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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开车玩手机入刑可行吗?

2014年11月06日 09:38

 

【关注社会】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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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纳入危险驾驶罪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一条有关公交司机玩手机撞死骑车老人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位司机以时速70公里左右的车速行驶,监控视频显示,司机4次掏出手机,在不到7分钟的时间里,一共低头看了39次,这就意味着,他每一次低头,汽车就开出去近20米。结果,就在高某看手机的时候,公交车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很多人在为逝去的生命惋惜的同时,也不禁反思,开车看手机,是不是也常常发生在自己身上?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微博微信的风靡,开车低头看手机、打电话、发短信、玩微信、甚至拍照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也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的关注,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有与会人员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开车玩手机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将这一行为写入刑法是否可行?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醉驾入刑的基础上,又将严重超载、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列入危险驾驶罪。但是在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与会人员提出,是否可以将开车玩手机这样的行为写入刑法。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蒋婉求将开车看手机的行为概括为“盲驾”:

蒋婉求:现在还有一个问题是“盲驾”,中国拥有手机者大概80%都是低头族,前不久电视刚刚播出大概是有一位驾驶员,因为在驾驶公交车的时候,不停看微信,所以造成了人身的伤亡。其实刑法要把脉当前的社会,对“盲驾”这件事应该有一个说法,怎么处罚?

列席会议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建议,将“玩弄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写入刑法。

沈金强:建议增加这一条。因为醉驾入刑已经使事故率大大降低了,如果再把毒驾和玩弄手持终端再入刑的话,我相信事故的发生率肯定会进一步下降,对保证乘客的生命安全有很大作用。

现实中,开车玩手机到底有多普遍?记者采访发现,在中青年司机中,开车用手机的情况大量存在。

司机:有的时候等红灯的时候看看微信、刷刷朋友圈。开车的时候电话铃要响了,拿起来就接了。

司机:当然有,打电话、发微信肯定也会有。

司机:主要要是有微信、有短信什么的,看一看或者比如说堵车的时候,或者等灯比较长,时间比较长的时候,然后会刷刷朋友圈什么的。

那么,他们对于把开车玩手机纳入刑法规范又有怎样的态度呢?

司机:我觉得挺好的,其实这个事包括我自己在内我觉得每个司机可能都知道它很不安全,但是这个手机上瘾,就是你自己控制不了自己,如果法律有一个外力来控制的话我觉得非常好。

司机:我不赞同,我觉得这个有点小题大作了。

司机:有点夸张,而且你这个东西没法查,怎么查呢?警察查的时候肯定就挂掉了,我觉得操作上可能会有难度。

其实,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对驾车使用手机的行为作出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经查获将被处200元以下罚款。那看微博微信是不是也属于这种行为,是不是可以进一步写入刑法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余凌云介绍,司机在开车时用手机发短信、刷微博等,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也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对于是否应该将这些行为写入刑法,余凌云说:

余凌云:刑法上头他如果能够进一步明确的话,也未尝不可,好处在什么地方呢?大家能够更加明确在驾车过程中玩手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犯罪。但是合不合适还是应该由刑法专家来判断。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明确表示不赞同将开车玩手机写入刑法,他说,要讨论开车使用手机该不该写入刑法,首先应该看看到底有多少人因为违反已有的法律而受到了处罚。

阮齐林:这个非常重要。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了,但实际上没有人因此受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把这种行为作为犯罪,好像有点跨越。应该首先试一下治安处罚能不能制止这个行为,如果制止不了的,刑法惩罚作为一个最后手段再来使用。如果轻度的处罚都没有使用过,直接用最后手段,这也不符合刑罚的节俭原则和牵引原则。

阮齐林还指出,对于玩手机到什么程度可以算作犯罪也很难认定。

阮齐林:还有就是取证的困难,现在好多是手机导航,我看导航,认定上有困难。酒驾也分酒后还是醉驾,但是打电话分不清楚(危害)程度有多深。一个解决的办法在交通违章行为上加大处罚的力度,给予处罚。如果因此引起事故,有证据认定,认定严重的事故责任,就比较充分了。

开车玩手机最终是否会写入刑法,还不得而知,但是,无论会不会写入刑法,我们都应该明白:每个人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在这里提醒所有的朋友:从今天起,戒掉开车玩手机的习惯,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争议:开车玩手机入刑可行吗?

