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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热水泼师”背后折射教育缺失
2014年11月24日 16:00
【关注教育】
【事件介绍】
大学女生因点名不到遭批评向老师泼热水
11月11日,因点名不到遭老师批评,华东政法大学一名女学生向老师泼热水,造成后者面部烫伤。
11月12日,实名认证的个人微博@富敏荣律师爆出此事,迅速引发网友关注。
据记者了解,事发地点位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松江校区。伤者为该校法律学院的一名男教师,年约五十岁,在该校执教多年。伤人者则为一名大四女生。多个消息源透露,11日上午,该老师给大四学生上课,课时共有四节。第一节课上课后,老师开始点名,有一名女生直到第二节课才到教室。
“这个女生向老师解释,她在教学楼的楼上复习考研,忘了有这节课。老师随后说的大意是,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一位知情者称,“别人都是第一节课来了,她第二节才来。老师的语气里也有调侃之意。”另一名知情者透露,“他在学校里对学生还是不错的,不是太严厉的老师。”
课间休息时,这名女生主动拿老师的杯子去饮水机接热水。“老师本来想,这个女孩气量还蛮大的,还说了句谢谢。”上述知情者告诉南都记者。岂料这名女生后来端起接满热水的杯子,直接泼向老师的面部。老师试图闪躲,但仍至少有半边脸被烫伤。“那女生泼完后说她了自己的理由:老师诅咒他考不上研,她让老师看不见明天的阳光。”事后,一名声称在场的网友“别人喊我头大”在百度贴吧里发帖透露。
事后伤者做了简单处理,包括用冷水冲洗面部。图片显示,其至少半边脸出现红肿、水泡。此外,还出现溃烂化脓,眼睛红肿、难以睁开等情况。
热水泼老师的法学院女生“泼”丢了什么
在网友留言中,该女生“法律人”的身份一再被提及。这样的强调,当然不意味着“非法律人”作出上述行为就可以被原谅,只是因为这名女生和他们印象中(或者说期待中)的法律人形象,反差太大。
法律人应该是什么样儿?我很难归纳全面,但内心良善、公正,善恶、是非标准分明,思维、行为理性,尊重规则、程序等,不可或缺。在这一事件中,从这名女生起意向老师泼水的那一刻起,所有这些都荡然无存。
作为学生,应不应该无故旷课?对于旷课的学生,老师可不可以批评?如果泛泛问这些问题,想必她能回答得很精彩。然而,当自己置身其中,我们看到的是:利害关系替代了是非判断,理性让位于仇恨。
当她解释因为复习考研忘了上课时,老师的一句“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在外人看来更多是调侃。因为说了这句话必须承受热水浇脸,莫非这就是她心中的“公正”?老师年近50岁,虽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时代已过去,但对老师尊重和必要宽容却永远不过时。“你诅咒我考不上研,我就让你看不见明天的阳光”,对老师下如此狠手,可有一点良善的影子?
当然,同样的话,当事人感受和局外人会有不同。如果坚持认为老师“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的话有恶意而坚持讨回公道,这是她的权利,现实中也有沟通、解决的途径。然而,所有程序都等不及走,而是选择了最“快捷”也不该的自力解决方式,其规则、程序意识之淡漠,可见一斑。
由一件不乏偶然的事件,生发出这么多感慨,似有”小题大做“之嫌。但该事件偶然之中的必然性,不能不察。放眼现实,以自我为中心导致理性缺失,利害关系代替是非判断,规则、程序意识淡漠等问题,比比皆是。它们,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大敌;反思并解决它们,是依法治国道路上绕不过去的坎儿。
最后提醒校方的是,可以等等警方调查结果,但校方处理,并不以该生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追究为前提。因为批评学生而遭此“毒手”,老师由此产生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而公正处理事件,是老师释放压力的唯一途径。
“热水泼师”还“烫伤”了谁?
当下,正是新一届大学生考研备战时期,这则关于考研的新闻一下子抓住了众人眼球。
作为一个法律学院的学生,多学了几年法律知识,也理当比一般人具备更高的法律意识,且不说这个学生没按时上课本身即是错误行为,也且不说这个老师的话语是否含有这位女生所说的诅咒意味,退一万步讲,即便老师的批评错了,可以交流,也可以申辩,还可以向学校投诉,怎么可以像一个泼妇一样,用接近98摄氏度的热水泼向一个长者,一位教授自己课程的老师?
