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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拒收红包协议”能否杜绝“红包陋习”?
2014年11月27日 13:14
【事件介绍】
医生签“拒收红包协议”再引争议钟南山称“不认可”
“我不认可红包协议,我自己也没有签订,因为我学医的时候已经宣过誓。”11月1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参加中日友好医院讲座,被问及怎么看待医生签订拒收红包协议时说,让医生签订拒收红包协议,会让公众认为医生是一个普遍收红包的群体。此番言论也让“拒收红包协议”再引争议。
今年2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须由经治医师和患者沟通并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
目前该规定已实行了半年,记者近日采访北京多家医院发现,对于这“一纸协议”既有赞同支持者,也有持异议不认可者,多数医院则对此不愿多谈。
追访
煤炭总医院:签订率99.68%
煤炭总医院早在今年3月4日就在北京率先执行了“医患双方同签拒收红包协议书”。力推此举措的院长王明晓11月13日表示,目前医院执行得非常正常,带来的客观效果是好的,争取再推进。
从今年3月至9月,医院专门对出院患者做过一项调查,这段时间出院6946人,签订拒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有6924人,除了一些患者昏迷了没法签,或者经治大夫当时没在场可能会有一个时间差外,总体签订率达到了99.68%。
“不可否认,刚开始执行时,医生们对这个协议的认可度比较低。”王明晓说,当时医生只有30%-40%的认可度,觉得当医生已宣誓不收红包,卫计委之前又有过“九不准”,没必要再签。随着时间推移,医生的认可度普遍增加,而患者对协议的认可度一开始就有70%,现在则上升到80%以上。
针对“拒收红包协议”引发的争议,王明晓表示,医生整体收入偏低确实是个问题,仅靠一纸协议不够,还得有“治本之策”,需要配套的政策措施跟进,让医生获得体面收入,才能真正消除“红包”现象。
一些医院对签协议“冷处理”
记者采访时发现,多数医院视“拒收红包协议”为敏感话题,对此比较避讳,不愿做过多评价。
“对这个协议,很多医生有看法,觉得是一种人格侮辱。”一家大医院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这种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医院会适当灵活处理,比如把拒收红包的内容附在住院手续注意条款的后面,避免尴尬,也不做太多强制要求,算是一种“冷处理”。
“办住院手续时,医生让我签了很多表格,其中有一个就是不收、不送红包的表。”患者朱先生说,医生就让看看,说可以签字,但不多解释,也就不好多问了。
声音
我不愿意签这个协议,目前所在医院也没有强制签。如果收红包是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体制问题,那么这一个协议也消除不了;如果只是某些医生个人行为,让所有医生都签这个协议等于背黑锅,医生有自己基本的职业准则。
即使签了协议,对医生和患者究竟具有多大的约束力,有多大可信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都没有得到明确。如果要求医生签拒收红包协议的话,照此,政府官员是不是也要签一个拒绝受贿不贪腐的协议了?
“拒收红包协议”是找准病根开错药
关于医生签署拒收红包的争议向来已久,此次钟南山院士的一番言论无疑又一次将争议之声掀起。我们承认像钟南山这样有医德的医生大有人在,但我们也不能否认部分医生确实医德低下,在给患者看病时收受红包,甚至索要红包。而正是在这部分医生长期以来的行为影响下,给公众灌输了一种“看病要送红包”的畸形认知,这不仅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更败坏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单从这个角度来看,签署“拒收红包协议”无疑是想从源头上遏制“医生收红包”的现象蔓延,应该说这是整个医疗行业形象自我救赎的表现,旨在纠正“看病收红包”之不良风气,重新树立医院、医生之良好形象。然而,“拒收红包协议”虽然找到了病根所在,但却开错了药方。
诚如钟南山院士言下之意,签署“拒收红包协议”不仅对于医德良好的医生来说是一种人格侮辱,也容易误导公众“过度”解读,认为医生是个普遍收红包的群体,进而变相令医院、医生的形象大打折扣。此外,这一纸并不具有强制性的协议,在现实中又能够起到多大的作用呢?在这番舆论风波之后会不会成为形式主义的废纸,不收礼的医生签不签协议都不会收红包,但那些医德低下的医生会不会一边签着拒收红包协议,一边收着红包呢?
