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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杜绝“罂粟壳加料”还需釜底抽薪
2014年11月07日 11:12
【关注社会】
【事件介绍】
味碟里放罂粟粉吸引回头客
你是不是曾体会到,某种火锅、小龙虾或者擀面皮等特别好吃,吃了还想吃?有没有一家饭店,你经常光顾,隔了一段时间不去就想得慌?你肯定想不到,食品里这“给力”的味道,有可能是因为被添加了特殊的香料——罂粟壳。
罂粟是提炼鸦片等毒品的原料,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物质,非法种植买卖、在食品中添加都被明令禁止。然而,记者近期在多地了解到,一些火锅店、小吃店为了吸引顾客,竟然大肆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同时,在调料市场和网络上,有些人公开售卖罂粟壳。
违规添加
以前加入火锅底料
现在藏身味精味碟
将罂粟壳作为调味品在食品中添加,在一些地方颇为流行,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记者在陕西、四川、上海等地调查了解到,一些小饭店在火锅、面皮、小龙虾等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可使食客上瘾或者对身体造成慢性伤害。
9月下旬以来,陕西延安、榆林、宝鸡等多地的面皮、羊杂汤等风味小吃中,先后检测出被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罂粟壳成分。一些食客吃完后,在毒品尿检中查出呈阳性。
9月26日,宝鸡市渭滨区食药监局协助公安部门调查位于宝鸡市新民路的“小孟华面皮宝鸡总店”,抽取面皮店及加工点的样品进行了检验,检验报告显示:抽取的复合调味粉、油泼辣子中检出了罂粟壳成分。在神木县,一家羊杂店的汤中含有罂粟碱、吗啡等多种成分,其中,吗啡含量严重超标。在延安,公安局警官崔晓表示,发现有饭店将罂粟壳作为食品调料添加。
事实上,不仅是陕西,罂粟壳入调料事件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曾被发现。上海嘉定区小艾龙虾店的何涛,在用于加工小龙虾的原料中添加罂粟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需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四川一位在多家火锅店做过十多年的厨师告诉记者,餐饮店用罂粟壳作“秘方”是为了留住客人,一般小店用的多。“以前是把粉直接放在火锅底料里,但监管部门来查的时候都要抽取底料化验,所以,现在很多商家都把罂粟粉放进味精或者吃火锅的碟子里,这样不容易被查出来。”
提起罂粟,人们就会想到“鸦片”。罂粟壳是成熟的罂粟果去掉籽后的部分,把它放在汤里,会煮出“鸦片”成分从而使人上瘾吗?
医师告诉记者,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但对于普通人来说,长期食用容易成瘾。并且,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还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公开售卖
调料市场能轻易买到
网店用多种代称掩饰
食品中添加的罂粟壳从何而来?记者调查了解到,一些调料店在公开售卖,网络上罂粟壳销售市场也已经形成。
记者来到四川南部小镇的“调料一条街”。在一家名叫“童记干杂店”的调料店,女老板向记者介绍了一种“能把客人留下来”的香料。记者看到,这种香料就是罂粟壳。女老板说:“这个东西要提前一周预约,我们也只卖给熟客。”
老板介绍,好一点的罂粟壳200元一斤,非常畅销,“不少小火锅店在买”,并且“保证效果很好”。女老板还向记者透露,她是从成都拿的货,有专人供货,不用担心货源。
互联网上,公开销售罂粟壳的商户更多。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罂粟壳又叫米壳,在网上搜索“米壳”,发现多家网上商店在出售。
在一家名叫“聚宝堂中药”的网上商店,记者看到店面上写着“镇店之宝、米壳批发”,旁边还配了一幅火锅的图片,图片上写着“麻辣有瘾,美食中的瘾君子”,该页面还注明:“拍下注明整壳或粉”,配送地显示为云南昆明。
记者联系该店卖家,卖家回答说一斤297元,最便宜的一斤270元包邮。接着,卖家发给记者一个香料购买网页链接,让记者直接通过这个链接购买,3天左右就能送到。
另外,记者在网络上搜索时还发现,一些店家虽然没有直接写“米壳”,但是用“缨粟增香粉”“樱粟回味粉”“樱酥”等同音字作掩饰,有的商家还直接将罂粟的图片放在页面上,配上“点滴悠香”“忘不了”“回味”等文字。
监管漏洞
藏身调料肉眼难辨
监管部门执法叫难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说,《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早在2008年,卫生部就把罂粟壳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然而,从上海到四川均发现罂粟壳入调料的现象,食品监管何以存在如此大的漏洞?
