞讨无门槛、不存在垄断,羡慕嫉妒恨者随时可以“入行”。因为个别行为而扼杀群体权益,起码有欠良善。然而,公众对乞讨行为的理解与尊重,应该有两个前提:一是非职业化,是最后的救济方式;二是不能悖逆公序良俗,更不能暴力行乞。眼下的“牵着骆驼乞讨”,似乎已经是变味的牟利行为。

有几个问题还是要好好追问:一来,地方民警发现,行乞骆驼的四肢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四肢均无蹄子,从伤口上观测有很大可能是人为造成。被砍去四肢的骆驼,究竟是因何而伤?如果是为了刻意营造“可怜”的幻象,这种慈善投机行为起码有悖道德。二来,如果当真是衣不蔽体的老人和小孩牵着伤病骆驼乞讨,自然也无话可说。但明明是无法行走的骆驼,是怎么靠乞讨者瞬间转移“从佛山运到福州”?此外,最令人愤慨的是,譬如2013年11月25日中午,浙江绍兴市区解放路,一衣衫不整的男子牵着一头骆驼,沿着马路挨家挨户向店铺乞讨,不给钱就跪在地上不起来,多数店主或营业员怕影响生意,就给他们一点钱,打发他快点走开。骆驼一路上随地大小便,让店主们叫苦不迭。体型庞大的骆驼堵在你家门口,随时便溺、臭气熏天,不给钱就不挪窝——这究竟是乞讨,还是勒索?

骆驼成了暴力乞讨的道具,尽管这是“冷暴力”,显然已经背离了正常乞讨规则的范畴。抓壁虎、麻雀都可能触犯刑法,那么,万一这是野生骆驼,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猴戏要管,戕害骆驼博同情,就可以视而不见?占道的问题、卫生检疫问题、涉嫌敲诈勒索的问题,恐怕不能以“不好管”推诿了事吧。

保护乞讨权益,与打击暴力乞讨行为,这都是考验城市管理秩序与智慧的真命题。

依“法”施助,莫让“爱”成为罪恶推手

最近网上一组“骆驼被砍四肢,随乞丐当街行乞”的图片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这无疑又是一起“极端行乞”的典型案例。同时也将乞丐这个群体以及“恶意致残,非法牟利”的话题推上风口浪尖。

在我国,东西部发展不均衡,贫富差距明显,乞丐似乎一直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但倘若细心观察,就会发现这个群体似乎在这十几年来呈指数型增长,如今在一些大中型城市,衣衫褴褛者牵着残疾的孩子或是成人,放着忧伤凄惨的歌,行乞于于大街小巷比比皆是。难道是我们国家这些年来发展落后了?非也。非法牟利集团为了博取社会的同情心,牟取自身利益,不惜代价,残忍地“制造”残疾人或者是残疾动物,酿出一幕幕人间悲剧。而作为“过路人”的我们,在为这些悲惨命运的行乞者惋惜,给予施舍的同时,不知不觉间已然成为非法牟利集团的“帮凶”。

可见,社会保护弱势群体的前提是必须先严惩滋生其上的“蛀虫”,依“法”才能施“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机关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应做好行乞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给予必要的救助和安置,而对于“拐卖儿童”、“恶意致残”以及“骆驼行乞”等触犯法律的事件,必须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严惩背后的犯罪集团。要“把好门,托住底”,只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社会道德层面的爱心才能有所依托,才不至于与初衷“背道而驰”。

社会需要爱的传递,但是缺少了法的约束,爱心有时候,也会沦为“黑心”,千万不要再让爱心成为罪恶的推手。

 

【启示与思考】

近日,网上流传出一张某男子在福州闹市区牵着断腿骆驼行乞的照片。刹时,网络言讨声此起彼伏,随着事件被持续关注,陆陆续续,全国各地断腿骆驼跪地行乞的照片也相继浮出水面。

这一事件中,首先反映出来的是乞讨者的权利问题。就乞讨而言,实际上属于一种公民的权利,也就是说乞讨与否,哪怕是卑贱地街头“磕头”,都不应该予以谴责。容忍一个公民进行乞讨而生活的权利,是每一个国民的宽容度的表现,也体现了一个国家能否给予个体更多的自主权利的标志,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城市乞讨者和乞讨现象从未绝迹,足以证明。有基于此,我国政府有关方面对于乞讨者也多给予一种人性化的帮扶和关怀,各地民政部门不遗余力的救治救助,以及城市广大公众对于乞讨者的大度和无私的施舍,正是社会文明和美德的一面。

然而,我们可以以文明和宽容的角度,纵容任何一名堂而皇之的乞讨者,却绝不应该容忍那些为了乞讨一已之私之下的“伤害动物”行为。乞讨者有获得善意和获得保护的权利,难道动物没有得到妥善照顾和保护的权利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对于那些“拉扯”着某种动物,以博取公众同情心、怜悯心以获利者,是自私的,尤其是此类以“虐待”动物乃至伤残动物以获得施舍者,更是一种无耻的和无视法律底线的行为。

乞讨是一种社会可以容忍的权利,但不应以伤害他人和伤害动物为载体。一些被乞讨者拉来做“道具”的骆驼骨瘦嶙峋,遍体伤病,乃至将四肢从膝盖处被截肢、打残,让其“跪行”以悲惨的生存现状以获得“乞讨之资”,不仅玩弄了公众爱心,也是对动物的严重伤害。

动物权利保护如何,同样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我们的社会文明,可以宽容一个“伪装的乞讨者”,当然更宽容任何一个真正的乞讨者,但社会文明却绝对不应该宽容任何一个“虐待动物式”的乞讨行为。从个别乞讨者带骆驼乞讨事件上,我们看到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短板,尤其是一个表面文明的城市,在城市公众面对一个“极有可能”和“基本能断定”是“虐待动物”的乞讨行为时,竟然漠然视之、无动于衷,甚至还甘愿被“伤害”所“要挟”。说明,在我们的城市中获得了“宽容”美德之外,还差一些社会责任,差一些任何一个人都应该铤身而出的对“虐待动物”的行为的见义勇为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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