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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献血者“终身免费用血”的开创意义和示范价值

2014年11月18日 10:42

 

【关注社会】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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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5年无偿献血者将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

明年起在深圳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合格的,可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其家属在临床用血方面也将享有更多优待。

记者11月4日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下称《条例》)日前经深圳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条例》是深圳时隔20年之后,从法律层面对无偿献血条例进行全面的修订,自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献血年龄放宽到60

记者留意到,在过去的《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中,无偿献血者年龄需达到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偿献血的公民每次献血量也被规定在200毫升至400毫升之间。但本次通过的《条例》则将年龄放宽,《条例》中提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或者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符合献血健康要求的个人,自愿捐献全血或者血小板等血液成分。采供血机构对无偿献血者每人次采全血的,采血量最高不得超过400毫升。

记者了解到,针对长期坚持无偿献血、符合身体健康标准的公民,只要是自愿献血,在年龄限制上还可以进一步放宽。深圳市血液中心副主任朱为刚表示,放宽年龄限制并非指望更多老年人来无偿献血。他说,“只是要通过法律来证明一点,只要身体健康,无偿献血是科学的,不会危及健康”。

家人可获多方面优待

为鼓励符合献血要求的个人自愿无偿献血,与原条例相比,《条例》更显人性化。《条例》提出,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可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可免交其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的临床用血费用。

此外,无偿献血者家属在临床用血方面也获得优待。据规定,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可合计免交其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的临床用血费用。此外,用血费用的报销流程也获得相应简化。

 

泄露隐私或被追刑责

《条例》在对献血方面做出新的规定的同时,对献血者信息保密制度也严格要求。

对于非法采集,买卖血液,深圳将会处十万元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采供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泄露无偿献血者个人信息的,或将被吊销上岗证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条例》中还明确了规划、交通、公安以及市场等9个行政管理部门在无偿献血工作的职责。

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的诱惑力

“血荒”是近年来一直能够引起广泛讨论的社会话题。各地相关部门,也屡屡推出新政打响“血荒保卫战”,旨在提高社会献血率。然而,“血荒”已然不是小概率事件,也不是偶然事件,总能时不时爆发的“血荒”一次又一次的证明,现在各地都并未完全走出“血荒”的阴影。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大陆人口献血率仅为9.4‰。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人口献血率达到10‰-30‰才能基本满足本国临床用血需求。当前,发达国家的人口献血率约为40‰,中国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人口献血率分别为30‰和23‰。我国无偿献血社会氛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不仅全面落后世界各国和各地区,还因为关键时候无血可用而屡屡出现生命危机。

此语境下,深圳出台“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鼓励献血的政策,可谓诱惑力十足——其最大的意义在于,它改变了长久以来公众诟病的“献血无偿,用血有偿”现实,并且,不仅仅是献血者无偿,对家属也有很诱人的补偿。笔者查阅了几个省市鼓励献血者的政策,发现能够敢于提“终生免费无限量使用”的,深圳是第一个。如此看来,至少在深圳这个地方,市民献血的积极性会有所提高。

然而,笔者对于“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政策之于鼓励社会献血的作用,仍不敢持过于乐观的态度。决定一个社会献血率高与低的,绝不仅仅是鼓励政策是不是足够优惠诱人,更重要的问题,恐怕还关系于管理体制的问题。鼓励政策再为优厚,如果相关管理体制的改革跟不紧时代发展的步伐,公信力缺失,恐怕即便在深圳也会遇到血荒。

关于我国献血管理现状,笔者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个严重问题。一是,很多地方是由各地红十字会负责,而红十字会现在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二是,各地血站或者叫血库和其他一些公益性组织及相关管理机构一样,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严重不透明,公众无法看到一个地区的血库里一共有多少存量的血液,也不知道是不是存在相关管理人员拿去做非法生意的情况,而媒体还能曝光有人用血液浇花之丑闻,公众自然大为恼火;三是,《献血法》第5条规定,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可公务人员的表率作用总是无法得到体现。

血液采集和管理体制的公信力问题是最大的问题。我们知道,在许多西方国家也存在“捆绑献血”的制度,比如,一个人18岁成人礼时必须献血,比如,大学拿毕业证必须献血。这样的捆绑献血似乎是侵犯个人自由,但它却能够长期存在而不受公民质疑,原因就在于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去捆绑,即他们的献血制度、血库的管理现状,都是让老百姓放心的,是完全透明的。

“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的诱惑力很大,各地也可以学习深圳这种做法。但是,根本的问题仍然在于落后的管理制度并不能让人放心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全民献血的热情才会得到提高。

鼓励无偿献血别限于褒扬

无论是献血还是器官捐献,都需要通过宣传的力量减少传统观念的影响,不仅需要充分利用医学知识和医学新进展,还要理解并直面人性的特点,这样的宣传才能避免假大空,才能达到目的。