 反对:“开车玩手机入刑”多此一举

 开车玩手机危害之大,自然无需多言,略有常识者对此都心知肚明。而因为玩手机而不止一次引发的伤亡事故,也都印证了其严重性。但对于“开车玩手机入刑”的提议,我个人认为有待商榷。此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交通法规中对此已经作了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再来将其“入刑”,是否过于严苛,甚至有“多此一举”之嫌?

当然,“乱世用重典”的道理谁都懂。在手机日益普及的情况下,“低头族”越来越多,开车玩手机者也时有出现。但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到非得“严刑峻法”、将其升级到“刑事案件”的程度了呢?似乎还不至于。毕竟,开车玩手机的司机是极个别,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也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且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如果真要入刑,那么就要明确给出界定“玩手机”的标准,比如,接打电话算“玩手机”,我就从兜里掏出来在手里拿了一会儿,算不算?我推测,由此引发的争议和矛盾肯定少不了。

其实,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有很多,并非只有“玩手机”一项。摆弄收音机和音响、设置导航之类自不必说,哪怕是听收音机、听歌,也有走神的时候。“玩手机”入刑了,这些行为是否也要入刑?因此,我觉得现有法规对“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大可不必画蛇添足,将“玩手机”刻意拎出来说事儿。

确保行车安全,离不开法律法规保驾护航。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更不能什么问题都寄希望于通过入刑来解决。并且,司法资源有限,什么事情都入刑,恐怕不仅起不到预期的效果,反倒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管住“开车玩手机”之类的危险行为,一方面要靠引导教育,让所有的司机都认识其危险性;另一方面,只要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就足够了——发现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依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可不必再多此一举,弄出个“入刑”来。

“开车玩手机”入刑有“不教而诛”之嫌

现在,“开车玩手机”现象确实很严重。曾有媒体调查显示,高达96%的受访者表示“开车时打过手机”、仅有4%表示“从来没有打过”。而“开车玩手机”可能蕴含的危险,确实不容低估。但如果因此便建议将此类行为“入刑”,并不慎重、稳妥。

无论是相对于“醉驾”“毒驾”,还是此次刑法修订草案拟新增的“严重超载、超速”等危险驾驶行为,“开车玩手机”都不是一个可以简单一概而论的同性质行为,因为基于具体行为方式及相应的场合、地点不同,“玩手机”可能造成的危害存在极大差别。比如,简单的“接打手机”与“使用手机上网、玩游戏”,对应的危害性就明显不同。再如,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玩手机”,与在城市道路拥堵或等红绿灯情况下“玩手机”的危险性,同样也不能等量齐观 。在这种背景下,显然不宜简单不加区别地将此类行为一律“入刑”。

事实上,针对“开车玩手机”等行为,我国现行的交通法规也有相关禁令。如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但从现实执法实践来看,这些规定存在明显的缺陷。首先,相关禁令显得过于简单笼统,如只限于“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少数行为、没有进一步涵盖其他种类的“玩手机”行为,也没有对这类行为做进一步细化。更重要的是,对于这类“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现行交通法规也缺乏更细化的行政处罚标准,如既有的处罚标准仅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而这样的处罚标准不仅弹性太大、界限不明,相应的处罚力度也较轻,不足以有效应对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开车玩手机”现象。

对于“驾车玩手机”等行为,不一定非得匆忙“入刑”,《刑法》之外的现行交通法规及行政处罚,事实上仍有很大的进一步改进完善的空间,如“细化禁止规定、完善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等。而在行政处罚手段尚未穷尽之前,便急于推动“开车玩手机”入刑,以最严厉的“刑事处罚”来代替一般“行政处罚”,不仅有违“罪刑相适”的一般刑法入刑原则,也不符合更深层次的“慎刑”理念,有“不教而诛”或“轻教而重诛”之嫌。

 

支持:“开车玩手机入刑”可以一试

近年来,开车玩手机已成为道路交通事故一大隐形杀手。聊QQ、看微信、刷微博、打游戏……只要开车玩手机,都会妨碍安全驾驶。信息化时代,随着开车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多,小玩怡情,但如果玩大了,付出的代价往往是不堪设想。现实生活中,边玩手机边开车,血淋淋的教训并不少见。相关资料表明,开车玩手机导致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下高出几倍。同时,开车玩手机还会影响到其他车辆的通行效率,进而加剧路面车辆拥堵,不利于道路的畅通有序。值得一提的是,据相关部门的测试调查数据显示,人在开车玩手机时遇到的潜在危险,与人醉酒后驾车存在的潜在危险是同等的。