陕西省延安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刘英表示,为了掩人耳目,一些不法摊主往往将罂粟壳碾成粉末,添加进辣椒油、味精等调味品中,肉眼很难发现其中的违禁成分,“闻不见”“看不到”,取证难、查处难。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认为,添加罂粟壳成为一些餐饮店的“潜规则”,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短板。
胡颖廉建议,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杜绝“罂粟壳加料”,关键在于推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全方位地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加快推动政府、社会、市场、技术共同参与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有限的政府监管力量与无限的监管对象的矛盾,这才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根本路径。”胡颖廉说。
杜绝“罂粟壳加料” 要办法更要法办
其实,部分小吃“给力”的味道后面是上瘾的原料,早就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如今,一些火锅店、小吃店为了吸引顾客,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已达到明目张胆的程度。胆大的直接在面皮、羊汤、火锅底料中勾兑,“谨慎”的也在味精、餐具上“残留”。前不久召开的仁川亚运会上,女子链球冠军张秀文都有“在首都机场‘误吃’一碗牛肉面”,为尿检呈阳性档枪。这足以说明,罂粟壳已泛滥到令人心知肚明的程度。
为何小吃店倾向于用罂粟壳调味?一是味道给力能招揽回头客。用商家的话说就是,“不少小火锅店在买”,并且“保证效果很好”。二是不用担心货源。不同于海洛因、大麻等毒品,罂粟壳在调味市场、网店中货源充足。店家不会有味道突然“变差”的担忧。三是惩处低。《治安管理处罚法》虽规定,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但现实中真正因此受到惩罚的却是寥寥无几。
罂粟壳虽然味道给力,但常吃不仅容易上瘾,而且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显然,谁也不希望,仅仅因为嘴瘾丢了健康,将罂粟壳赶出餐桌刻不容缓。但问题是,谁也不会明目张胆的宣传自己食品“别具风味”,是因为料理有鬼。而且,将罂粟壳捣成碎末,小剂量的添加到辣椒油、味精等调味品中,很难被发现。于是,一方面监管高呼“我们一直在努力”,另一面部分饭店依然“我行我素”,继续用罂粟炮制绚丽的火锅,而顾客只能用自己的嗅觉挑选放心食品。
如何剔除食品中的罂粟?其实,有关部门的“办法”不断。譬如,2008年,在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罂粟壳就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2009年,卫生部等多部委将罂粟壳列入“黑名单”重点监控。但执行呢?现实中真正因贩卖、使用罂粟壳,而受到惩罚的商家却是寥寥无几。而网上罂粟壳也依然半公开的出售。
当然,从长远看,让罂粟壳远离餐座,关键是要建立政府、社会、市场、技术共同参与监管的“社会共治”体系。然而,食品监管“社会共治”绝不是一时之功。因此,当下而言,杜绝“罂粟壳加料”,要“办法”更要法办。有关方面,一方面要加大对网上贩卖的打击力度,掐断罂粟壳的来路。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不良商家的惩处力度,消灭罂粟壳的出路。
羊肉汤里加罂粟,林则徐们在哪里?
提起罂粟,人们就会想到“鸦片”。当初林则徐为了肃清风气,冒着生命危险打了一场“鸦片战争”。那个时候,吸食鸦片是很正常的事情,林则徐的举动倒是显得有点另类了。而如今则不同了,吸食毒品的危害人人清楚。即使是喜欢喝口羊肉汤的人,即使是喜欢喝碗小面皮的人,也是不赞成在食物里添加罂粟的。在这个时代打击这些现象,要比林则徐的时代要轻松,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遗憾的是,在小吃里添加罂粟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这有着这么几个环境因素。其一,餐饮添加已经成为乱象,你乱我乱大家乱,也就让不正常变成了正常。其二,监管部门小看了这种危害。一说到禁毒,首先想到的就是摇头丸,就是白粉,而实际上罂粟就是毒品的一种,虽然没有经过提炼,但是长期食用也会上瘾,对人体神经有着不小危害。其三,对于食品检验部门来说,他们更看重的是食材是不是有问题,而忽视了食材添加这个环节。
当所有的不正常变成了正常的时候,当所有的地下秘密成为公开秘密的时候,这显示的则是执法部门的失责。当年林则徐禁烟的时候,遭遇了多么大的阻力,官员不支持,民众不支持,外国不支持,他依然为了人民打响了这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而我们有着这么好的群众基础、政策基础,咋就不能打响一碗羊肉汤里的“鸦片战争”呢?