笔者注意到一个细节,这名女生直到第二节课才到教室。老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课间休息时,这名女生主动拿走老师的杯子去饮水机接热水,该老师还对女生说了谢谢。不料这名女生端起接满热水的杯子,直接泼向老师面部。如果说她当时采取过激行为属于情绪失控的话,她时隔一堂课的思考、采取如此“平常”的举动,其心思的缜密、行为的“冷静”倒更叫人害怕:是什么令一个女大学生如此失去理性?又是什么让她心中满是娇气和戾气,听不得丝毫的批评?当一个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无视法律和他人生命安全,考上了研究生又有何用?
“老师诅咒她考不上研,她让老师看不见明天的阳光。”这句话听来寒气刺骨。考研是为了提高知识水平,提升学习能力,拓宽职业规划,确是一件关系到大学生前程的事情,然而在一部分学生看来,考研是就业的敲门砖,或是害怕走向社会、延迟就业的借口,学习的目的一旦变得功利和浮躁,心态也会随之扭曲变形,失去阳光,一句平常的批评也会变成诅咒,本应宁静的课堂也成为泼水相向、伤害他人的争斗场。对老师的尊重、对法制的敬畏自然让位于自以为是的迷乱之中。
据悉,受伤老师半边脸出现红肿、水泡,还出现溃烂化脓,眼睛红肿、难睁开等情况,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笔者支持学校报案,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在法律学院的教学环境中,依法依规处理相关案件当是衡量法制素养的标准。大四学生早已是成年人,应当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热水泼师”还“烫伤”了谁?老师面部烫伤,尚待治疗,而被自己的学生当堂泼水,内心的伤情更深,老师的尊严何在?课堂秩序、校园纪律何在?老师以后还怎样教育学生?这位女生,如此“野蛮”,伤害他人,不仅面临法律惩处,也势必遭致公众批评,其考研复习也可能停滞,可谓害人害己;而学校的声誉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而当事人个体、我们的教育、整个社会该从中得到什么样的教训和反思,一切还远未结束。
能否给泼热水的女生一点理解?
事件一出,不少网民便挥起了道德的大棒,纷纷指责该学生的极端行为,“没素质”、“考上研究生也是祸害”等声音不绝于耳,就连发表出来的不少评论也不乏这样的声音,更有甚者还对该学生的人格进行辱骂。是的,不管老师的那句“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是在开玩笑还是中肯地批评,这位考研女用热水泼老师,故意给老师造成人身伤害,依法依规都是不对的,但该学生真的就是没素质、缺少德育吗?
常识告诉我们,尽管当下教育中德育的缺失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这位女生还不至于连“尊师重道”这种最基本的行为规范都不懂,就此便毫无顾忌地谴责当事者未必合适。就目前来看,愤怒的指责和谩骂显然无助于事情的解决,女生极端行为背后的原因才值得我们反思。
通过了解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我们不难发现,这位女生比起其他考研学生的压力还要大,不仅因为她是女生,而且她还有一个专升本的背景,当下距离考研还有四十几天,已经进入到了冲刺阶段,当事者的压力和负面情绪是不言而喻的,就像当事者家长所说的那样,“孩子对这次考研看得很重”。
回到这则事件本身,考研学生这一群体的境遇不能被忽视。比起其他考研学生,这位女生已经多读了几年大学了,为了考研,还错失了“金九银十”找工作的最佳时机,周围找工作同学的捷报,保研同学的安逸……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让考研党的情绪异常敏感,心理也很是脆弱,此时一旦出现了导火索,久积的情绪便会在顷刻间爆发,甚至会对他人造成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
其实,考研不比高考轻松,举个例子,假如面对一个快要进入高考考场的考生,旁人来一句“你能考得上大学吗”,我想不管你是否在开玩笑,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不合适的。所以,泼热水的考研女生能够做出这样行为,这肯定是不理性的,但与其说是缺失德育,倒不如说是压力和负面情绪久积下顷刻爆发的一种极端行径,假如就凭这种孤立的行为来给当事人贴标签,这是否又过于感性呢?
对于一个人的某个行为,如果将其从整个事件中剥离出来,这对当事人来说似乎也是一种不公,只有把一个人送回到他的生活状态和肇事起点,才能真正得到事件的真相,只有我们不把一个人孤立和开除出去,才能看清楚一个行为所代表的真正意义。之所以在这里解释这么多,并不是在鼓励考研的学生为了考研就该逃课,更不是在为考研女的错误行为开脱,只是想让人们能够理解这一群体的真实情况,了解当事者的具体处境,而不是孤立地看待这一行为,并建立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判断和谴责。
当然了,现今警方已就该事件进行调查取证,我想不管最后的调查结果是什么,严格恪守法律法规都是必要的,毕竟作为一名成年人,也应该承担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再合理的理由都不能当自己的遮羞布。但倘若泼热水并非女生的本意,而只是外力刺激下的一种极端行为,那么舆论中的谴责声音是否也应该反思呢?
