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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副司长家藏2亿 没有监督的权力傻子才不贪
2014年11月05日 14:20
【反腐倡廉】
【事件介绍】
发改委副司长家藏超2亿现金系建国后赃款数最大
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魏鹏远升任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属于正处级副司长。其在煤炭司主要负责煤矿基建的审批和项目改造核准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10月31日说,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原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
“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徐进辉在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据介绍,这11案11人中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
“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徐进辉表示,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此外,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也是发改委系列案件的特点。
徐进辉表示,检察机关将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证据关,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数说贪贿案
1至9月立案
27235件35633人
县处级以上干部
2608人
厅局级以上干部
319人
■权威通报
今年已查办省部级专案20件
前三季度查办300余厅官 500余潜逃官员被抓回
最高检10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7235件35633人,查办案件人数进一步上升。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608人(含厅局级以上319人)。此外,还抓获潜逃境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02名。
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介绍,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还立案侦查行贿犯罪5684件6500人,比去年同比分别上升38.7%和35.1%。今年9月1日起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着力切断受贿犯罪因果链。
据介绍,今年以来,最高检反贪总局直接查办和组织指挥办理的省部级专案已达20件,是历史上最高纪录。还直接组织指挥查办了中央机关一批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其中包括社会广泛关注的国家发改委系列案件和中央电视台系列案件。此外,还交办、督办了480余件厅局级和其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徐进辉介绍,各省级检察院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本省范围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1件168人,同比分别上升53.3%和55.6%;全国市级检察院反贪污部门立案侦查本辖区内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97件2371人,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3.7%。
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情况。据介绍,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386件12109人。其中,立案查处了两名省部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47名地厅级干部渎职犯罪案件。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查办案件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徐进辉说,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央部署,积极履行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责,更好发挥惩防腐败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新闻观察
亮出权力清单
防止“崩塌式腐败”
透视国家发改委几个司局出现的“崩塌式”腐败,不难发现,案件高发区就在位高权重的审批部门。
能源局、价格司,光从这些部门的名字就可看出分管工作的重要性,如事关国计民生商品的定价权,重大项目的“准生证”,凡此种种,称得上责重权大。由此衍生的“跑部钱进”现象,就是由于有人拿着审批权在搞寻租,做生意。从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一案可以发现,起诉书中的五个部分,大多离不开滥用审批权种下的祸根。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明确部署。如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旨在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则是要堵上滥用权力的后门。
审批腐败是毒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四中全会设计的路线图和施工表,尽快贯彻落实,向公众亮出自己的权力清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于易生腐败的审批领域真正做到阳光透明,让审批蠹虫无利可贪、无处藏身。
■教科案件
浙大副校长褚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现已侦查终结 正在审查起诉
在新闻发布会上,徐进辉还介绍了两起教育科研领域涉嫌腐败的案件,包括:2014年6月,吉林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犯罪对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现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2013年10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浙江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褚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行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犯罪一案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正在审查起诉中。经侦查查明,1998年至2013年间,褚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上述犯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严重,且本人在案发期间先后采取行贿、销毁证据等非法手段阻碍、对抗调查和侦查,社会影响恶劣。
副司长为何能“钓”来2亿现金
大官大腐是一种“客观”现象,因为官大,权力自然就大,权钱交易的“含金量”自然就水涨船高。可是,现实生活中,小官巨腐又以“非著名”贪官的形象不断挑战舆论的敏感神经。但无论怎么猜测,一名副司长能贪多少现金,纵使你发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发散”思维,也许你都不会想到一名副司长能有上亿元的贪腐“营业额”。