况且,在如今的社会中,“红包病”不止侵袭了医疗卫生这个行业,可以说无孔不入,它同样侵袭了教师行业、驾校教练等各行各业,更严重的是侵袭了官场。倘若医生签署“拒收红包协议”能够根治“红包病”,那么官员们在上岗前也一并签个“不收贿”的协议,岂不是就能轻而易举解决了贪腐之毒瘤?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因此,想要根治“红包病”靠这一纸协议作为药方不但无实际作用,反而有一些副作用。要想根治还得一方面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生行业的自律,另一方面还得建立健全医疗行业相关具有约束力、强制力的法律法规。刚柔并济,真正让“拒收红包协议”成为每个医生心中无形的协议,如此,“拒收红包”才能蔚然成风。
“红包协议”就像一条“贞操裤”
在现实语境下,“拒收红包协议”看上去很美。至少对那些身患重疾又囊中羞涩的患者来说,如此约法三章,可以减少许多经济和心理上的压力。但是,咱如果换一个场景,从医院移到职场,在用工协议中,加上一条“企业主管不能对员工性骚扰”,或者“女员工不准勾引企业主管”,不知双方看了会觉得怎样?其实,“拒收红包协议”和笔者的假设,可谓异曲同工。因此,“有医生称签协议是人格侮辱”。
需要说明的是,带有法律效率的协议,不能在相关的条款中把某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当做“约定俗成”。所谓“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而这些“意见”,往往是针对“某项活动”的事先约定。而这种“约定”,违反了既不触犯现行法律,也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只是在“协议”中不允许的行为。这就是为何在各种协议中,都不会把“不准杀人放火”写进条款的原因。道理很简单,法律就是与每个公民“签订”的最大“协议”;而在法律之外,还有社会公序良俗,什么事情能做或做不得,都有一条认知的底线,没有什么“协议”的余地。
然而,从“拒收红包协议”的初衷来看,不乏纠正医风的诚意或无奈。这就让笔者觉得,“拒收红包协议”就像是一条“贞操裤”。谁能说有男人要求自己的女人穿贞操裤是为了伤害女人?而这种因“太珍惜”而采取的防范,实际上是对女人的严重伤害。而要求经治医师和患者沟通并签订“拒收红包协议”,与男人要求自己的女人穿贞操裤,在出发点上是相似的,因而给医生带来的伤害也是相似的。这最起码是认为,在医生和患者之间,如果不用“协议”来约法三章,彼此都已无法避免发生不正当交易的可能。
但是,“拒收红包协议”的精神实质,早已在医德和法律框架下的规章制度中明确了。如果因为医德缺失或制度执行不力而违规成风,就用相关的协议来补充,那么,医院好意思打出“本医院不收红包”的大幅标语,官场是不是也把“不准贪腐、不准通奸”的警示牌挂在大门口?职场经理是不是也把“不骚扰女性”写在办公室门上?或者干脆也各签一份协议?