深圳为鼓励无偿献血,更新了相关《条例》:从明年起,凡是符合规定者的临床用血,将可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他(她)的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也可合计免交其无偿献血的等量血液的临床用血费用等,这应该是对无偿献血者的道德褒扬之外,又进了一步的务实鼓励。

为了鼓励无偿献血,各地出台了不少鼓励措施,包括之前的父母献血可以给中考的孩子加分等,虽然政策有失周全,但能看出制定者想推动无偿献血的初衷,毕竟目前的血液供应仍不能满足需求,各地时时会有“血荒”发生。但是,这种纯粹的鼓励或者说对道德褒扬的强化,反倒容易让人误会献血,似乎献血对身体有损伤,所以才值得如此表扬鼓励,而这,也是始终影响人们无偿献血的关键,事实上,已经有多个研究证明,经常献血者的身体是可以获利的:

芬兰的研究者对278名42-60岁的男性进行调查,其中献过血的人,5年后患冠心病的比例,比未献过血的少86%。美国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组的研究也表明,在3年中,献血者患心血管病的危险,仅为未献血者的 1/2,这是因为,献血降低了血液的浓度,而后者容易引发血栓……类似的研究结果不胜枚举。 如果能从这个角度对民众进行宣传,而不是一味地从道德层面推进,可能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这样的宣传也更接地气。

也是在日前,我国一位著名的器官移植专家谈到器官移植离不开的供体问题,以肾移植为例,我国的需求者与供者之间是15万-30万:1,每年至少有15万的人在等待1个肾脏。但随着法律的完善,中国越来越面临着供体短缺的问题,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像“无偿献血”这样的供体捐献,目前,这种捐献在广东、浙江等地区的数量提升很快,其中一个原因是,捐献者或者是捐赠者的家属觉得,通过器官捐献,不仅仅是救人一命,而且也能让自己的生命在受者身上延续,这种观念是促使他们坦然地签下捐赠书,慷慨帮助他人的关键。相关专家也指出,如果从这个角度去宣传器官捐献,而不仅仅是褒扬捐献者的无私,可能更容易推进我国器官捐赠的进程。

无论是献血还是器官捐献,都需要通过宣传的力量减少传统观念的影响,这样的宣传,不仅需要充分利用医学知识和医学新进展,而且还要理解并直面人性的特点,这样的宣传才能避免假大空,才能达到目的。

 

【启示与思考】

深圳市的无偿献血《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明确献血者的权利和政府的责任,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具有鲜明的开创意义和示范价值。

长期以来,我国无偿献血工作面临着两大困难。一方面,如世界卫生组织《全球血液安全输血战略》所言,“只有从病毒感染低危人群中的自愿无偿采血献血,再配以严格规范的检测技术、全面的质量管理以及临床的合理用血,才能使血液安全性得到最有效的保证”。

无偿献血以人道主义、奉献社会为宗旨,不以获取经济报酬为目的,可望有效克服有偿供血的各种弊端,保证血液质量,降低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危险,但在我国一些地方,非法采血、买卖血液屡禁不止,有的一度十分猖獗,这些行为不但违反了无偿献血的原则,对无偿献血工作造成干扰破坏,而且给医疗用血安全带来巨大的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无偿献血量不足,缺血严重,一些地方和部门将献血与其他事项“捆绑”在一起,规定父母无偿献血子女中考加分、申领驾照结婚证等证件须无偿献血一次、凭无偿献血积分优先落户城市等等,以鼓励支持居民无偿献血。这些奖励政策的初衷或许没有问题,但“奖品”与献血本身没有任何关系,多少具有用“奖品”购买血液的意味,而且因采取“捆绑”手段,使献血带有一定强迫的成分,违反了无偿献血的自愿原则。这种思路,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倒惹得舆论反弹声不断。

真正的问题,其实并不在于惩戒性逼人就范的法子是否合理,而是献血事业究竟还有多少公信力与号召力。一方面 ,一项民调显示,83.8%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愿意献血是因为制度不透明,担心献血被牟利。另一方面 ,献血容易用血难。献血人用血后,需要自己先交费,出院后拿单据,找医院盖章后,再到血站办理,中间若遇到各种问题,就会让“无偿献血”的激励化为轻诺寡信的泡影;加之“血荒”后,优先用血权只在“理论”中存在—当此语境之下,如何让市民愿意献血,是个毋庸讳言的难题。

从这个意义上说,起码深圳以地方立法的姿态,表达了重构制度、激励献血的善意。或许也正因有这样的制度预设,深圳才成为“第一个实现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的城市”。有一点是肯定的:保障献血者的权益,比捆绑式逼人献血来得温情,更得人心。

这些措施避免了献血与其他无关事项的不当勾连,使鼓励支持献血的政策保持了“血”的纯洁性,使无偿献血回归了自愿、人道、奉献、公益的本义。

对无偿献血者主要给予用血上的优待,使无偿献血的责任、荣誉、动力和激励都从“血”中来,回到“血”中去,这才是真正、纯粹的无偿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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