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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革促产业发展
2014年11月16日 20:30
国务院日前决定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同时清理涉煤收费基金。记者在山西、内蒙古等煤炭大省调研了解到,这一改革受到煤炭企业和有关政府部门的普遍欢迎。
“从价计征”适应煤炭产业发展
长期以来,煤炭资源税一直采取从量计征。煤价从每吨三四十元上涨了十多倍,但资源税始终维持在每吨两、三元钱,抑制资源过度消费的作用消失殆尽。山西朔州市芍药花煤业副总经理李强说,自2004年起,山西煤炭资源税率一直为3.2元/吨,焦煤8元/吨,资源税在企业的煤炭成本中占比只有1%左右。
(图片:晋陕两省煤炭运输的便捷通道——黄韩侯铁路山西段。)
“从量计征最大的局限在于不能真实地反映煤炭的价格变动状况和稀缺程度,没有考虑煤炭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破坏成本。”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从价计征真正体现煤炭资源税与煤炭消耗之间的本质联系,有利于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
“储藏于山西省柳林县境内的部分焦煤资源属‘国宝’级稀有焦煤品种,价格最高时1800元/吨,但从量计征的焦煤税率只有8元/吨。”李强说,“有一些煤矿甚至把焦煤当作电煤销售。”
山西省社科院财税专家张婷认为,从量计征的煤炭资源税制度下,开采破坏和浪费严重,不利于资源的节约和保护。从价计征将改变以往煤炭生产对价格不敏感的状况,直接给企业带来成本压力,能够约束不合理的开采和浪费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财政局局长孔庆文说,现行的从量计征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煤炭市场发展的需要,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将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图片: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热电厂,工人正在检查供热锅炉内的运行情况。)
山西是资源大省,但张婷表示,即便是2011年煤价高企时,资源税占一般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也只在3%左右。由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将有效充实地方税源,缓解地方财政对于土地出让的过度依赖。
陕北榆林从事煤炭销售工作的张文康说,他所在企业的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原来为3.2元/吨,改成从价计征后,目前榆林煤炭的坑口均价在310元/吨左右,按照最低2%的税率计算,企业要缴的煤炭资源税也将提高到6.2元/吨。
“煤炭资源税2%至10%的税率范围为各地政府调整税率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山西智诚达能源咨询公司总经理马俊华说,“估计将来会根据各煤种、各地的差异,以及原煤、混煤、洗煤等制定不同的税率进行调整,上限10%为以后上调税率打下了伏笔。”
“清费立税”为煤炭企业松绑减负
自2012年下半年,煤炭价格“见顶下行”。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通报,今年以来,煤价大幅下降,市场供过于求,全社会煤炭库存已连续34个月超过3亿吨。1—8月,煤炭全行业利润同比下降46%,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近70%。有关人士认为,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将对身处困境中的煤炭企业带来明显利好。
(图片: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一家煤厂,群众正在购买冬季储煤。)
山西省孝义市煤炭局副局长宋长宏说,过去尽管资源税率较低,但煤炭企业的实际税费负担非常沉重,甚至占到价格的三分之一。各种不合理收费、乱收费、地方摊派名目繁多,税费叠加。“清费立税,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对企业普遍有利。”山西普大煤业副总裁李俊峰说。
“涉煤收费泛滥,根本上是‘依法治煤’的滞后。”宋长宏说,税收具有国家法律依据,各项环节相对规范,而地方、部门设置的收费项目随意性较大。为了缴费,一些企业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缴一次费要盖十几个公章,既加大了行政成本,又增加了灰色空间。
内蒙古煤炭交易市场总经理温琳说,我国涉煤税费不少于109项,除21个税种外,还包括不少于88项规费。有人把煤炭产业看成“暴利产业”,几乎产煤地各级政府都端着盘子到煤企割“唐僧肉”,用于解决开支问题。“现阶段反腐败暴露出来的问题已经表明,向煤炭伸手的不仅是各级政府,还有涉煤的各级官员在寻租。”
“陕西清理煤炭税费主要包含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此前合法、合规的收费,比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水土流失防治费等费用;另一部分是市县自行出台的收费,比如运煤专线建设基金等。”陕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清理力度。
(图片:黄骅港煤炭港区。)
有关人士认为,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也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当前正值煤市低迷,大刀阔斧清理不合理的涉煤收费,可以把改革的影响限制在煤炭行业。
林伯强表示,煤炭企业是否能够通过资源税改革减轻自身负担,取决于被清理的其他煤炭税费是否大于煤炭资源税负。如果地方政府对其他煤炭税费清理到位,则有望实现。
深化推动煤炭管理体制改革
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此前已全面实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企业负担,确保节能减排长期发展战略的落实,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为深化煤炭资源税改革,专家建议,一是要确保清费立税取得实效,杜绝各种“隐性收费”。一些企业反映,一些地方政府随意设立的收费项目拿不到桌面,甚至在企业账目中都难以体现,成了“隐性收费”。他们建议,在清费立税期间,各级政府向企业公开发放“税费缴纳明白卡”,以制约不合理收费。
(图片:蒙古国货车在中国内蒙古甘其毛都口岸等待通关。)
二是深入各类企业,合理制定煤炭资源税率。如果设置的税率过高,可能会给煤炭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税收负担;如果设置的税率过低,则难以达到筹措财政收入的目标。因此需在充分考虑煤炭行业本身的经营状况、成本对下游企业的传导以及煤炭行业地区差异的基础上,科学设定税率。
同煤集团同家梁矿党委书记李文广认为,煤炭产业政策应该根据煤矿情况区别考虑,对于老矿,关键是要提高回采率,在税率上应有所体现。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曹满认为,不同煤种的采掘成本相似,但市场价格相差较大,劣质煤、优质煤的税率也应存在差别。
三是推进多项改革,打破利益固化,推动煤炭管理革命。宋长宏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不是孤立的,而是煤炭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要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国资国企等配套改革,使煤炭企业成为真正平等的市场主体。山西省统计局工业专家童超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深化煤炭行业改革的重要契机,必须对现行煤炭运销、监管等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内蒙古鄂尔多斯一家民营煤矿老板肖飞建议,以改革规范政府煤炭部门人员、机构、费用,杜绝漏洞,从根本上解决煤炭系统的腐败问题。
另外,专家认为,在需求萎缩、市场下行的背景下,煤炭资源税改革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压力。产能过剩仍是煤炭行业面临的主要矛盾,必须坚决遏制超产能开采,纠正无序过度开采,同时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构建新的煤炭行业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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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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