因此,“拒收红包协议”在伤害医生自尊的同时,也是管理上的懒政。一种因医德缺失和管理不严,以及医疗资源问题造成的不正之风,寄希望于一份“拒收红包协议”来纠正,就像是一个既怕爱情被沾污又无能的男人,给自己的女人穿上贞操裤。而且这条“贞操裤”还没有带锁,只要两厢情愿,照样“宽衣解带”。
签“拒收红包协议”也是重温誓言
自今年2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全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须由经治医师和患者沟通并签订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以来,签不签“拒收红包协议”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就媒体报道的消息,广州、河南、武汉等地医生都曾拒绝签这一协议。此次终南山院士的话只是把这一现象再次提到了台前而已。
反对签“拒收红包协议”者,理由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医生在学医时已经宣过誓,再签这个协议多此一举;其二是收红包者是少数,让所有医生签对那些以仁心为怀的医生来说就有可能成为人格的侮辱;其三是收红包的怪像不会因为一张白纸而停止,这是治标不治本。这三条理由不能说不充分,对于一个能坚守医德的医生来说却是已经足够理直气壮拒绝签这份协议。
但它同时也能说明一些问题,首先,虽然所有医生在学医时都有宣誓,但收红包现象屡禁不止,说明很多医生已经忘记了当初的誓言;其次,签“拒收红包协议”其实就像一个共产党员重温入党誓言一样,它是对自己职责和工作的一种提醒,更是一个医生拒腐的一种义正言辞的声明,或许有人把这个当做一种侮辱,但更应该是自己对学医时的誓言的一种提醒,试问,站在党旗下宣誓,会有一种侮辱的感觉吗?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仅靠签一纸“拒收红包协议”无法根本扭转医生收甚至讨要红包的怪像。要解决红包问题手段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医生的收入问题,二是医生的法律道德问题。医生的收入全国平均来说确实整体偏低,而我国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从世界平均水平来看确实偏低,这就导致医药不分家,医生收红包等问题。今年年初,钟南山曾在一个公开场合表示,4年医改进展不大。因为衡量医改的成效标准有三个:一是看病贵看病难是否得到解决;二是医患关系如何;三是医护人员积极性是否有所提高。这三方面都没有什么进展,妄想通过一纸通知来改变收红包的陋习,实属艰难。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的是,收受红包同时也是医德问题,我们的很多医生,医德丧失,讨要红包,冷漠势利,完全丢失了“医者父母心”的的古训,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虽然这只是一小部分,但“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市场经济条件下,又有多少医生忘记了当初的誓言呢?
从目前签“拒收红包协议”的效果来看,应该说是不错的,北京煤炭总医院早在今年3月4日就在北京率先执行了“医患双方同签拒收红包协议书”。该院院长王明晓表示,目前医院执行得非常正常,带来的客观效果是好的。这说明在医改推经的同时,进行医德的提醒有积极意义,无需和它势同水火,弃之如敝屣。
【启示与思考】
不可否认,在一些地方,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已成约定俗成的“潜规则”。而“拒收红包协议”目的在于将外部控制和内部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杜绝失范行为,可谓初衷良善。也应当看到,“拒收红包”本是从业的基本准则,付诸签协议的方式,无非是在形式上对这一准则进行强调。然而,在信息不对称和权利失衡的格局下,患者送红包有着错综复杂的动机。光有道德约束,缺乏配套的行业监督,很难制止这股歪风。
一些医生之所以敢收红包,完全不顾及医院及自身的声誉、形象和前途,与我们目前的医院管理体制和医生管理体制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医疗机构与医生的管理办法科学,医生收红包会被追责,甚至还有可能丢掉行医资格,相信所有的医生——即便没有所谓的拒医患“红包”协议,也不会有谁愿意去收,更不存在索要红包的可能。
除了政府从长期着眼,持续不断加大投入,配建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外,就目前而言,更亟须采取有效措施,让有限的医疗资源和信息更透明、更均衡,发挥最大效用;让医生的每一个行为都与自己的声誉和前途挂钩,产生自觉抵制医疗红包抗体;进一步加大落实医疗廉洁自律制度力度,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用严格的监管禁绝医疗红包现象。
杜绝“红包陋习”的关键,外在的刚性约束力量不可或缺。根本恐怕不在于签一个拒收协议,而在于不断提高医生收红包的机会成本。同时,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辛勤付出的医务人员获得体面、有尊严的收入。如此才能让医务人员对红包不敢收、不能收、不想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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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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