在其他国家,开车玩手机,面临的后果很严重。比如,英国将开车玩手机视为与酒后驾驶同样致命,如司机开车时因发短信等行为分心,造成致死车祸,肇事司机将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则把开车玩手机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诸如此类的重罚,让驾驶者不自觉就树立了规则意识。

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开车玩手机是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扣两分的处罚。正是因为200块钱的违法成本太低,并没有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使得不少人不拘交通“小节”,开车玩手机这种陋习依旧是我行我素。如果开车玩手机一旦入刑,像“酒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等于对驾车人戴上了一顶“紧箍咒”,相信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开车玩手机。说到底,现行法律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过轻,可以说是交通事故频发的症结所在。

有句话说得好:没有对于生命权的法律保障,一切人权的法律保障都将流于空谈或者化为乌有。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委员建议驾车玩手机入刑,值得一试。特别是在我国机动车迅猛增长的背景下,唯有重拳打击,才能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驾车玩手机入刑”是顺应民意之举

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手机早已成为公众必不可少的生活工具。甚至,有些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一边驾车一边还要发短信或刷微信等,如此这般,势必会埋下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尽管相关交通法规要求驾驶员开车过程中不得拨打、接听电话,但这项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了“纸老虎”。面对这一尴尬境况,在当前机动车数量大幅飙升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守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驾车玩手机入刑”无疑是一条好建议。

就像以前,酒驾和醉驾的现象较普遍,“醉驾入刑”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阻击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法宝。现在,中国拥有手机者大概80%都是低头族,驾驶中的低头族又有多少?即便只有10%甚至5%,都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驾车玩手机入刑”可谓是顺应民意、深得民心。或许,在实行初期,会有不少驾驶员感觉不适应,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避免发生交通意外,相信这样的法律终会得到公众理解并支持。

 

【启示与思考】

随着我们身边的“低头族”越来越多,继酒驾、醉驾、毒驾之后,因为在开车的过程中玩手机而肇事的“机驾”或者说“盲驾”现象也越来越多。最近几年,因为从政府到公众都对酒驾、醉驾、毒驾行为给予高度关注,最终促成了“酒驾入刑”。这从很大程度上遏制了酒驾醉驾现象,让百姓的交通出行变得更加安全有序,但随着手机和网络的普及,“低头族”们的“盲驾”行为已经成了交通安全的一个新威胁。据媒体的报道,近年来国内已经发生了多次因为机动车驾驶人驾车过程中玩手机而酿成的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国家之所以要推动“醉驾入刑”,是因为驾驶员酒后开车很容易失去对车辆的控制和对速度、方向的判断力,进而大大提高了酿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概率。但如果你仔细分析一下“机驾”行为就不难发现,它的危害程度相比于酒驾醉驾完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酒驾醉驾容易让人失去控制力和判断力,但是当一些人一边开车一边埋头于发微博、微信甚至是读小说、看视频,就等于是“盲驾”,也就是完全不看路在看车,试想它的危险程度有多大,危害又有多大?

也正因为如此,一些交管部门的人士表示,开车的时候玩手机,尤其是发微博微信和看小说视频的行为,会严重妨碍人的注意力,导致驾车者对前面的路况和危险统统“视而不见”,所以其危害程度比酒驾醉驾还要大。虽然“机驾”的危害这么多,这么大,但是按照现行“新交规”等法律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同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警方表示,只要不是双手持方向盘,例如发短信、抽烟等行为都存在安全风险,查实后都要按扣2分并罚款处理。

但事实证明,这种“扣2分罚200”的处罚,根本对“机驾”行为起不到应有的约束和震慑作用。这当然也是有原因的,虽然手机已经出现很多年了,但是利用智能手机上网却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事情,所以导致法规出现了相对的滞后性。但是现在问题既然已经暴露出来了,就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利用刑法修正的机会加大处罚的力度。除了提高罚款和扣分额度之外,不妨考虑“机驾入刑”,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盲驾”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保障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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