一杯热水与一盆冷水
从已知细节来看,所谓诅咒,是被烫伤的这位老师听完女生自述“忘了上这节课的理由是在教学楼上复习考研”之后,用带有调侃的口吻说了这么一层意思的话: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
现在看来,老师的这句话,还真有一语成谶的可能。当然,如果成真的话,肯定不是老师给诅咒出来的,而是这位不想让老师看见明天的阳光的女生,用一杯热水灭了自己明天成为一名法律高材生的大好阳光。
女生一杯热水,对于稍具是非判断能力的人们来说,如同浇向社会的一盆冷水,人们心里有一种瓦凉瓦凉的感觉。即便老师不带调侃的意味,即便晾你在门口站着,这做学生的,不假旷课,被老师批评几句是正常的。倘若视而不见,反倒是害了学生、坏了学风。别说还是政法大学的毕业班学生,别说还在往法律的高深地带探索,就冲着二十几岁的成年人,能够做出这种当众报复的极端狭隘举动,这是连做个普通公民都不合格的水准。
法律的天平,只有学识与胸襟俱佳的人,才能托得起,扶得正,端得平。这个道理,作为一所政法大学,应该教。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应该懂。
但严酷的现实是,这杯热水,出自法律专业的学生之手,浇向了教法律的老师脸上,泼在了最不该发生伤害事件的学校。即便是个案,即便有天大的误会,即便这名学生一路走来的家庭教育有这样那样的缺失,但它依然嘲笑的是自己法律的无知,也反讽了一个法律学校的育人成果。因此,依法、依校规处置这名学生,轻重是另一回事。但学校和学生,双方都应在这杯热水冷却之后,各自面壁找找自己的教训。
中国的法律专长谁最强,当数大学里的政法专业。这个概念,大学不用打广告,社会就能信为真。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官网介绍,法律学院作为“上海市普通高校唯一的法学高地”,多项科目位居全国、司法部、教育部、上海市的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地位。我们不说其培养的学生非得学有多长,综合素质有多高,至少在学生的遵纪守法上,没有理由生产出这样的“次品”。否则,再多的教学成果,都抵不过一杯滚烫的热水。
在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为什么泼水的学生与被泼的老师,一个苦读法律,一个苦教法律,却偏偏发生了与课本内容截然相反的矛盾冲突?我看还是一个老话题——教学与树人的严重脱节。老师仅仅把讲课当成工作来教,学生仅仅把读书当成考试来做,双方都把知识与做人,当成了不是一回事。由此,考分课堂的重要性,自然远远大于了法律课堂。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中,学业与专长的名不至、成果与现实的实不归,便自然露出了光鲜外表下的羞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的这杯热水,应该成为浇在中国整个教育体系与理念上的一盆冷水。该在这盆冷水中醒醒的,不只是这位无知的学生。
【启示与思考】
这次显然是一个极端个案,但它也以一种极端的方式,暴露出来新一代年轻人的一些问题。
相对来说,从90后开始,生活条件和成长环境有了质的改善,对生存的艰难缺少必要的意识。此外,在这段时期,中国开始对过去的教育方式进行了反思和调整,鼓励式教育大行其道,但在现实实践中,矫枉往往过正。
过度的鼓励式教育,已经产生出一些负面结果。挫折教育现在舆论中成了过街老鼠,但它并非一无是处。没有谁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如果在成长期间,没有建立起对批评和挫折的足够承受能力,那就会在进入社会后倍受打击。
现实社会不像家庭、不像校园,更多时候不是和风细雨、温情脉脉。每个人都在为生存奋斗,没工夫时刻小心翼翼去呵护你脆弱的自尊心。你所能做的,应是守住基本的良善之心,努力让自己更强大。真正的自信,需要在批评和挫折中磨练,它一定要经得起挫折和批评。
对这名犯错的女生,舆论需要对她“当头棒喝”,让她以及更多的年轻人,在灵魂深处对是非对错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对做人的底线产生敬畏之心。同时也应给予必要的宽容,宽容的力量很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也可是一种挫折教育,有的人痛彻前非,有的人破罐子破摔,朝哪个方向走,这时候社会的引导作用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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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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