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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启依法治市的实践征程

2014年11月21日 14:34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部署了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为更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本报特约请有关人士,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明了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信念,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宣言和行动纲领。

中共重庆市委四届五次全会以《决定》为根本遵循,进行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大部署,开启了依法治市的实践征程。因此,深刻认识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科学有序地推进依法治市,积极投身依法治市的伟大实践,意义重大。

深刻认识依法治市的重大意义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的重庆实践。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作为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涉及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等诸多领域,将对这些领域产生变革性的深远影响。

依法治市是市场经济的改革诉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市场经济有效有序运行的基本条件。目前,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步入“转型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医药、住房等领域,亟须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因此,应采取规范有序推进的改革方式,让法治成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器”,厘清政府管理与市场作用的边界,夯实市场经济的法治基础,通过法治化解经济、社会问题,依靠法治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依法治市是重庆发展阶段的具体要求。重庆是国家中心城市,又居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枢纽地位,正处在大力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建设、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形成经济内生增长机制的关键期。因此,需要坚持市场经济的法治原则,运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之间的关系,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形成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需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妥善应对城市发展和竞争中的新挑战,提升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科学有序地推进依法治市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党的领导要贯穿于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和全领域。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依法执政意识,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依法治市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依法治市信念,牢牢把握依法治市的内在规律,坚持依法治市和全面深化改革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融合推进,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持久战”和“攻坚战”。

大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各级政府要带头守法、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决策置于法治框架内。重点推进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预算和执行公开透明。要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执法过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

着力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示范镇、街(村、社区)”创建活动,以基层法律需求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切实提高基层的法治管理水平。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有序地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有效规范基层民主管理,维护基层民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化进程。

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的核心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确立,诸如法治的目标追求、精神理念、制度设计和运行模式都属于法治文化的范畴。法治文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支柱,是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内在动力,也是全民守法的内在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成为一种普遍认可的生活方式,为依法治市塑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充分发挥德治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须法治与德治有机并举。法治精神具有他律与自律的双重要求,道德是自律,促使人自觉守法。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基本道德观念融入到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具体政策中。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就是要启迪人性的良善和互利,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把外在的法律责任内化为市民的道德自觉,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培养既有法治信仰又有道德情操、既接受他律又能够自律的现代公民。

 

积极投身依法治市的伟大实践

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市的带头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更新法治理念,厘清法律边界,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带头践行法治,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公务员是依法治市的关键力量。公务员要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理念,争当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排头兵”。要强化自身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办事。

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市的基础。全市人民要发扬主人翁精神,自觉养成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习惯,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同时,还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发挥人民群众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宣传文化系统是依法治市的促进者。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氛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三大基石,也是我市宣传文化系统的工作重心。通过建立健全依法治市的宣教机制,强化公民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强化公民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大力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让德和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全市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忠实崇尚者和坚定捍卫者。

(作者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

文章来源:http://www.71.cn/2014/1121/7895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