对于餐饮业来说,禁止使用罂粟作为原料并不是多大的难题。正如报道说的那样,出售罂粟的在网店上大有人在,200元一斤。这可见这是很容易发现的事情,并不隐蔽,不隐蔽也就好查处。
一者,需要对网络平台严格管理。对于网络平台销售的商品必须实施备案制度,凡是没有经过审批的商品,决不能在网上“上架”,网络平台不能逍遥于工商监管之外。
二者,需要对餐饮行业重新整治。对于小餐饮,尤其是风味小吃,需要来一次调查摸底,发现有违法使用罂粟行为,也可以像管理驾驶证一样,实施“扣分”,分数扣完后屡教不改的,就应该像驾驶证一样,也实施“终身禁驾”。
三是,需要对食客群体普及知识。不可否认的是,有的食客确实是被蒙在了鼓里,但是也有食客就是因为好这一口而去美餐的。我们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大家知道罂粟的危害性,主动远离。
羊肉汤里加罂粟,林则徐们在哪里?需要打一场羊肉汤里的“鸦片战争”了。
罂粟壳成调料是公共责任的多重沦陷
在所有的毒品中,罂粟可能是最令人熟知的一种。然而就是这样的禁用产品,却成为餐桌之物,堂而皇之进入消费者的肚腹之中。毒品确实有其诱人的一面,长期吃含有罂粟成分的食品就会上瘾,不能不说,不良商家既以此提高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又因此培育了长期的客户,只是以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作为代价,自然是食品安全的无以承受之重。
对此,相关方面的解释依然耳熟能详,要么是“商家手段太高明”,要么是“技术手段太落后”,总之一句“闻不见看不到”就可以将责任一笔带过。然而,罂粟壳作为违禁产品,其买卖和使用有着一个很长的链条,其违法的性质也完全不同,在治安管理层面,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规定,处罚款和并处拘留;同时又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之外,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至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至五倍罚款。
此外,针对违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现象,2011年,卫生部、公安部等六部门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凡是发现涉嫌违法添加行为,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而在实际操作层面,在火锅中加罂粟壳等调味早成行业内的“公开秘密”,然而何以在多部门治理,多环节管控之下,依然会乱象依旧呢?按理说,从罂粟壳的种植到流通再到使用和销售,公安、工商或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若任何一个环节能够做到把关,也不会成了消费的恐惧。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对于“因食服毒”的现象,相关部门不是据此按图索骥进行源头追查,并开展专项或者联合行动以治理乱象,而是“误服也是吸毒”的荒谬执法——前不久,陕西吴起县就发生了一起案例,26岁的当地食客刘居有,疑食用了含有罂粟壳粉的擀面皮,尿检呈阳性,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对此,警方称误食也是吸毒。这样的解释自然难以服众,更折射出监管责任上的变味。若不能解决如何真正落实责任的问题,那么“罂粟壳成调料”就始终会成为消费者心头无以挥去的阴霾。
不能不说,在当前的问责体系中,确实存在着“不出事就好说”的天然短板,即便相关监管主体作为不够,但只要没有出现死伤事件,就不会被追究玩忽职守等责任,反之若出现了群体性的死伤事件,包括问责才会被真正重视起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相关部门如何辩解,记者都能发现问题和找到线索,监管部门何以会失聪失明和束手无策?很显然,没有基于实际隐患而作出的责任评估,没有日常绩效评审下的履职考核,那么“看不见闻不出”就会始终成为万能的推责理由,而罂粟壳也会像幽灵一样在四处飘荡,并成为对公共责任不彰的生动讽喻。
【启示与思考】
国内整体消费水平偏低,低端需求广泛存在,诱发了市场机会主义的行为,这是添加罂粟壳成为一些餐饮店的“潜规则”的客观因素。添加罂粟壳成为一些餐饮店的“潜规则”,既暴露出部分商家的“缺德”与挑战法律底线,也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短板。当然,国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呈“多、小、散、乱”的格局,产业结构还有待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还不强,这也是“罂粟壳加料”成为一些餐饮店的“潜规则”的又一原因。
很清楚,从源头上杜绝“罂粟壳加料”,不仅仅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更是禁毒问题,对这个问题,我们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与禁毒问题上,并不缺少法律法规,关键在于落实,在于推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具体地说,就是要全方位地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加快推动政府、社会、市场、技术共同参与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有限的政府监管力量与无限的监管对象的矛盾。地方政府在杜绝“罂粟壳加料”问题上,负有重要责任,须主动出击亮剑,有效监管和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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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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