一名副司长,为何能“钓”来2亿元现金呢?不为别的,就因为“煤炭司”的这个含金量十足的“金字”招牌在发挥作用。众所周知,从能源总量来看,我国是一个能源大国,但从人均占有量来看,我国又是一个能源小国。煤炭行业其实就是能源的一个缩影。物以稀为贵,特别是前几年煤炭价格节节攀升、如日中天时,仅山西就出现了许许多多的煤炭亿万富翁,尤以某煤炭富翁据说以7000万元嫁女而名噪一时。
正是由于经营煤炭行业能够快速致富,所以,这些煤老板吃水不忘“挖井人”,总是想千方设百计地向主宰他们命运的实权部门“投桃报李”。由于送钱的“主动”和“迫切”,甚至蜂拥而上,所以,对于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来说,受贿随时都在享受着“愿者上钩”的快感。在这种官场生态下,受贿达2亿元现金,也就不足为奇了。
要杜绝煤炭领域的贪腐行为,首先需要处理好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之间的关系。市场能够调节的,政府就应放手让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去发挥作用。政府管得过宽、过死,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更使得主管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权力过大、权力集中,必然导致腐败。
其次,应坚持做到领导干部定期和不定期轮岗交流,避免官商勾结,从而避免权钱交易。
最后监管措施要得力。监督要杜绝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三太”现象。要把上下级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形成合力,让领导干部不敢贪、不能贪、不愿贪。
如何防止“家藏2亿”纪录被刷新
假如魏鹏远今年没有被查处,恐怕家藏现金数额不止2亿元,因为有煤老板在魏鹏远被查后公开表示,在煤价疯狂期,只要能够获得采矿权,不要说1亿,就是几个亿,很多人也愿意拱手相送。也就是说,魏鹏远掌握着煤矿采矿权,而煤老板们为了获得采矿权,可能会送更多的钱给魏鹏远。
反贪总局负责人表示,魏鹏远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这意味着要想防止第二个“魏鹏远”出现,首先要拿发改委煤炭司的权力“开刀”,一是把宏观政策制定与项目审批分开,不让同一个人“包办”;二是充分简政放权和分解权力;三是必须要保留的权力,既要强化内部制约又要加强外部监督。
2013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取消和下放了44项审批事项,同时两次修改《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把需要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减少了76%,接下来还将继续下放一批。推出系列新政,以增强政务公开性和透明度,防范权力寻租。不过,这些举措的效果还有待观察。
鉴于发改委能源局煤炭司等下属部门的负责人都身处“高危岗位”,因此,除了推进简政放权、政务透明之外,还应该对这些部门负责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有效监督,即针对这些人率先推行完整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包括申报、调查审核、公开、监督、问责5个环节。财产申报制度才有望防止第二个“魏鹏远”出现。
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规规定,像魏鹏远这种级别的官员是必须报告个人收入等事项的。然而,魏鹏远家藏2亿,拥有多套房产,这说明现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应该对身处“高危岗位”的官员进行重点部署,让这些官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既然“魏鹏远”们在“创造”一个个让法治社会蒙羞的腐败纪录,那么,我们在法制建设上必须创造更多新纪录,只有在法制建设方面多创造新纪录,腐败新纪录才会少一些,腐败对社会危害才会小一些。
副司长家藏2亿,审批不透明必然腐败
据徐进辉介绍,反贪总局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目前共查办11人,都是司局级干部,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有6人。
魏鹏远作为一名前副司长,居然光家中藏匿的现金就达2亿元,真令人咋舌。不过有些人对于这样的数字并不惊讶,此前媒体就报道说,煤老板对魏鹏远家藏亿元现金淡然一笑,在煤价疯狂期,煤老板们为获得采矿权几亿都愿送。
官员家有2亿余元现金,透露部分审批权背后的腐败现状。按徐进辉局长的分析,它说明了两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二是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魏鹏远等人既是宏观政策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权力和资本很容易搞到一起。
众所周知,权力过大和过于集中是腐败的一个根源。分解和约束过分集中的权力,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过去说得多,做得少。近两年来强调简政放权,力推减少、下放、取消审批权,可有可无的行政许可原则上都要取消。这是切实的权力瘦身之举。
不过从反腐败的需要看,下放审批权固然重要,但还不够。许多审批权下放,不过是变换了一个图章而已,其中的权力寻租空间仍在,像矿产管理领域,一些审批权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它必然与许多企业的利害得失联系在一起。
所以,我们在大力削减下放审批权同时,对于那些减不掉的审批权,要改善审批的过程,让审批透明,受社会监督,让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起来。公开透明我们讲了多年,但至今尚未完全做到,这与相应的机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
所以,审批条件、标准、程序、权利救济安排等等,这些审批要素环节应公示公开,并且严格遵照执行,如此才能大大压缩权钱交易的空间。可以探索网上审批、非面对面审批,对于重大复杂审批事项,可以将听证作为法定程序。
要防止两种情况,一是不给钱不办事,二是给钱乱办事。对于前者,要完善听证、申诉等程序。审批者故意不作为的,必须给予惩处,企业还可以依法索赔。美国能源部设有“听证和上诉办公室”,可供我们借鉴。对于后者,可以实行审批事项抽查制度,发现问题即行问责。透明了,责任落实了,审批权就会趋于规范。
【启示与思考】
魏鹏远作为一名前副司长,居然光家中藏匿的现金就达2亿元,真令人咋舌,透露部分审批权背后的腐败现状。按徐进辉局长的分析,它说明了两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二是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我们看到,这位副司长完成了由一名党政干部向一位“亿万富豪”的“变身”,更完成了一名党政干部向腐败官员的“沦落”,同时也建起了其2亿现金的贪腐帝国。如此巨大的“变身”,最终也注定其被人民审判的惨淡下场。
我们不难看出来,这位落马的副司长,面对金钱已经完全沦陷,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交换个人私利。但是,在这些诱惑面前,却又担惊受怕,整天战战兢兢,唯恐贪腐暴露,不敢花钱,甚至都不敢动2亿多现金,最后反倒是打破了贪腐现金“纪录”。
诚然,从贪腐上看,贪官们的贪腐行为大都时间长,处在核心领域,这其中监管的“漏洞”无疑增长了其长期贪腐的机会,但是,真正让官员们能够长期隐蔽的,恐怕正是那贪欲。恐怕是贪腐官员的个人“贪欲”使其逐渐麻木,甚至把贪腐当成了“家常便饭”,这背后,与他们的手握权力脱不了关系,而“贪欲”让他们变得肆无忌惮、变本加厉、贪得无厌”。
“亿万富豪”副司长,恐怕更多都源于一个“贪”字,要真正遏制住这样的贪腐,在加强贪腐查处之余,更要多一些官员监管、权力约束,提升官员们党性修养,多些为公、为民意识,少些邪念、贪欲,才能有效遏制这样的贪腐官员。
一个副司长,家中被搜出2亿元现金,这不是传奇,却胜似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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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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